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文著《益阳市建设志》第七章《城市园林绿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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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文著《益阳市建设志》第七章《城市园林绿化》
姚国文著《益阳市建设志》
第七章城市园林绿化
民国时期,益阳资江以北城区没有公共绿地,树木也很少,资江以南郊区的会龙山、桃花仑等地树木茂盛。
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市人民政府发动群众植树造林,并将会龙山建成人民公园对外开放。
在“大炼钢铁”及以后的“文化大革命”中,滥伐树木,挤占绿地,城区植被遭到破坏。
到1980年,城区园林绿地面积95公顷,绿化覆盖率仅6.6%;公共绿地面积5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0.37平方米。
改革开放以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开展全民植树,栽花种草。
及时为新建的城市道路栽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
1984年建成裴公亭小游园、重建栖霞寺;1989年重建白鹿寺,完成秀峰公园新建第一期工程,建成秀峰湖公园对外开放。
至1993年底,中心城区绿地面积380公顷,城市绿地率14.90%,城市人平绿地面积15.20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绿地面积5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2平方米。
益阳地改市以后,城市绿化工作进入黄金时期。
在会龙山公园增建了景点,扩大了公园面积;大规模改造、扩建了秀峰公园;编制了梓山湖公园的规划,建成了梓山湖市民广场(佳宁娜广场),修建了梓山湖公园的截污水管道;建成了长5087米的河南、河北2段沿江风光带和大禹广场;新建了周立波故居,完成了黄家湖首期工程,建成了福林花园。
随着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总面积45.90%的城市道路、广场的提质改造,同步完成了与这些道路、广场配套的绿化的提质改造;并提质改造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庭院内的绿化;新建的道路、广场,新建的工厂、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庭院,新建的住宅小区,都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了与之配套的绿化,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绿化水平不断提高。
至2011年底,中心城区绿地面积达2400.60公顷,城市绿地率达40.01%,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90%,城市人平绿地面积42.12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绿地面积530.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0平方米。
1949~2011年益阳市各时期城市绿地情况见表7-0-1。
表7-0-1:
益阳市各时期城市绿地统计表
期末
年份
城市
绿地
面积
(万㎡)
城市
绿地
率
(%)
城市
绿化
覆盖
率(%)
人平
绿地
面积
(㎡)
公园
绿地
面积
(万㎡)
人平
公园
绿地
面积
(㎡)
生产
绿地
面积
(万㎡)
防护
绿地
面积
(万㎡)
附属
绿地
面积
(万㎡)
居住
绿地
面积
(万㎡)
道路
绿地
面积
(万㎡)
1949
1965
5
1.68
1977
86
6.62
6.56
5
0.38
1.68
1985
317
25
19
1.35
15.8
7
1993
380
14.62
15.20
55
2.20
25.57
20
2001
1169.9
30.39
31.35
30.00
175.4
4.50
2005
1342
32
32.71
266
6.28
26
443
518
18
71
2010
2086.88
37.06
38.22
424.48
10.88
2011
2400.60
40.01
41.90
42.12
530.20
9.30
注:
(1)本表的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公园绿地相当于“公共绿地”,即向公众开放,以游览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城市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附属绿地、生产绿地)、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居住绿地(城市居住用地内除社区公园之外的绿地)和道路绿地(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
(2)1980年至1988年数据来源于1990年版《益阳市城市建设志)》。
(3)1993年和2001年数据来源于2004年《益阳市建委志》。
(4)2003~2010年数据来源于2003~2010年的《益阳年鉴》。
(5)2011年的数据来源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政府的汇报稿。
第一节城市绿化
一、中心城区植树造林
(一)民国时期益阳城的植树造林
益阳城区人民素有植树造林的优良传统,立春前后,人们常在空坪隙地及路旁、河岸,种植风景林、防风防浪林;在住宅旁、庭院里,种植松、樟、竹、柳、杉、桐、棕榈及果木。
1915年(民国4年),孙中山倡议,将清明节定为植树节。
1928年(民国19年),国民政府为纪念孙中山逝世,把植树节改在3月12日。
益阳县政府每年在植树节号召城乡人民植树造林,城区由县、镇政府组织各机关、学校在屋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
不过,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1949年城区树木仍然很少。
建国前城区街道上无树木,仅会龙山、裴公亭、白鹿寺、县救济花圃等处绿树葱萃,可供游览。
(二)1950~1965年益阳市的植树造林
本时期,全市荒山植树造林约万亩,累计植树近百万株。
1951年,市人民政府辟建4个苗圃,培育树苗,每年组织群众植树造林。
1956年,市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市区荒山绿化规划,于同年2月开展群众性双周突击造林运动,发动全市学生、工人、农民、干部、城市居民以及工商业者共6260人,在郊区荒山造林185公顷、种植油茶林18万株,杉松48万株,油桐1320株,道旁水旁植白杨、枫杨、梧桐、女贞等10106株,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周围种植风景林木26281株。
1957年元月,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布告,严禁对市内公路两侧的风景林及名胜古迹的林木任意砍伐和破坏。
可是,1958年“大炼钢铁”,市郊林木基本上被砍光烧光,裴公亭的古树也被砍了不少。
会龙山的古树经地、市领导明令禁止砍伐才免遭厄运。
1959年12月,中共益阳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发出“遍地园林化,美化益阳城”的号召,开展群众性的造林绿化运动,1.5万人参加植树,共植树75万株,并制订了相应的护林措施。
1963年,创办11个园艺场、林场,绿化荒山53公顷,种植果木2万株,茶叶40万株。
1964年,全市营造新林112公顷,植树39万株,屋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21万株,荒山成片植树18万株。
1965年1月,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营造、维护、管理,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城市园林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64会建字第155号),要求全市各机关、工厂、商店、学校和居民,应当积极搞好对公共地区和本单位庭院的绿化,全市人民都有从事绿化的义务。
同年1月4日,地委和市委联合召开绿化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了前一年的绿化工作,部署了新一年绿化工作的任务。
会后,全市各行各业一齐动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运动,除专业队伍外,共有干部、职工、居民9565人日参加植林造林。
至1月底止,全市成片造林1040亩,“四边”造林23.07万株。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对这年1月植树造林的情况进行调查,其调查报告《我市去冬今春植树造林的情况和问题》刊载在该办的内部刊物《情况简报》1965年第22期上。
本时期在城市道路两侧累计种植行道树约3万株,使城市道路两侧均种植了行道树。
1951年和1952年,市建设主管部门在适于植树的道路两侧种植树木,从1953年起,每年完成新建道路的绿化。
1952年以枫杨、油桐、苦楝为主。
1953~1954年,在五一西路等城市道路种植枫杨、白杨;1955~1956年,在长益路(今桃花仑西路)城区段、三益街等城市道路两侧种植白杨、枫杨、梧桐、苦楝等树种;1962年12月,五一西路、河南路(今滨江路)、桃益路(今金山路)等25条主干道和次要道路都种上了行道树。
1964年,在五一西路补种女贞、樟树、苦楝。
(三)1966~1977年益阳市的植树造林
文革期间,城市绿化工作被忽视了,植树造林不多,每年植树3000~45000株。
在城市道路绿化方面情况较好:
做到道路建到哪里,行道树就种植到了哪里。
从1973年起,开始对全市城市道路行道树更新换代,大部分改植法国梧桐树种,原来种植的苦楝、油桐、枫杨等树种逐渐被淘汰。
在鹅羊池四周的道路旁种植了棕榈。
至1977年末,城区城市绿地面积86公顷,人平绿地面积6.56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6.62%,其中,城市公共绿地面积5公顷,人平公共绿地0.38平方米。
城区植行道树的道路长39230米,占城市主干道和次要道路总长度的75.36%,适于植树的道路均进行了绿化。
(四)1978~1993年益阳市的植树造林
改革开放以后,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强了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
1982年4月,益阳市第一个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益阳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确定了规划期内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绿地覆盖率和公园建设等的具体目标。
同年,在市绿化委员会下面,成立市城市绿化委员会,由分管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担任城市绿化委员会主任。
从1983年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于同年1月发布《关于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造林绿化的决定》,每年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栽花种草,城区的植树造林运动蓬勃开展。
1984年,市人民政府在全市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强调各单位从自己门前绿化入手,搞好城市绿化美化。
从1992年起,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绿化工作的通知》(益市政发〔1992〕9号),城市绿化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战线、分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
机关、事业单位将绿化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企业单位将绿化工作纳入厂长(经理)承包经营合同,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考核。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建设部门逐步改革城市绿化办法,健全管理体制,实行责任承包,城市绿化建设加快。
在城市道路绿化方面,一是坚持为新建道路按设计及时完成绿化。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新建的城市道路都种植樟树、广玉兰等常绿树种。
二是改造原有道路绿化,从1981年起,对行道树再次进行改造,如在五一西路补种樟树(每隔2棵法国梧桐树改种1棵樟树),将长2700米的桃花仑西路(龙洲路至一桥南)树径15~20厘米的法国梧桐树移走三分之一,栽上广玉兰树(即每隔2棵法国梧桐树改种1棵广玉兰树)。
逐渐形成多层次、季相色彩多变化的道路绿色带。
到1993年底,城区共为49条城市道路(共长67787米)栽种了行道树,五一西路、桃花仑路、康富北路、金山北路、五一东路、迎春路都已成为林荫道,城区道路绿化面积达20公顷。
城区街道共建有花坛12处,面积6000平方米。
其中,一级花坛有桥南广场,四季有花;二级花坛有桃花仑广场和一桥桥北等7处,两季有花;三级花坛4处,以草地为主,兼种木本花类。
至1993年,城市绿地面积增加到380公顷,城市绿地率14.62%,人平城市绿地面积15.20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绿地面积55公顷,人平公共绿地2.20平方米。
(五)1994~2001年益阳市中心城区的植树造林
本时期城市绿化工作有两个特点:
一是市人民政府重视,城市绿化的地位越来越高。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城市绿化工作的汇报,市长李江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城市绿化工作;1995年,市政府成立市城市绿化委员会,主管中心城区城市绿化工作;在城建局设绿化科,与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合署,重点抓社会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设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为城建局二级机构,负责中心城区风景园林和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1981年编制了《益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近期城市绿化工作目标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制订了《益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城市绿化的政策措施;每年年初召开城市绿化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上年度城市绿化工作,部署当年城市绿化工作任务;每年植树节那一天,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军分区的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全民业务植树劳动。
在市五大家领导带头植树的影响下,机关干部和城市居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每年在5万人次以上。
二是城市绿化投入大,完成的城市绿化项目多。
本时期中心城区城市绿化共投入上亿元资金,其中,政府投资约6500万元(朝阳开发区投入约2000万元,市建委系统投入4500万元),用于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各单位投资3500万元,用于庭院绿化建设。
政府投资方面,坚持城市扩展到哪里,就绿化到哪里;城市道路延伸到哪里,树木花草就栽种到哪里。
在新建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时,与之配套的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均栽植樟树、广玉兰等常绿树种。
在改造、配套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时,对道路、广场、桥梁的绿化同时进行改造、配套。
原有城市道路的行道树大多以法桐为主,在道路改造、配套中,均将法桐改成樟树等常绿树种。
路幅为两块板、三块板结构的道路,均规划有宽8米以上的绿化带。
共新栽、改造41条城市道路、路段(共长51785米)的行道树,新建、改造道路、广场、桥梁公共绿地(不含上述行道树绿地)523046平方米。
其中:
(1)完成朝阳东路、马良北路、金山南路、龙洲南路等22条新建城市道路(路段)的绿化配套工程,在共长31601米的新建城市道路两侧栽种行道树,新建道路绿化带面积330796平方米。
(2)改造、配套城市道路共完成14条城市道路(路段)的绿化改造工程,对这14条共长36050米的城市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道路的绿化带进行改造,改造的道路绿化带面积89250平方米。
(3)新建、改造、配套城市广场10个,总面积242420平方米,其中新建或改造公共绿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
(4)新建资江三桥和改造资江一桥,新建公共绿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改造公共绿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5)新建资江一桥至康富北路的西流湾沿江风光带,新增绿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
(6)新建奥林匹克公园,公园总面积33.35公顷,其中绿地面积10公顷。
至2001年末,中心城区城市绿地面积达1169.9公顷,人平绿地面积30.00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0.39%,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1.35%,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75.4公顷,人平公共绿地面积4.50平方米。
(六)2002~2011年益阳市中心城区的植树造林
市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绿化工作:
一是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市政协、军分区的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全民业务植树劳动,带动机关干部和城市居民参加义务植树。
据《益阳年鉴》记载,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中心城区参加义务植树的工日达72.88万个。
2009年至2011年,市委、市人民政府连续3年组织开展“十万株树进城”的绿化活动,每年均超额完成任务,其中2011年中心城区植树12.88万株。
二是城市绿化建设的投资增加,据《益阳年鉴》记载,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中心城区用于城市绿化的投资达6580万元,其中政府投资2080万元;2011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的城市绿化资金7645万元。
本时期中心城区用于城市绿化的资金约2亿元(含社会投资)。
三是对2000年编制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进行修编,于2008年编制了《益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0)》。
四是刘国湘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益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
五是中共益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强城市绿化的文件,包括:
2008年3月5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08〕3号)、同年9月30日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建设绿色益阳行动纲要>的通知》(益办发〔2008〕27号)、2009年8月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益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9〕4号)等。
这一时期城市绿化的主要成绩:
一是公共绿地增加:
除改建、扩建秀峰湖公园和会龙山公园以外,还建成了从资江一桥至资江三桥(长3242米)的河北沿江风光带和从康富北路至大渡口渡口码头(长1845米)的河南沿江风光带(即大禹广场),新建了梓山市民广场(佳宁娜广场)、鹅羊池市民广场(详见第十三章第二十四节《鹅羊池改造工程》)、周立波故居(占地面积123.2公顷,合1848亩)和占地面积1000亩的梓山湖国际高尔夫球场(详见第十二章第四节《梓山湖高尔夫球场》),在龙洲路与益阳大道相交处规划预留建大型立交桥的用地上建成龙洲绿地广场,将袁家湖路至银城市场的十洲路与长常高速公路之间的用地建成为街头绿地,将罗溪渠改造成盖板涵,然后在盖板上复土绿化建成为罗溪路中心绿化带等。
二是城市道路绿化面积增加、档次提高,坚持城市道路延伸到哪里,树木花草就栽种到哪里。
本时期共新建城市道路有益宁城际干道、迎宾东路、蓉园路、学府路、梓山东路、云雾山路等136条,共长296047米,新建的道路,都按照设计及时完成了与之配套的绿化。
同时通过对益阳大道、金山路、康富路、龙洲路、五一路、马良路等57条、共长101488米城市道路(包括华天广场、桃花仑广场、银城广场等)的提质改造(在水泥砼路面的基础上加改性沥青砼面层),同步完成了与这些道路、广场配套的绿化的提质改造。
城市道路绿化采取多层次立体化栽种,每条道路树木栽种风格不同,做到四季常青、三节有花。
本时期植树造林有2个特点:
一是栽种草皮、生产盆花和盆景的多了,在公园,在道路、广场和庭院的绿地中,草地均占有很大比例。
据《益阳年鉴》记载,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中心城区植草皮81.48万平方米,生产盆花、盆景90万盆。
每逢重大节日或市里的重大活动时,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均摆放鲜花、盆景。
二是绿化树种增加,仅2006年植栾树、樱花、垂榆、金丝柳、景烈白兰、八角金盘、柞木树桩待新品种共12000株。
至2011年末,中心城区城市绿地面积达增加到2400.60公顷,人平绿地面积42.12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40.01%,城市绿化覆盖率为41.9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530.20公顷,人平公共绿地面积9.30平方米。
二、中心城区庭院绿化
(一)民国时期益阳城的庭院绿化
民国时期,城区居民和许多单位喜爱在屋前屋后种树栽花,如龙洲书院、信义中学、信义医院、县教育局等单位,树木繁茂,时花盛开,风景宜人。
至于学门口北侧益阳县救济院开辟的救济花圃,贺家桥北的汪家花园,桃花仑信义医院东侧的萧家花园等,则是达官、显贵的专用绿地。
因历史原因,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这些私人专用绿地已遭到不同程度的毁败。
(二)1950~1977年益阳市城区的庭院绿化
建市后,工厂、机关、学校、企业、街坊纷纷开辟庭院专用绿地。
后来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和生活水平的限制,特别是“文革”中的破坏,庭院专用绿地锐减。
至1977年,城区已很少有设置盆景和栽花种草的,地委机关、市委机关等单位院内栽种的都是桔子树。
(三)1978~1993年益阳市城区的庭院绿化
改革开放以后,加强了庭院绿化工作。
1982年,市城市绿化委员会成立后,在调查城区403个单位庭院绿化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城区庭院绿化规划。
1983年初,城市绿化委员会安排其中134个单位分3批完成绿化规划。
原地区汽车配件公司等40个重点单位是第1批完成绿化规划的单位。
地区汽车配件公司将空坪隙地全部绿化,植树900多株,建大小花坛、梯形花带32处,种植花卉45个品种。
其庭院树多林密,花草繁茂,绿化覆盖率达45%,被评为全省绿化红旗单位。
1984年和1985年,第2批、第3批单位也陆续完成绿化规划,实现庭院绿化。
从此,绿化、美化环境蔚然成风。
许多单位在庭院里修假山,建花坛,造鱼池,设盆景,建亭阁,植绿篱。
原中共益阳地委机关大院、益阳师范专科学校、桃花仑小学成为益阳城区最早的园林式单位。
市冶金机械局所辖13个有庭院绿化任务单位,在庭院绿化方面个个均为先进,其中,有6个单位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市汽车水箱厂可绿化面积15.8公顷,到1988年已绿化13.8公顷,全厂绿化覆盖率为38.9%,厂房掩映在绿树丛中。
厂区内有树木3000多株,花坛面积600多平方米,盆花1000多盆,并辟有花圃660平方米,固定2名技术工人专管绿化。
市动力配件厂、市空压机厂等已成为花园式工厂。
(五)1994~2001年益阳中心城区的庭院绿化
益阳地改市后,市人民政府动员社会力量搞好各单位内部绿化,把本单位庭院绿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单位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单位绿化作为评比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的条件之一,单位庭院绿化不好的单位不能当文明单位或先进单位。
根据城市绿化专业规划的目标,对市区各单位绿化实行验收登记和经济补偿制度,每年初,城市绿化委员会把绿化任务落实到各单位,下半年进行验收登记。
对完不成绿化任务的,要收取一定的绿化费。
由于市人民政府重视,庭院绿化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按园林科学原理向多层次、多品种、多排列、多景观、艺术化的现代园林方向发展,由原来单一的平面绿化向平面与立体绿化结合、绿化与美化结合转变。
很多单位出现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景观,为美化城市增添绿化景点。
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市委机关、市电力局机关等24家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市委党校、市国家安全局、益阳鸿源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等56家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
(六)2002~2011年益阳中心城区的庭院绿化
一是提质改造原有庭院的绿化:
在中心城区开展“创卫美家园”等主题活动,动员旧城区各单位对原有的庭院绿化纷纷进行提质改造,赫山区的益阳军分区、省邮政学校、益阳广播电视大学等许多单位提质改造了各自庭院的绿化,资阳区仅2009年和2010年两年,就有135个单位庭院的绿化进行了提质改造。
二是严把新建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绿化关:
新城区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庭院绿化建设,要求建设用地尽可能按城市规划成片开发建设,新的社区主要是由单位的庭院和住宅小区构成,新建单位的庭院、新建的住宅小区,都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专门进行了庭院或小区的绿化设计。
在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时,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地率达不到规划要求的,其初步设计是不能通过的。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与之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凡绿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均不予验收。
所以,新区庭院的绿地率得到提高,一般均在40%左右,如2005年建成的丽景雅苑小区绿化面积达6万平方米,绿地率为42.25%,2007年建成的梓怡华盛居住小区(占地面积16公顷)的绿地率为40.2%,梓山苑住宅小区(用地面积24.7公顷)的绿地率为47%。
三是继续开展创“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等活动,仅2006年,市工商局、汉森制药等10家单位申报批准为“省级园林式单位”,益阳丽景雅苑生活小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等12家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
至2011年末,中心城区共有省级园林式单位53家,市级花园式单位153家(不含市林业部门评定的)。
三、中心城区苗圃建设
为城市植树造林供应苗木,自1951年起即开办苗圃,培育苗木。
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是依靠园林绿化部门的苗圃。
至1993年,市城市绿化部门先后建成金花湖、三重塘、大海塘、青龙洲、新堤嘴等苗圃。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的市场化,种苗的供应也实现了市场化。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苗圃建设
计划经济时期,先后建成5个苗圃:
(1)金花湖苗圃:
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最早的苗圃。
(2)三重塘苗圃:
建于1979年,位于金银山村,面积1.5公顷,上世纪80年代培育花木苗20种,苗木出圃率1985年为15%,1986年上升到40%。
(3)大海塘苗圃:
建于1981年,占地2.47公顷,培育苗木36种,温室培育花卉54种。
至1986年底,存圃苗木花卉5.4万株,其中能出圃大苗3500株。
1983~1986年,支援城市绿化植树大苗3750株。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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