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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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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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
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
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
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
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
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
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
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
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
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并考核
(1)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为:
①“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
如:
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②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有毒有害气体、触电、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等)
③“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④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⑥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
(锅炉、钢丝绳、安全阀、铲车等)
⑦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⑧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3)对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不得上岗作业。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相应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估、修订及操作规程
1、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到有关部门和工作岗位,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
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
要根据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来制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
企业安全制度应该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
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
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工作、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组织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3、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当发生事故、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并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
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5、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如锅炉、烟道、脱硫塔等)。
(三)加强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文件和档案管理
1、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对管理档案应做到: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2、对下列主要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5)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6)授权作业指令单
(7)事故调查处理、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8)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9)安全生产奖罚记录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
(11)特种设备管理记录
(1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
(13)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
(14)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
(15)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16)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
(17)应急演习信息
(18)技术图纸
执行法律法规、落实标准规范
1.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并贯彻落实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
3.职责
3.1企业安全管理部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的相关事宜,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3.2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培训等工作。
3.2.1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电脑网络(安全生产信息网等)查询;
(2)标准情报站/所、报刊杂志、书籍查找;
(3)政府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和其他渠道查询、了解。
3.2.2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认真识别和适用分析。
3.2.3认真学习、理解、掌握新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的措施计划。
3.2.4编制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获取清单》,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3.2.5当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确认其适用性,并获取其最新版本。
3.2.6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检查及有效版本的查询,及时更新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2.7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信息及时传达给各相关部门、员工及相关方。
3.2.8确认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统一由安全管理部按照《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发放控制与归档管理。
3.2.9其他相关部门得到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变更后的新文本后,应及时交回旧版本。
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查、报批、发放、更新、作废、收回等控制管理
3.2.10每年对企业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确保法律和法规和其它要求得到准确的执行并记录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4.相关文件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相关记录
《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确保企业生产运行,保障每位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明确各岗位成员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各级部门、机构及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2.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部门、机构及员工。
3.引用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4.机构与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厂长、党委书记、副厂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厂长任安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党委书记及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厂长,在其分管工作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2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对企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经费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能源部负责处理。
4.3各部室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职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分别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二、第三责任人。
4.4各部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工作安排,确保生产安全。
4.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5.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1厂长安全职责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1.2组织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3依据《安全生产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符合政策规定。
5.1.4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时,把安全措施列入计划,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5.1.5督促、检查企业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确保安全生产。
5.1.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管理,审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制度
5.2安全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5.2.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5.2.2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停止生产作业。
5.2.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复事故发生。
5.2.4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经常检查安全部门的情况,不断提高安全人员的素质,保持合理的结构,适应安全、消防工作要求。
5.2.5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组织生产例会,在昕取各部门生产情况的同时,听取安全问题汇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出决定,及时解决。
5.2.6对企业重大设备、更新、维修、安装技术审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
5.2.7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5.2.9对实习、代培人员和新入企业的员工,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按规定组织全员安全教育。
5.3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5.3.1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审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3.2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
卫生标准。
5.3.3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的改进措施。
5.3.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制定出安全技术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四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培训。
5.3.5对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调查分析报告。
5.3.6职工在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3.7职工要做到“四不伤害”,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5.4厂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5.4.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及时报企业有关领导批示并迅速传递。
5.4.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组织落实安全指标与措施项目,并按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5.4.3对企业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项目认真组织落实,对所管辖的电脑、复印机及有关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确定专人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5.4.4档案库存的防火用具,定期检查,保持良好有效,做好安全技术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5.5安全能源部安全职责
5.5.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的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对新入职员工、变动工种(岗位)人员、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指导各部门、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工作。
5.5.2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专项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5.5.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入使用等工作,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5.4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规定期限委托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测,定期检查督促使用企业搞好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5.5.5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解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下发隐隐整改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5.5.6负责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危险辩识,制定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5.5.7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制订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与管理办法, 按规定供应,合理使用。
5.5.8负责各类伤亡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5.9负责对有毒有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建立定期维护制度,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掌握尘毒作业场所,定期进行测定,提供改善劳动条件和发放保健津贴的依据。
5.5.10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员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做好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中暑的宣传教育工作。
5.5.11负责对企业内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5.5.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和消防训练。
在危险区、点悬挂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负责明火作业报告,保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5.5.13严格监督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品的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效果评价,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管理,加强企业内主要交通道路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5.5.14建立健全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及特种设备管理
台帐、档案,档案中要包括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安
装文件、注册文件等。
5.5.15保证电气设备具有良好接地或接零以及防雷装置,各种特种设备的改造、安装要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安装企业实施。
5.5.16负责临时电源线的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并限期拆除,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6财务审计部安全职责
5.6.1将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企业财务计划,予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5.6.2对企业签定的各种形式的工程项目,在审核企业外包工程项目合同时,必须审核是否有安全措施内容,没有安全措施项目不予结算和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5.6.3对经企业级鉴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拨款,否则不予支付。
对事故的罚款应按规定实施。
5.6.4监督新、改、扩等工程是否经过“三同时”审批,未经“三同时”审批的不给予拨款;已审批的项目则应保证项目完成后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5.7技术中心安全职责
5.7.1组织审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使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开展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试运行期间的调试、监测、验收等工作。
5.7.2在实施新的工艺设备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安技措项目中选购的特种设备、危险设备及大型设备时,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5.7.3在产品开发和设计时,必须考虑在生产使用中的危险、危害因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
5.7.4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教育员工提高设计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在技术文件中要如实填写使用的材质、重量及产品包装重量,吊装位置等有关数据。
5.7.5积极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水平,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贯彻"三同时"原则,必要时组织安全评价。
5.7.6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革新项目时,提出安全技术规程, 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活动,以适应和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7.7参与对产品、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经常教育检验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压力表要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确保其安全可靠,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要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5.7.8按规定期限对压力表、安全阀、计量仪器进行检测,确保压力表、安全阀、计量仪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7.9在制定和贯彻质量保证体系(IS09001)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 在质量监督中要注意发现与质量有关的安全问题。
5.7.10在质量分析会上对违章操作导致的质量事故要进行安全分析,并对违章作业的责任者提交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5.8生产采购部安全职责
5.8.1建立特种(危险)产品供应方安全资质档案,并按期审核其资质的有效性、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5.8.2建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严格对采购、保管、发放的管理,对所管辖物资的安全状态负责管理、监督,做到定期检查、做到帐物卡一致。
5.8.3对全企业各类库房的安全负责,定期组织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8.4对因采购商品的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5.9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5.9.1根据个人专业和身体条件,安排新进厂人员的工作。
协同安委办对新进企业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5.9.2会同各车间、部室加强对员工岗位责任制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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