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科目二4.docx
- 文档编号:11242266
- 上传时间:2023-02-2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1.31KB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科目二4.docx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科目二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科目二4.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科目二4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科目2练习题(四)
本试卷均为案例分析题(共6题,每题20分),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案例一】
某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某工程监理合同后,建设单位将该工程相关文件交给监理单位,要求报送该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单位收到相关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该工程监理规划,经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该工程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送给委托人。
在该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包括: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资格;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问题:
1、以上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何不妥之处?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请指出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说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3、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有哪些?
解析:
1、以上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不妥之处有:
(1)不妥之处:
总监理工程师派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
正确做法: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相应章节的编制;
(2)不妥之处:
经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正确做法:
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不妥之处: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
正确做法:
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2、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说法错误的有
(1)、
(2)、(3)、(5)项,
(1)正确做法是: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正确做法是: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正确做法是: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正确做法是: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下面是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完成22项的基本工作: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3、监理规划编制的要求:
1监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编写中既要全面又要有针对性,既要突出预控性又要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2监理规划的编写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熟悉和掌握监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并参与编写。
3监理规划的编写应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根据项目的规模、内容、性质等具体情况编写,格式和条目可有所不同。
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实际情况的变化或合同变更而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4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对监理的组织机构、质量、进度、投资计划、监理的程序、监理的方法等做出具体、有针对性的陈述。
5监理规划应对项目监理过程中所需各类表格及向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各类文件作出规范和明确。
【案例二】
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
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
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
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计量程序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
(2)监理工程师按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5)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6)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后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甲方据以支付工程款。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
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要点如下: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若变更发生后14内,乙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问题:
1、该工程采用什么类型的合同计价方式比较合适?
说明理由。
2、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计量程序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是如何规定的?
解析:
1、答:
该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计价方式比较合适;理由:
因为工程项目性质清楚,工程量计算办法也已确定,仅仅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
2、答:
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计量程序不妥之处:
(1)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理由:
承包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
(2)监理工程师按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理由: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4)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理由:
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6)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后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甲方据以支付工程款。
理由:
由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作为总监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小知识:
工程计量的程序:
承包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
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结果仍然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3、答:
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不妥之处:
(3)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理由:
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4)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理由: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小知识: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答: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案例三】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施工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实验室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查。
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了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
建设单位认为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
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二:
设备安装施工作业要求安装人员必须有安装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相符,其中2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该两名安装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随后补发《监理通知单》。
事件三:
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
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
施工单位强调,施工单位虽然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而且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由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暂停令导致施工单位停工2天造成窝工损失,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给予批准。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除考查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查哪些内容?
3、事件一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有哪些不妥?
写出正确做法。
4、事件二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
《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哪些内容?
5、在事件三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
说明理由。
解析:
1、答: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上,第一个问题处理的不正确,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设计。
第二个问题处理妥当,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处理的问题。
2、答: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除考查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查:
一、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二、试验室的管理制度;三、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四、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答:
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不妥之处:
一、要求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妥;正确做法是建设单位应该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
此外,建设单位起草会议纪要不妥,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4、答:
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无安装资格证书的人员清除出场,并请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其已完工的部分进行检查。
5、答:
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批准,因为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属于施工单位原因。
【案例四】
某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建筑施工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对该工程实施施工阶段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总承包单位对地基和基础工程的施工存在一定的技术限制,总承包单位获得业主方批准后将此分部工程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
(1)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检验批和分项质量由总包单位项目专业质检员组织分包单位项目专业质检员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不参与分包单位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
(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参与验收;
(3)主体结构施工中,各检验批的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进行验收,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4)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承包商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报送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并由各方签署工程竣工报告。
问题:
1、以上各项质量验收做法是否妥当?
如有不妥,请写出正确做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
4、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由谁组织?
备案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解析:
1.第
(1)条不妥当。
改正如下。
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分包单位派人参加验收;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包单位派人参加验收。
第
(2)条不妥当。
改正如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包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分包单位的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第(3)条妥当。
第(4)条不妥当。
改正如下。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包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第(5)条不妥当。
改正如下。
①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商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初验。
②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③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承包商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单位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砌体工程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质量验收应在承包商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承包商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组织者和时间要求如下。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时间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进行。
[考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
【案例五】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采用了一项新技术,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本工程使用该项新技术存在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认为该项新技术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鉴定,不会发生安全问题,仍继续施工。
于是项目监理机构报告了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在行政主管部门干预下才暂停了施工。
施工单位复工后,就此事引起的损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
建设单位也认为项目监理机构“小题大做”,致使工程延期,要求监理单位对此事承担相应责任。
该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未及时验收。
到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第58天时发生了台风,致使工程已安装的门窗玻璃部分损坏。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损坏的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施工单位不同意无偿修复。
问题:
1、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哪些做法不妥?
说明理由。
2、在该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的哪些做法不妥?
3、对施工单位采用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做哪些工作?
4、施工单位不同意无偿修复是否正确?
为什么?
工程修复时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解析:
1.
(1)不妥之处:
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理由:
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 监理机构审批。
(2)不妥之处: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
理由:
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2.
(1)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延期承担相应责任;
(2)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要求施工单位对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
3.
(1)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采用新技术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3)若施工方案可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若施工方案不可行,要求施工单位仍按原批准的施工方案执行。
4.施工单位不同意无偿修复是正确的,因为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未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应当承担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修复时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②核实工程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监理 工程师 代表 科目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