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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三项治理活动实施细则
昆枢指〔2009〕21号
关于印发《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三项治理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昆明枢纽改扩建及东南环线工程各参建单位:
现将《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三项治理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一日
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三项治理活动”
实施细则
根据铁道部建设司下发的《关于开展质量达标、工程分包专项治理和打击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活动的通知》(建建〔2005〕25号文,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简称:
昆枢指挥部)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三项治理活动”实施细则,要求昆明枢纽扩能改造及东南环线项目(简称:
昆枢工程)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在全路建设系统开展的“三项治理活动”是铁路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客运专线全面开工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也是针对当前影响工程质量的三个突出问题(质量管理薄弱、大量分包工程和内业资料不实)采取的重要举措。
因此昆枢工程各参建单位都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质量信誉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三项治理”活动作为强化企业管理的契机,认识统一,步调统一,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扎扎实实地把“三项治理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为昆枢工程建成一流的工程而共同努力奋斗。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昆枢指挥部成立“三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常务副指挥长
副组长:
分管质量安全副指挥长(指挥长助理)
组员:
各部部长、工程部、安质部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三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三、认真实施,严查彻整
昆枢工程各参建单位都要严格对标,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查彻整。
在检查抽查中,不仅要检查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分包合同和各种内业资料,而且要抽查实体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对管理和技术力量,执行制度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以外业验证内业。
关于对检查抽查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根据《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主、客观原因,区分责任进行处理。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并做出处理的问题,昆枢指挥部不再做出处理。
(二)如果铁道部、路局、昆枢指挥部对参建单位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其领导班子检讨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向全线通报,并由指挥部记入质量信誉评价档案,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从所在项目清退,直至清出铁路建设市场。
(三)昆枢指挥部对“三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定期向铁路局汇报。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质量管理达标活动
(一)活动范围
对新建昆枢工程各标段
(二)内容和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
是否设置满足设计需要的项目设计机构,相应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明确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总体、专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并配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设置现场配合施工的机构,配合人员是否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设计质量控制制度、专业分工与专业间接口管理制度、分级审核签认制度、设计质量事故处理制度、配合施工及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回访制度等。
管理力量和技能力量: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技术标准,组建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组织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组建施工现场勘察设计配合比机构,解决因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施工工艺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问题;在合同约定的时期内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总体等主要负责人应相对固定,直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施工单位
质量管理体系:
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相应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配足了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程、技术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履约。
标书中承诺的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是否履约;标书中承诺的与项目施工工艺有关的主要设备是否履约。
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施工技术现场交底制度;开工报告申请制度;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成品保护制度;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实验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施工日志填写制度等。
管理力量和技术力量:
应按招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选配足够数量的专职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工程质量检查人员的资质应符合合同约定。
质量检查人应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监理单位
质量管理体系:
是否按招投标承诺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相应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足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是否按投标承诺合同约定配备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和交通等设备工具。
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分包单位审查制度;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变更设计审核制度;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复检制度;施工测量复核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
日常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隐蔽工程检查、旁站监理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列会制度;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监理日志填写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配合调查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专项报告和建立报告制度等。
管理力量和技术力量:
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要求及项目特点,本着满足项目监理的工作需要的原则设置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根据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配备,其专业、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执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并经项目监理前的业务培训合格,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变动必须报请昆枢指挥部同意。
五、关于工程分包专项治理
(一)活动范围
对新建昆枢工程各标段
(二)内容和要求
1.参建施工单位应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昆枢指挥部(安质部)。
2昆枢指挥部将不定期地检查各参建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报告上报昆枢指挥部(安质部)。
(三)工程分包界定
1.检查合同。
凡是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所签订的合同均属工程分包合同;以工费和工天作为结算依据的合同属劳务分包合同。
2.检查承包方式。
凡是将中标的铁路建设工程分段、切块,收取一定费用后将一部分或全部工程发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属工程转包行为;凡是未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将中标铁路工程中的路基、隧道、四电、房建等专业工程主体分包的属非法分包行为。
3.检查内业资料。
如各类经济合同;验工计价和工程款资金流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明等。
六、打击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活动
(一)活动范围
对新建昆明枢纽工程、东三环改扩建工程各标段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原材料、购备件质量合格证和抽检复核(检)检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测量资料;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质保措施及创优规划,其它重要资料。
2.监理单位
监理资料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3.4-13.5节要求进行检查。
3.内业资料是施工、监理单位技术管理行为的真实记录,能否做到真实、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单位的管理水平。
七、附则
本细则由昆枢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
基本建设质量管理细则通知
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 2009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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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治理 活动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