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法规角度谈招标师水平考试.docx
- 文档编号:11232922
- 上传时间:2023-02-26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38.51KB
从法律法规角度谈招标师水平考试.docx
《从法律法规角度谈招标师水平考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法律法规角度谈招标师水平考试.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从法律法规角度谈招标师水平考试
从法律法规角度谈2013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汪才华
摘要:
作为现有教材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关门年”,招标师将从明年开始转为职业资格和要求自行招标时3名以上招标师的强制使用,2013年的招标师考试对于从业人员具有重要的意义。
考生应积极应对,并可以从总体的法律法规把握、继续注意新版教材的变化、特别注意《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变化等方面来重点作好今年的备考工作。
关键词: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0引言
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从2009年开始已举办了4次,今年的考试将在10月19、20日举行,根据《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的规定,2014年开始按新办法、新科目、新的滚动周期组织考试,同时2014年允许2013年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2015年起现行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也将正式改为职业资格证书,这一新的变化意味着今年是现有教材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关门年”,明年是新教材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开始年”和“过渡年”,加上“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格”的行业大势所趋和新修改的《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已将3名以上招标师作为自行招标的强制条件,意味着招标师“含金量”将进一步提升,随之而来的将会是考试难度的加大。
笔者作为在2010年已通过考试的一名招标师和长期从事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实践及其法律研究的一名从业者,拟从法律法规角度来谈一下今年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希望对考生和同行有所帮助。
1前四年考试的总体情况
1.1考试基本情况
考试科目共四门: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除《招标采购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其他均为2.5个小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门课程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2年开始单选由60道增加为70道,多选由20道增加为25道,考试总分从100分提高到120分,考试合格线由60分提高到72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题型为主观题(案例分析),两门课程的考试总分均为100分,前四年的合格线均为60分。
具体内容详见表1:
2009-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基本情况表。
表12009-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基本情况表
序
号
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2009年、2010年、2011年
2012年
题型
总分
合格线
题型
总分
合格线
1
招标采购法
律法规与政策
150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1分)、多选选择题20道(每道2分)
100分
60分
单项选择题70道(每道1分)、多选选择题25道(每道2分)
120
72
2
项目管理与招
标采购
150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1分)、多选选择题20道(每道2分)
100分
60分
单项选择题70道(每道1分)、多选选择题25道(每道2分)
120
72
3
招标采购专
业实务
150
单项选择题35道(每道1分)、多选选择题20道(每道2分)、主观题5道(平均每道5分)
100分
60分
单项选择题35道(每道1分)、多选选择题20道(每道2分)、主观题5道(平均每道5分)
100分
60分
4
招标采购案
例分析
180
案例分析题7道
100分
60分
案例分析题7道
100分
60分
1.2总体通过情况
近四年共有224624人考试报名,平均每年约5万6千人,实际参考人数为153069,平均参考比例为68.15%,参考比例趋于稳定;总合格人数为27189人,总体通过率(总合格人数/实际参与人数)为17.76%,呈逐年下降趋势。
具体内容详见表2:
2009-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总体通过情况表。
表22009-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总体通过情况表
序号
年份
报名人数(人)
实际参考人数(人)
参考比例(%)
合格人数(人)
通过率(%)
1
2009
65000
42000
64.62
9863
23.48
2
2010
61307
44353
72.35
8455
19.06
3
2011
46419
31703
68.30
4894
15.44
4
2012
51895
35013
67.47
3977
11.36
合计
224621
153069
68.15
27189
17.76
1.3分科通过情况
作为基础课程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一般考生都会认为比较容易,但从统计数据来看,并非如此,近四年通过率出现过山车的现象,2009、2011年的通过率在50%左右,2010、2012年的通过率在20%以下,2010年甚至低至11.35%;一般考生认为与招标采购关联不大、最难的《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科目,也并非想象的高难度,其前三年的通过率都在35%以上,2012年通过率虽然下降至20.59%,但通过率在四门科目中处于第二高的位置;《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第一年通过率高达56.4%,后三年的通过率稳定在20%左右;《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前二年的通过率在40%左右,后二年的通过率在20%左右。
由于每年单科的考生实际参与考人数数据的缺乏,笔者以简单算术平均(即直接对四年的通过率进行平均)来计算一下平均通过率,四门科目的平均通过率均在30%左右。
从年度四门科目的通过率来看,首尾两年的科目通过率相对较为均衡,第一次考试的2009年的难度普遍较小,最近的2012年的难度普遍较大,而2010、2011年两年的难度均衡性较差(出现难度偏科的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表3:
2009-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分科通过情况表。
表32009年-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分科通过情况表
序号
科目
2009年通过率(%)
2010年通过率(%)
2011年通过率(%)
2012年通过率(%)
平均通过率(%)
1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48
11.35
53.35
18.29
32.75
2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37.9
38.1
39
20.59
33.90
3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56.4
22.87
20.03
20.17
29.87
4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43
36.93
19.45
21.64
30.26
2法律法规在招标师考试中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招标采购是一项集中法律、程序、技术于一体的工作,法律往往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程序也应以法律为基础,而招标采购所涉及的技术性往往由于招标采购涉及面太广、行业整体还未达到对技术进行把关的水平,现阶段技术知识的把握还未受到从业人员的普遍关注。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虽然着重测试应试人员的实际招标采购业务水平和能力,其命题的主要依据为现行有关的招标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有关部门规章,而技术知识在考试内容中涉及很少。
因此,笔者认为,法规法规的学习在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准备中处于基础地位和核心地位,法律法规的学习当然不单是考好《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这门课程的需要,也是考好《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这三门课程的需要,因为,这三门课程同样也依赖于法律法规,毕竟招标采购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项目的实施都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每一个案例的分析都依赖于法律法规作支撑。
可以断言,法律法规学得不扎实,考试成绩肯定不理想,就这一点而言,不仅是笔者备战招标师考试的切身体会,也是笔者平时从事招标业务文件审查、质疑异议处理的工作和研究招标采购问题的经验体会,法律法规汇编或其电子版文件成为笔者近十年最常用的工具资料,法律法规也是笔者撰写本文的出发点。
3从法律法规角度谈2013年考试
3.1总体上应当主要关注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采用的是《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分别立法的模式,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在公告发布、招标组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组建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招标投标又是采用住建、水利、交通、工信、民航、铁道、广电、商务、发改等部门“九龙治水”的分散监管模式,加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特殊性,造成了涉及招标采购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多达几百部)跨度较大,考生很难在短时间熟悉和掌握厚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汇编,笔者依个人经验,将涉及招标师考试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列表的方式分别以法律(5部)、行政法规(1部)、国务院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部)、发改委联合相关部委局发布的综合性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2部)、发改委独立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4部)、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质)管理和服务收费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7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4部)、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5部)、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3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采购的规定(4部)、其他项目(特许经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科技项目、药品采购)招标采购的规定(7部)进行了汇总,一共涉及54部法律法规,其中建议学习的重要的法律法规11部,一般重要的法律法规17部。
具体内容详见表4: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一览表。
表4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一览表
序号
法规类别
法规名称
令号
施行日期
1
法律(5部)
★★招标投标法
国家主席令第21号
2000年1月1日
2
★★政府采购法
国家主席令第68号
2003年1月1日
3
合同法
国家主席令第15号
1999年10月15日
4
建筑法
国家主席令第91号
1998年3月1日
5
民法通则
国家主席令第37号
1987年1月1日
6
行政法规(1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第613号
2012年2月1日
7
国务院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部)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
国发[2004]20号
2004年7月16日
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0]34号
2000年5月3日
9
发改委联合相关部委局发布的综合性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2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局令2003年第30号
2003年5月1日
10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局令2003年第2号
2003年8月1日
11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令2005年第27号
2005年3月1日
1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令2004年第11号
2004年8月1日
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2001年第12号
2001年7月5日
14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注:
原为试行规定,九部委局23号令修改为暂行规定)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局令2007年第56号
2008年5月1日
15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发改法规〔2008〕1531号
2009年1月1日
1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
2000年5月1日
17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4号
2000年7月1日
18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
计政策[2000]868号
2000年7月1日
19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局令2013年第23号
2013年5月1日
20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令2013年第20号
2013年5月1日
21
发改委独立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4部)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5号
2000年7月1日
22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9号
2001年6月18日
23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令2003年第29号令
2003年4月1日
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
2005年7月1日
25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质)管理和服务收费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7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
2003年1月1日
2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2003年9月15日
2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2011年5月1日
28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令2012年第13号
2012年4月2日
2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2007年第154号
2007年3月1日
30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12年第3号
2012年6月1日
3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
2010年12月1日
3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4部)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
2004年12月1日
33
★★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
商产发[2007]395号
2007年11月9日
34
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采购活动的有关规定
商产发〔2007〕331号
2007年9月13日
35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
商产发〔2008〕311号
2008年9月14日
36
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5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
2004年8月11日
37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2004年第19号
2004年8月11日
38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令2004年第20号
2004年8月11日
39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库[2003]119号
2003年11月17日
40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2012年1月1日
41
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2007]第159号
2007年9月1日
4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2007年第158号
2007年8月1日
4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2007年第160号
2007年9月1日
44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采购的规定(4部)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28号
2005年3月1日
45
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财债字[1999]34号
1999年2月14日
46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
财金[2005]103号
2005年11月1日
47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财际[2011]133号
2012年1月1日
48
其他项目(特许经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科技项目、药品采购)招标采购的规定(7部)
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
2000年12月28日
49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令2003年第3号
2004年2月1日
50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2002年第11号
2002年7月1日
5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
2007年11月1日
52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2004年第126号
2004年5月1日
53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
2008年1月1日
54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卫规财发[2010]64号
2010年7月7日
注:
“★★”为建议学习的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为建议学习的一般重要的法律法规。
3.2继续关注2012年版修编教材相对原教材的新的变化
现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教材和考试大纲为2012年4月修编,从表4列明的53部法律法规的施行日期来看,相对于2009年版的教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8部法规为教材修编时涉及的内容,这些变化应当成为考生熟悉和掌握的内容。
3.2.1注意《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带来的变化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招标投标法》施行十二年来的实践经验,在《招标投标法》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对于充实和完善了招标投标配套法律制度,细化和完善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规则、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加强了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一定的意义。
条例作为2012年版教材修编的最重要的内容,应当成为考生重点掌握的内容,个人甚至建议考生将条例的七章85条全文背诵。
就条例带来的变化,笔者列举了如下二十二个变化。
1、允许地方综合监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确定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法律地位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鼓励电子招标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4、招标职业资格制度的确立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5、资格预审程序的增加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6、异议制度的明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前述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先行提出异议。
7、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限制与利息返还的明确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招标人原因终止招标的,应当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明确
(1)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明确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情形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5)明确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情形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招标人定标权的部分回归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标底和限价设置、作用的明确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11、招标投标交易主体利益冲突的回避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法规 角度 招标 水平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