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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总结
2005-2009年民政工作总结
凤凰县民政局
2008年8月2日
五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紧扣“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主线,在跑项争资和创新工作方法上狠下功夫,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创建文明凤凰、和谐凤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成绩
1、跑项争资:
2005年以来,全县民政争资16192万元,其中2005年1600万元、2006年1720万元、2007年1900万元,2008年5350万元,2009年5622万元。
主要用于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城乡低保、敬老院改扩建、五保供养等,保证了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2、城乡低保:
城市低保实行动态规范化管理,2009年底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共有2888户8306人,月人平补差120元。
五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690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770万元,累计保障45207人次,五项优惠政策减免费用近170万元。
2007年初农村低保制度正式启动,按照“低标准起步、分类施保”的原则,主要涵盖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元的本县常住特困农业人口,2009年底已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757户13782人,争取上级低保资金192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180万元。
人月平补差50元。
3、救济救灾:
我县每年多灾并发,连续遭受冰冻、风雹、洪涝、泥石流、干旱等多种灾害袭击。
全县累计11万户次46万人次受灾,成灾9万户次38万人次,因灾死亡12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3.7亿元,其中农业损失3.2亿元。
全县上下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其中县民政局各类资金2700多万元、物资折币720万元,其中争取美国国际慈善机构ACT捐助150万元款物、广东东莞市赈灾物资43000件、中国石化荆门公司衣物8000件、香港乐施会28万元、吉凤工业园5.42万元、全县各界捐款100万元,建房1632栋4897间,累计救助灾民3.7万户次14.1万人次。
特别是在2005年百年不遇的旱灾面前,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及时救助机制,为灾民提供了生活保障,确保了全县大灾之年的社会稳定。
4、敬老院建设:
作为省定八件实事之一,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累计改扩建敬老院18所,改扩建总面积25270平方米,造价1260万元,其中新建10所(茨岩、林峰、禾库、麻冲、木里、吉信、竿子坪、两林、新场、廖家桥),面积16270平方米,造价910万元;改建8所(沱江、木江坪、腊尔山、山江、三拱桥、阿拉营、落潮井、茶田)面积9000平方米,造价350万元。
5、五保供养:
2009年底,全县五保供养财政转移支付149万元,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032人,其中分散供养618人,每人月补助100元,年供养标准12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14人,每月生活补助为246元,年供养标准2952元。
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从种、养、加等方面着力推动农村敬老院经济实体建设。
目前,各院办有蔬菜、水果、鸡鸭庭院经济,吉信百头生猪场、茨岩预制场、茶田渔场、木江坪食用菌温棚等初具经营规模,进一步强化了农村敬老院自身造血功能。
每逢重阳和春节,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入院老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慰问,累计发送慰问金近15万元、大米2.5万公斤、棉被450床、棉衣420件,一次性为病故五保老人兑付丧葬金9.2万元,解决医疗费25.7万元。
6、流乞救助:
随着凤凰旅游产业的不断升温,进入凤凰境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越来越多,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凤凰古城旅游形象,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湘财社〔2004〕18号)的有关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2005年6月正式成立了“凤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隶属县民政局二级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配备编制3名。
五年来,特别在黄金周期间,县民政局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262人次,救助金额达62万元。
7、医疗救助:
农村特困大病医疗救助于2005年初开始启动,设立医疗救助基金73万元,其中州民政局下拨41万元、县财政配套32万元,当年6月21日,在林峰乡隆重举行首发仪式。
城市特困大病医疗救助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州民政下拨专项资金20万元,县财政按城市人口每人每年3元配套。
为更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看病就医难的问题,2006下半年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取消救助病种限制,降低金额报销门槛,对五保对象住院费实行零起点报销。
全县医疗救助3067人共267.2万元,其中农村1931人145.5万元;城市1136人121.7万元。
为2146户4314名五保及农村特困对象支付合作医疗资金32万余元。
8、基政事务:
一是圆满完成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从2005年10月10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
选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344名、副主任327名、委员306名,新调整民兵营长62名、妇女主任34名、村民小组长1801名。
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依法产生村委会主任344名,副主任及委员1332名。
村主任新当选83人,连任261人。
一大批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热心为村民服务的能人选项进村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了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同时稳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全县344个村建立健全了村委会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村务公开栏和公开制度普遍建立。
二是圆满完成第六次、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争取州财政20万元,支持沙湾、古城、三王阁、新田垅等4个社区办公建房,县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解决办公经费1万元,县民政每月为每个社区居委会干部下拨200元补助,争取上级1.2万元各类图书,无偿援建沙湾和南华两个社区图书室。
2005年下半年配备了红旗社区工作人员。
每个社区建立了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设立了警务室、低保站等办事机构。
各项社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是规范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全县婚姻登记统一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2006年下半年,为进一步婚姻登记环境,办公迁移新军干所一楼,配齐现代化办公设备,设立婚姻档案室。
2005年至2009年,全县结婚登记12936对,离婚1175对,补领证件463对,收养登记37例,未婚登记611例。
8、优抚安置:
调整了优待金年标准和义务兵奖励标准:
城乡义务兵1000元,“三属户”600元;一等功2000元,二等功1000元,三等功400元,优秀士兵200元。
同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人每年增长7.2元。
2006年3月完成了全县2050名优抚对象数据库资料更新工作,9月新增99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双定”待遇。
三年来,及时调整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制度,为优抚对象解决“三难”资金75万余元,对1162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四次提标。
春节、“八一”期间,由县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地官兵及重点优抚对象,累计发送慰问资金42.5万元。
五年来,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687人,其中需政府安置258人,我们先后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相关部门协调会和全县退伍安置动员会,采取行政推动硬性安置办法,每年100%完成安置任务,同时落实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3万元。
2005年6月动工修建军干所综合大楼,2006年4月竣工使用,建筑面积1410平方米,总造价112万元,军干“两项待遇”落实较好。
9、区划地名:
一是圆满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2005年,我县按照“稳妥、平稳、民意、效能”的原则,召开了乡镇党委书记、离退休县级干部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代表、人大代表“四个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从74个县直单位抽调106名干部,组成了12个工作指导组。
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13个乡镇召开6个不同层次会议,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赞成,并以人大或人大主席团会议形成决议。
经县政府30次常务会、县委第67次常委会审核,县十四届第20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31个乡镇调整到24个乡镇。
8月3日,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在全州首次通过了省政府审批,原则同意:
齐良桥乡与沱江镇合并,设立新的沱江镇;黄合乡与阿拉营镇合并,设立新的阿拉营镇;桥溪口乡与木江坪镇合并,设立新的木江坪镇;板畔乡与山江镇合并,设立新的山江镇;将火炉坪乡、两头羊乡和木里的万溶江建制村与吉信镇合并,设立新的吉信镇;撤销大田乡,将其首云、三角坪2个建制村划归新的吉信镇管辖,将其余的5个建制村划归三拱桥乡,设立新的三拱桥乡。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县9镇、15乡,共24个乡镇。
新调整的乡镇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自2006年1月1日实施。
二是完成主要街道设标工作。
2005年我局确定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大薄弱环节改进力度,针对地名设标落后的现状,自筹资金3万余元,制作24块路牌,9月底前完成了县城南华路、凤凰路、虹桥路、喜鹊坡路、金坪路、文化路、桔园路、堤溪路等8条主要街道标志设置,进一步提升旅游城市的品位,方便了游客。
三是搞好边界联检和地名普查。
五年来,我局派出专业人员,先后顺利完成吉凤线、湘黔线、凤泸线、凤花线、怀自线联检任务。
经查,界桩方位物保持完好,边界线走向所依附的地形未发生改变,无边界争端。
2006年,我们在湘黔线4352002号界桩旁新设置一块象征边界人民友好团结石碑。
2005年6月,协同林业、国土、司法、经管等部门,成功调解县农垦场与贵州松桃县盘报村6组山地、木江坪镇高山田村1组与泸溪县兴隆场镇巴斗山村2组两处林地权属纠纷,完成落井乡“塘桥村”更名“唐家桥村”。
在尊重群众意愿和历史沿革的基础上,对24个乡镇、344个村、2010个居民点及境内山峰、山脉、河流、道路、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目前已初步完成收集整理工作。
开展了创建平安边界活动,2007年我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0、民间组织:
2009年底,全县55个民间组织,其中23个社会团体、22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监管”和“培育发展”方针,与政法、610办、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保持打击非法组织高压态势,严格监控法轮功分子,并做好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对民间组织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和发证工作,并在每年5月前完成年检。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从无到有,并得到不断加强,紧紧围绕我县支柱产业,支持各乡镇成立烟叶、花卉、林果、蔬菜、生姜、旅游等专业协会,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登记的原则,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切实抓好每个新注册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办资金2000元的落实。
全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会员4500人,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20人,覆盖全县24个乡镇9600户农户,带动种、养、加工、旅游等产业年效益达1.7亿元。
2005年县古城商业协会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服务先进单位”,2006年竿子坪乡花卉苗木协会荣获“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基地”称号。
11、老龄工作:
全县有60岁以上老人3.7万人,我们狠抓尊老敬老活动不放松。
一是组织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权年”活动,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
出动宣传车130多台次,深入各大墟场,进行宣传,发放宣资料13000多册,接受咨询3.7万人次,受教育人数达7.2万人次;参加全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
二是筹措15万元,举办了各种游园、书画、摄影、棋牌、钓鱼、登山、腰鼓等多项老年文体活动。
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维权。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行动,解决老年人上访37起,办理《老年优待证》12537本,开展百岁老人核实申报工作,完成百岁老人长寿图文采编。
四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
27次与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义务服务队,为老年人诊疗1667人次,送药品价值达2700多元;节日期间为23名百岁老人送慰问款物达7万余元,并为他们及时兑现每人每月250元长寿保健津贴。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我局遵循“多请示,多汇报”的原则,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
县委、县政府把民政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进行部署,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民政工作,对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县领导多次深入民政现场办公,特别是民政资金本级配套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姜力,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副厅长刘金生、唐白玉等相关领导先后来我县调研指导。
2、加大整合部门资源力度。
民政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涉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我们主动与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农办、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计生、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就民政工作分别召开多次协商会议,争取多方配合和支持,在民政工作平台上整合部门各类资源。
县财政尽力配套本级资金;发改局积极协助申报殡葬改革项目;人事编制部门积极协助落实了退伍安置方案;在计生部门配合下,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困难两女户的救助工作;医疗卫生部门积极落实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相关职责;公安部门配合抓好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认真搞好民政资金的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物价部门狠抓低保对象五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极大地促进了民政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机关事务规范化管理。
以开展保先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下大气力狠抓机关事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领导分工及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制度》、《干部职工首问责任制》和《党员干部“三卡”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既分工又协作”的原则,重点实施“分块管理”模式,经费包干使用。
同时与乡镇民政办和机关各股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捆绑责任,奖优罚劣。
4、狠抓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4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收集单位内外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渠道的学习培训,局领导班子率先表率,狠抓“四种能力”的提高:
一是增强统揽全局的能力;二是增强按规律办事的能力;三是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增强优化服务的能力。
切实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努力打造“务实勤政、廉洁高效”民政班子和干部队伍,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主要问题
三年来,我们尽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加大“为民办事”力度上狠下功夫,但是部分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政局的目标任务,离群众的期望和民政自身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极个别干部敬业精神和运用现代化办公知识较为欠缺,影响了局部工作开展;二是部分资金难以到位,影响了殡葬改革、地名设标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三是乡镇民政办现代化办公设备急需改善,个别民政干部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今后设想
(一)总体要求
全县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人民政府和州民政局目标任务,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狠抓热点,主攻难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具体要抓好五大体系工作:
1、结合新农村建设,依法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
一要继续深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圆满完成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大力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争创村(居)民自治模范村活动。
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
二要认真开展城镇社区建设。
规范县城社区建设,并在建制镇开展试点,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2、关心弱势群体生活,切实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在资金投入和项目监管上下功夫,按计划有效整合全县扶贫、财政、民政、残联、民族、教育、社会捐助等各类资金,全面建立“基本生活、特困医疗、就学、建房、法律、科技”等六大专项救助制度,开展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贫困学生救助、建房援助和“一帮一”结对救助等活动,重点解决特困人口生产生活、就医和子女上学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社会成果。
3、彰显军民鱼水深情,创新服务部队国防工作体系。
一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规范和完善优抚对象丧葬储金管理,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加大拥军优属保障金的筹集力度。
二要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力度。
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提标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解决好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
三要创新方法,积极开展退役士兵有偿安置和货币安置试点,减轻政府包揽安置的压力。
四要在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在上质量、上水平、上档次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两项“待遇。
4、突出文明和谐理念,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
争取在共创共建上有创新,积极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和创收问题,加强社区配套机构建设。
二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
按照教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搞好民间组织年检,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要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工作。
重点抓好县城居民户的门牌号规范化管理和沱江城区标准地名设标,积极推进我县旅游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
四要加大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力度。
减轻农民负担,杜绝婚姻登记搭车收费、乱收费现象,全县婚姻登记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100%。
进一步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多种方法走好殡葬改革路子,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积极建好县殡仪馆,加速公墓山开发步伐。
五要加强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资金管理工作,电脑彩票发行量达到800万元以上。
5、立足勤政高效廉洁,继续抓好民政队伍管理体系。
一要积极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抓出成效。
二要努力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要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积极组织并参加全县各项普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管理社会事务,确保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转。
四要加强财务审计工作。
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审计检查,确保专款、专物、专用,让有限的民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
正确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的职能和地位,研究确定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针对性地加强民政工作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
六要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民政干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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