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签订依据.docx
- 文档编号:1121305
- 上传时间:2022-10-17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0.96KB
设计合同签订依据.docx
《设计合同签订依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合同签订依据.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计合同签订依据
设计合同签订依据
篇一:
项目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电力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等。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明确工作时限):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明确工作时限)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XX】1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费用。
合同结算价以内审价作为计费基准。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注:
1、发包人有权采用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期)或转账方式支付设计费。
说明: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施工期派驻设计代表赵然。
2、设计单位如不能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设计概算,甲方有权扣除设计费的10%,并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编制设计概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集文件,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的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得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按、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设计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现行设计要求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设计结果和设计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提交贰套《工程质量核查报告》。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并办理“资料收讫证明”以作为阶段资金支付的依据。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漏、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设计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若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工程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设计人应对各阶段现场验收情况及时作出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及技术处理的书面检查结论。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的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发包人的经济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责任。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交付时间,若延误期在三十天以内的,每延误一天,委托人应在支付设计费中扣减总合同价款(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违约金;若延误期超过三十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发包人未支付的设计费不在支付。
合同生效后履行前,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应无条件响应(按规定的现场答疑及技术交底除外)。
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发包人如数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相关文件,并及时办理资料收讫证明,以此作为阶段收取款项的依据之一。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二:
设计合同(标准版)
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年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设计委托说明书。
发包人提交的建筑基础资料。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计阶段:
施工图阶段。
设计内容:
第五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在签订合同后二天内,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建筑效果图、建筑设计施工蓝图的电子文档。
第六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时间及文件:
在起天内,提交施工图份。
第七条费用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设计费为人民币:
整。
说明:
本设计费用为包干设计费,不再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十天内,发包人支付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七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总设计费的80%,计元。
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后七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总设计费的90%。
余10%设计费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
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交付设计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该阶段的设计费用,并追究设计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施工过程中的修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篇三:
设计合同
GF-20XX-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壤塘县岗木达乡章光村防火通道建设章古桥维修实施方案
工程地点:
壤塘县岗木达乡章光村
合同编号:
发包人:
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设计人:
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计 合同 签订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