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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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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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
目录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程》1
2.《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1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1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8
5.《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8
6.《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8
7.《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2
9.《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13
10.《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3
1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4
12.《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14
13.《钢结构设计规程》14
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承重墙体技术规程》14
15.《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工程技术规程》15
16.《建筑种植工程技术规范》15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
DBJ15-93-2013
实施时间:
2003/8/1
主编单位: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5.2.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应有其放射性检测报告。
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5.2.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应有产品的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2.《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
DBJ15-95-2013
实施时间:
2003/8/1
主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7.4.2 框架肋梁的纵筋应有不小于75%的总纵筋穿过柱子或锚入柱内。
8.3.2在柱周边(如图8.3.2)应设置实心区域,且实心区域不应小于柱截面边缘向外1.5倍板厚。
(a)(b)
图8.3.2节点核心区及实心区示意图
1—节点核心区;2—节点外核心区;3—框架肋梁;4—肋;5—空心内模;6—实心区域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标准编号:
DBJ15-101-2014
实施时间:
2014/12/1
主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5.1.1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表5.1.1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
系数
频遇值
系数
准永久值
系数
1
(1)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
2.0
0.7
0.5
0.4
(2)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
2.0
0.7
0.6
0.5
2
教室、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
2.5
0.7
0.6
0.5
3
(1)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
3.0
0.7
0.5
0.3
(2)公共洗衣房
3.0
0.7
0.6
0.5
4
(1)商店、展览厅、车站、港口、机场大厅及其旅客等候室
3.5
0.7
0.6
0.5
(2)无固定座位的看台
3.5
0.7
0.5
0.3
5
(1)健身房、演出舞台
4.0
0.7
0.6
0.5
(2)运动场、舞厅
4.0
0.7
0.6
0.3
6
(1)书库、档案库、贮藏室、百货食品超市
5.0
0.9
0.9
0.8
(2)密集柜书库
12.0
0.9
0.9
0.8
7
通风机房、电梯机房
7.0
0.9
0.9
0.8
8
汽车通道及客车停车库
(1)单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2m)和双向楼盖(板跨不小于3m×3m)
客车
4.0
0.7
0.7
0.6
消防车
35.0
0.7
0.5
0.0
(2)双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6m×6m)和无梁楼盖(柱网不小于6m×6m)
客车
2.5
0.7
0.7
0.6
消防车
20.0
0.7
0.5
0.0
9
厨房
(1)餐厅
4.0
0.7
0.7
0.7
(2)其他
2.0
0.7
0.6
0.5
10
浴室、卫生间、盥洗室
2.5
0.7
0.6
0.5
11
走廊、门厅
(1)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住宅
2.0
0.7
0.5
0.4
(2)办公楼、餐厅,医院门诊部
2.5
0.7
0.6
0.5
(3)教学楼及其他可能出现人员密集的情况
3.5
0.7
0.5
0.3
12
楼梯
(1)多层住宅(含单层)
2.0
0.7
0.5
0.4
(2)其他
3.5
0.7
0.5
0.3
13
阳台
(1)可能出现人员密集的情况
3.5
0.7
0.6
0.5
(2)其他
2.5
0.7
0.6
0.5
注:
1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情况特殊或有专门要求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第6项书库活荷载当书架高度大于2m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度不小于2.5kN/m2确定。
3第7项不包括基础自重、对特殊设备按具体产品情况采用;
4第8项中的客车活荷载适用于停放载人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消防车活荷载适用于满载总重为300kN的大型车辆,当不符合本表的要求时,应将车轮的局部荷载按结构效应等效原则,换算为等效均布荷载。
5第8项消防车活荷载及550kN消防车活荷载根据不同板跨和不同折算覆土厚度的取值按附录B表B.0.1~B.0.4采用。
6第12项楼梯活荷载,对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
7本表各项荷载不包括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
对固定隔墙的自重应按永久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应取不小于1/3的每延米长墙重(kN/m)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计入,且附加值不应小于1.0kN/㎡。
表5.1.3特殊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
系数
频遇值
系数
准永久值
系数
1
医院建筑
(1)手术室(设3000型、3008型万能手术床及3001型骨科手术台)
3.0
0.7
0.6
0.5
(2)CT室
8.0
0.8
0.8
0.8
(3)核磁共振室
8.0
0.8
0.8
0.8
(4)消毒室
1602型消毒柜
6.0
0.8
0.8
0.8
2616型治疗台及3704型椅
5.0
0.8
0.8
0.8
(5)血库(设D-101型冰箱)
5.0
0.8
0.8
0.8
(6)产房(设3009型产床)
2.5
0.7
0.6
0.5
(7)X光室
30MA移动式X光机
2.5
0.7
0.6
0.5
200MA诊断X光机
4.0
0.7
0.6
0.5
200KV治疗机
3.0
0.7
0.6
0.5
X光存片室
5.0
0.9
0.9
0.8
(8)口腔科
201型治疗台及电动脚踏升降椅
3.0
0.7
0.6
0.5
205型、206型治疗台及3704型椅
4.0
0.7
0.6
0.5
2
商业仓库
(1)储存笨重商品
(2)储存容重较大商品
(3)储存容重较轻商品
(4)储存轻泡商品
(5)综合商品仓库
(6)各类库房的底层地面
30.0
20.0
15.0
8.0
15.0
20.0
0.9
0.9
0.8
0.8
0.8
0.8
0.8
0.8
3
物资仓库
(1)金属库
(2)机电产品库
一、二类机电产品
三类机电产品
车库
(3)化工、轻工物资库
一、二类化工、轻工物资
三类化工、轻工物资
(4)建筑材料库
120.0
35.0
5.0
4.0
35.0
18.0
20.0
0.9
0.9
0.8
注:
1第1项当医疗设备型号于表中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第2项商品包装容重分类按附录A.2确定,
(1)~(3)、(5)、(6)条考虑了起重量1000kg以内的叉车作业。
3第3项物资分类按附录A.3确定,
(2)三类机电产品活荷载适用于货架情况,堆码情况标准值不小于9.0kN/㎡;(3)三类化工、轻工物资库及(4)建筑材料库活荷载适用于楼面计算,地面计算的情况标准值不小于30.0kN/㎡。
5.3.1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3.1的规定。
表5.3.1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
次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系数
频遇值系数
准永久值系数
1
不上人的屋面
0.5
0.7
0.5
0
2
上人的屋面
2.0
0.7
0.5
0.4
3
屋顶花园
3.0
0.7
0.6
0.5
4
屋顶运动场
3.0
0.7
0.6
0.4
5
有太阳能板的屋面
2.5
0.7
0.6
0.5
注:
1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2;
2当上人的屋面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
4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应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5有太阳能板的屋面活荷载有资料时可按实际采用。
7.1.2各市、县基本风压应按本规范表7.1.2给出的50年重现期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kN/m2。
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大跨度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的取值应当适当提高,并应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表7.1.2广东省各市县风压
市名
区/县
风压(kN/m2)
n=10
n=50
n=100
广州市*
花都区
0.25
0.45
0.55
番禺区
0.30
0.55
0.65
南沙区
0.35
0.60
0.70
从化区
0.25
0.45
0.55
增城区
0.30
0.50
0.60
其它
0.30
0.50
0.60
深圳市*
福田区
0.45
0.75
0.90
罗湖区
0.45
0.75
0.90
南山区
0.45
0.75
0.90
盐田区
0.45
0.75
0.90
珠海市
香洲区
0.50
0.80
0.95
金湾区
0.50
0.85
1.00
斗门区
0.50
0.80
0.95
横琴岛
0.50
0.85
1.00
汕头市
南澳县
0.50
0.80
0.95
其它
0.50
0.80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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