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11168920
- 上传时间:2023-02-25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98.56KB
质量事故应急预案.docx
《质量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量事故应急预案.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及说明
编制目的: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了落实工程施工生产活动中的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重特大量事故的应急救援,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其目的在于保证质量事故得到迅速分析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受控,确保工程安全;满足使用要求;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有利于工程交接验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说明:
本应急预案为针对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但往往质量事故会附带安全事故,因此在此特别声明,如在质量事故中出现安全事故,应首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之后方可以本预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1.2编制依据
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项目部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救人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严格控制事故发展。
3.分级管理。
根据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在项目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所有管理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实行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机制。
4.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事故检测、预警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二、危险性分析及质量事故分类
2.1工程概况
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公路工程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境内,本项目为规划的国省干线公路二线的一部分,满足宁德港区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战略目标,适应宁德市总体规划,建设“六新大宁德”的需要。
本合同段起止里程桩号为K81+924.673~K92+463.840,全长10.54km,合同段主要结构物工程包括:
桥梁3座共614.5m(其中七都大桥(右幅534.5m、左幅536.5m),郑岙中桥38m,六都中桥40m);涵洞15座共719.11横延米(其中RC盖板涵14座计675.38横延米、箱涵1座计43.73横延米)。
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36m(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为18m),整体式路面宽度为32.5m,分离式路面宽度为2*16.5m。
2.2危险性分析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综合考虑在施工全过程的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确定突发事件、风险或紧急情况如下:
1.整体或部分模板垮塌,模板支撑偏移或顺覆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洞挖施工穿过不良地层时,因围岩自稳性差、涌水、瀑破等引起开挖面坍方;塔吊事故造成的质量事故;
2.高差边坡在外力荷载下滑坡倒塌;
3.自然灾害对施工部位的严重损坏;
4.火工品及其它危险物品管理不当爆炸造成事故引起质量事故;
5.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质量事故;
6.其它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跌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造成的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等。
2.3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伤亡人数,将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重大质量事故。
具体规定如下所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3.1事故调查
(一)初步调查
首先对构筑物的场地特征(如:
邻近构筑物情况,有无腐蚀性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经过,事故现状和实测数据,事故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之前是否对事故发生处做过处理,以及对图纸资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出厂报告和实验报告、施工日志等进行检查,之后进入详细调查。
(二)详细调查
在初步调查完成后,进入详细调查阶段,详细调查主要内容有结构实际状况,如:
结构布置、结构构造是否合理、连接方法是否正确以及支撑系统是否正常等。
结构上部各种作用的调查,主要指结构上的作用及其效应,是否出现临时荷载过大等情况。
施工情况调查,包含施工方法、工艺、施工规范执行情况、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记录、施工日志等。
变形缝和裂缝观测调查,主要为沉降观测记录、结构或构件的变形观测记录,裂缝的形状与分布特征,裂缝的宽度、长度、深度以及之后的发展规律。
在详细调查结束后进行补充调查。
(三)补充调查
补充调查需要做某些试验、检验和测试的工作,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探:
如持力层以下的地质情况;桩基工程中,原勘探孔之间的地质情况等;
2.测定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
如取钢筋、水泥进行物理实验、化学分析;在结构上取试样,检验混凝土或砖砌体的实际强度;用回弹仪、超声波和射线作非破坏性检验;
3.载荷试验:
根据设计或使用要求,对结构或构件进行载荷试验,检查其实际承载能力、抗裂性能与变形情况;
4.较长时间的观测:
对构筑物已出现的缺陷(如裂缝、变形)进行较长时间的观测检查,以确定缺陷是否已经稳定,还是继续发展下去,并进一步寻找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等。
3.2临时防护措施及实施
在处理严重的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判定其是否有继续恶化的趋势,有的甚至可能造成构筑物倒塌或人员伤亡。
一旦发现此类危险,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并立即组织实施。
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1.防止构筑物进-步损坏或倒塌:
一般的措施有卸荷与支护两种。
如发现悬挑结构存在有断塌或整体倾覆的危险时,应在悬出端或悬挑区内加设支撑;
2.避免人员伤亡:
当发现事故已经达到濒临倒塌的危险程度,在没有充分把握时,绝不采取盲目抢险支护,导致无谓的人员伤亡,当有此类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划定安全区域,设置围栏,在确定出合理的抢险方案前,防止人员进入。
3.3确定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应建立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为以后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要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危害程度。
根据经验,很多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原因往往涉及到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和使用等几个方面,在事故分析中,必须全面顾及各项原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其次应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为事故发生的初始点,原点的确定将直接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
3.4结构可靠性鉴定
结构可靠性鉴定应包含安全性、适用性与耐久性的鉴定,此项鉴定因涉及需要对结构进行重新验算,因此此项鉴定在事故发生后,应联系设计院,对结构的可靠性进行验算。
3.5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进行初步报告,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再次向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对工程概况(主要是与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做过处理,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实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果,事故处理的意见详细描述。
3.6处理前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设计、施工以及上级部门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重点是核实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内容,此外还需确定以下事项:
a、查清是否留有隐患;
b、勘查事故直接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c、记录勘查内容,对现场进行拍摄,必要时录像记录。
3.7确定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成果和确认事故的性质,对于影响结构可靠性的质量事故,应联合设计院对结构承载能力做重新验算后,确定处理方案。
现场施工应对事故现场确定临时支护、围护或临时处理方案。
3.8事故处理设计
此项内容在影响结构可靠性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设计方,由设计方根据调查报告及现场勘查确定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施工。
事故处理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复查事故实际情况,并采取相应对策;
2.认真编制事故处理施工方案,此方案应以设计方的事故处理方案为依据进行深化设计方案;
3.加强施工检查;
4.确保施工安全,事故现场有较多的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同时有些需要拆除,因此在施工时,项目部安全部全程跟踪事故处理现场。
3.9处理效果检验:
在事故处理完成后,对事故处理现场进行一系列的检验检测,如:
钻心取样、超声波检验等确保结构不留有隐患。
3.10事故处理结论:
所有事故经过处理后,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结论。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机构
(一)为切实落实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管理,成立本项目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事故应急的日常事务工作。
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
其组成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联络员:
4.2职责范围
(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施工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负责现场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发布启动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接受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负责所需物资材料、设备、人员的落实。
4.负责了解和掌握质量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机构汇报情况。
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5.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7.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善后处置等工作。
(二)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做出判断与决策。
2.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实施行动。
与上一级应急救援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
4.采取有力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协调后勤物资的供应,以保障应急救援行动。
5.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6.决定应急撤离;分析事故现场外受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
(三)现场副总指挥主要职责为:
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本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4.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5.定期检查常设应急救援组织、部门和人员的日常工作以及应急救援准备状态。
6.应急救援总指挥出差或有重大情况不能指挥,第一副总指挥自动成为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不得推诿。
7.应急救援结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落实并尽快把落实情况向上级报告。
(四)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传达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承办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随时对各突发事件作出反应。
负责事故应急的联络工作,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一旦有情况出现,首先如实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的应急小组做好准备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图
(六)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1.抢险救灾组、2.技术咨询组、3.医疗救治组、4.后勤保障组、5.质量控制组、6.协调联络组。
其主要职责如下:
1.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由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汽车司机、挖机手及各施工队的主要生产骨干组成。
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管理预案;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伤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2.技术咨询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3.医疗救治组
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临时救护点,对现场受伤人员采取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并提供交通和通讯联络保障。
4.后勤保障组
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为安全应急处理及时提供资金;对通讯设施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质量控制组
事件发生后组织警戒保卫人员封闭事故现场、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照相与图纸的测绘。
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等工作;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处理。
6.协调联络组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联络和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好善后事宜;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五、外部救援
与本项目相邻施工单位建立救援互助体系,做到事故信息和资源共享。
与地方政府等有关救援机构建立联络协调互助机制,在启动救援预案扩大响应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发生事故时,应急总指挥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以及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的大小确定是否请求邻近救助支援。
六、预警及信息报告
6.1危险源监控
根据工程施工场区内构筑物总平面分布及施工特点,定期对施工现场生产场所条件、设备运行、工艺程序、人员组成、安全管理进行现场观察,以及工程曾经发生过的各类事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预控能力,使隐蔽多变的危险因素,变为可控、可防、在控。
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执行,重要危险部位施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质量管理部经常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事故监测和预防,实现事前预防。
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派专人进行监控。
6.2预警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预警培训,加强质量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以工区、厂队为单位建立预测预警系统与机制,针对存在的危险源及其监控与预防措施,开展风险分析,明确预警条件如下:
发现各种不符合施工规范,高边坡长时间坠石掉渣或局部泥石流,高陡边坡异常变位开裂、地基异常下陷,道路涨洪淹没,基坑存在围堰过水风险,脚手架施工平台严重摇晃、倾斜变形或发出异常响声,上方开挖翻渣、坠石,现场漏电、高压带电体坠地,交叉作业时高处乱扔物件的蛮干行为等险情。
(三)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无论是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都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应急指挥办公室。
(四)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与设备,确定可能涉及的范围并进行警戒,同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应急指挥办公室。
6.3信息报告
(一)信息接收与通报
1.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快速、准确”的原则,不得隐瞒不报、虚报、假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事故发现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工区、厂队及班组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部人员报告,由各级负责人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向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2.应急指挥领导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的信息后用最快的方式通知指挥部人员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作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依据职责分工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质量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并在1小时内按公司《事故快报制度》的要求,书面传真《事故快报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股份公司。
公司主管领导及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3.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向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和已造成人员伤亡的人数,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项目负责人向上级行政有关部门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
C、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D、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信息传递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与指挥部的准确信息传递由协调联络组负责,以便指挥部进行救援方案的决策。
2.与地方质检、公安、工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等单位的信息沟通由协调联络组负责,信息上报根据现场救援的情况及时上报真实、准确的救援信息。
七、应急响应
7.1分级响应
(一)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与我单位事态控制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Ⅰ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5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响应:
造成1~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响应:
造成1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当发生Ⅱ、Ⅲ、Ⅳ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急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自有应急救援力量立即组织进行抢救。
(三)当发生Ⅰ级质量事故时,申请启动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级预案,并充分调动自有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配合上级或当地政府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与业主及上级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事故发生导致业主及上级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响应行动服从相应预案安排。
7.2响应程序
(一)初级应急
当发生Ⅳ级质量事故发生后,现场事故施工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实施救援。
(二)基本应急
当发生Ⅱ、Ⅲ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报告或向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与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或应急总指挥报告,应急总指挥接到报告后,下达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并立即通知现场事故施工队及临近施工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实施前期救援,进行事故先期处置。
(三)扩大应急
当发生Ⅰ级质量事故或Ⅱ级质量事故发生后,自有应急力量无法控制住或减少事故损失,有造成扩大趋势时,应当机立断快速作出启动更高一级应急预案的决定,立即报请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同时提出外部增援。
(三)应急处置流程
(四)处置措施
1.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未到达事故现场前,有关责任工区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发出报警求救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故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等。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代为指挥。
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的信息,尽快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抢险方案。
根据事故程度确定相关工程是否需要暂停施工或运行;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造成的伤害。
3.应急总指挥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势态范围,防止事态扩大。
事故现场抢险人员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意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
排除险情,减少损失。
4.当紧急情况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事故应急总指挥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影响。
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如突发性事故有可能危及周围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出警报信号、应急广播,根据事故状态确定警戒区域设置临时警戒线、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现场管制措施封闭现场,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畅通道路、维护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疏散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到安全地带,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6.根据事故发生后,人员的伤害程度,在项目部救援能力无法救助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启动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级预案,并充分调动自有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配合上级或当地政府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7.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指挥和抢险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8.及时向业主、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汇报紧急处置情况,保持联系。
(五)应急结束
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危害已消除,对周边区域人员的威胁已排除,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后在24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与上级有关部门及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3.应急结束后,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4.向事故调查组移交的资料包括:
现场调查记录、照片,人证与物证材料,直接和间接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八、信息公开
事故应急管理小组把事故信息与应急救援情况按真实、准确的原则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总指挥向新闻媒体与上级部门进行事故信息发布。
九、后期处置
9.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时收集、清理处理事故现场的污染物。
9.2妥善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质量事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