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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行业资料概要
中国水务市场及其发展趋势
时间:
2003-9-158:
52:
00
一、中国水务市场方兴未艾
1.垄断性的水务产业极具吸引力。
水务产业具有自然的垄断属性和规模经济效应,谁占领了稀缺的水务资源,就等于占据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就有机会在水务产业成长中谋求丰厚的利润回报。
国外水务产业的发展过程和规模效应就很好证明了这点。
按照“十五”计划,仅供水行业的年产值就要从六七百亿元,提高到近2000亿元。
同时城市污水处理率也要从目前的22.3%提高到45%,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600万立方米。
专家预计,到2005年,我国水务市场的总投资约需1万亿元。
据国家经济发展权威部门预计,水务市场从中长期来看,年增长率将维持在15%左右,投资回报率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极富投资价值。
为此,其庞大的市场和稳定的成长性收益特点将使水务产业极具吸引力。
2.政府积极推动水务产业市场化。
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要求所有城市在2003年年底前都要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
这些政策的出台,加快了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步伐。
由于水价直接影响水务产业的经营状况和投资收益,只有在价格达到补偿成本及偿还投资的水平时,才能广泛吸引各类资本参与中国水务事业。
作为水务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和发动机——水价改革,对拓宽水务市场融资渠道及改革现行供排水管理体制至关重要。
目前,水价改革已经在全国展开,随着各地供水和污水处理费的不断提高,政府利用水价这个经济杠杆,已经撬动了上万亿的水务投资市场。
并且为投资水务产业获得合理的回报提供了经济和法律保障。
3.各类资本激烈角逐中国水务市场。
在其他资本市场风险增大并且疲软的情况下,资本市场的趋利性迫使国外资本、国家资本、民营资本激烈角逐中国水务市场。
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快了水务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全球最大的3家水务公司法国苏伊士——里昂水务集团、威望迪水务集团、英国泰晤士水务公司先后登陆中国水务市场。
为了与国外资本在水务产业领域相抗衡,去年,上海成立了注册资本为90亿元的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公司。
同时深圳市政府牵头组建了规模达50亿元的大型水务集团。
今年,北京首创也宣布成立注册资本为40亿元的大型水务集团。
伴随着大型水务集团的建立,民营企业异常活跃地出现在中小城镇的水务市场上。
二、中国水务市场的特点和经营模式
在水务市场化的具体运作和决策中,政府主导和资本推动这两个因素,决定了中国水务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这也是目前中国水务市场的主要特点。
1.政府主导型市场。
由于水价形成机制、水务投融资体制、水务管理体系等均由政府控制,因此,中国水务市场呈现出政府主导型市场的特点。
首先,由政府控制的水价这个经济杠杆是启动整个水务市场的关键。
目前,各地的水价在政府的引导下不断上升,已经开始吸引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水务市场;其次,水务市场原先一直是由政府垄断的。
随着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政府已经逐渐向各类资本开放水务市场;最后,现有水务管理体系已经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
目前各地的水务企业分别由水利局、自来水公司、城市排水处等部门管理,产权关系错综复杂,难以形成集约化的市场竞争能力。
为此,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由政府协调,纷纷将原来分散、多头管理的城市供排水整合组建成大型水务集团,与其他投资者特别是洋水务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
2.资本推动型市场。
现有各地的水务产业具有庞大资产规模和复杂产权关系的特点。
据统计,通过几十年水务方面的建设积累,一个中小规模的城市水务资产就达到10亿元以上。
考虑到近期大量增加的污水处理建设市场,可以想象对建设资金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
另外,以资本为纽带理顺现有国有资产之间复杂的产权关系,在盘活、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中国水务市场呈现出资本推动型的特点。
(
3.中国水务市场的经营模式。
目前,水价根据政策已经开始上调,但依然落后于各地水务建设规划的速度。
各地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又导致了国内大部分地区的水价与通常认同的投资回报有差距,增加了投资风险。
因此,水价上升的快慢决定了水务产业市场化推进的速度。
政府为了实现一部分国有资产的转让变现,通常对现有水务设施采取TOT或将拥有水务设施产权和管理权的水务企业兼并重组的方式。
但是,无论是旧水务设施的TOT,还是新建水务设施的BOT,面临的都是当地水价能否达到项目投资回报的标准及当地政府财政的偿还能力等问题。
由于具体城市和具体水务项目的特点各异,水务投资企业性质不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其采取的经营方式也不同。
三、中国水务市场的发展趋势
1.市场化程度将在政府主导下逐步提高。
随着水务市场化的进程加快,政府将会把法规的制定、修改和执行放在突出位置,建立一个透明、统一、公正和可预见的法律体系。
并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水价形成机制、水务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确定符合市场规律的模式和方法。
同时从政府控制的角度,由直接经营向间接监督管理转变,加快现有水务管理体系的改革步伐。
可以预见,随着政府职能定位在水务市场管理方面的转变,市场化程度将在政府主导下逐步提高。
2.市场格局将由群雄角逐向稳定发展过渡。
目前,中国水务市场正处于一个方兴未艾的发展时期,外国资本、国家资本、民营资本激烈角逐中国水务市场。
跑马圈地,群雄纷争,中国水务市场的竞争格局已初具雏形。
洋水务依靠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目前的水务市场竞争中占有领先的地位。
国内金融资本巨头和大型国有水务集团依赖政府背景、水务资产规模和地利的优势,在管理体制方面正加紧引进符合市场竞争的机制,迎头赶上,与洋水务进行抗衡。
资本实力较弱的国内中小投资商和民营企业利用其本地资源和机制灵活的优势,纷纷出击中小型城镇水务项目,各占一方,抢占大资本和大集团无暇顾及的规模较小的地区水务市场。
整个中国水务市场呈现出一片群雄角逐的多元化竞争格局。
3.市场运作将由不规范向规范过渡。
由于我国水务产业刚刚进入市场化,在市场探索中因经验不足和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将会使一些水务项目在今后的运作中存在许多隐患。
目前,国外水务企业包括某些国内大型水务集团在一些水务项目上的操作比较注重程序和规范,为今后这类水务项目顺利健康运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相比之下,一些新的水务企业由于进入市场的急迫性和商务经验不足等问题,或者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出于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引资指标的考虑,忽视了作为长期项目投资必须遵守的程序和规范,造成项目融资合同不规范、政府和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水价形成机制没有采用规范的市场运作等问题,从而使这类项目遗留的隐患在日后不断显露出来。
这将给今后的正常项目运作带来困难,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极大风险。
预计随着一些成功的水务经营模式的实施和市场经验的不断积累,以及政府对这类投资项目认识的不断加深,市场运作将会由不规范逐步向规范过渡。
4.大型水务投资公司将成为中国水务市场的主力军。
伴随着水务市场的发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开放,基础设施行业特别是水处理领域的产业投资机会正在出现,正在形成“谁投资,谁收益的产业发展格局,将会出现一批以投资为龙头的大型水务新企业,它们积极抢占水务资源并率先推出适合中国水务产业的经营模式,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发展成为中国水务市场的主力军。
它会带动和促进一大批为之服务的工程、技术、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共同发展。
因此,未来的中国水务市场,将会形成一批大型水务投资公司在前台激烈争夺水务市场,许多工程技术公司、运营管理公司在后台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的局面。
5.民营资本将成为中国水务市场最活跃的生力军。
随着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对多元资本的开放,中国水务资本市场尤其是民营资本将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
由于民营企业具备强烈的市场意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以及灵活的市场手段。
因此,在目前水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占据了非常主动的地位。
但是,水务市场是一个资本推动型市场,中国的民营企业大多在资金方面缺乏优势。
因此,中小城镇的水务项目因其所需资金量少、民营企业在当地的资源优势以及当地政府在水务市场化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而被它们首选。
可以预见,随着民营资本的介入,中小城镇的水务项目将很快被民营企业瓜分完毕,由于中小城镇水务市场的总容量在全国市场中占有不小的比重,因此,民营企业作为中国水务市场最活跃的生力军,其力量不容忽视。
(下)(中国环境报)
水业资产溢价不利于水业发展(2004年文献)(3159字)
【副标题】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
【正文】
2004年,作为城市公用事业重要组成的城市水业,面临着产权改革任务。
传统水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水厂的整体转让等有关产权改革的项目层出不穷。
如何科学合理处置水业资产,如何科学合理处置水业企业的产权,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慎重决策的问题。
水业资产的溢价出售
国有资产溢价出售是中国市场化改革中惯用的战略之一。
当中国城市水业遭遇市场化的改革浪潮之时,资产溢价自然被列为推行改革的战略之一。
2002年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7亿元资产,溢价到20亿元转让给法国威立雅;2003年通用首创和威立雅联合联合出资4亿美元,溢价5.5%获得深水集团45%股权,期限为50年。
2004年净资产总额2.6亿元的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溢价至4.8亿元以TOT方式转让柏林水务。
最近,厦门、杭州又接连传出水业企业股权可能溢价转让的消息。
目前,水业资产溢价在一些城市进行市场化操作中成为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志。
有人称赞水业资产的溢价实现了政府和企业的“双赢”,以上几个项目操作得到许多地方政府的仿效。
但是这种溢价的“双赢”之后,交易中谁是输家呢?
如何看待水业资产价值
2004年以来,针对许多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及国有资产被侵吞的问题,学术界就开始了广泛而深刻的争论。
国家陆续完善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社会舆论的导向也都在向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上引导。
可以说,正是这样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剧了水业资产溢价的导向。
笔者完全赞同对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而严格的管理,但是必须强调也必须注意到,水业资产的特性与竞争性产业的资产价值有很大的不同,竞争性行业的资产处置策略不能完全适用于水业的改革。
对竞争性行业而言,其国有资产转让后,政府对其只有财税和金融等宏
资产转让的主导政府部门大都是国资部门,对资产部门而言,保值增值是资产转让的首要环节,这本无可厚非。
但是水业垄断经营的特性,造成水价不是市场竞争确定的价格,而是政府的管制价格,如果一味强调资产增值,必然将投资收益转嫁于公众的额外支付。
十六届三中全会所强调的政资分开,在城市水业中体现的尤为充分和重要。
政府部门是作为资产代表还是公众利益代表,将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立场。
一方面,资产部门希望水业资产高价出售,获得业绩。
同时,政府必然会因为水业资产的溢价出售而面临高额水价的压力,但是这个风险由于具有长期性,往往被本届政府所忽略。
另一方面,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监管部门,希望能够控制水价,减少公众压力,从而不主张资产的溢价转让。
目前的中国,在城市化迅速发展,城市建设急需资金的背景下,城市政府往往忽略公众利益,或者说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能够代表和反映公众利益的体制和机制。
因此,公众利益被侵犯则成为必然。
在水业资产的转让过程中实际存在三方利益者,一是公众利益,理应由政府来代表,但实际严重缺位;二是国有资产利益,由于变现的资金可以被市长立即支配,往往处于强势;三是企业利益,作为市场化的精明的投资人,其算盘永远是最准确的。
很明显,如果水业资产的转让交易在这三方之间进行博弈,实现的只能是“双赢”,而“双赢”的输家就是公众。
具体表现就是,公众必须为政府水业资产的溢价收益支付超额的水费,而公众往往不知情。
水业政府监管缺位
公用行业的资产转让不仅仅是资产部门的事,还需要公众利益代表部门的参与。
但是,目前我国城市水业政府监管体系中能够代表公众利益的部门却严重缺位。
政府监管主体的缺位问题,是目前水业市场化进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
因为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不仅直接关系到公众利益的维护,也关系到水业资产转让后的经营收益。
目前在有关的政策中,对资产处置极为重视,但是公共行业的特殊性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而最近对于资产保值增值的引导,则进一步削弱了公共权益的保障。
因此,水业资产的价格根本取决于政府管制下的资本收益,而非仅是资产原值,原值仅为参考价格。
以此为依据,我们认为,在政府市场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即便水业资产降价出让,实质上也是政府让利于公众,更何况水业本身就有社会福利的性质;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科学的监管体系,即便是水业资产溢价出让,企业也可以通过降低服务标准,从公众支付的水费中获得超值收益。
水业资产的公开、公平交易
水业资产转让是三方利益的均衡,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不宜侵犯公众利益,对水业资产进行溢价出让。
当然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水业的效率和服务,是水业市场化的核心目标。
我们主张,在资产转让的操作中,可依据资产净值进行平价出让,让投资人在服务价格上进行公开竞争,将市场化所产生的效率收益,让利给公众,让公众体会到市场化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项目为例,现在的做法是在基本运营费用不到0.2元/吨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个0.75元/吨的高价,让投资者在出资总额上进行竞争,结果所有投标的报价都远远高出资产净值。
科学的做法应该是,锁定资产按净值2.6亿元出让,让竞标人在处理费用上竞争。
这两种模式对投资人没有本质的投资回报区别,但是对公众支付却有天壤之别。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自然是市场化改革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但是也恰恰是关注国有资产流失的导向,以及地方政府急于资产高额变现的短期行为,引导了当前忽视水业行业特性,追求水业资产溢价模式的盛行。
溢价出售的风险因素
目前我们在城市水业领域推行的是水价全成本核算体系,公众需要对制水的投资收益和运营成本支付全部费用。
这是中国特定的快速经济发展阶段的无奈选择。
该模式已经产生很大的公众压力,而且压力还会进一步加大。
如果让水业资产的过度溢价进一步发展,本质上就是让公众不仅要支付制水的投资收益和运营成本,还要在水费中变相支付政府的其他公共开支,如果监管不到位,公众还将支付企业的超额利润。
在目前政府投资效率低下,严重浪费的背景下,将会进一步加大公众负担,加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世界上执行水的全成本公众支付的国家只有少数,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和日本,政府在水设施建设方面有大量的政府投资补助,公众大多只对运营费用进行支付。
如果仅仅从短期利益出发,短视地看待溢价得到的高额资产收益,将使政府面临严重的公众压力。
对企业而言,愿意进行溢价收购的,要么为了某种战略目标,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要么就是对水业缺乏认识。
随着中国经济的全球化,中国水业体制必然越来越大地受到来自美国水业福利体制的影响。
因此溢价造成的额外水价,必然加大政府迫于公众压力的违约风险,也将加大企业服务质量的压力。
而公众民主意识的逐渐到位又会极大地加大这种风险,因此投资人对水业溢价需要慎之又慎。
城市污水处理的问题及出路(2004年文献)(2961字)
【副标题】记者罗晖
【正文】
问题
两个市长的抱怨
山东省烟台市市长周齐近日向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诉苦”:
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唯一的收入为每吨0.12元的污水处理费。
为了确保该厂稳定运行,市里每年要补贴近2000万元。
然而,烟台毕竟还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周齐市长的苦衷与营口市副市长孟繁忠比起来,显然小得多了———尽管营口正紧锣密鼓地进行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但由于地方财政紧张,配套资金投入困难,目前该市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
环保总局有关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并在1999年首次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
2003年,全国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460亿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7.6亿吨,占总量的53.8%。
目前城市污水4253万立方米/天的处理能力与这一数字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
解析———一问:
缺钱是问题之源?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交流研讨会上说,中国正面临着水污染加剧和水资源短缺的双重挑战,解决好水的问题,对中国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城市污水处理中面临的几大问题,看看“缺钱”是不是唯一的瓶颈。
一是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滞后,特别是有些城市中心区雨污分流还没有实现,污水处理设施难以充分发挥效益。
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后,正常运行的可能只有50%,满负荷运行的更少,原因就是管网收集不到位。
除了国债资金发挥率比较低,更重要的是许多地方把管网看成地下工程,而污水处理厂则可以作为表面性的形象工程。
二是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难以形成建设—经营完善的良性循环的投资机制。
三是运行管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监管缺位的局面亟待改进。
看来,钱并不是唯一的问题。
二问:
国债资金用的如何?
国家审计署7月底公布了2004年第3号“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效果的审计结果”。
经过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效果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北京、天津等28个省(区、市)抽查的利用国债资金建设526个项目中,涉及污水处理项目230个,有68个未按照国家发改委与有关省(区、市)政府签订的建设责任书或项目计划建成,占近30%。
其中,陕西省1998年在渭河沿岸建设5个污水处理工程,应于2002年底建成4个,但实际只建成2个,渭河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营效果较差(见链接),同时,已建成项目还存在着污水处理不达标,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到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
任务能否实现,恐怕还要划个问号。
出路———
出路一:
管网建设是长效投资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城市水务处曹燕进副处长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在城市污水设施建设中,污染严重和设施短缺矛盾突出,投资效益和运行效益问题凸现,政企不分和监管缺位现象并存。
对于管网配套严重滞后问题,曹燕进告诉记者,管网的投资应占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的50%-70%,与污水处理厂相比,管网吸引社会投资的难度要大得多。
他们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已达成共识,今后,要建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长效投资机制,国债和其他财政资金将主要投入管网的建设。
出路二:
运行监管方方面面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经营原则是保本微利。
但目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普遍较低,达不到运行成本。
曹燕进说,国家正在推行阶梯水价,在保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减少不合理用水。
企业,特别是使用自备水源的企业欠交拒交的现象严重,有些地区交费率不足10%。
而一些地方自备水源供水量达到城市总供水量的50%以上,因此必须加强自建水源设施的管理。
加强对运行成本、服务质量、水质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监管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建设部制定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马上就要下发。
曹燕进指出,当前要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研究适合国情的排水体制和污水收集体系,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和开发研究,促进污水资源化发展,建立城市水务的良性循环体系。
出路三:
用市场“处理”污水
除上述措施以外,国家将加大对水的循环利用率,在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规划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用水效益。
国外一些地方水可以用10次以上,而我们许多地方水用一次就“达标”排放了,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另外,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引入市场化机制。
现在的污水处理厂很多都是事业单位,要加快改制的步伐。
国家将通过免征污水处理厂增殖税、优惠用电、优惠土地划拨等政策,充分利用商业融资以及BOT(民间投资-民间运营-合同期满后交还政府)、TOT(民间运营-合同期满后交还政府)等市场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积极探索财政性投入和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的方式,通过机制创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新闻缘起
建设部近日下发有关意见,要求各地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百分之六十,三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百分之七十五。
意见提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必须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责权,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逐步成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
要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城市政府要通过其授权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订城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据新华网九月十六日电
链接
运转不尽人意各有原因
文中提到,在抽查结果中,有将近三分之一没有建成投产,即使建成投产的,也未必尽如人意。
安徽省巢湖市污水处理厂2001年6月一期工程完工后,因缺少运营资金仅试运行了一个月,二期工程完工后,也只进行了设备联动试运行;
辽宁省鞍山市西部污水处理项目投产一年来,由于运营资金不足,仅能从事维护性运转,污水仍被直接排入太子河和大辽河,未能实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集中处理城市污水、改善辽河下游地区生态环境的投资目标;
四川省阿坝州4个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厂因设备质量严重不合格,处于瘫痪状态;都江堰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每天4万吨,因管网不配套,仅能流进污水0.15万吨,达不到进水量的最低要求,生化处理无法运转……
污水处理还有五难
除了文中提到的问题外,污水处理的难处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准建设,规模不切实际,占地过大,附属设施豪华,有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足20%,但是办公楼非常豪华,也有些污水处理厂热衷引进昂贵的设备,造成浪费。
二是一些企业排入下水道的污水严重超标,致使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
三是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线路比较单一,设计思想存在僵化的现象,比如三峡库区有些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没有因地制宜,而是按照平原地区的设计方案生搬硬套。
四是农业、工业污染,尤其畜牧业污染,集中养猪、集中养牛的污染越来越严重,使得污水排放严重超标。
五是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单位进行舆论监督的风气。
处】中国证券报
【标题】中国水务项目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三种途径(2004年文献)(2081字)
【正文】
水务项目融资兵分三路
我国的水务类公司,主要属于政府主导型企业,盈利主要来自政府补贴,利润的增长来源
于规模的扩大。
目前,我国水务项目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间接融资
银行贷款是水务项目间接融资的主要途径,其最大好处是企业所有权的方式不变,只要水务建设项目的回报稳定,贷款利率只要足够低,间接融资无疑将成为最好的融资方式。
目前,由于其他融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国内大部分水务项目的融资仍以银行贷款为主。
一般说来,资产回报率较好的项目,大部分均由当地政府通过银行借款或者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申请低息贷款来完成。
直接融资
选择在资本市场上市是我国水务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手段,直接融资的优点是融资资金不需要偿还,虽然面临着所有权的转变。
目前,从2000年起,涉足水务产业的上市公司逐渐增加。
截至到2004年上半年,在我国深沪两市上市的公司中以水务产业为主营业务的有原水股份、武汉控股、南海发展、首创股份、洪城水业、钱江水利、国投资源、创业环保共8家;主营业务非水务类的上市公司共有16家涉足水务产业,分别是南京高科、明星电力、金健米业、安徽水利、大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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