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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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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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
双西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1月第三次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晋人字[2009]55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教人字[2009]51号)和区教育局《迎泽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升教师工作绩效水平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激励先进,优绩优酬.向教育教学骨干和班主任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管理,校长负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及实行原则
1、每学年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以学校人数为单位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作为学校绩效考核奖励的专项资金。
2、奖励性绩效经费不得截留或挪用,必须全部用于发放教职工的绩效奖励。
3、绩效奖励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每月公示当月考核项目的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四、考核对象
双西小学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五、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教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专任教师绩效考核
考核量化以百分计算,包括:
师德和德育工作占25%(师德和德育15%、出勤10%);教学工作占50%(工作量20%、教育教学过程20%、教学效果10%);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占25%(教研活动10%、教学改革与论文10%、专业发展5%)。
班主任工作另加10%,副班主任工作另加2%,工作实绩(教师获奖)另加5%.
1、师德和德育考核(25分)
(1)师德和德育(15分)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廉洁从教、团队合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德育;积极开展和参加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活动;加强家校联系,针对性对学生进行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出勤考核(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鼓励出满勤,满勤者奖励1—3分。
病事假1天减0。
5分,迟到早退5次减0。
5分。
本项得分减完后继续请假者,从总分中核减,即病事假1天核减1分,迟到早退5次核减1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为依据。
2、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
(1)工作量考核(20分)
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量参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均衡。
满工作量计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减。
完成工作量计10分,未完成工作量,按比例酌减.
(2)教育教学过程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考核教师的教学计划总结、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布置批改、辅导补差等情况.
(3)教育教学效果与其他考核(10分)
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考核教师考试实施与效果、课外活动组织与效果情况。
3、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25分)
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开发校本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后反思,自我研修及对学生成长过程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况.
(1)教研活动(10分)
教研活动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级教研常规活动的情况,及听课、议课、评课、反思等的情况。
(2)教学改革与论文(10分)
考核教师承担课题情况,接受课改理念,转变教育观念,构建高效课堂,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情况。
考核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的编写及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级部门获奖。
积极参与教具、课件的制作并使用等。
(3)专业发展(5分)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参加教育理论等各类学习的情况,学习笔记、学习交流情况,读书活动情况,参加各种培训、研修及考试取得合格证等的情况。
4、班主任工作考核(10分)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
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班主任的考核在学科教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
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考核可从班主任的培训学习、任职年限、班级常规管理、班队会开展情况、班级文化建设及其他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工作实绩考核(获奖情况)(5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实绩考核分值参考工作中获奖情况及家长、学生对教师工作评议及社会反响.
本年度荣获国家、省、市、区、校各级教育部门以上个人综合奖或在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荣获集体奖、为校争光者分别给与奖励分值。
取最高奖项,不累计。
(二)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量化以百分计算,包括:
职业道德占30%(工作态度5%、关爱学生5%、服务意识5%、学习与活动5%、出勤10%);履行岗位职责占50%(工作量20%、工作能力15%、工作过程15%);工作效果占20%(工作质量15%、满意度5%);工作实绩另加5%.
1、职业道德(30分)
(1)工作态度(5分)
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守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
爱岗敬业,工作负责,服从安排,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关爱学生(5分)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发现有损坏集体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的现象能挺身而出。
(3)服务意识(5分)
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做到记载详细、过程性资料齐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学习与活动(5分)
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和活动,学习笔记记载认真;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会议,并积极组织落实。
(5)出勤(10分)
主要考核出勤情况.鼓励出满勤,满勤者奖励1——3分.病事假1天减0.5分、迟到早退5次减0.5分.本项得分减完后,从总分中核减,即病事假1天减1分,迟到早退5次减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为依据。
2、履行岗位职责(50分)
(1)工作量(20分)
以学校行政后勤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满工作量计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减。
完成工作量计10分,未完成工作量,按比例酌减。
(2)工作能力(15分)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
能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各种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善于动脑,思路新,方法多,能创造性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过程(15分)
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的按文件精神办事;能认真制定分管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活动;出满勤,干满点,分管的工作井井有条,过程性资料完善,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分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受到师生、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3、工作效果(20分)
(1)工作质量(15分)
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计划、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圆满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务。
(2)满意度(5分)
教师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记5分,85%以上记4分,80%以上记3分,60%——70%记2分,59%以下不计分。
4、工作实绩(5分)
依据本年度获得的荣誉考核,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加5、4、3、2、1分。
取最高奖项,不累计。
(三)学校校长、书记的考核由迎泽区教育局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考核。
六、总计分及绩效奖金核算办法:
1、对教师的综合考核要与学生评价和出勤相结合。
学生评价:
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90%以上,考核总分记100%;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85%——89%,考核总分记98%;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60%——74%,考核总分记90%;学生对教师满意评价在60%以下,考核总分记50%;
2、职称:
高级职称在考核总分中加3分,中级职称(小教高级)在考核总分中加2分。
3、副校级在考核总分中加4分,中层、大队辅导员、后勤管理人员在考核总分中加3分,教研组长在考核总分中加2分。
4、超代课及加班补助根据未完成工作量的减分情况核定。
5、核算办法:
个人奖金数=(奖励经费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全体人员总得分×个人得分。
(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50元,以全年12个月计算.)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
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极性评价相结合。
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评价。
具体考核程序为:
1、述职。
组织教师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记载,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低年级教师的绩效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和家长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每个班级一定数量的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
采取年级组教师与学科组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组根据教师平时考核量化得分,结合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和师德考核结果,在考核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
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执行。
八、考核结果及使用
1。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优秀率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要进行重奖,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5%左右。
考核不称职的无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有旷工现象或请假每学期累计超过2个月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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