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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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广元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7〕33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16〕35号)和《“健康广元2030”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统筹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深化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已达76.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19/10万、3.52‰、5.24‰,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全省前列。
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
全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政府补助达到480元。
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
258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完善。
围绕编制、人事、药品和财政保障的基层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由11项增加为12项,人均经费从25元提高到50元。
全市258个乡镇卫生院和39个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2498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
四是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全市建成重症医学等市级质控中心35个。
在建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3个、市级重点专科36个。
全市12家医院成功创建为数字化医院。
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影像、心电会诊中心等医疗软实力建设成效明显。
社会办医床位数已占全市总床位数的20%.
五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稳步推进。
我市为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三批试点市,公立医院全省率先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综合改革。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施了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制度。
推进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等内容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就诊率达89.9%。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广元建设的关键时期。
当前,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分布不均、供需失调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等,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总结推广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努力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的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有力健康保障。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健康广元2030”规划纲要》安排部署,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强化医药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强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强化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构建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与生命健康产业联动发展,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形成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全民预防保健、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医药卫生人才、健康扶贫八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需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4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婴儿死亡控制在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建成辐射川陕甘毗邻地区医疗中心、中医药强市和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预防保健制度。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以健康教育为前哨、公共卫生为屏障、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大健康服务格局,形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依托市疾控中心,建设区域性传染病病原学监测与公共卫生检验中心实验室。
运用健康大数据,提高传染病防控追踪与响应能力、疾病早期预警信号发现能力。
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区域性突发传染病疫情紧急救治平台,打造区域性传染病医疗中心。
依托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机构,建设围产期保健中心、出生缺陷防控中心。
全面落实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全面提升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核心能力。
加强地方病病情严重地区防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配置。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改革重组,实现保健和临床有机结合。
加强采供血机构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采供血工作与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学救援水平。
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激励机制,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完善对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偿机制。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
健全政府主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全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全面提升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和财政核拨补助机制,将考评结果与服务经费拨付挂钩。
加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机制。
大力推进残疾人健康管理,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
创新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的服务模式,将更多成本合理、成效明显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形成集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体系。
3.完善全民健康促进机制。
推进以疾病管理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
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理顺市、县区健康教育管理体制。
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健康促进、医养结合试点等示范创建工作。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逐步实现慢性病规范化诊治和康复。
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工作内涵,实现从侧重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促进转变。
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
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增强健康教育的系统性、普及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4.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
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防接种单位查询与服务机制。
加强传染病实验室诊断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报告和督导制度,保持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监测评估、干预救治和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
强化艾滋病防治目标检查,推进结核病医防结合体系建设。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强化救治救助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
减轻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以及突发急性传染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二)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1.健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落实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
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规范外延发展。
按照“一体两翼”思路,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
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构建管理共同、利益共同、责任共同、服务共同的纵向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
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置不同报销比例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
完善价格引导机制,实施合理分级定价。
完善财政补偿机制,鼓励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原则,统筹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
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充分流动、集约使用,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完善医保支付、人事管理、薪酬分配等机制,推动医联体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
2017年底前市级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或医疗集团,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联体并发挥引领作用。
鼓励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
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
充分发挥“九广合作”、北京常春藤高端医疗联盟等合作优势,加强产学研协作,构建专科专病联盟,构建“川陕甘结合部医联体”,积极辐射、服务川陕甘毗邻地区,促进周边地区医疗卫生管理、服务和技术迈上新台阶,为川陕甘结合部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
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鼓励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和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机构,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实施“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与临床科研有机结合,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2.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创等提质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以二乙创建及急诊急救、产儿科、中医、精神疾病、老年病、康复等特色科室建设为抓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以人才培训及统筹优化为着力点强化普通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和学科建设,明确诊疗功能定位,重点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
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等措施,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鼓励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财务、统一绩效、统一人员”改革和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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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 十三 深化 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