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4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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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4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前言
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属于六盘水市盘县柏果镇所辖,该矿行业管理隶属六盘水市盘县煤炭局管辖。
地理坐标:
东经104º30´18”~104º31´09”;北纬25º58´44”~25º59´38”。
距柏果火车站2.5Km,距盘县政府所在地—红果镇50Km,距六盘水市90Km,距贵州省省会贵阳市366Km,距云南省省会350Km。
两水(两河—六盘水)公路从井田西部界外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矿区划定范围为四边形,面积1.0041km2。
该矿属技改矿井(私营合伙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二00七年九月颁发的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5200000721652)划定的矿界,六盘水市盘县柏坪煤矿矿区平面积为1.0041km2,共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为+1650m~+1050m。
该矿于2009年6月委托贵州丰顺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开采方案设计(技改)》设计,2009年6月委托贵州丰顺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了《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安全专篇》,并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批复。
该矿属技改矿井,根据贵州丰顺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了《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安全专篇》资料中采取煤层瓦斯含量计算经验公式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标准,采用分源预测法对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进行预测。
矿井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6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1.652m3/t,属高瓦斯矿井。
矿井在今后的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并整理瓦斯资料,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以便制定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排放瓦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2007年10月17日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
对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和突出危险矿区的煤矿建设项目,凡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一律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
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为技改矿井,盘县地区属煤与瓦斯突出地区,该矿煤层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因此,该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
当前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也对高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抽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贵州省煤炭厅、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盘县煤炭局也提出了“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根据我矿井瓦斯现状,确保我矿井的安全,为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瓦斯超限、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对110104运输巷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达到有效遏制瓦斯灾害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发展的目的。
第一章编制依据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2、《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年;
3、《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炭工业出版社,2003年;
4、《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规范》(AQ1024-2006);
5、《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
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
8、《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8、贵州省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9、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技改)开采方案设计;
10、110104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章110104掘进工作面基本情况
第一节工作面生产概况
一、巷道名称
掘进的巷道名称:
110104工作面运输巷。
二、掘进目的及用途
回采110104工作面,满足回采时的通风、行人、运输、管线敷设的要求。
三、巷道设计长度、坡度和服务年限
设计长度:
600m。
坡度3‰。
服务年限:
1年。
四、巷道布置
110104运输巷布置于+1450绕道1#煤层中。
由南向北,坡度为3‰,工程量约600m,。
(见附图1巷道布置图)
第二节工作面地质概况
一、煤(岩)层赋存特征
该面M1煤层:
煤层平均倾角55°,为急倾斜煤层,上距飞仙关组0至3米,为最上一层可采煤层,全区可采,全层厚0.98-2.62米,平均1.80米,厚度有一定变化,但变化化规律较明显,属稳定煤层。
含夹矸0-1层,位于龙潭组第三段顶部,顶板为灰绿色薄至中厚层粉砂质泥岩,底板为灰、灰黑色薄至中厚层粉砂质泥岩、泥岩。
煤层产状与地层一致,结构较简单。
(煤岩层综合柱状图附后)
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二、地质构造
110104掘进工作面位于照子河向斜的南翼西端,为一向北东倾斜的单斜构造。
地层走向北40°西,倾角48°~70°,平均55°。
井田发现断层8条,以走向北西的断层为主。
多集中于井田中西部,对煤层影响较大。
区内断层发育,多为走向断层,对煤层的对比和正常开采不利。
综上所述,区内地层整体属单斜构造,走向大体一致,倾角大,局部近直立。
断层发育,断层走向与地层走向斜交的和大体一致的占大部分。
据现有资料分析,对开采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区内构造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
三、水文地质情况
1、工作区内的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中的位置及地形地貌特征
矿区属乌江水系,北盘江上游,在水文地质单元中属补给区,大气降水为惟一补给源。
无地表水体。
大气降水通过裂隙、裂缝等渗入地下形成地下水。
矿区属于云贵高原中低山地貌。
最高点为矿区东部的山头标高1770.08m,最低点为矿区外西面溪沟处,标高1553m。
最大相对高差为217m,为中切割地区。
矿区为一单斜构造,地貌上表现为西高东低。
区内中部、东部发育有溪沟,小溪自南向北流。
矿区最低蚀基准面为1470m,煤系地层均以粉砂岩、砂岩为主夹泥岩及煤线,透水性较强,大气降雨经溪谷入溪沟排泄。
2、地下水类型及其特征
本井田为单面山剥蚀坡地貌,坡度较大,冲沟发育,泉点不发育,地表水有良好的排泄条件;煤系地层及其上覆飞仙关组、下伏峨眉山玄武岩组,含浅部风化裂隙水,随着开采深度增加风化程度减弱,含水性减小,深部含水微弱。
该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属第二类第二型,即以大气降水为主要补给来源的裂隙充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区内第四系不甚发育,仅在坡麓低洼地段以残积、坡积、洪积、冲积的粘土、亚砂粘土为主零星分布,富水性弱。
本矿区大部分矿床位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下(+1470m),直接充水水源主要为龙潭组及上腹地层飞仙关组的基岩裂隙水、小煤矿和老窑采空区积水、地表冲沟水及断层水,故本矿区属于以裂隙、孔隙充水矿床为主,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水文地质类型属二类二型。
3、工作区内地层含水性
(1)峨眉山玄武岩组(P3β):
岩性主要为玄武岩、拉斑玄武岩、凝灰岩,含浅部风化裂隙水,泉点流量一般为0.1~1.0升/秒,深部含水性极弱。
(2)龙潭组(P3l):
岩性主要由粉砂岩、细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及煤层组成。
厚度185~465米。
含裂隙水,但富水性微弱,是煤矿直接充水的弱含水层。
根据调查资料,泉水一般流量小于0.5升/秒,个别达到4~7升/秒以下,据各井田和勘探区抽物水试验成果统计,下段单位水量q=0~0.0766升/(秒.米),中段单位涌水量q=0.00002~0.243升/(秒.米),上段单位涌水量q=0.0000363~0.102升/(秒.米)。
(3)飞仙关组(T1f):
岩性主要由厚层状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组成。
浅部含风化裂隙水。
但富水性弱,是龙潭组含煤地层上部的直接充水弱水层。
泉点少,出水形态主要为渗流,流量随季节性变化。
泉水流量一般小于1.0升/秒,钻孔单位涌水量q=0.00109~0.0525升/秒。
水质一般为重碳酸钠型水,固溶物为61.06~482.44毫克/升。
(4)第四系(Q):
零星分布,由松散的冲积物、坡积物、碎石砂土组成,含孔隙水。
泉水流量动态变化大,降大雨时多处出露泉点,雨后有些泉点随之干涸。
该地层含孔隙水,含水性强。
4、工作区内断层含水性
断层多属压扭性,空隙不发育,派生裂隙多被方解石脉充填,附近泉水流量甚微。
因此断层带导水性差,含水性弱。
5、工作区内地表水
矿区为一单斜构造,地貌上表现为东高西低。
没有大的地表水体。
区内中部、西部发育有溪沟,小溪自南向北流。
矿区采矿标高1448.3-1050m,矿区最低蚀基准面为1470m,煤系地层均以粉砂岩、砂岩为主夹泥岩及煤线,透水性较强,大气降雨经溪谷入溪沟排泄。
矿区内无较大地表水体,只有沟谷小溪,平时流量较小,雨后暴涨,区内地表多为缓坡,有利于地表水的排泄。
6、工作区内地下水
区内地下水主要分为碳酸盐岩溶水、裂隙水、部分为孔隙水。
碳酸盐岩溶水分布于裸露及半裸露岩溶山区,泉水流量大;裂隙水为大气降水渗入风化裂隙、构造裂隙而形成,泉水流量小。
煤矿区的褶曲背斜较紧密,向斜较开阔,呈正地形脊骨相间分布,脊骨脉络清晰,形成崇山峻岭,深沟峡谷。
展布一般与地质构造相吻合。
沟谷深切,使各含水层受到不同程度的切割。
区内地下水的运动受构造和地貌条件的综合控制,并且明显受局部侵蚀基准面的影响,显示出交替强烈、浅循环、迳流短、局部集中排泄的特点。
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
各水文地质单元的可溶岩与非可溶岩呈相间状分布,受构造控制明显。
地下水类型分为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基岩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三大类型,其中岩溶水分布较广,富水性强,基岩裂隙水、孔隙水的富水性弱。
本次勘查工作中,没有发现民采小窑,故民采小窑积水情况不详。
7、矿坑充水条件分析
(1)大气降水:
是矿井主要的充水水源。
含煤地层裸露,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其充水强度和降水的强度及持续时间有着密切联系。
(2)地表水:
区内冲沟发育,切割较深。
有些冲沟常年有水,枯季流量较小,雨季暴涨。
因此,在上述地表水体下采煤应注意地表水溃入。
(3)老窑水:
区内老窑和小煤矿分布广泛,且开采历史悠久,大部分被关闭。
老窑采空冒落造成地表开裂、塌陷,致使地表水及降雨由裂隙渗入老窑蓄积。
因此,老窑大多有积水。
开采浅部煤层,应预防老窑水涌入。
(4)断层裂隙水:
矿区断层裂隙较为发育,透水性较强,特别在雨季水量猛增,对矿井的影响较大。
(5)第四系空隙水:
岩石破碎,透水性较强,特别在雨季水量猛增。
(6)矿井直接充水含水层:
含煤地层与隔水段呈间互状,虽富水性弱,但具一定的承压性,应做好排水准备。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矿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各充水岩组之间在自然状况下无水力联系或仅有弱水力联系,充水因素主要为裂隙水及地表水通过采动裂隙带导入,对矿井的影响不大,该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对各煤层的开采要特别注意矿井附近的老窑积水,必须加强矿区内老窑的探放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同时坚持“有凝必停”的探放水原则,必要时应修筑防水墙。
第三节工作面通风、瓦斯概况、抽放系统
一、矿井通风
1、通风方式:
压入式通风,采用11KW局扇供风量为140-200m3/min,局部通风机安设在+1450车场的新鲜风流中,最长供风距离600m。
2、新鲜风:
主井→+1450车场→+1450绕道局部通风机→掘进工作面。
3、乏风:
掘进工作面→+1450绕道→+1450回风上山→+1510回风上山→风井→地面。
(通风系统图附后2)
4、通风设施
该掘进工作面按防突进行管理,设置反向风门、隔爆水袋以及压风自救系统。
二、瓦斯、煤层自燃及煤尘爆炸特征
1、瓦斯
根据黔能源发[2010]802号“关于对六盘水市煤炭局《关于煤矿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报告》的批复”,柏坪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5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7.48m3/t。
2、煤层的自燃特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9月29日和2007年9月19日鉴定,M1、M6、M10煤层的自燃性倾向为Ⅱ类自燃煤层,其余煤层自燃倾向性未作鉴定,该矿井的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按一类自燃煤层进行设计。
3、煤尘的爆炸特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7年9月19日提供的《盘县柏果镇柏坪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该矿M1、M6、M10煤尘有爆炸性;其它煤层未作鉴定,本措施按煤尘有爆炸性进行设计。
三抽放系统
安装有两台高负压瓦斯抽放泵(2DEC-42真空泵),两台低负压瓦斯抽放泵(2BEA-303真空泵),能满足高、低负压抽放的要求。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预测
矿井未开展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设计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进行预测,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2)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
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如图3-1-1);
图3-1-1根据瓦斯地质分析划分突出危险区域示意图
1—断层;2—突出点;3—上部区域突出点在断层两侧的最远距离线;4—推测下部区域断层两侧的突出危险区边界线;5-推测的下部区域突出危险区上边界线;6—突出危险区(阴影部分)
(3)在上述
(1)、
(2)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域,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
目前,矿井暂未进行试验考察,按表2-1-1进行预测。
表3-1-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设计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进行预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
(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目前未开展区域性预测工作。
因此,从安全生产角度考虑,尽快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对矿井井田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二、区域防突措施:
1、110104运输巷
110104运输掘进工作面煤层倾角55°,为急倾斜煤层,区域防突措施可采用顺层条带钻孔预抽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第四十九条
(一)、(五)的规定,在掘进工作面巷道迎头施工抽放钻孔,钻孔编号为1#~20#,钻孔深度不小于60m,允许掘进距离为40m,确保超前距离不小于20m。
钻孔终孔位置在工作面前方或两侧的煤层中,距巷道掘进上帮轮廓线的距离大于20m、距巷道下帮轮廓线的距离大于10m,巷道两侧轮郭线外至少15m,钻孔终孔点间距需要根据实际考察确定,目前,该煤层未进行实际考察,暂取前方孔底间距为4m。
钻孔布置参数在矿井抽放过程中对抽放量、抽放浓度、防突效果等考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抽放钻孔布置详见图。
煤巷掘进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瓦斯预抽,工作面抽采率应达到40%以上,钻孔单孔抽采瓦斯浓度应降到10%以下;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或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内。
煤巷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抽放钻孔布置图
2、以上要求施工的钻孔必须按照设计施工,所有抽放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8m且抽放的单孔负压不得小于13kpa,钻孔采用玛丽散进行封孔,巷道内抽放管路采用6寸铁管,当单孔预抽瓦斯浓度小于30.0%时必须加大封孔深度,改变封孔工艺,确保抽放正常。
三、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结合110104掘进工作面所采取的区域区域防突措施实际情况分析,110104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采用直接测定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间接计算预抽区域的残余煤层瓦斯含量的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表2-3-1根据煤层瓦斯压力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
P≥0.74
W≥8
有突出危险
1、采用直接测定预抽区域残余瓦斯压力作为施工顺层抽放钻孔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
1)效检点的布置方式和要求
110104掘进工作面除110104运输巷外段220.0m外的其他掘进巷道效果检验点均设计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m布置一个检测区域,每个检测区域布置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60m的检验测试孔,其中1个平行掘进方向,另外两个布置在巷道两侧且终孔必须按照要求控制巷道轮廓线10m以外。
2)以上所有检验测试孔均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预抽超前距。
3)检测孔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封闭测试,每个孔施工结束立即埋4分测压管后并采用水泥沙浆封孔12m深进行测压工作,测试人员对压力测试表进行读数并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只有当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始终是小于0.74mpa,方可视为区域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
4)若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大于或等于0.74mpa,则该区域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直至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若施工区域条带预抽瓦斯钻孔范围内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该区域内预抽区域判定无效,必须重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再次进行区域条带瓦斯抽放工作。
2、采用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当预抽区域内钻孔的间距和预抽时间差别较大时,根据孔间距和预抽时间划分评价单元分别计算检验指标。
只有当所有条带抽放单孔瓦斯浓度降低到10.0%以下且计算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时,方可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否则将继续抽放。
2)若预抽钻孔控制边缘外侧为未采动煤体,在计算检验指标时根据不同煤层的透气性及钻孔在不同预抽时间的影响范围等情况,在钻孔控制范围边缘外适当扩大评价计算区域的煤层范围。
但检验结果仅适用于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本循环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必须从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直至抽放区域内的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0m3/t且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四、区域验证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作为110104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的区域验证:
在110104掘进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时,采用钻屑指标法,参照表2-4-1进行验证,如果实测得到的S、K1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2-1-4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钻屑量S
mL/g•
kg/m
0.5
6
1、在进行区域验证前必须先按照要求在工作面施工3个能探清掘进前方煤层情况的前探孔,采取施工顺层钻孔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区域可以选用顺层抽放孔、测压孔代替前探孔,但选择的代替孔必须满足前探孔的要求,具体施工标准如下:
110104运输巷掘进进过程中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使用MYZ-150型钻机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60.0m且控制巷道轮廓线左右15m的超前钻孔,该孔可以选用抽放孔、测压孔代替,但必须满足相关要求,从而探清前方煤层地质情况和观察突出预兆。
只有前方无异常情况方可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验证无危险后探孔方可按照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控制探孔进尺。
2、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时必须按如下标准进行:
1)即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施工3个孔深为10.0m区域验证孔,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其中一个钻孔应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终孔点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
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max定为0.5mL/g.min1/2,Smax定为6.0kg/m。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或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mL/g.min1/2且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
区域验证孔设计详见附图。
2)110104运输巷掘进期间均采用施工顺层区域条带抽放钻孔提前预抽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因此在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且进行消突评价无突出危险后,区域只要当连续两次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后且在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可控制掘进8.0m,即第一次验证无突出危险推进8.0m(区域验证孔最短孔深10.0m减去2m超前距控制掘进),第二次验证无突出危险控制掘进8.0m,循环的采取以上措施直至掘完该区域抽放控制的范围(即按照区域措施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超前距和探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超前距控制进尺40m)。
3、每次区域验证必须施工3个孔,每个钻孔最短孔深为10.0m,验证孔必须控制掘进巷道两帮2-4m。
若施工的区域验证孔达不到10.0m,即区域第一次控制进尺按区域验证孔的最短孔深减去2.0m超前距控制掘进。
`
4、掘进过程中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卡钻、顶钻等异常现象),该区域以后的掘进工作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10104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掘进过程中当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预报)出现有突出危险或施工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等突出明显现象时必须严格采取以下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消突。
选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作为局部防突措施的预测预报。
1、即钻孔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max定为0.5mL/g.min1/2,Smax定为6.0kg/m。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或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mL/g.min1/2且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
2、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施工3个最短孔深为10m预测预报孔,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其中一个钻孔应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终孔点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
详见110104掘进工作面预测预报孔施工平面图。
二、局部性防治突出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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