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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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
通信建设工程采购物资质量管理办法
前言
为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有效保障企业生产运营,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全文共分五个章节进行说明。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本细则制订的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部门职责分工”贯穿质量管理全过程:
从需求、
招标、采购、库管、监察到后评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职责
的定义。
第三章为“质量管理体系”分为三大块“质量计划管理”、“质量保证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形成闭合的环路,有效指导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为“质量检测管理”对质量检测进行两个层次的定义,如“一般验收”及“第三方检测”。
对检测管理、样品管理及检测单位管理进行了定义。
对各种检测形式进行了定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检测计划、频次、周期、流程、费用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为“质检成果转化”主要目的通过成果的转化对供应商及检测机构进行督促与管理,稳步提高采购产品质量,达到最终企业运营良性循环的目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有效保障企业生产运营,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采购物资是指通过各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BOT)获得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软件、用品材料及服务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是指为提高采购物资质量水平所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涉及到企业内所有与物资采购和使用相关的人员,并贯穿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条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活动,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达到合理水平,同时推动供应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所有质量管理活动应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全员参与、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协同、效率、效益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
第六条采购物资质量管理需要省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分公司参与。
省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建设全省采购物资质量管理体系,具体负责集采物资质量管理工作,并指导市分公司自行采购物资质量管理工作。
市分公司在省公司的管理和指导下,落实集团公司和省公司集采物资质量检测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提出采购物资质量需求,收集和反馈物资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相关信息;参与对采购物资质量及管理的评估等活动。
第七条省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供应链管理、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集团公司对省公司的物资检测工作计划和要求。
(二)负责全省采购物资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和管理。
(三)负责全省采购物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及各项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制定。
(四)负责制定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滚动规划、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检测计划。
(五)负责对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各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对分公司采购物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七)组织质量检测的实施及检测结果应用。
第八条省公司各专业部门的职责
(一)提出本专业采购物资质量需求。
(二)参与本专业范围内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专业物资产品质量检测指标、检测方案的制定。
(四)配合完成物资质量检测的实施及检测结果应用。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采取事前控制和事后监督的闭环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体系主要包括:
质量计划管理、质量保证管理、质量控制管理
第十条质量计划管理:
是指为了有序推进采购物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具体实施,根据采购物资质量管理各阶段的工作状况、资源情况以及未来工作要求而开展的计划工作。
质量计划包括:
根据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长期性、全局性发展要求,采购部门制定采购物资质量管理的三年度滚动规划,规划应与企业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物流管理等工作有效衔接和协同。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管理:
是指为了确保采购物资能够满足质量要求,在采购活动实施前系统开展的、有计划的质量管理活动。
主要包括:
(一)需求部门(单位)在提出物资采购需求的同时,提出
明确的物资质量要求。
(二)采购实施部门对需求部门(单位)提出的物资质量要
求及其依据进行确认,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
中应包含具体的质量管理方案。
(三)对拟选择供应商的质量管理进行认证,分为供应商企
业层面的质量认证和产品层面的质量认证。
(四)采购实施部门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对参加选型的相关物资开展选型检测以及采购实施中的质量管理等活动。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管理:
是指为确保采购物资满足具体的质量要求而采取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一)入围质量控制管理:
严格管控新入围供应商供货物资质量水平,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全指标检测。
(二)到货质量控制管理:
根据合同、协议规定,对交货的物资进行常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对直达物资和各单位自行采购物资以及工程在网运行物资设备进行常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三)不定期对季度内采购物资按照供货量的一定比例对关键指标进行验收。
(四)对计划外临时委托项目,根据委托方需要的指标进行验收。
(五)上述检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启动整改流程,具体参照第二十三条执行。
第四章质量检测管理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具体过程,是质量保证和控制的有效方法。
第十四条检测工作的要求
(一)为了保证物资检测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参与质量检测的各单位应充分认识质检工作的严肃性,全面配合,将质
量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并加强各项环节的保密工作,一旦发现有
弄虚作假行为,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二)为保证抽样的客观性、公正性,抽样人员应包含至少
2人(含监理单位1人),且抽样人员不得介入检测环节。
对于采用飞行抽检的,参与抽样的人员不得提前透露任何抽检信息。
第十五条样品抽样原则
(一)省公司应根据实际到货物资情况与检测单位制定好抽样的时间、地点及线路,确保抽样能够按照既定目标执行。
(二)所抽样品必须为该项目最新到货、包装完好、附件齐全
的样品,抽样时应填具《抽样单》(见附件1),抽样单位在完
成样品的完好性确认后做好样品编号标记(含编码)。
(三)样品数量应根据该批次货物总数确定,原则上同一品
类产品不少于2件,不超过4件。
对于因抽取样品数量有限不足以作为判定质量标准依据,双方出现分歧后应在同批次产品中共同确定抽样比例后进行二次检测。
(四)抽样过程须有影像资料留存,保存期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六条检测机构管理
(一)检测机构应是国家技术主管部门、机构授权认可,具有计量检测资质和实施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临时检测项目应于接受委托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方案提交委托方审核。
第十七条选型检测
(一)选型检测是为确定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能否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而对参加公司采购的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进行采购前的检测。
(二)选型检测样品由生产厂家送样至检测机构样品管理部门。
(三)样品管理部门负责将制好的盲样进行编号后送至检验
机构进行检测,并将盲样编号对应生产厂家信息提交委托方。
(四)检验机构将样品检测结果汇总提交到委托方。
(五)汇总并分析判定供应商检测结果,选型检测不合格产
品的生产厂家不能入围。
第十八条进厂检验
(一)为加强对产品出厂前和供货过程中质量的控制,应对
部分重点产品不定期进行入厂质量检验,掌握厂家生产和质量控
制情况(重点检查原材料仓库、原材料合格证、生产流程及相关资质)。
(二)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及监察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厂验
小组,赴生产现场进行合同标的物的出厂前检测。
检验项目从招
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的项目中抽取。
(三)通知厂验后,供应商未按照约定生产好或提前发货,
视为违约一次。
(四)厂验质量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不得发货,视为违约一
次;厂家重新组织生产后再次组织厂验,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
公司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第十九条到货检测
(一)货物保管部门或使用部门应根据采购部门的供货通知
单、合同相关条款、技术规范书等监理组织相关人员对送达货物的规格、数量、外包装、合格证、质检报告等进行现场查验。
(二)在场验收人员初步查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实物入库
手续。
若在到货检测中发现问题,初验不合格的物资禁止入库,
应及时报告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妥善处理。
(三)到货验收检测分为初步查检和功能性检测。
初步查验
主要对物资外观、标志和包装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包装是否完好、认证标志(如:
3C认证标志、进网许可标志)、
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物资识别(序列)号、生产日期及物资明
示的各项功能等。
(四)功能性检测。
根据各通信行业标准及企业规范由需求部门
制定检测实施方案,由监理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共同签字形成验收报表,如,电缆需查验电阻,塔桅需进行称重、镀锌厚度检查等。
第二十条飞行检测
(一)不定期实时掌握全省各地市直达采购物资的质量情况。
主要针对于季度质量情况较好的厂商的供货产品。
根据季度的质量管理计划制定相应的飞行检测。
(二)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及地市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飞行检测小组。
飞行检测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前到达指定地点,且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工作内容,并由检测小组成员协助飞行检测人员突击联系物资管理方,以确保飞行检测的及时性和准确定。
(四)飞行检测不合格,将纳入到加严检测范围内,同时按照订单金额15%作为合同违约,并自负费用将该订单产品进行换货。
第二十一条检测计划及流程
为不影响工程实施进展,确保在工期内发现不合格产品、管控质量问题,特制定本流程。
(一)检测计划的制定:
在确定工程项目的采购物资计划的同时确定本工程项目内物资检测计划。
保密性应单独提出
(二)样品检测周期:
为保证检测工作能够在合理范围完成,应在订单下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方案的制定(含检测指标、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样品流转时间、检测周期等信息)、审批。
(三)抽样物资及抽检比例的确定:
1、检测物资主要分七大类:
通信塔桅类、通信电池类、线缆类(电力电缆、射频同轴电缆)、综合机柜类、POI类、基站天线、配套物资类(井盖、接地铜排、馈线窗、电池地埋箱等)
2、抽样比例:
(待定)
1)通信塔桅类:
按照每个厂商每种塔型覆盖2座。
2)通信电池类:
每个厂商全年抽检1组样品。
3)线缆类:
每个订单抽检1组样品。
4)综合机柜类:
每个订单抽检1组样品。
5)POI类:
每个厂商全年抽检1台
6)基站天线(含室分天线):
每个订单抽检1只。
7)配套物资类:
每个订单抽检1组样品。
第二十二条质量检测费用
(一)选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按照实验室检测费用标准收取。
(二)进厂检测费用根据具体检测方案制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可采取公司承担或供应商承担方式。
1、招标条款中规定的费用,中标单位承担。
2、
(三)到货检测费用,检测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检测质量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四)飞检、临时委托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由供应商承担)。
第五章质检成果转化
第二十三条检测结果的运用
(一)依据各类通信产品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标准,检测指标分为A类即关键指标、B类即一般指标。
(二)关键指标:
影响产品功能使用及安全的技术参数。
数量一般控制在10个以内,检测标准不低于企业标准。
(三)一般指标:
主要是产品的外观参数和对功能使用及安全影响微小的技术参数,检测标准可高于企业标准。
(四)根据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或有其它不符合质
量承诺)对供应商给予相应的处置和处罚。
质量处罚标准:
1、A类指标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招标时作为否决项
2)首先进行到货产品的换货,对换货产品加大抽检数量作为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环节引入新的检测机构。
3)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4)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更换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扣除该供应商该批次货物订单金额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
6)对照A、B、C三级供应商分类法进行降级处理,到期后供应商申请恢复供货资格、换货后的物资应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按降级的供货比例恢复其供货资格。
复检不合格的,该批次物资全部退货,并停止该供应商该产品供货资格半年,同时取消该供应商其他物资的投标或供货资格。
2、B类指标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质量警告;
2)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3)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更换不合格品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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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 建设 工程 物资 采购 质量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