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2108LowVoltageLightingSystems简体中文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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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2108LowVoltageLightingSystems简体中文版
引言
1范围
1.1这一要求适用于低电压照明系统和要永久安装的组件,也适用于国家电气规范,ANS/NFPA70,411条款。
1.2这些要求包括:
a)低电压照明电源组件
b)导体裸露在外的低压照明系统和导体包裹在内的灯具
c)2级低压照明系统
1.3这些要求不包括通过以下标准的低压照明系统和照明灯,例如:
UL153,便携式灯具标准,UL1574活动式投射灯照明系统的标准,UL1589,灯具标准,UL1838,低压景观灯照明系统,或者超过25安的低压照明系统。
2测量单位
2.1要求数据不能带有括号。
括号中的数据是说明性的或者是近似值。
或者是近似值。
3术语列表
3.1为了满足这一标准需要定义以下术语
3.2防电材料—一种材料用来避免接触到非绝缘的电流,它包含有出现电击的风险,同时客户不适用绝缘的电流。
3.3柜式装置—灯具或者电源需要安装在一个陈列柜或者类似的位置当中,灯具或者电源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要安装在陈列柜的内部。
3.4绝缘的导体—导体包含在绝缘的材料内部
3.5外壳—一种隔绝电流防止起火的材料。
同时外壳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也可以作为防电材料或者凹式箱体。
3.6裸露导体—是指为一个或者多个灯具提供电流的低电压的导体,并且包含安装导体的相关组件。
裸露导体包含以下几种:
a)完全裸露的导体,用来提供电流,并且防止短路和超负荷运行
b)裸露的绝缘导体,通过绝缘或者绝缘涂层避免短路,从而起到保护作用。
3.6于2007年四月二十七日生效
3.7灯具的保护—灯具周围的用来吸收热量防止灯具破裂的部件。
3.8潮湿的环境—通常情况下去或者某一段时期内电器设备内部的或者外部的潮湿情况。
3.9干燥的环境—一个通常不会受到湿气的环境,但是有可能会暂时有潮气,例如一栋建筑处于施工期。
干燥的环境是指通风条件良好能够出去潮气的环境。
3.10湿润的环境—指的是环境中有较多的水分或者其他液体可能低落,飞溅或者流道电器设备上。
3.11灯具—是指一个完整的照明单元并且能够连接到电源之上。
3.12开口—是指一个能够安装插头开孔
3.13开孔—在一个开放式或者嵌入式的灯座上并且没有其他部件填充的孔。
3.14电源装置—在一个低压照明系统中为灯具提供电源并控制灯具的装置。
一个电源装置有以下特征:
a)一个独立的变压器或者电源输出装置,输出的电压不超过30伏。
b)用于现场安装
c)每个辅助电路被限制在25安
3.15嵌入式灯座—是指嵌入式灯具或者电源装置的一个部分,安装在天花板的凹槽内或者墙壁中,不一定包含有导体或者相似的部件。
3.16嵌入式灯—是指一个灯具或者电源,部分或者全部嵌入在一个安装面内。
热保护式IC—是指一个安装在绝热的壁腔内的嵌入式的灯具或电源。
这一装置有可能直接于依然的材料和绝缘材料接触。
热保护式非IC类型—是指嵌入式灯具或者电源安装在凹槽内,凹槽与隔热材料和绝缘材料保持最小的空间。
灯具或者电源不与隔热材料和绝缘材料接触或者被覆盖。
只适用于水泥材质的非IC类型—是指一个没有热保护的嵌入式灯具或者电源,因为它只能安装在浇铸的水泥之中。
有固定保护的类型—是指安装在凹槽内的灯具或者电源,并且直接与隔热材料或者易燃材料接触,同时即便没有热保护灯具也不会损坏,或者是温度超过了表34.1中描述的极限值后,电源也不会损坏。
3.17闪断风险—这种危险存在于两个非绝缘的导体之间或者是一个非绝缘的导体与地面之间。
如果通过并联的1500欧姆电阻和0.015电容的连续有效电流超过5mA(峰值是7mA),并且在干燥及湿润环境下开路有效电压超过30V,在潮湿环境下有效电压超过15V(21.2V为
3.18表面安装设备—是指一个灯具或者电源直接安装在前面上或者天花板面上。
3.19紫外线过滤器—灯具的一个部分用来防止紫外线的辐射
3.20展柜灯或者货架灯—是指安装在展柜或者货架表面或者孔内的灯或者电源,灯或者电源不会伸出安装面或者伸进展柜和货架内部。
3.21部件—部件指的是灯和电源
4组件
4.1如4.2所指明的那样,产品的一个组件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见附录A的标准,一般覆盖组件的列表用于本标准涵盖的产品。
4.2一个组件不需要符合以下这些特殊要求:
a)这一标准中没有规定的特征或特性,或者
b)超出这一标准的要求
4.3组件的使用要符合它的使用标准
4.4特殊组件结构细节上还不完善,或者性能上有所局限。
这些组件只能使用在一些特定的环境中,例如温度不能超过所限定的值,并且只能用在一些特殊规定的环境之中。
5.未注明日期的参考
5.1在这一标准中任何未注明日期的规则和标准都按照最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
6组织和应用
6.1标准的结构如下:
Part1—涵盖了电源的结构,性能和标识的要求。
Part2—涵盖了导体在外的灯具和二级灯具,二级灯使用的电源在Part1中有规定。
PART1—电源
综述
7综述
7.1这些要求符合低电压照明系统的规定。
7.2最大电源不能超过30V,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回路的电流不能超过25A。
7.3低压分回路于主回路相互分离,并且不能接地。
结构—机械性能
8基本结构
8.1绝缘的导体在经过边缘或者金属上的开口时,要保证导体不被划伤和受到磨损。
对于金属板材厚度不足0.042英寸(1.1mm),防护措施要采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
a)卷起的金属边缘不超过120度
b)不是橡胶材质的套环或者索环厚度至少为0.047英寸(1.2mm)
c)玻璃套管厚度至少为0.010英寸(0.25mm)
d)其他能够提供同等保护的方法。
8.2组件像灯座,开关或者其他的组件不能有松动或转动的情况,当以下情况出现时,电气间距缩小或者有起火的危险时,摩擦力部能满足规定,或者使用锁紧垫圈,星形垫圈,凹槽,螺帽,捏把,或者相似的方法来实现所要求的目的。
9附件
9.1所有的接头,承载电流的部件,未裸露在外的或者没有第30章规定的特殊保护的承载电流的设备,裸露的和绝缘的导体,所有的导线,连接线的终端都应该符合9.2—9.4中对材料的规定。
9.2在电源外壳当中,所有的板材和挤压金属的厚度都要符合表9.1的规定
表9.1
板材和挤压铝材质的外壳的最小厚度
规格
钢材
铜,黄铜,铝板,挤压铝
非增强型
增强型
非增强型
增强型
mmin
mmin
mmin
mmin
在导管开口下连接
0.660.026
0.660.026
0.810.032
0.810.032
超过660mm(26英寸)
没有电气元件的支持
0.510.020
0.410.016
0.560.022
0.430.017
有电气元件的支持
0.660.026
0.510.020
0.710.028
0.560.022
不超过660mm的长度(26英寸)
没有电气元件的支持
0.41(0.016)
0.33(0.013)
0.51(0.020)
0.41(0.016)
有电气元件的支持
0.51(0.020)
0.41(0.016)
0.64(0.025)
0.51(0.020)
不超过380mm(15英寸)
没有电气元件的支持
0.41(0.016)
0.33(0.013)
0.51(0.020)
0.41(0.016)
有电气元件的支持
0.41(0.016)
0.41(0.016)
0.51(0.020)
0.51(0.020)
注释:
(1)增强型—一种结构形式提供同等强度的力
(2)没有电气元件的支持—非电气部件的安装所需的最小厚度。
(3)可行的增强力度的方法的例子:
a)内角最大为120度的钣金件
b)13mm乘13mm(0.5英寸乘0.5英寸)角度为90度的板材,最小厚度为0.81mm(0.266英寸),
c)平板钢筋,最小宽度为9.5毫米(0.375英寸),最小厚度为3.2毫米(0.125英存),使用方式与(b)项相同。
d)弯曲的,有螺纹的,有突缘的表面。
如果一个表面的两个相反方向的边卷起13毫米,或者直角面宽,这样的面称作有凸缘的表面。
上接表9.1
规格
钢材
铜,黄铜,铝板,挤压铝
非增强型
增强型
非增强型
增强型
mmin
mmin
mmin
mmin
(4)涂层或者成品金属,每个面最小厚度至少超过9.1规定的0.013毫米(0.0005英寸)被认为是可行的。
(5)长度—能够画在任何非增强型的平面上的最长直线。
9.3锻造金属外壳的最小厚度要符合表9.2中的规定。
表9.2
铸造金属外壳的最小厚度
材料
非增强型
英寸(毫米)
增强型
英寸(毫米)
铸造金属
可锻铸钢
永久模-铸造铝
压铸金属
0.1263.2
0.0942.4
0.0942.4
0.0792.0
0.0942.4
0.0631.6
0.0631.6
0.0471.2
注释:
加强的尺寸用在螺纹的底部,一个卷起的或者加强的面;或者是有这一形状或尺寸的面,?
9.4由高分子材料构成的外壳要符合以下标准:
a)机械强度—符合第41章冲击冲击强度试验;
b)易燃性—5VA最低可燃等级
c)模具应力—在UL746C条款中模具应力的评定,电气设备中高分子材料使用标准的评定,要使用空气烘箱法。
d)温度—材料至少应该具备具备在常温条件下测试的碰撞和电气温度指数。
特殊情况:
当在正常温度测试时的温度不超过65摄氏度(149F),外壳不需要满足(d)条款。
9.5用来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溢放口的高分子材料要符合软线测试中第42条款的规定,在具应力消除失真测试之后-用电气设备评定,UL746.
10开口
10.1所有的接口,开放式线圈设备,电容器,导线或者连接电源线的端子,其他带电部件,或者其他有闪断或起火危险的带电部件,都要有符合第9节规定的外壳,外壳不能有任何开口。
特殊情况:
开口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
a)电源装置符合UL1012异常,倦怠,短路测试,2级电压标准以外的电源装置;
b)所有的不符合22.1中无障碍探头规定的有闪断危险的非绝缘带电组件和接头。
10.2在外壳上的一个开口不能超过1-1/2平方英寸(968mm2),所有的孔的面积不能超过表面的百分之十五。
10.3在开放式保险丝座上的带有保险丝的外壳上不能有开口。
特殊情况:
包含有开放式保险丝座的灯壳上的开口可以达到6英寸(152毫米)或者更多,当电源正确的安装的时候。
10.4嵌入式灯座上开口的规定如下:
a)安装在凹槽内或者天花板上灯座上的开口宽度不能超过3/8英寸(9.5毫米)面积不能超过1-1/2平方英寸(9.7平方厘米),并且其他任何开口直径都不能超过1英寸(25.4毫米)所有的开口的面积不能超过安装面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b)安装在浇筑水泥上或者地面上的嵌入式灯座上不能有开口。
c)嵌入式IC型的灯座上的开口宽度不能超过3/16英寸(4.8毫米),面积不能超过1/2平放英寸(9.7平方厘米。
其他任何形式的开口的直径都不能超过1/4英寸(6.4毫米)
11嵌入式灯座
11.1嵌入式产品是能够安装在天花板或者墙上的凹槽内的产品。
所有通电的部件都要安装在屋内,除非像第九节中那样对灯壳有特殊规定。
11.2嵌入式灯座的所使用的板材如果是钢的话,厚度至少为0.026英寸(0.66毫米),如果是铝,铜或者是合金的话,厚度至少为0.028英寸(0.71毫米)
11.3高密度材料的灯座最小的可燃性等级为5VA,并且要符合48.5.7的规定。
12防腐蚀保护
12.1不具备防腐蚀的黑色金属要用通过搪瓷,电镀,镀锌,镀铬或者其他有同等功能的方法来防止腐蚀。
12.2经过预处理的钢,封闭的钢管上的边缘,冲压孔,点焊处以及需要喷涂和电镀的有色金属支架,不需要任何形式的防腐措施。
13潮湿和湿润的环境
13.1在这一节中对电源在潮湿环境和湿润环境中的运行的规定见3.8和3.10条款。
13.2所有符合48.1.8条款的在湿润环境中运行的产品都要符合UL1589条款中对灯具的规定。
13.3在湿润环境中运行的电源都要符合17.3条款中对变压器的规定。
13.4所有符合48.1.9条款在潮湿环境中运行的产品都要符合以下标准:
a)黑色金属部件要符合12.1条款中对防腐标准的规定;
b)在纸箱上或者产品插图上不得提供任何用来标记,指示或者描述产品在湿润环境中使用的信息。
13.5导体裸露在外的照明系统的电源不适合在湿润的环境中使用。
电气结构
14带电部件
14.1所有的承载电流的部件都要由铜或者铜合金制成。
例外:
如果一种作为导体的材料通过了评定,具备一定的机械强度,并且具有电流承载能力,符合正常温度测试—34.4.5附加测试条件。
15导体和电线
15.1没有第30条款保护的电线,裸露的导体,绝缘的导体,应使用通用的电线或者是符合最高温度和电压条件下绝缘等级的电线材料。
15.2导体最小应该是18AWG(0.82平方毫米)
例外1:
二级导体最小应该是24AWG(0.21平方毫米)
例外2:
导体的尺寸小于18AWG,但是不小于24AWG,可以在以下条件中使用:
a)完全封闭
b)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移动,
c)在使用二级变压器的条件下,或者在使用固态元器件的线路之中。
15.3使用铜作为导体的电线最大电流承载能力要符合表15.1中的规定
例外:
如果导体符合直流母线标准或者是符合UL1574条款中关于跟踪照明系统导体电阻测试的标准,导体尺寸可以不符合表15.1中规定的标准。
表15.1
电线最大电流承载能力
Typesofwireandcorda
电线类型
Ampacityb
电流承载量
18AWG(0.82平方毫米)
16AWG(1.3平方毫米)
14AWG(2.1平方毫米)
12AWG(3.3平方毫米)
10AWG(5.3平方毫米)
普通建筑用电线(普通电线的导体)
—
—
20
25
30
设备引线
6
8
17
23
28
软线
Flexiblecordc
10
13
18
25
30
电器布线材料
6
8
17
23
28
a除去电器布线材料,对于要求的电线参照国家电气规范,ANSI/NFPA70,
b在括号中的SI数值是指导体的很截面积
c这些电流承载量使用于双芯电线
16接头和连接
16.1所有的接头都要有焊接,或者每一个连接线都要在电气和机械性能方面是安全的。
16.2所有的接头或者连接都要有绝缘保护,这种绝缘保护对温度和电压的要求要等于或者高于导体绝缘保护对温度和电压的要求。
17变压器
17.1初级变压器和次级变压器的线圈要分开,并且要符合以下标准中的一条:
a)特种变压器,UL506
b)2级和3级变压器,UL1585
c)用在音频,广播电视中的变压器和电机变压器UL1411
b)低压照明系统和景观照明系统,UL1838
e)不同于2级的电源UL1012
f)2级电源UL1310
17.2带变压器的2级电源要符合2级和3级变压器标准中的2级要求,UL1585或者UL1310中的2级电源的要求。
17.3导体裸露的照明系统或者适用于湿润环境中的电源中变压器的制造至少要符合以下标准中的一条:
a)初级线圈和次级线圈的安装位置要分开
b)初级线圈和次级线圈要被一个最小厚度为0.002(0.051毫米)英寸的铜片隔开,或者最小厚度为0.005英寸(0.127毫米)的黄铜片隔开
c)一个突起的线轴缠绕结构要符合UL1012,,2级除外的电源标准。
d)分开的线轴缠绕结构,并且符合UL1097或者UL2097双绝缘认证要求,这些要求是电子电器双重绝缘系统的参考标准。
e)符合UL1411,使用在音频,广播,电视类设备上的变压器的标准并且符合有效电压为3500V介质耐压试验的要求。
f)要符合2级和3级变压器标准中的2级要求,UL1585或者UL1310中的2级电源的要求。
17.417.3(b)中的防护物要粘贴在变压器芯上和电源的接地部分。
例外:
当变压器与地面分离时,对于一个环形变压器来说保护物不用粘贴在变压器芯上。
17.5保护物和地面之间要通过焊接先连接,焊接线的尺寸至少要和初级绕组漆包线的导体一样大,并且不能小于18AWG(0.82平方毫米)
18电源供应
18.1初级线路和次级线路的电源要分开,并且要符合以下标注中的一条:
a)UL1012,2级除外的电源
b)UL13102级电源
c)UL60950信息技术设备
18.2一个2级电源设备要符合UL1310,2级电源标准的二级要求。
18.3一个电子电源装置要将初级电流和次级电流分开,例如使用光隔离器,它符合UL1577条款,关于光隔离器的标准,或者使用符合17节标准的变压器将初级电流和次级电流分开。
19保护设备
19.1每一个电源设备输出的最大电流为25安
19.2承载电流的防护设备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19.3一个非复位热保护设备是封闭的并且要在外壳内。
19.4自动复位保护装置要符合UL873中循环耐久性试验的标准,这一标准适用于电子温度指示和调节设备。
19.5对于导体裸露的照明系统,电源装置超过2级限制的话,应提供全面的保护防止短路和电流过大。
保护的有效性应该符合第38条款中外露裸线异常操作测试的规定。
例外:
外露裸线异常操作测试不适用于30.1(b),30.1(c),30.1(d)中所描述的绝缘导线的低电压照明系统。
19.6嵌入式产品要符合最高级别的热保护要求或者是荧光灯镇流器保护的最高级别,如UL873条款,对温度指示和调节设备的规定。
特例1:
在48.5.3条款中安装在浇铸水泥或者地面上的电源装置不需要热保护
特例2:
对于符合34.1条款和48.5.1(c)条款的有固定保护的电源不需要热保护
20电子电路
20.1本节的规定不适用于2级线路中的部件。
20.2包含有涂料的印刷电路板要符合UL796条款中队印刷电路板的规定,要按照UL94条款中塑胶材料设备零件易燃性测试标准,分为V-0,V-1或V-2等标准。
20.3电阻,电容,感应器,变压器这些安装在电路板上的零件都要由保护,从而使因为外在力量导致的移位风险降到最低。
20.4一个包含电容,整流器,晶体管,或者类似的零部件的的线路要测试以确定当一个部件打开或者短路时,是否会有起火或闪断的危险。
一个部件对另一个部件或者封装的影响也要考虑在内。
当有风险存在时,要进行第39节规定的组件故障测试
21开关
21.1本节的规定不适用于2级线路的组件
21.2一个开关应该有最低的额定电流值,它等于总负载电流控制乘以负荷系数,如表21.1所示。
表21.1
开关电流负荷
负荷类型
特殊用途开关
通用开关
L-rated
(aconly)
T-rated
(ac/dc)
Ampererated(ac/dc)
Ampererated(ac/dc)
Ampererated(aconly)
钨丝灯开关
1
1
3
3
1
感应开关
1
1
2
2
1
电阻式
1
1
1
1
1
22带电部件的辅助功能
22.13.16条款中定义有点击风险的非绝缘的承载电流的部件或者连接装置,不能让人才使用过程中意外接触到。
22.2一个为绝缘的带电部件或者连接装置可以接触的当它由铰接式探头连接的时候。
注释:
1.
2.
23电气间距
23.1极性相反的带电部件之间的距离和带电金属于非带电金属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表23.1中的规定。
特例:
对于间距的要求不适用于2级线路中的部件。
表23.1
间距
间距
最小间距
0-50
51-150
151-300
301-600
在非绝缘带电
Voltsrmsa
Voltsrmsa
Voltsrmsa
Voltsrmsa
Inchmm
Inchmm
Inchmm
Inchmm
极性相反的非绝缘带电体
通过空气
通过表面
1/16(1.6)
1/16(1.6)
1/8(3.2)
1/4(6.4)
1/4(6.4)
3/8(9.5)
3/8(9.5)
1/2(12.7)
分开的裸露非带电金属(绝缘的)
通过空气
通过表面
1/16(1.6)
1/16(1.6)
1/8(3.2)
1/4(6.4)
1/4(6.4)
3/8(9.5)
3/8(9.5)
1/2(12.7)
a代表电压的峰值,2的平方根乘以有效电压值
23.2在电压不同的线路之间的非绝缘带电体之间的间距不能低于电压较高的线路对于间距的要求
24电气壁垒
24.1绝缘材料的壁垒或者衬垫用来保持间距,它们的厚度不能低于0.025英寸(0.64毫米)如果它们是由纤维材料或者PC构成。
特例1:
如果满足要求的其他相同或者不同厚度的材料也可以使用。
特例2:
用来作为安全防护的壁垒的厚度不能够低于0.013英寸(0.33毫米)
25电气绝缘
25.1直接于1/32英寸(0.8毫米)的带电体接触或者是包含在带电体内的高分子材料要符合UL746C条款的规定,这一条款规定了高分子材料的标准,并且使用在电气设备评估中。
评估标准如下:
a)耐电气火源—只有热金属丝的发火性被测试。
性能等级分类要求以材料的可燃性为基础。
见表25.1
b)可燃性—最小水平燃烧测
c)温度—材料要有一个电气温度额定值,至少要满足正常温度测试的要求。
表25.1
燃烧等级
HWIPLC
HB
2
V-2
2
V-1
3
V-0
4
26线路的分离
26.1次级电路要和其他电路分离开来,按照26.2-26.6的要求。
绝缘的导体要被壁垒分离开来,或者:
a)当使用不同的内部线路时,绝缘的导体要相互分离。
b)绝缘导体要与连接不同线路的非绝缘带电体相互分离。
特例:
当所有的导体的额定绝缘值符合最高电压条件下的要求时,就不需要分离。
26.2绝缘导体要通过夹头,打槽或者有相同效果的方法与不同线路中的绝缘或非绝缘的带电体永久分离开来。
26.3次级线路中的现场安装导体于以下导体分离开来:
a)于其他任何线路相联系的现场和工厂安装导体,
特例:
与一个接线图相连接的一个完整的指令可以用来代替壁垒,如果这一连接符合要求,并且所有线路的导线都是绝缘的,在任何一个线路电压值最大的情况之下。
c)设备之中任何线路的非绝缘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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