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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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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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附件5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1)
非油气探矿权
新立申请登记书
项目名称
申请人(签章)
勘查单位(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
由项目所在省(区、市)名+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勘查作业区的主要特征地名+勘查主矿种+勘查阶段组成。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只填写勘查作业区所在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
2.申请人:
填写探矿权申请人名称。
3.勘查单位:
填写承担勘查项目且具有从事该类矿产资源勘查资格的施工单位。
4.填表时间:
填写表格的时间。
5.勘查矿种:
填写预期勘查的一个主矿种。
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6.勘查阶段:
填写预查、普查、详查或勘探。
7.项目性质:
按财政出资项目、市场项目、涉外项目、勘查基金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类填写。
8.地理位置:
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的全部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9.基本区块:
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区块:
应填写实际申请的1/4区块数。
小区块:
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0.申请期限:
按实际填写。
11.勘查年度:
实际勘查年度,不是年份。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
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3.法定代表人:
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14.经济类型:
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5.地址(申请人):
按探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
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7.地址(勘查单位):
按勘查单位注册地址填写。
18.探矿权取得方式:
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财政出资项目。
19.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需填此项。
填写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金额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方式(一次缴清、分期缴纳、转增国家资本金等其他方式)。
20.主要实物工作量:
应填写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
如:
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地质测量、地形测绘、遥感地质、物化探、实验测试等。
21.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
应绘出申请工作区域连续区块范围示意图,并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
勘查矿种
勘查阶段
项目性质
地理位置
基本区块
个
1/4区块
个
小区块
个
总面积
km2
申请期限
至共个月
所属政区编码
计划勘查投入(万元)
勘查年度
第一勘查年度
第二勘查年度
第三勘查年度
总计
资金
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
地方
企业
外商
其它
合计
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勘查
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探矿权取得方式
应缴纳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万元
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
工作任务及
主要目的
主要实物工作量
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
极值坐标:
东经至,北纬至
备
注
(2)
非油气探矿权
变更
延续申请登记书
保留
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
勘查单位(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原项目名称:
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项目名称。
合并探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项目名称,中间用“、”分隔。
2.原勘查许可证号:
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勘查许可证号。
合并探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许可证号,中间用“、”分隔。
3.探矿权变化过程:
指自探矿权首次设立至目前的历次变化情况。
4.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
指原项目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
5.本次申请类型:
以在()中划“√”选择本次探矿权申请属于变更、延续还是保留。
其次数应按变更、延续或保留的次数各自分别计算。
6.变更内容:
申请探矿权变更的填写此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探矿权变更的情形。
包括:
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探矿权)、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探矿权)、变更勘查主矿种、变更探矿权人名称、转让探矿权和其他探矿权变更事项,可多选。
7.申请理由:
指申请探矿权变更、延续或保留的原因说明。
8.勘查矿种:
填写原项目勘查矿种(变更勘查主矿种填写预期勘查主矿种)。
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9.勘查阶段:
填写预查、普查、详查或勘探。
10.项目性质:
按财政出资项目、市场项目、涉外项目、勘查基金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类填写。
11.地理位置:
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的全部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12.基本区块:
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区块:
应填写实际申请的1/4区块数。
小区块:
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3.申请期限:
按实际填写。
14.勘查年度:
按实际勘查年度(从获得探矿权之日起计算的一个完整年)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
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6.法定代表人:
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17.经济类型:
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8.地址(申请人):
按探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
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20.地址(勘查单位):
按勘查单位注册地址填写。
21.探矿权取得方式:
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财政出资项目。
22.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需填此项。
填写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金额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方式(一次缴清、分期缴纳、转增国家资本金等其他方式)。
23.主要实物工作量:
应填写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
如:
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地质测量、地形测绘、遥感地质、物化探、实验测试等。
24.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
应绘出申请工作区域连续区块范围示意图,并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
探矿权首次设立情况
设立时间
勘查许可证号
探矿权变化过程
勘查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变化原因
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
本次申请类型
变更()
第次变更
变更内容
□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探矿权)
□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探矿权)
□变更勘查主矿种
□变更探矿权人名称
□转让探矿权
□其他探矿权变更事项
延续()
第次延续
保留()
第次保留
申请理由
勘查矿种
勘查阶段
项目性质
地理位置
基本区块
个
1/4区块
个
小区块
个
总面积
km2
申请期限
至共个月
所属政区编码
计划勘查投入(万元)
勘查年度
第勘查年度
第勘查年度
总计
资金
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
地方
企业
外商
其它
合计
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勘查
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探矿权取得方式
应缴纳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万元
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
工作任务及
主要目的
主要实物工作量
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
极值坐标:
东经至,北纬至
备
注
(3)
非油气探矿权
注销申请书
项目名称
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注销类型:
填写完成或终止。
2.有效期限:
填写原探矿权有效期限。
3.探矿权使用费累计缴纳:
指自第一勘查年度至探矿权申请注销时,探矿权使用费累计缴纳的金额。
4.申请注销理由:
填写探矿权申请注销的理由说明。
注销类型
有效期限
勘查矿种
勘查阶段
探矿权使用费累计缴纳
(万元)
申请注销理由
备注
(4)
非油气探矿权
转让申请书
项目名称:
转让申请人:
(签章)
受让人:
(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
即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项目名称。
2.转让申请人:
即探矿权人。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让申请人):
填写转让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转让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4.法定代表人:
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5.经济类型:
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6.探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
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探矿权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指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转让等。
7.探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
“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如在勘查区内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有关情况应在“勘查工作主要进展情况”栏中反映。
9.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方式:
填写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或转增国家资本金等。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让人):
填写受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1.受让目的:
填写“继续勘查”或“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12.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指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若申请人无上级主管部门,此栏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
转让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探矿权获得
时间及方式
探矿权转让
原因及方式
勘查许可证
证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转让合同中的探矿权转让价格
万元
已完成的
勘查投入
万元
勘查资金来源
勘查面积
km2
地理
位置
应缴纳的探
矿权使用费
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免的探矿权使用费
万元
实际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
万元
应缴纳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万元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免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万元
实际缴纳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万元
探矿权属
有无争议
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方式
勘查
工作
主要
进展
情况
受
让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受让
目的
准备投
资规模
万元
勘查
单位
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转
让
申
请
人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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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矿 申请 登记 申请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