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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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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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示范文本)
开发企业名称:
(公章)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二○二○年三月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
二、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三、商品房项目预售计划
四、商品房预售情况
五、本期自建商品房情况
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七、商品房销售及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八、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十、企业承诺书
十一、附件:
附件一:
《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或原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及预售人出具给销售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附件二:
《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
附件三:
《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明细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统计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表》
附件四:
《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和《东莞市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
附件五:
《预售商品房监管协议》及印鉴卡
附件六:
《东莞市商品房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
附件七:
《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附件八:
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注:
《东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需按规定格式出具(原件),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章、日期齐全,正文需加盖骑缝章;提交的附件按A4制作、加盖企业公章,经相关部门备案的附件可提交复印件,每份附件需加盖骑缝章。
本次申报预售楼宇为非商品住房项目的,无需提交附件二、四、七。
本次申报预售项目名称为,由(预售人)开发建设,开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营业执照号)为,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号为,资质证书等级为,资质有效期至年月日。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名核准名称:
(二)项目坐落:
(填土地证坐落)
(三)项目土地使用及规划情况:
(填本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及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用途
使用期限(土地终止日期)
涉及的楼宇栋号
规划许可证号
(4)项目总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
;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
平方米;商业面积:
平方米;其他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存在】【无】分期建设。
分期建设情况如下:
一期:
栋号为,共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期:
栋号为,共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
(五)项目物业情况:
(应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一致)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本次预售楼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情况
四至范围
对应规划楼号
规划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备注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预售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营业执照号为)于年月日已签订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范围为。
合同中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商业元/平方米,车位元/月。
3、物业服务用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4、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
5、《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按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准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填写)
规划总平图设计号为:
本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设施名称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所在(楼
宇)位置
独立占地
数量
二、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周期
预计建设周期为年月至年月。
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为:
分期
建设内容
建设计划
和进度安排
备注
1
一期建设
【示例】
一期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1#地下车库、展示中心。
本期区域内道路总计: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
***平方米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2
二期建设
…
(二)本期预售楼栋施工进度
(填写内容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竣工时间要求,并与《施工进度计划》一致)
本期申报预售的楼栋为:
(规划楼号),具体建设计划:
开工时间为年月日;基础完成时间为年月日;结构封顶时间为年月日;竣工交付时间为年月日;配套设施同步交付使用时间为年月日。
截止到年月日,预售楼栋现场施工进度为:
(包括:
主体施工、结构封顶)
三、商品房项目预售计划
(一)项目整体预售计划
分期
已(暂定)开盘时间
预售房屋套数
预售建筑面积(㎡)
一期
年月
二期
年月
…
合计
(二)本期开盘方案
1、暂定开盘时间:
2、预售方式:
通过()方式进行销售。
(1)预售人自行销售;
(2)委托经纪机构销售。
代理销售机构名称:
,经纪机构备案登记凭证有效期至年月日(附件一)。
3、销售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有无办理东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
1
2
…
4、开盘现场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责分工
1
2
…
……
四、商品房预售情况
(一)本次预售楼栋的土地出让及规划情况:
1、出让宗地合同编号:
2、出让宗地编号:
3、出让宗地用途及面积:
4、出让年期:
5、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条件:
6、本次预售楼栋规划情况(填写本出让合同范围内的已经申报和本次申报预售证的规划楼号,有关数据按照规划许可证内容填写)
规划楼号
规划
建筑面积
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
规划证号
预售证号
备注
住宅
商业
办公
小计
地下商业
地下车库
小计
1#住宅楼
2#住宅楼
......
合计
备注:
如涉及其它用途,可在表内自行增加。
(二)本次预售楼栋的楼盘表:
以附件形式提交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附件二)。
(三)预售房屋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
以附件形式提交经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明细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统计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表》(附件三)。
(四)本次预售商品房的销售价格: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附件形式提交盖有预售人公章的《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以及《东莞市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
《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需按幢(栋)填写,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均需按套填写相关信息并申报销售价格。
(5)本次预售商品房的交付标准:
本次预售商品房施工图设计文件为(毛坯或精装修)标准验收,预售人拟以(毛坯或精装修)标准向购房人销售并实质交付使用。
如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为毛坯标准验收,预售人拟以精装修标准向购房人销售并实质交付情形的,预售人承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60天内,到住建部门办理户内装修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监督注册(登记)等变更手续,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作出明确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完善)。
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户内装修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226号)执行。
五、本期自建商品房情况
本期(存在或无)自建商品房。
(一)自建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规划楼宇栋号
房号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套数
(二)自建地下车库基本情况
自用/租赁/现售
位置/车位号
建筑面积
数量
(三)自建商品房的原因及自建商品房不办理销售的承诺:
承诺书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司为满足需要,特将位于(填写项目、栋号、层数、房号等)的物业作自建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套数为。
特向贵局承诺,该批物业不向贵局申请办理销售手续。
预售人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开户银行
帐号
帐户名称
监管范围
涉及已办预售情况(预售证号及楼栋号)
正在使用或
已取消监管
其中本次申报楼宇涉及的预售款专用账户为:
(填写开户银行及账号)。
以附件形式提交本次申报楼宇涉及的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商品房监管协议》(附件五)。
七、商品房销售服务质量投诉渠道
购房人投诉销售服务质量的渠道、方式及投诉处理程序:
(项目名称)项目由(预售人或代理销售机构)销售(或代理销售),如您在购房过程中对销售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致电本项目销售负责人进行投诉,我们将立即处理,您的投诉将有助于我们改进工作。
销售经理:
电话:
手机:
邮箱:
投诉处理程序如下:
八、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第(十四)条规定,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按照《商品住宅保修书》明确的住宅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及要求,履行保修责任。
(注:
四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本项无需填写)
关于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的承诺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第(十四)条规定,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鉴于(预售人名称)为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现明确本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与预售人的关系为。
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承诺将按照《商品住宅保修书》明确的住宅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及要求,履行保修责任。
附:
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企业或营业执照
预售人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日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以附件形式提交《东莞市商品房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附件六)
十、企业承诺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对以下事项做出承诺)
关于切实规范销售经营行为的承诺书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兹有我公司向贵局申请办理项目
栋(号)楼预售许可证,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司特向贵局做出如下行为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房销售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对外销售。
三、按规定的公示方式及要求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方案等信息。
四、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价格与申报价格保持一致,不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不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遵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在本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取消监管之前,保证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帐户,保证预售资金首先用于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和缴交相关税费,确保预售商品房如期竣工交付。
七、严格按申报的交付标准进行销售和交付。
交付标准实行申报价格、销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住宅交付现状与报建图纸标准相一致。
八、保证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达到规定(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向购房人出示相关证明资料;未达到规定(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不强制购房人收楼。
九、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销售商品房,对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类建筑,不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误导消费者。
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及时、积极、妥善处理涉及商品房销售、交付、质量等问题的投诉纠纷。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我公司立即整改,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约谈、公开通报、暂停商品房销售、预售款监管降级等处理,直至违规行为改正。
预售人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
《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或原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及预售人出具给销售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附件二:
《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经公安部门盖章确认)
附件三:
《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明细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统计表》、《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表》(本次提交的附件三已经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请提供已备案的附件三;未经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则提交经测绘公司盖有测绘成果报告章或相关印章的附件三)
附件四:
《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和《东莞市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加盖预售人公章)
附件五:
《预售商品房监管协议》(已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协议)及印鉴卡
附件六:
《东莞市商品房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需按规定格式出具,规定格式可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搜索“东莞市商品房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下载填写并加盖预售人公章)
附件七:
《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附预售人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八:
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加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章的本次申请预售许可的楼宇分层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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