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5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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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5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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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51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5-1
(总分:
142.00,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B}}刑法学{{/B}}(总题数:
0,分数:
0.00)
二、{{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
20,分数:
20.00)
1.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着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5000元人民币)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U}}{{/U}}。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参见《刑法》第263条的规定。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最典型的是采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被害人暂时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从而劫走财物。
因此,本案行为人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仅仅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财物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其客体应当是{{U}}{{/U}}
A.运送的货物
B.运输合同
C.运输行为
D.运输费用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解析]与买卖合同不同,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不是运送的货物,而是运送行为。
物主要是物权关系的客体,而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货物运输合同是一个债权法律关系,因此,其客体是行为,选C。
3.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天龙”,要李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
李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2人,劫得财物若干。
上述犯罪行为中,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1次。
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A.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据此,选项D正确。
4.被告人张某、李某曾多次与一浴室按摩女王某有性交易。
张某、李某预谋以染上性病为由对王某进行讹诈。
一日凌晨,张某、李某伙同出租车司机冒某将下班的王某、赵某拦截至出租车上,对王、赵二女进行殴打并以染上性病为由索要钱财。
在此情况下,王某于当日打电话至湖北老家,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需要
1万元人民币,要求家属将钱汇至张某指定的信用卡账户上。
在等钱期间,张某等人一直将王、赵二女控制在车内,直至当日下午,在取得1万元后,才将王、赵二女释放。
被告人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U}}{{/U}}。
A.绑架罪
B.敲诈勒索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抢劫罪必须具备两个“当场”,即当场采取人身强制手段,当场获取钱财,这是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抢劫罪的手段行为作用的对象与获取财物的指向对象通常是同一的,这是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
本案中,被告人以染上性病为由对王女进行敲诈,不见钱财不放入,限制了王、赵二女长达十几小时的人身自由,同时在出租车上对其殴打,这是被告人当场实施的暴力行为,王、赵二女在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难得两全的极度危险的状况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选择了用财产来换取人身安全,才致电家属给付人民币1万元。
虽然从被害人被控制到被劫取财物后放行,其间相隔十几个小时,但却是发生在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时间段内,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的行为与非法占有钱财这两个客观行为都同时发生,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
而王女要求家属电汇1万元人民币,虽然从形式上看来自于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但王女的家属是汇给王女本人的,应当属王女所有。
王女将被告人指定账号告诉其家属,是在遭到暴力胁迫的情况下,为保证其人身安全而被迫交出的。
5.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是{{U}}{{/U}}。
A.抢劫罪
B.遗弃罪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中,因为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这
种义务,是一种不作为,属于不作为犯罪;而抢劫罪、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都属于作为犯罪。
6.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
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
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
对某甲的行为应定为{{U}}{{/U}}。
A.受贿罪
B.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某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某乙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收受好处费,已经构成受贿罪,只要主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思即可,不以客观办成为要件。
敲诈勒索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某甲不退还5万元的行为并不能认为是另起非法占有的犯意,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7.在刑法理论上,将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基本犯罪特征的罪状表达方式称作{{U}}{{/U}}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
D.引证罪状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简单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的罪状;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的罪状;空白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罪状;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
8.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U}}{{/U}}。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该条规定体现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9.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不包括以下哪个{{U}}{{/U}}
A.危害国家安全罪
B.毒品犯罪
C.恐怖活动犯罪
D.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解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七个,分别是: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不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
10.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U}}{{/U}}。
A.诈骗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盗窃罪、诈骗罪以及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解析]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4条即为盗窃罪的规定。
11.甲(男)与乙(女)为同事。
甲对乙素有好感。
某日,甲见车间只有乙一人在,便上前拉扯,并强行拥抱乙,将乙的衣裤险些扯掉,后因乙坚决拒绝而停手。
乙的行为{{U}}{{/U}}。
A.不构成强奸罪
B.侮辱、猥亵妇女罪
C.强奸罪(犯罪中止)
D.强奸罪(犯罪未遂)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甲强行拥抱乙女,但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和或者其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手段迫使被害人就范,因此,并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成立条件,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1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U}}{{/U}}。
A.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仇人
B.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
C.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
D.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
(分数:
1.00)
A.
B.
C.
D.√解析:
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从本题来看,选项A、B、C均属于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情形,属于犯罪预备行为;而就选项D而言,行为人已
经着手实行犯罪(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而不是为了犯罪做准备的行为,因而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
13.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享有的人身权是{{U}}{{/U}}
A.名称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公民和法人人身权[解析]名称权是法人独有,公民独有的是肖像权、隐私权和姓名权。
只有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人身权利。
14.行为人以强奸为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行为应以{{U}}{{/U}}论处。
A.强奸罪
B.组织卖淫罪
C.强迫卖淫罪
D.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卖淫与强奸相关罪名的应用。
《刑法》第358条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
的;
(二)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以强奸为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行为,应当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15.《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属于{{U}}{{/U}}。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
D.引证罪状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引证罪状是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的罪状。
16.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U}}{{/U}}。
A.应当免除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立功[解析]刑法第68条规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17.某夜,甲男潜伏在一条偏僻小道上,乙女从小道经过,甲男将其按倒在地准备实施强奸,乙女拼命反抗。
正值丙路过,大喝一声,甲男落荒而逃。
甲的行为符合{{U}}{{/U}}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标准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犯罪构成[解析]犯罪构成的分类有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其中基本的犯罪构成是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
例如分则条文规定了强奸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而强奸罪的停止形态(未遂、预备、中止)、强奸罪共同犯罪等就是强奸罪的修正犯罪构成。
故B正确。
标准的犯罪构成是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是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
18.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U}}{{/U}}
A.某甲未经卢某同意即用卢某名义签订并履行了合同
B.某乙为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能顺利签订和履行合同,要求自己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同学杨某为自己出具一份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C.某丙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的2000元定金逃匿
D.某丁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并履行了合同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下几种行为是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从本题来看,只有选项D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合同诈骗行为。
19.关于处断原则的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U}}{{/U}}。
A.对于法条竞合犯,适用的基本规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对于想象竞合犯,一律从一重罪处断
C.对于牵连犯,一律从一重罪处断
D.对于吸收犯,仅按吸收之罪处断,不数罪并罚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对于法条竞合犯,适用的基本规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A表
述正确。
对于想象竞合犯,因为属于实质上的一罪,故一律从一重罪处断,B表述正确。
对于牵连犯,实
际上是数行为犯数罪,属于处断的一罪,原则上择一重罪处罚,但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C表述错误。
对
于吸收犯,仅以吸收之罪处断,不数罪并罚,D表述正确。
20.甲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服刑3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甲应在{{U}}{{/U}}决定执行的刑罚。
A.8年以上、20年以下
B.7年以上、20年以下
C.5年以上、20年以下
D.8年以上、17年以下
(分数:
1.00)
A.
B.
C.
D.√
解析:
[解析]甲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实行数罪并罚的原则应是先减后并,即先将7年减去3年,然
后再与后两罪合并处罚,即应在8年至17年之间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
5,分数:
8.00)
21.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停止犯罪的情况是{{U}}{{/U}}。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分数:
1.00)
A.√
B.
C.
D.解析:
√
[解析]犯罪形态[解析]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停止的情况;
犯罪中止是基于行为人的意志而使犯罪停止的情况。
22.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U}}{{/U}}。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过的本质在于: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受到谴责
D.坚持罪过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
分数:
1.00)
A.
√
B.
√
C.
√
D.
解析:
[解析]犯罪主观态度的概念和意义[解析]罪过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的简称,主要分为犯罪故意、犯罪过失,因此,应该选择AB。
认定犯罪人具有罪过即是认为行为人应该对自己损害后果在主观上承担谴责的责任,应该选C。
坚持罪过原则是贯彻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内容之一,反对主观归罪应该从主客观统一原则出发,不选D。
23.脱逃罪的主体为{{U}}{{/U}}。
A.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
B.依法被判处行政拘留而被关押者
C.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A.
√
B.
C.
√
D.
√
解析:
根据《刑法》第
罪。
D.
分数:
2.00)
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316条第1款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构成脱逃
24.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有{{U}}{{/U}}
A.刑讯逼供致被刑讯人伤残的
B.使用暴力强奸妇女的过程中致被害妇女重伤的
C.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
D.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被拘禁人伤残的
(分数:
2.00)
A.√
B.
C.
B.√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讯逼供致被刑讯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使用暴力强奸妇女的过程中致被害妇女重伤的,仍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不定故意伤害罪;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按照非法行医罪定罪处罚,不定故意伤害罪;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被拘禁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5.利用下列哪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U}}{{/U}}
A.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他人交出财物
B.用酒灌醉他人
C.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D.利用他人昏迷状态
分数:
2.00)
A.
√
B.
C.
√
D.√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者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
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为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因而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
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他人交出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罪;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属于抢夺罪;利用他人昏迷状态而取得财物的,属于盗窃罪。
四、{{B}}简答题{{/B}}(总题数:
2,分数:
7.00)
26.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分数:
1.00)
正确答案: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者在许多方面相似,区别的关键是:
(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
侵占罪的行为人在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犯罪故意,产生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犯罪对象不尽相同。
侵占罪对象是行为人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已经在行为人的控制之下;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
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下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等发觉的方法窃取其财物。
)解析:
27.简述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分数:
6.00)正确答案: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须有先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履行义务的双务合同;
(2)须对方于合同成立后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具体包括: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须对方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其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如对方财产减少但不影响其履约能力,不得主张不安抗辩权;(4)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供担保。
)解析:
[解析]不安抗辩权
五、{{B}}辩析题{{/B}}(总题数:
1,分数:
8.00)
28.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言必信,行必果”的说法。
请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效力的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分数:
8.00)正确答案:
(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都应当忠实、全面、毫不拖延地履行合同,不搞欺诈和瞒骗,否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②根据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正确、适当、果断履行,不得无故拖延或延期履行,否则也应依法承担合同责任。
(3)不正确的一面:
①对于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不受合同的约束,无所谓“言必信”。
②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行使追认权,无所谓“行必果”。
)
解析:
[解析]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效力
六、{{B}}法条分析题{{/B}}(总题数:
1,分数:
10.00)
29.《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本法条的内容。
(分数:
10.00)正确答案:
(
(1)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第2款规定的是地下设施致害责任。
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采无过错责任,地下设施致害责任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
(2)从责任主体上看,地下施丁致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人,地下设施的责任主体是管理者。
(3)地下施工致害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下设施致害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解析]地下施丁致害责任
七、{{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
1,分数:
15.00)
30.甲于1990年10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3月被假释。
2006年5月,甲通过互联网得知某单位有钢材销售后,与乙商量,要乙扮作自己的助手,携带款项前往洽谈生意。
在甲与该单位谈判中,乙一直在场。
经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预付货款总金额30%后,可提走合同项下全部钢材,
余款待甲提走货物后一星期内支付。
甲按合同支付了15万元预付款,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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