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划定南充第三批第四批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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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划定南充第三批第四批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拟划定南充市第三批、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53处)
(一)顺庆区(5处)
1、顺庆府中朱德读书室(大北街)
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四周基石为准,东至南充二中体育器材保管室10米,南至围墙3米,西至围墙12米,北至围墙3米。
2、临江寺(永丰乡)
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四周基石为准,东至民居40米,南至田坝25米,西至民居26米,北至临江寺江30米。
3、寇翠阳墓(桂花乡)
保护范围:
以墓葬占地范围为准,向东、向南、向北至竹林50米,西至民居25米。
4、庞家庵(李家镇)
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四周基石为准,东至民居24米,南至民居10米,西至公路15米,北至原村小学校10米。
5、莲池庵(华凤街道办事处)
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四周基石为准,向东、向南、向西、向北分别外延20米。
(二)高坪区(5处)
1、宝胜寺(小龙镇)
保护范围:
以宝圣寺正殿四周基石为准,外延10米。
2、同六丝厂旧址(都京镇)
保护范围:
上世纪初至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职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库、货运铁轨、水运码头等建筑及遗址、遗迹周边各外延10米。
3、天云寺(南江乡)
保护范围:
以各殿四周基石为准,外延20米。
4、二龙桥(螺溪镇)
保护范围:
以桥东北、西南两端为准,外延30米。
5、毗卢寺(长乐镇)
保护范围:
以毗卢寺四周基石为准,外延30米。
(三)嘉陵区(5处)
1.梓橦庙(大通镇)
保护范围:
东以文昌殿外延30米为界,西以佛殿外延30米为界,南以梓橦庙外延50米为界,北以梓橦庙外延30米为界.
2.老君堂(盐溪乡)
保护范围:
以老君堂后殿基石为准,分别向向东外延10米,向西外延8米,北外延1米,向南外延15米。
3.玉皇宫(西兴镇)
保护范围:
以玉皇宫基石为准,分别向东北外延4米,向东南外延5米,向西南外延20米,向西北外延10米。
4.羊口街遗址(李渡镇)
保护范围:
保护面积约0.7公顷,东至遗址所在一级台地采砂厂10米;西至化工园公路20米;南至化工园公路3米,北至嘉陵江岸10米。
5.雷霆山石刻(白家乡)
保护范围:
以石刻四周外延20米为重点保护范围,30至50米为一般保护范围。
(四)阆中市(7处)
1.阆中白塔(七里镇)
保护范围:
东以后山包第一道咀为界,西以塔山上端陡寨门为界。
南、北以自然地势层层脚沿为界。
2.邵家湾墓群(千佛镇)
保护范围:
墓群占地范围外延30米。
3.彭城坝遗址(彭城镇)
保护范围:
东至遗址所在一级台地边沿线外延5米为界;西至距国道212线东侧50米为界;南至彭城坝村6社与五谷台村相接处村道公路为界;北至彭城坝村1社郑家边以北的彭城镇加油站为界。
4.阆中精兰院(二龙镇)
保护范围:
东至大门外石踏道台基下脚向外延5米为界;南至山门、厢房、观音殿南侧台基向外延5米为界;西至20米外坡脚下小路为界;北以大殿外村道南侧为界。
5.阆中文庙(保宁镇)
保护范围:
四周以文庙围墙墙基外沿为界。
6.官家营惜字亭(金垭镇)
保护范围:
南、北、东、西各以塔基下脚线向外延5米为界。
7.灵城岩石刻(文成镇)
保护范围:
前(东南)至石刻所在岩厦外第一层自然阶地边沿为界;后(西北)至石刻岩壁上沿为界;左(东南)至石刻所在岩厦东南角外延10米为界;右(西北)至石刻所在岩厦西北角外延10米为界。
(五)南部县(9处)
1.李明合墓(楠木镇)
保护范围:
墓葬占地范围向东外延20米,向南外延8米至民房后墙,向西外延20米,向北外延20米。
2.东观庙(平桥乡)
保护范围:
占地范围向东、向西外延20米,向南外延30米,向北外延60米。
3.文卓墓(窑场乡)
保护范围:
东以文卓墓东侧墓冢尾部向东外延20米,西至文卓墓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20米,南至文卓墓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20米,北至文卓墓北侧基石外缘向外延伸20米。
4.宋青山墓(建兴镇)
保护范围:
东至宋青山墓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20米,西至宋青山墓西侧墓冢尾部向西延伸10米至岩体,南至宋青山墓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20米,北至宋青山墓北侧基石外缘向外延伸20米。
5.何李氏墓(升钟镇)
保护范围:
东至何李氏墓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20米,西至何李氏墓西侧墓冢尾部向西延伸10米至岩体,南至何李氏墓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20米,北至何李氏墓北侧基石外缘向外延伸15米至民房。
6.昌坪庙(大坪镇)
保护范围:
东至昌坪庙左厢房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昌坪庙右厢房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5米至公路外侧,南至昌坪庙前殿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5米至小场,北至昌坪庙后殿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10米至山崖。
7.凤阳寺(千秋乡)
保护范围:
东至凤阳寺后殿基石外缘向东外延5米至岩体,西至凤阳寺前殿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30米,南至凤阳寺左厢房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30米,北至凤阳寺右厢房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8.新房湾民居群(太华乡)
保护范围:
东至新房湾民居建筑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10米至岩体,西至新房湾民居建筑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30米,南至新房湾民居建筑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30米,北至新房湾民居建筑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9.石河古镇(石河乡)
保护范围:
东至石河场文昌宫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石河场张爷庙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5米,南至石河场张爷庙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20米,北至石河场张爷庙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六)西充县(5处)
1.占山寺(占山乡)
保护范围:
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北至10米,南至7米,东至8米,西至8米。
2.观音殿(仁和镇)
保护范围:
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西南至10米,东北至10米,西北至5米,东南至5米。
3.双凤武庙(双凤镇)
保护范围:
以建筑物屋基向外延伸,南至30米,北至30米,西至1米,东至3米。
4.古楼文庙(古楼镇)
保护范围:
西南至山门外延9米,东北至正殿后檐滴水外延10米,东南至山门外延18米,西北至山门外延20米。
5.杨吉莆烈士陵园(青狮乡)
西至纪念碑正前方堡坎外30米,东至“英烈亭”基座外50米,南至左侧堡坎外10米,北至右侧堡坎外20米。
(七)营山县(5处)
1.张氏祠(普岭乡)
保护范围:
占地范围外延10米。
2.石槽湾吴氏雕楼(合兴乡)
保护范围:
碉楼外延10米。
3.长寿寺(六合乡)
保护范围:
以四周基石为准外延5米。
4.梅坡村幸福农庄(双流镇)
保护范围:
以四周基石为准向外延伸5米。
5.李香普夫妻墓(木顶乡)
保护范围:
以墓边沿为准外延5米。
(八)蓬安县(6处)
1.桐桷寨摩崖造像(长梁乡)
保护范围:
东至后山顶,南至双观音龛外延30米,西至造像崖壁前小路,北至七号龛外延30米为保护范围。
2.潜庐(锦屏镇)
保护范围:
东以主楼左侧民居为界,南至西街,西、北至主楼外延20米。
3.蓝家宅院(河舒镇,第三批)
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建筑四周基石外沿为基线,向外延伸2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4.铜角岩石刻(正源镇)
保护范围:
以石刻岩壁上沿为基线向北延伸至新建寺庙正殿背壁基石,石刻文字两端为左右基线,向东西两侧分别外延2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5.罗汉碥摩崖造像(罗家镇)
保护范围:
以造像岩石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6.瓦子坪崖墓(河舒镇)
保护范围:
以崖墓墓门为基线向西南方外延30米,墓门左右两侧为基线,分别向两侧外延2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九)仪陇县(6处)
1.火烟寨白庙(灯塔乡)
保护范围:
向北10米至观音崖,向南6米至廖明强住房,向西外延25米,向东外延33米。
2.道金庵石室(土门镇)
保护范围:
北至坡顶20米内,南至坡底20米内,东西各外延至坡林25米。
3.高字库塔(老木乡)
保护范围:
东至锁口田15米,西至小河沟8米,北至字库田10米,南至小河沟7米。
4.芭蕉场关帝庙(芭蕉乡)
保护范围:
西北至街心10米,东南、西南、东北至至小河各20米内。
5.龙新河新拱桥(龙桥乡)
保护范围:
东至桥田中部10米,西至桥地中部10米,南北各至河域15米内。
6.刘光友墓(思德乡)
保护范围:
东至粮站堡坎12米,西至街房后沟10米,北至果林中部12米,南至石梯坎下边缘外15米。
二、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38处)
(一)高坪区(3处)
1.金凤庵前殿(金城山国家森林公园)
保护范围:
以金凤庵四周基石为准,外延30米。
2.诸葛寺石刻(高坪镇)
保护范围:
以石刻岩体为准,四周外延30米。
3.打石场摩崖造像(螺溪镇)
保护范围:
一号碑以碑所在岩体为准,四周外延30米,二号碑以碑为准四周外延30米,一、二、三号龛所在岩体为准四周外延30米。
(二)阆中市(2处)
1.宋氏祠堂(北门乡)
保护范围:
东北至宋氏祠堂大门外石挡墙下脚外延5米为界;西南至祠堂宗主像石刻所在岩壁上沿为界;西北至村委会办公楼东南侧墙脚为界;东南至原花园东南侧围墙台基下脚为界。
2.宝龙台寺(洪山镇)
保护范围:
西南至宝龙台寺大门外石踏道及左右侧建筑石台基下脚向外延5米为界;东南、西北、东北三面以建筑台基下脚线向外延5米为界。
(三)南部县(11处)
1.李先桂墓(楠木镇)
保护范围:
东至李先桂墓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20米,西至李先桂墓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20米,南至李先桂墓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10米至农户,北至李先桂墓北侧墓冢尾部向外延伸5米至山崖。
2.朝阳庵(三官镇)
保护范围:
东至朝阳庵前殿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朝阳庵后殿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10米至农户,南至朝阳庵右厢房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8米至公路,北至朝阳庵左厢房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3.凤仙桥(店垭乡)
保护范围:
东至凤仙桥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凤仙桥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30米,南至凤仙桥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30米,北至凤仙桥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4.松林包民居(石泉乡)
保护范围:
东至松林包民居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松林包民居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10米至农户,南至松林包民居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10米至公路,北至松林包民居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5.雷家湾民居(伏虎镇)
保护范围:
东至雷家湾民居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雷家湾民居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5米至农户,南至雷家湾民居院墙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20米至公路,北至雷家湾民居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6.梨子垭字库塔(永定镇)
保护范围:
东至梨子垭字库塔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20米,西至梨子垭字库塔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30米,南至梨子垭字库塔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30米,北至梨子垭字库塔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7.狮子坪杜氏宗枝碑(丘垭乡)
保护范围:
东至狮子坪杜氏宗枝碑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20米,西至狮子坪杜氏宗枝碑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20米,南至狮子坪杜氏宗枝碑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20米,北至狮子坪杜氏宗枝碑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20米。
8.邓家坝摩崖造像(光中乡)
保护范围:
东至造像龛窟东侧外缘向东外延20米,西至造像龛窟西侧外缘向西延伸20米,南至造像龛窟崖顶,北至造像龛窟北侧外缘向北延伸20米。
9.漱玉岩石刻(大桥镇)
保护范围:
东至石刻洞窟东侧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石刻洞窟崖顶,南至石刻洞窟南侧外缘向南延伸30米,北至石刻洞窟北侧外缘向北延伸30米。
10.柴意新旧宅(建兴镇)
保护范围:
东至柴意新旧宅东侧基石外缘向东外延30米,西至柴意新旧宅西侧基石外缘向西延伸30米,南至柴意新旧宅南侧基石外缘向南延伸5米至农户,北至柴意新旧宅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30米。
11.谢河红军石刻标语(谢河镇)
保护范围:
东至石刻标语所在堡坎东侧外缘向东外延5米至农户,西至石刻标语所在堡坎西侧外缘向西延伸5米至学校围墙,南至石刻标语所在堡坎南侧外缘向南延伸30米至戏台,北至石刻标语所在堡坎北侧基石外缘向北延伸7米至王爷庙外墙。
(四)西充县(18处)
1.贺圣寺(青龙乡)
保护范围:
东至前院厢房山墙外延9米,西至后殿后檐滴水外延30米,北至前院左厢房后檐滴水外延2米,南至前院右厢房后檐滴水外延4米。
2.严家大院(青龙乡)
保护范围:
西南至厅房台基外延14米,东北至正房台基外延1米,东南至南院厢房台基外延6米,西北至北院厢房台基外延2米。
3.乐和寺(太平镇)
保护范围:
北至大殿前檐滴水外延25米,南至后檐滴水外延18米,西至侧檐外延11米,东至侧檐外延19米。
4.大玉皇宫(观凤乡)
保护范围:
西至山门前檐滴水外延6米,东至正殿后檐滴水外延10米,南至山门侧檐外延10米,北至山门侧檐外延10米。
5.太极宫字库塔(关文镇)
保护范围:
东至“化字口”正前方20米,西至基座外沿外延10米,北至基座边沿外延3米,南至基座边沿外延13米。
6.川主庙字库塔(永清乡)
保护范围:
北至“化字口”正前方8米,南至基座外沿外延10米,西至基座边沿外延8米,东至基座边沿外延20米。
7.川井坝字库塔(罐垭乡)
保护范围:
东北至“化字口”正前方8米,西南至基座外沿外延9米,西北至基座边沿外延12米,东南至基座边沿外延11米。
8.帅家庙(金源乡)
保护范围:
西南至屋檐滴水外延19米,东北至后檐滴水外延8米,东南至侧檐外延6米,西北至侧檐外延6米。
9.廻龙寺(鸣龙镇)
保护范围:
北至厢房山墙外延10米,南至山门台基外沿外延14米,东至厢房台基外延3米,西至厢房台基外延5米。
10.文滩桥字库塔(车龙乡)
保护范围:
西至“化字口”正前方8米,东至塔基外沿外延15米,南至塔基边沿外延11米,北至基座边沿外延10米。
11.胥氏祠字库塔(高院镇)
保护范围:
西至“化字口”正前方11米,东至塔基外沿外延10米,南至塔基边沿外延3米,北至基座边沿外延13米。
12.蒲氏家祠(双江乡)
保护范围:
北至山门前檐滴水外延3米,南至正房后檐滴水外延7米,西至左厢房后檐滴水外延10米,东至右厢房后檐滴水外延5米。
13.青龙嘴字库塔(古楼镇)
保护范围:
东北至“化字口”正前方13米,西南至塔基外沿外延15米,西北至塔基边沿外延12米,东南至基座边沿外延11米。
14.黄昌寺(岱林乡)
保护范围:
西北至前殿前檐滴水外延9米,东南至正殿后檐滴水外延12米,西南至前殿边檐外延8米,东北至前殿边檐外延10米。
15.楼子廊桥(观凤乡)
保护范围:
东至靠场镇一侧桥口外延1米,西至河岸对侧桥口外延9米,南至桥楼檐口外延20米,北至桥楼檐口外延23米。
16.陵江寺(中南乡)
保护范围:
南至正殿前檐滴水外延10米,北至后殿后檐滴水外延5米,东至前院左厢房后檐滴水外延4米,西至前院右厢房后檐滴水外延7米。
17.张海楼夫妇墓(莲池镇)
东至碑楼外21米,西至墓冢后侧14米,北至碑楼侧缘外10米,南至碑楼侧缘外9米。
18.谢氏碉楼(李桥乡)
西至底座边沿外3米,东至底座边沿外6米,南至底座边沿外8米,北至底座边沿外6米。
(五)营山县(2处)
1.萧家祠堂(三兴镇)
保护范围:
以四周基石为准外延5米。
2.济川东岳庙(济川乡)
保护范围:
以四周基石为准外延5米。
(六)仪陇县(2处)
1、朱文先墓(马鞍镇)
保护范围:
墓葬占地范围向东外延30米,向南外延30米,向北外延30米,向西外延15米。
2、朱世连墓(马鞍镇)
保护范围:
墓葬占地范围向东外延30米,向西外延10米,向北外延20米,向南外延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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