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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办法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漯河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漯职改办〔2006〕2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赋分
分数
最终学历
博士
硕士
学士
本科
专科
中专
第一学历本科
后学历
35
30
25
20
15
30
25
20
15
10
1.后学历指有工作经历后取得的学历。
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学历均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学历取得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按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时按破格申报。
3.双学士本科学位按硕士学位对待。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自从事本专业工作开始按年计算。
每满一年0.5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连续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为准,自聘用当年起开始计算。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4分,合格每次2分。
申报高级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申报中级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四、教育、教学赋分
教育教学赋分申报高级累计最高不超过80分,申报中级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一)教学质量工程
分数名次
奖励级别
第1名
第2-5名
第6-9名
第10-15名
国家级
30
25
15
10
省部级
20
15
10
5
市厅级
10
8
5
3
校级
8
6
4
2
(二)荣誉奖励
级别
分数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30
20
10
5
1.同年同类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且只计任现职以来的奖励。
2.市厅级及以上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
3.荣誉奖励包括优秀教师、文明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均以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文件为准。
4.其它专业工作奖励比照以上标准执行。
(三)各类人才
各类人才以任现职以来所下发的认定文件为依据。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等20分,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5分;省青年科技专家(省科协)、省社科专家(省社科联),市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科技创新带头人、市青年科技人才、市社科专家12分;校级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10分。
五、教科研项目、奖励赋分
(一)教科研项目奖励赋分规定
1.参评的教科研项目、成果如未在教务处、科研处登记备案的,不予认可和赋分。
2.参评教科研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人事处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统计时不予计算。
3.教师在校工作期间教科研业绩成果未署名本校的不予认可和计分。
4.同一内容或内容相近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教学成果由不同单位结项或授奖的,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
5.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就高计分,不重复计算。
6.晋升教授职称者,市厅级及以下项目不予计分。
7.项目、奖励积分正高累计不超过100分,副高累计不超过80分,中级累级不累过60分。
(二)教科研项目赋分标准
分数位次
级别
1
2
3
4
5
项
目
国家级
25
20
15
10
7
省部级
15
12
10
8
5
市厅级
7
5
4
2
1
校级
3
2
1
1.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相关研究计划等。
2.省(部)级科研项目指教育部及其他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厅等下达的科研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教改项目;教育部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3.厅(市)级科研项目指漯河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厅局下达教研、工程项目,包括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漯河市政府、市科技局下达的项目。
4.校级项目是指学校批准的项目。
5.国家级学会、研究会下达的研究项目按厅(市)级项目对待;其它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下达的科研项目按校级项目对待。
6.项目须附立项报告,否则不予计分。
(三)教科研成果奖励赋分标准
1、教研成果奖励赋分标准
分数位次
级别等级
1
2
3
4
5
国家级
特等
45
40
35
30
25
一等
40
35
30
25
20
二等
35
30
25
20
15
省部级
特等
30
25
20
15
12
一等
25
20
15
10
8
二等
20
15
10
8
6
市厅级
特等
20
15
10
8
6
一等
15
10
8
6
4
二等
10
8
6
4
2
校级
一等
5
二等
3
三等
2
2、科研成果奖励赋分标准
分数位次
级别等级
1
2
3
4
5
国家级
一等
45
40
35
30
25
二等
40
35
30
25
20
三等
35
30
25
20
15
通过鉴定
30
25
20
15
10
省部级
一等
30
25
20
15
12
二等
25
20
15
10
8
三等
20
15
10
8
6
通过鉴定
18
15
10
8
6
市厅级
特等
20
15
10
8
6
一等
15
10
8
6
4
二等
10
8
6
4
2
通过鉴定
8
6
4
2
1
3.专利赋分标准
分数位次
级别
1
2
3
国家专利
发明专利
25
20
15
实用新型
10
8
4
外观专利
4
3
2
1.国家级科技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级科技奖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部级科技奖是指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以前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
2.科研成果省、部级奖是指: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科研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即省委、省政府奖);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和杰出贡献奖;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河南省教学成果奖等。
3.科研成果厅(市)级奖是指:
省厅局和地市颁发的科技奖、科研成果奖,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优秀成果奖等。
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课题结项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分计分。
4.科研成果校级奖是指学校科研成果奖。
5.各类征文比赛获奖按同级别降一等级按第二位次赋分,三等奖降三个位次赋分,征文比赛获奖仅第一作者赋分。
6.获国家级学会、研究会优秀成果奖按照厅(市)级奖项对待;获其它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优秀成果奖按院级奖项对待。
7.美术、设计作品在全国性大展、全国性专题展及国家文化部、中国美协与其他国家文化部共同主办的国际性展览上所获奖项可视为省、部级奖;在全省性综合展、全省性大展及省文化厅、省美协主办的全国性展览上所获奖项,可视为厅市级奖;音乐、表演专业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上所获奖项,可视为省、部级奖,在省级专业比赛上所获奖项可视为厅市级奖。
参展参演作品未获奖者可视为专业论文相应级别发表。
8.在科研成果奖励计分中,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一等奖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计分,二等奖按相应级别的三等奖计分。
9.专利权利人必须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外观专利仅适用于晋升初、中级职称。
10.同一项目立项、鉴定、成果获奖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
六、论文、著作赋分
(一)论文、著作赋分规定
1.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2.撰写著作、教材字数不明的,按该书所有参编人数平均字数计分。
3.没有完成赋分标准规定字数的著作、教材不予计分。
4.论文、论著赋分正高累计不超过120分,副高累计不超过100分,中级累计不超过80分。
(二)论文、著作赋分标准
位次
分数
类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仅限理工农医类)
论文发表级别
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
20
1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15
10
科技核心期刊及本科院校学报
8
6
其它CN学术刊物
6
4
级别位次
分数
字数
公开出版(ISBN)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著作、译著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4万字以上
15
10
8
1.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索引,ISTP为科技会议录索引,A&HCI为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国家一级学术刊物”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确定的一级刊物。
3.“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南京大学编辑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中国社科院编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论文。
4.CN学术刊物指国家新闻出版部署登记备案的刊物。
5.国家级统编教材指教育部组织编写、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的教材。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材,原则上可视为“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①省教育厅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其成果以教材形式结项的;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含以教材为主要成果形式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③列入教育部和新华书店总店共同编印的教材征订目录的;④经全国高校学科(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教材。
7.论文、著作(教材)须为任现职期间发表、出版。
七、其它
如果同一类别赋分结果相同,就业指导教师优先。
本办法仅适用于校本部教职工职称晋升工作。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附表: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评审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总表》
二〇一五年八月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评审推荐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
姓名:
系列:
拟申报资格:
序号
项目
赋分内容
个人赋分
评委会审核
最终赋分
1
学历、学位
2
专业工作
年限
3
任职期间
考核
4
教育、教学
5
项目、奖励
6
论文、著作
总计
审核及纪检人员签字:
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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