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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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概述
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建设工作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技术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技术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开展的“诚信龙江”建设工作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工作中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促进我省食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保证。
二、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探索以食品工业企业信用制度、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诚信自律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框架。
培养和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经管水平,规范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售假劣产品行为,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逐步建立企业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从而提高全省食品工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原则;坚持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坚持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原则。
三、工作范围
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
四、主要任务
(一)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活动
省、市(地)、区(县)相关部门和各级食品行业协会积极协助引导企业开展诚信自律活动,建立健全相关诚信经管制度。
一是建立企业诚信组织经管制度。
成立诚信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并成立企业信用经管部门,加强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信用经管,有效防范企业信用风险。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诚信经管体系。
在原料和产品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以及不合格品经管、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环节中融入诚信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可追溯制度、产品检验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广告宣传经管制度、合同经管以及标识经管制度等。
三是建立自查改进机制。
对照企业诚信经管的有关规范,定期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诚信经管制度,自查情况以及改进情况要建立记录。
四是建立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机制。
开展诚信车间、诚信班组活动,各级领导、员工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从生产技术到诚信理念全方位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教育每一名员工树立质量诚信意识。
五是树立企业诚信文化。
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诚信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
(二)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经管档案
根据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经管体系建立及实施要求》,各食品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全省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诚信档案示范文本或建档要点,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档案。
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各关键环节都要建立信用记录,包括原料和产品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以及不合格品经管、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相关记录。
同时,为保障食品收购、生产、经营各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企业要建立原料供应商诚信记录,加强对进货源头的掌控。
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企业建立和经管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实现规范化、规范化经管。
(三)建设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
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工业企业特点,建设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
平台建设具备三个特点:
一是覆盖广,省内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全部单独建档;二是信息全,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和警示信息,涵盖所有食品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信息、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社会信息;三是更新快,省、市信息联网运行,可实现信息实时交换与更新。
本着“属地负责、部门共建、联网共享”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省食品工业企业信用档案的协调建设和经管,各市(地)(含农垦、森工系统,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工业企业信用信息的协调、征集和经管。
各市(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电子化的方式,将所辖区(县)以及市本级工业信息化、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畜牧兽医、商务、粮食等部门掌握的监管信息以及行业协会、认证机构、新闻媒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等依法提供的信息进行征集,并与省级平台实现联网。
中、省直相关部门将其掌握的食品工业企业信用信息直接归集到省级平台。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各市(地)信息以及中省直相关部门信息进行整合后,形成统一、全面、实时更新的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
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照《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通过“诚信龙江网”对食品工业企业信用信息依法披露,供社会免费查询使用,全面展示我省食品工业企业信用状况。
(四)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一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制度。
结合食品行业特点,科学制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邀请国内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按照食品行业特点设置评级指标权重,在依法查询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开展企业走访的基础上,形成食品工业企业专项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结果在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和诚信龙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和促进食品工业企业关注自身信用等级,提升诚信意识。
二是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活动。
鼓励食品行业协会按照诚信自律要求,遵循企业自愿、社会参与、规范统一、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诚信评价活动,并逐步建立相应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
(五)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结合食品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的建立,发改、监察、农业、商务、卫生、人民银行、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出入境、畜牧兽医、粮食等部门要根据食品工业企业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对诚信企业给予表彰,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行政审批、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警示惩戒力度。
在我省现有信用信息发布机制的基础上,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经管制度、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及其责任人,在市(地)和省级企业档案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其失信行为在“诚信龙江网”披露5年;情节严重的,依据《黑龙江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进行公开曝光,相关部门以取消市场准入等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训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府公共信息网络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
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相关食品行业信用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信用典型案例剖析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举办理论研讨、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等各类以食品工业诚信为主题的活动,把诚信教育和信用实践、信用教育、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
食品工业各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食品工业诚信建设的知识,引导企业做诚实守信的模范。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活动,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逐步形成以诚信、守法、履责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信用经管知识培训,食品工业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师和信用经管师,建立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专业食品安全和信用经管队伍,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七)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选择乳制品行业为试点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通过对我省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内部诚信经管制度、建立诚信经管档案,形成诚信体系规范和规范。
在此基础上,向整个食品工业推广应用,逐步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从2010年1月开始至2012年12月结束。
大体分三步走:
(一)试点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动员部署,制定并出台《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技术方案》。
2、邀请专业信用咨询机构,选择重点乳制品企业开展
全面信用风险经管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经管体系建立及实施工作。
完善企业各项诚信经管制度、诚信经管档案,制定企业信用风险防控技术方案和企业诚信经管规范。
3、开展乳制品企业信用经管师和诚信经管体系规范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黑龙江省乳制品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开展乳制品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发布工作。
5、开展诚信评价活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的分类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6、省工信委、省诚信办和工信部联合对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进行验收,各市、地(含农垦)对行政区域内乳制品企业的诚信建设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形成《黑龙江省乳制品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归纳总结报告》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2年6月)。
1、归纳总结我省乳制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经验,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向我省食品工业其他门类进行全面推广。
2、组织实施《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
设工作技术方案》、《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数据规范》和《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技术实施技术方案》。
3、建立全省统一、省市联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
4、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经管制度、诚信经管档案,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经管相关知识培训,制定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企业开展诚信评价活动,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三)归纳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
1、各市、地(含农垦)对行政区域内食品工业企业的
诚信建设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未达标的限期整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形成工作归纳总结并向省里报送。
2、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诚信办指导、督促食品工业企业不断完善内部诚信经管制度,建立并推广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和规范,健全诚信评价机制,逐步形成一个运转顺畅、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水平。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发改、监察、农业、商务、卫生、人民银行、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出入境、畜牧兽医、粮食等部门,指导和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实施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使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经管。
省工信委、省诚信办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诚信经管制度体系,检查企业诚信制度实施。
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实施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监督经管。
监察部门对政府部门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行政监督。
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诚信培训,指导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规范,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加强行业质量宣传。
各市、地(含农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诚信办负责制定工作技术方案,提出目标任务并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表,按月排出具体任务,按月推进,按阶段归纳总结。
要将各市、地(含农垦)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市(地)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确保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归纳总结交流
省、市(含农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诚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和专题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以工作简报、现场会、专题研讨等形式,及时归纳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
(三)增强经费保障,加大科技投入
各市(农垦)、区(县)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诚信网和电子政务网建立食品工业企业信息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
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为提高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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