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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会议学术标准
线上会议学术标准
一、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模常规委员会(中文)议事规则
总则
第一条,本议事规则由二零一二年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组委会制定,适用于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中文常规委员会。
第二条,本规则流程在其所能使用的范围内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规则流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组委会。
第一章,会场和人员
第四条,XX模拟联合国大会由若干委员会构成,每一委员会分别使用一个QQ群;在正式会议期间,每个群一般情况下只能包括本委员会和组委的成员。
第五条,每一委员会都有主席团和本委员会代表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包括会议主席和会议指导的团队,其成员均为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组委会成员,每个委员会的主席团的人数应为3~5人,主席团在会议期间将分别扮演以下X种角色:
(一)会议指导:
会议的指导者和监督者,负责文件审阅,委员会进程报告撰写,回答代表在会上提出的程序性问题和私下提出的有关学术标准但不涉及会议内容的问题,同时也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机对会议做出学术上的指导,但这一指导应不一打断会议的正常进程为准,每个委员会应至少有1名;
(二)主席:
会议的主持者和引导者,同时需要进行点名和计时,每个委员会应有且仅有1名;
(三)主席助理:
主席的协助者,进行会议记录和回答并处理代表提出的咨询性问题和个人特权问题等。
第七条,组委会成员在会议中所扮演的主席团角色并不固定,但在每场分组会议中须固定一个角色,且符合第六条的人数要求,组委会成员须在QQ群的备注中标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第八条,代表是指报名并得到批准的参加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的中学生;代表将扮演其所代表的国家的外交官参与相应委员会的讨论;在正式会议期间,代表需尊重其他参会者、遵循主席团引导,若代表对主席团的决定持有异议,可私下向其他组委会成员提出。
第二章,会议
第一节,会前准备
第九条,主席团将在会前通过组委会告知代表该委员会将要讨论的议题,并在“背景指导”中写入议题的详细介绍。
主席团建议代表对每一个议题都要认真准备。
第一十条,代表需要针对该委员会的议题,在会前准备并提交一份立场文件,表明所代表国家对该议题的官方立场。
主席团由权利规定提交立场文件的最后期限,并有权拒绝任何一份迟交的立场文件。
主席团有义务向代表们提供“立场文件总结”并提出建议、给予进一步指导。
第一十一条,主席团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对“背景指导”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勘误,以保证为代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第一十二条,主席团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发布背景指导更新。
其主要内容总结背景指导截稿后至大会前这段时间内,与议题相关的重要信息,以及主席团对代表的指导与建议。
第一十三条,组委会支持代表进行会前磋商,但不支持在会前起草工作文件甚至决议草案的行为。
第二节.正式辩论
第一十四条,分组会议开始时,主席助理将进行点名,并宣布出席的国家。
第一十五条,在分组会议开始时,未出席的代表和在分组会议结束之前决定离席的代表须在该代表参与会议之前或离开会议之前私下告知主席助理,并由主席助理在不影响会议进程的前提下宣布某代表出席或离席。
第一十六条,在分组会议开始时,会议将进入“正式辩论”阶段;在一个终止辩论的动议被通过且所有决议草案及其非友好修正案都被投票表决之前,正式辩论都将围绕着本委员会的议题展开讨论。
第一十七条,正式辩论的发言名单将在分组会议开始时自动开启;
(一)主席将在分组会议开始时宣布开启正式发言名单,有意愿加入正式发言名单的国家代表须在QQ群中报出国家名,并由主席按其先后记录成为正式发言名单;
(二)在发言名单中的每位代表发言完毕之后,其代表国家都将被划除;
(三)只有不在发言名单中的代表(包括已经发言结束的代表)可在分组会议期间私下向主席申请加入发言名单,主席将把这些国家加入到发言名单的最末。
第一十八条,正式辩论中,每位代表将有恒定的两分钟的发言时间;
(一)此发言时间不可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修改;
(二)正式辩论不存在让渡,剩余时间将由主席自行处理;
(三)一国代表正式发言结束后,每位代表将自动获得一分钟的阅读时间阅读该国代表的发言,当然若篇幅过长,主席则可以自行决定阅读时间。
第一十九条,在以下情形下正式辩论将被暂停或被结束;
(一)一个有组织核心磋商或自由磋商的动议被通过时,正式辩论将被暂停;
(二)一个暂时休会的动议被通过时,正式辩论将被暂停;
(三)当大会组委会或主席团认为必要时,正式辩论将被暂停;
(四)一个结束辩论的动议被通过时,正式辩论将被结束;
(五)当正式辩论发言名单中的最后一位代表发言完毕,并没有代表希望继续发言时,正式辩论将自动结束。
第三节,非正式辩论
第二十条,非正式辩论是指打断正式辩论而进行的磋商,包括有主持核心磋商和自由磋商两种。
(一)有主持核心磋商指代表们在主席的主持下,按照主席随机点出的并由主席助理记录的发言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发言;
(二)自由磋商指在一定时间内,代表们可以不受主席团的限制,自由地交换观点;
第二十一条,有主持核心磋商或自由磋商的动议需要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当且仅当一个有主持核心磋商或自由磋商的动议被通过后,会议才从正式辩论过渡至非正式辩论。
关于动议,请参考第三节。
第四节,动议和问题
第二十三条,动议是在前一位代表结束正式辩论的发言后或在后一位代表开始正式辩论的发言前,在主席询问所有在场代表是否希望提出改变会议进程的前提下,代表提出具体方案的一种形式。
其中,提出方案的过程和所有内容,称之为动议。
第二十四条,动议包括动议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动议进行自由磋商、动议延置决议草案、动议取消延置决议草案、动议结束正式辩论、动议更改投票顺序和动议暂时休会,共计七种;
(一)动议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是指当代表认为有必要对当前议题范围下某一特定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时所提出的方案,这一方案应包括本次有主持核心磋商的主题,总发言时间和每位代表发言时间:
(子)一般情况下,一个由主持核心磋商的总时间与每位代表发言时间应成整数倍关系;
(丑)一个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的动议需要投票表决,并达到简单多数时方可通过;
(寅)当一个进行有主持核心磋商的动议被通过时,主席将开启该动议的发言名单,此时希望加入到该发言名单的代表应报出国家名,并由主席按照报出顺序进行记录,且提出动议的代表国将自动成为发言名单的第一位;
(卯)当某国代表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发言,则将直接转至发言名单中的下一位;
(辰)某位代表在有主持核心磋商中发言完毕后,各代表将自动获得三十秒的阅读时间,当该代表发言篇幅过长,主席则可适当延长阅读时间;
(巳)阅读时间不计入总发言时间;
(午)当发言名单中的全部代表发言完毕后,该动议尚剩余时间仍足一位代表发言,则将由主席点取希望加入到发言名单的国家发言,且该国家可以是已在发言名单中出现的国家。
(二)动议进行自由磋商是指当代表认为有必要与其他代表交流意见或进行文件阅读及起草等其他工作时所提出的方案,这一方案应包括本次自由磋商的总时间,原则上每次自由磋商时间不应超过六分钟;在时间用尽之后,会议将重新回到主席的主持中;该动议需要赞成票达简单多数通过;
(三)动议延置决议草案是指当一份决议草案已被介绍之后,代表为搁置对其的讨论所提出的方案,这一方案应包括代表要求延置的决议草案的编号;当此一动议被通过后。
所有对该决议草案进行讨论的动议将不再被允许,同时不能对该决议草案提出修正案或进行投票,直到一个取消延置该决议草案的动议被通过;该动议需要赞成票达绝对多数通过;
(四)动议取消延置决议草案是指在一份决议草案已被延置的情况下,代表为重新开始对其的讨论、修正和投票而提出的方案,这一方案应包括代表要求言之状态的决议草案的编号;该动议需要赞成票达简单多数通过;
(五)动议结束辩论是指当代表认为关于当前议题的讨论已经足够充分而应进入到对目前所有决议草案及其非友好修正案进行投票的阶段时所提出的方案;在主席团没有审批决议草案之前,该动议不被允许;该动议需要赞成票达绝对多数通过;
(六)动议更改投票顺序是指当一个结束辩论的动议被通过后,代表为了更该决议草案的投票顺序而提出的方案,这一方案应包括新的决议草案的投票顺序;一旦此动议获得通过,所有未被延置的决议草案将按照这一新的顺序被表决;至多只能有一个更改投票顺序的动议被通过;该动议需要赞成票达简单多数通过;
(七)动议暂时休会是指在某一阶段会议按照日程接近尾声时,代表为暂时结束会议所提出的方案,当此一动议通过后,会议将暂时中止,直到下一阶段开始,该动议需要赞成票达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动议的过程之中不可再动议。
第二十六条,问题是指代表提出的对与会议进程中的疑问或代表自身的要求,包括组织性问题(程序性问题)、咨询性问题和个人特权问题:
(一)组织性问题又称程序性问题,是指代表认为主席在主持会议中出现错误或会议进程有违背议事规则,为进行纠正所提出的问题;
(二)咨询性问题是指当代表对于会议的程序存在疑问时,为获得解答所提出的问题;
(三)个人特权问题是指当代表在会场中产生任何个人问题有特殊要求时,为寻求改善所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组织性问题应直接在会场中提出,主席须立即受理并作出正确的调整。
若代表提出的是咨询性问题或个人特权问题,则由主席助理受理。
第二十八条,组织性问题的提出均可以打断当前的会议进程,但不得打断当前发言者的发言。
第五节,会议文件
第二十九条,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常规委员会(中文)的会议文件包括背景指导、立场文件、工作文件、决议草案、指令草案和修正案。
第三十条,背景指导是在所有分组会议前由各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编写或整合的便于代表们对议题有更好的了解和对会议方向有更好的把握的指导性文件,会前每位代表都将拥有一份背景指导,并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立场对背景指导进行深入思考,并在指定时间内上交根据背景指导完成的立场文件。
第三十一条,立场文件是各国在指定时间内根据背景指导完成并上交给主席团的文件,它表达了该代表处在本国立场上对于即将被讨论的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在指定时间内,各国代表都须向主席团提交一份立场文件;
(二)立场文件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但并不完全限制,可由代表自由发挥。
第三十二条,工作文件是指当一位或多位代表对于当前议题下的某一特定问题产生了初步的解决方案,或认为有必要阐明本国或本国家集团的立场时,所起草的文件:
(一)工作文件只需有起草国,无需附议国;
(二)工作文件内容没有特定格式要求。
第三十三条,决议草案是指由一位或多位代表按照联合国决议文件格式起草的对当前议题的解决方案:
(一)决议草案的起草国数量无固定要求,但起草国与附议国的总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数;
(二)一份决议草案的起草国无法起草或复议另一份决议草案;
(三)一份决议草案的附议国可以附议多份决议草案。
(四)决议草案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第三十四条,指令草案是指针对危机的解决方案,且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第三十五条,修正案是指有一位或多位代表起草的,按照联合国决议文件格式对当前会议的某份决议草案提出修正意见,包括友好修正案及非友好修正案:
(一)任何修正案都需要起草国和附议国;
(二)友好修正案是指获得原决议草案所有起草国同意并附议的修正案(需由会议的学术指导咨询意见)将被直接添加到其所修正的决议草案中;
(三)非友好修正案是指未获原决议草案所有起草国同意并附议,且获得百分之二十的代表附议的修正案,该份修正案将会在对决议草案的投票表决前被逐条投票决议是否加入到其所修正的决议草案;
(四)一国代表可起草或复议多国修正案。
第三十六条,任意一份工作文件、决议草案和修正案需首先提交会议指导,当会议指导审阅通过后下发全场:
(一)对于一份被下发全场的工作文件,代表们将有两分钟的阅读时间,阅读结束后该份工作文件的起草国将立即对此工作文件进行介绍,各代表将自动获得九十秒时间阅读该国对其工作文件的介绍(主席可结合工作文件的篇幅适当调整阅读时间);
(二)对于一份被下发全场的决议草案,代表们将有三分钟阅读时间,之后该份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将立即对此决议草案进行介绍;介绍结束后,每位代表将自动获得两分钟的时间阅读该国对其决议草案的介绍(主席可结合决议草案的篇幅适当调整阅读时间),阅读时间之后,其他代表可提出三个语法问题;
(三)对于一份被下发全场的非友好修正案,代表们将有一分钟时间阅读,之后该份非友好修正案的起草国将立即崔此非友好修正案进行介绍(主席可结合非友好修正案的篇幅适当调整阅读时间);
(四)对于一份被下发全场的友好修正案,代表们将自动获得一分钟的阅读时间(主席可结合友好修正案的篇幅适当调整阅读时间);
(五)在所有需要进行介绍的文件介绍结束后,该份文件是否被继续讨论,取决于是否有相应的由主持核心磋商被通过。
第六节.投票
第三十七条,投票分为程序性投票和实质性投票。
第三十八条,程序性投票是指对所有动议的投票,可以投赞成或反对。
第三十九条,进行由主持核心磋商的动议、进行自由磋商的动议、取消延置决议草案的动议、更改投票顺序的动议及暂时休会的动议需得到简单多数位代表的赞成票才可获得通过;延置决议草案的动议、结束辩论的动议需获得绝对多数位代表的赞成票才可获得通过。
第四十条,实质性投票是指针对文件的投票,即对非友好修正案和决议草案的投票:
(一)此一投票过程发生在正式辩论结束后,并且只对此时也被提交并通过审阅的决议草案和非友好修正案进行表决;
(二)在表决前,主席需重新进行点名,并由主席助理宣布此时的百分之二十数,会议指导将根据此时的百分之二十数审核决议草案及非友好修正案的起草国与附议国的数量;
(三)首先表决非友好修正案:
(子)非友好修正案将按照编号顺序进行逐条表决;编号顺序按照提交早晚由会议指导进行编号;如一个更改投票顺序的动议通过,将按照新的顺序进行表决;
(丑)非友好修正案将按照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方式逐条表决;主席助理将记录每一次投票的结果并确定该条修正案是否被加入到相应的决议草案之中;
(四)其次表决决议草案;
(子)决议草案将按照编号顺序进行逐条表决;编号顺序按照提交早晚由会议指导进行编号;如一个更改投票顺序的动议通过,将按照新的顺序进行表决;
(丑)决议草案将采取两轮唱名表决:
在第一轮投票中,所有的代表均需投票,可以投赞成、反对、弃权或过;在第二轮投票中,所以第一轮投“过”的代表需重新投票,但只能投赞成或反对;
(寅)主席助理将记录每一位代表的投票选择;
(五)对于一个议题,一个委员会在本次会议中只能通过一份决议草案;当一份决议草案获得通过时;不再对剩余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六)当一份决议草案获得通过或无一份决议草案获得通过时,由于正式辩论已结束,会议将自动结束。
第四十一条,任何对程序的投票都需要按照以下两个数据进行:
(一)简单多数,即主席唱票时,所有投票数的二分之一并向上取整;需要达到简单多数通过的程序,都需要在主席唱票时,所有的赞成票数除以所有投票数并向上取整后达到简单多数方可通过;
(二)绝对多数,即主席唱票时,所有投票数的三分之二并向上取整;需要达到绝对多数通过的程序,都需要在主席唱票时。
所有的赞成票数除以所有投票数并向上取整后达到绝对多数方可通过。
第四十二条,任何对会议文件的表决都需要得到“文件三分之二多数”的赞成票才能通过:
(一)“文件三分之二多数”是指再一次对文件的表决中,赞成票与反对票之总数的三成之二并向上取整后所得的数;
(二)弃权票不包括在内。
第四十三条,安全理事会及历史安全理事会中被表决的所有文件,除必须获得“文件的三分之二多数”的赞成票之外,所有反对票中不能包括任何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一)五个常任理事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美利坚合众国;
(二)这一要求不适用于程序性投票。
第七节观察国
第四十四条,观察国是指非委员会成员国,但因其与本委员会议题关系紧密或其他原因而被邀请参加委员会会议的国家代表;
第四十五条,观察国得与本委员会会员国行使同等权利并具有同等义务,但是:
(一)观察国代表无权起草决议草案及指令草案,及其修正案;
(二)观察国代表无实质性投票权力。
第三章,代表权力与义务
第四十六条,代表享有本规则流程所叙述之所有权利,并同时享有回应权(答辩权),即代表在其个人或所代表国家尊严受到侵犯时可以私下向主席申请对此一侵犯进行回应;主席将决定是否接受这一请求,并可在适当情况下要求代表在本委员会进行此回应。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章纪律或有其他主席团成员认为妨碍会议的行为的代表,组委会将保留酌情处罚的权利。
二、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模常规委员会(中文)用语规范
1.主席:
“中国?
”
中国代表:
“到!
”或“出席!
”
(说明:
对于点名,代表仅需回答“到”或“出席”即可。
)
2.正式发言
主席:
“下面将开启正式发言名单,请希望加入到该名单的国家报出国家名。
”
中国代表:
“中国!
”
主席:
“中国。
”
……
主席:
“尊敬的中国代表,您将有两分钟的时间进行发言。
”
中国代表:
“……”
主席:
“感谢尊进的中国代表,现在每位代表将有一分钟的时间进行阅读。
”
3.动议
主席:
“请问场下有无动议?
”
中国代表:
“中国!
”
美国代表:
“美国!
”
主席:
“中国发言较先,应由中国动议。
”
中国代表:
“中国代表动议……”
a)进行一个由主持核心磋商,其主题为‘出口食品的安全保证’,总时长为三分钟,每位代表发言时间一分钟
主席:
“请问场下有无附议?
”
美国代表:
“美国!
”
主席:
“有附议。
下面主席将进行唱名投票,请被点到的国家宣布‘赞成’或‘反对’!
”
……
主席:
“该动议获得通过,中国将自动加入发言名单第一位。
请希望加入发言名单的国家报出国家名。
”
美国代表:
“美国!
”
印度代表:
“印度!
”
荷兰代表:
“荷兰!
”
(说明:
此时的发言名单应为:
中国,美国,印度。
)
主席:
“尊敬的中国代表,您将有一分钟的时间进行发言。
”
中国代表:
“……”
主席:
“感谢尊敬的中国代表,每位代表现在有三十秒的阅读时间。
”
主席:
“阅读时间完毕,尊敬的美国代表,您将有一分钟的时间进行发言。
”
美国代表:
“……”
主席:
“感谢尊敬的美国代表,鉴于美国代表发言较长,每位代表现在有一分钟的阅读时间。
”
……
主席:
“由于发言名单中的国家发言结束且该动议剩余时间尚可允许一位代表发言,请问场下是否有希望在此动议发言的国家?
”
中国代表:
“中国!
”
荷兰代表:
“荷兰!
”
主席:
“中国。
”
b)进行一个自由磋商,总时长为五分钟。
c)延置决议草案1.1
d)取消对决议草案1.1的延置
e)更改决议草案的投票顺序,新顺序为决议草案1.2、决议草案1.3、决议草案1.1.
f)暂时休会
(说明:
对于动议,代表应首先说明动议的类型,再给出这项动议所包含的全部要素。
)
4.问题
中国代表:
“问题!
……”
a)组织性问题。
根据规则流程,动议延置决议草案1.1应需要绝对多数赞成票;但投票结果仅达到简单多数,因而该动议不能被通过。
主席:
“感谢尊敬的中国代表,该动议未获通过。
”
b)咨询性问题。
请问动议延置决议草案所需的赞成票为简单多数还是三分之二多数?
主席助理:
“三分之二多数。
”
c)个人特权问题。
中国代表无法下载已上传至群共享的工作文件1.1,请问是否能发给我一份?
主席助理:
“好的,请稍等。
”
(说明:
对于问题,代表应首先说明是何种问题,再具体阐释问题。
)
5.投票
主席:
“中国?
”
中国代表:
“赞成/反对/弃权/过!
”
……
主席:
“根据主席助理得出的绝对多数为十,赞成票为十一,该份决议草案通过!
”
(说明:
在唱名表决阶段,代表们只需给出本国的决定即可。
注意,“过”仅能在对决议草案和指令草案的第一轮投票中使用;在第二轮投票中,只能选择“赞成”和“反对”。
)
三,武汉九江联谊模拟联合国大会线上会议模常规委员会(中文)快速规则流程参考
快速规则流程索引
规则
表决
说明
个人特权问题
无需表决
随时提出,当代表感觉在会议中有需要时
组织性问题
无需表决
随时提出
咨询性问题
无需表决
仅在发言权处于开放状态下允许,对规则提问
动议有主持/自由磋商
简单多数
需要说明主题和时间限制
动议结束辩论
三分之二多数
关闭正式发言名单并进入投票阶段
动议暂时休会
简单多数
按照日程会议时间临近结束时提出,暂时中止这一阶段的所有辩论
动议延置决议草案
三分之二多数
在一份决议草案被介绍之后;通过后此份决议草案不能被讨论、修正与表决
动议取消延置决议草案
简单多数
取消延置动议的所有效果
动议更改决议草案表决顺序
简单多数
在正式辩论被关闭后可提出,通过后将按新的顺序表决决议草案;只能通过一次更改顺序
工作文件
无需表决
两分钟阅读、两分钟介绍;无格式要求
决议草案
文件的三分之二多数
三分钟阅读、三分钟介绍、三个语法问题;只能通过一份决议草案
修正案
文件的三分之二多数
友好修正案直接引入;非友好修正案一分钟阅读、一分钟介绍;举手逐条表决
回应权
自主
通过向主席团传递意向条以回应对个人和/或国家尊严的侵犯。
主席可选择念出这段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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