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九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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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九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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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九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第九册)
文明(绿色)施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9.1文明(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9.1.1施工管理网络图
9.1.2创建目标
9.1.3实施方案
9.1.4目标考核责任制
9.1.5资金保障计划
9.2环境保护方案
9.2.1扬尘控制
9.2.2噪音与振动控制
9.2.3光污染控制
9.2.4水污染控制
9.2.5土壤保护
9.2.6建筑垃圾控制
9.2.7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9.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9.3.1节材措施
9.3.2节水措施
9.3.3节能措施
9.3.4节地措施
9.4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9.4.1环境卫生管理
9.4.1-1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编制要求
9.4.1-2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报审表
9.4.1-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9.4.2施工现场场容场貌验收表
9.4.3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责任表
9.4.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9.4.5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
9.4.6工地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检查表
9.4.7施工现场疾病情况登记表
9.4.8流行病发病季节人员体温监控表
9.5消防安全管理
9.5.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9.5.2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9.5.3义务消防人员登记表
9.5.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
9.5.5灭火器材更新登记表
9.5.6动火许可证
9.5.6-1一级动火许可证
9.5.6-2二级动火许可证
9.5.6-3三级动火许可证
9.5.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图
9.6平安创建
9.6.1治安管理
9.6.1-1治安管理方案
9.6.1-2项目部与施工工地所属派出所签订平安共建协议书
9.6.2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登记表
9.6.3民工工资管理
9.6.3-1.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要求
9.6.3-2.清欠民工工资和公开事项告知牌
9.6.3-3.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9.6.3-4.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记录
9.6.4平安创建活动记录
说明
1.项目部应建立文明(绿色)施工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2.项目部编制文明(绿色)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项目部应做好环境保护,分别针对扬尘、噪音与振动、光污染、水污染、建筑垃圾做好控制工作,并做好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工作。
4.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节材、节水、节能有关制度和措施。
5.项目部应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6.项目部应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做好动火管理工作。
7.项目部应做好平安创建工作,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8.建设方、监理方作为文明(绿色)施工的监督方。
9.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措施要详细、真实、有可操作性,对重点消防部位进行登记。
10.施工现场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演练。
11.施工现场的动火应严格按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未领取动火证的动火作业应禁止。
现场使用的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换药应及时记录,并对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9.1文明(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9.1.1施工管理网络图
9.1.2创建目标
有关要求:
1.明确施工现场有无创建文明工地的目标。
2.如有创建目标须明确创建级别,并在醒目处张挂有关创建目标的标牌。
9.1.3实施方案
有关要求:
1.方案包括文明(绿色)施工的项目概况、创建目标、编制依据、工地场容场貌的建设目标,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现场布置情况、场具、料具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消防、分部分项文明(绿色)施工针对性措施工作内容。
2.针对工作内容,制订具体采取的措施。
3.明确各阶段资金投入情况,达到的工作目标等。
4.其他。
9.1.4目标考核责任制
有关要求:
1.根据工地创建文明工地的有关目标,落实责任人及责任事项。
2.考核责任制要体现过程管理,附各阶段管理目标及检查情况。
3.明确达到目标的奖励和达不到目标的处罚措施。
9.1.5资金保障计划
有关要求:
1.资金保障计划包括建设方拨付计划、到款情况;施工方具体使用情况,监理方的监督记录等内容。
2.各阶段发生的有关费用发票必须附后。
3.其他。
9.2环境保护方案
9.2.1扬尘控制
9.2.1.1一般粉尘源
土方施工、土方堆放、砂石堆放、裸露的地面、车轮携带物污染路面、水泥、粉煤灰、粒料、滑石粉、白灰等易飞扬材料的运输堆放、木工房锯末、作业面及脚手架、竣工清理、现场垃圾站、抹灰工程、涂料工程、钢构件焊接及喷砂除锈等。
9.2.1.2施工现场扬尘的控制
1)土方铲、卸及碾压等过程设置专人淋水降尘。
运输车辆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20厘米,并做好覆盖;
2)土方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淋水降尘等措施;
3)现场施工便道视具体情况覆盖碎石并及时淋水降尘,或进行临时绿化;
4)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必须冲洗车轮,行车路面要经常淋水清扫;
5)所有进场的水泥、沙子、石子、粒状材料必须用苫布进行覆盖,避免造成扬尘。
施工现场使用封闭的库房堆放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的材料,防止扬尘;散落地面的粉状物应及时洒水进行打扫,不准遗撒或暴露。
大风天气不准装卸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粉末性材料。
6)为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和现浇混凝土对地面的污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
7)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施工现场内设置分类封闭垃圾站,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每天设专人用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压尘。
9)作业面要工完场清,建筑物四周采取周边外架挂网封闭措施,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放入袋内运下避免扬尘。
10)现场不得私自乱设食堂,由总包集中建立,统一管理。
茶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或电热。
严禁烧煤向大气直接排放烟尘。
11)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9.2.1.3装饰工程扬尘的控制
1)对于装饰过程中的抹灰工程、涂料工程和基础处理、打磨工序采取淋水降尘、作业层(面)封闭措施,饰面板等切割造成的扬尘宜采取封闭处理。
2)装修工程每道工序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将垃圾装入垃圾袋运走,装修工序全部完工的房间清理时,要关闭门窗,避免扬尘。
3)机械钻孔建筑物拆除应采取封闭措施或淋水降尘,及时清理,大风天气不准作业。
9.2.1.4垃圾清运
(1)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垃圾箱;现场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政府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垃圾清运选用已办理“北京市流体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并持有“北京市渣土消纳许可证”从事垃圾清运工作。
(2)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商产生的垃圾由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商将他们的生产垃圾堆放到总承包商设立的垃圾存放点,由总承包商负责清运和消纳。
(3)现场区域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清场,以免在结构施工完未进入装修封闭阶段,刮风时将灰尘吹入空气中。
9.2.2噪音与振动控制
9.2.2.1根据建设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确定噪声敏感区域的方位。
施工场界噪声
限值标准值
土方阶段---------昼间<75dB、夜间<55dB
结构阶段---------昼间<70dB、夜间<55dB
装修阶段---------昼间<65dB、夜间<55dB
备注
06:
00-----------22:
00为昼间
22:
00-----------06:
00为夜间
(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
9.2.2.2施工时间
1)施工应安排在6:
00------22:
00间进行,若因抢修、抢险或生产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作业,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连续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
2)施工时间除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尊重施工区域内特殊部门对施工时间的另行要求。
9.2.2.3一般噪声源
1)结构、装修阶段:
地泵、汽车泵、振捣棒、空压机、混凝土罐车、砂浆搅拌机、上料机、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模板修理、混凝土输送、混凝土剔凿、电焊机、打夯机、电刨、电锯、卷扬机、翻斗车、塔吊、汽车吊等;
9.2.2.4强噪声作业时间
根据环保噪声标准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产生强噪声的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以免扰民。
9.2.2.5施工作业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结构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振捣棒的选择尽量选用环保型的,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
振捣时,禁止接触模板与钢筋,并做到快插慢拔,并应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2)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地泵设置隔音棚,降低噪音;
(3)模板及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噪声。
模板及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2)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装修工程施工尽量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设立石材加工、切割厂房,且有防尘降噪设施;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或注水;
(2)砂浆搅拌站必须完全封闭,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操作的噪声,降低对外界的噪声影响,保证搅拌机运转正常。
9.2.2.6结构施工阶段,对施工用的外架搭设密目式安全网,以降低施工产生的噪音。
9.2.2.7在整个施工阶段,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应在使用之前完成封闭,要求封闭率达到100%,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9.2.2.8在整个施工阶段,牵扯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制作、尽量放在加工厂或地下室完成,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污染。
9.2.2.9噪音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要求,将噪声大的机具合理布局,闹静分开。
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2)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良好维护,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定期对搅拌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发现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的同时保证施工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对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
(4)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如:
施工时严禁敲打料斗、钢筋。
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对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木工棚、,包锯、钢筋加工场等强噪音设备,要采取降噪防护措施:
①施工中混凝土振动棒、手动电锤、锯等机具,通过时间安排上减少噪声影响;
②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应设置隔音棚遮挡,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③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减少噪音的排放;
④模板加工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闭房间,门口挂降噪屏(工作时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窗户用降噪屏封闭;
⑤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
⑥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脚手架支搭、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
⑦根据噪音防治需要,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降噪围档;
⑧施工现场界内应设置噪音监控点,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噪音一旦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参考国家标准GBl2523-90)表2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白天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7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9)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保噪音标准(分贝)昼夜施工要求的不同,应合理协调安排分项施工的作业时间:
①施工应安排在6:
00~22:
00时间进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要求,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要会同建设单位一起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②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③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外,夜间应严禁施工。
9.2.3光污染控制
(1)对施工场地直射光线和电焊眩光进行有效控制或遮挡,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不利干扰。
(2)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眩光外泄;
(3)施工现场大型照明灯安装要有俯射角度,要设置挡光板控制照明光的照射角度,应无直射光线射入非施工区;
(4)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灯,要采取遮光措施,限制夜间照明光线溢出施工场地以外范围,不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
9.2.4水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对暴雨径流、生活污水、工程污水等不同来源的工地污水,采取去除泥沙、去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有针对性的处理方式。
(2)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措施
①施工现场食堂、餐厅应设隔油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隔油池应及时清理,并送到指定的地方进行消纳。
生活垃圾运出现场前必须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洒。
清运单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②工地采用环保移动厕所、微生物处理机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污水的先进设备及污水处理技术,要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③临时厕所污水不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应采用小型化粪池及渗透井对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3)生产污水排放处理措施
①生产污水、污油排放应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到工程所在区县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工程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②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根据工程排污量设置),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③施工现场应尽量不设置油料库,若必须存放油料的,应对油料存储和使用采取措施,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油料泄露,污染土壤水体;
9.2.5土壤保护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土壤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总平面布置首先应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废地或已被污染的土地。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占用场地应紧凑,尽量节约施工用地,如果现场场地狭小,应选择第二场地堆放材料。
材料堆放、加工以及工人宿舍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地、荒地。
(3)施工中开挖的弃土,有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
挖出的弃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安全的、专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如保护表层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围墙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防止土体流失。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雨水管道、地表径流和空气带来的杂质、颗粒所产生的沉淀物污染环境。
(6)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7)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
(8)对施工期间破坏植被,造成裸土的地块,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大风天气对土壤的侵蚀。
施工结束后,再恢复其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的绿化。
9.2.6建筑垃圾控制
有关要求:
1.开工前制定具体控制方案,方案包括控制目标、投入资金情况,采取的措施。
2.建筑垃圾控制技术要点:
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袋装化并及时清理。
3.施工过程中必须体现过程控制,包括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4.项目竣工后,形成建筑垃圾控制的自我评价并附证明材料。
9.2.7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1)施工期间应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依法处理和保护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
对必须原地保护的古树名木,应提出保护或处理方案,并报园林、林业部门批准。
(2)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
避让保护措施山建设单位报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通报文物部门。
应积极协助文物部门工作,提供一定人力、物力或财力,对现场文物抢救、发掘工作给予支持。
(4)因特殊情况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移植许可证,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移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5)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应急规定
①工程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②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划定保护区域,并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
③塔吊安装高度必须高于古树,加强起重工培训。
安装过程中,调运物资高度必须高于古树顶部且尽量在古树上部绕行;
④引入附近水源,利用旋喷龙头定期对古树进行浇水养护;
⑤古树临道位置设立防护栏杆及标识牌,避免车辆行驶及转弯过程中刮到古树。
9.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9.3.1节材措施
(1)材料选择
1)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尽可能就地取材。
建筑材料采购要制订明确的环保材料采购条款,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审核、比较、挑选。
计算本地化材料比例,择其大者实施。
本地化材料比a=生产于距离施工现场500km之间的施工材料用量(t)/施工材料总用量(t)*100%
2)采取措施使用符合对环境无害,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的绿色建材。
3)严格控制临时设施用料,尽量利用旧料、现场拆卸回收的材料。
4)使用的模板、脚手板、安全网等周转材料要选择耐用,维护、拆卸方便,回收方便的材料。
5)施工中购入的主材、辅材应符合设计对使用绿色材料的要求。
材料的各项指标应达到现行国家绿色建材标准要求。
6)装饰装修材料的购入,尽量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认证的绿色材料,并应按照以下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查:
①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要求;
②达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l8580—18588—200l要求;
7)混凝土外加剂选择应符合以下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①《混凝土外加剂应用规程》应符合当地技术要求;
②《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l8588—2001要求;
③每方混凝土总碱含量应符合当地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2)材料节约
1)制定材料进场、保管、出库计划和管理制度。
2)材料合理使用,减少废料率,建立可再生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
3)对废料进行二次选用,达到使用条件的要充分利用。
4)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率,加强施工过程材料可利用率。
5)周转材料注意维护,延长自有周转材料使用寿命。
对租赁的周转材料依据施工周期,精确计算使用天数,不需用时及时退回租赁单位。
6)要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可再利用的材料。
7)比较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计算材料消耗量,提高节材率。
9.3.2节水措施
有关要求:
1.开工前制定具体控制方案,方案包括控制目标、投入资金情况,采取的措施。
2.节水措施要点:
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现场冲洗用水设立循环用水装置;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
3.施工过程中必须体现过程控制,包括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4.项目竣工后,形成节水措施的自我评价并附证明材料。
9.3.3节能措施
有关要求:
1.开工前制定具体控制方案,方案包括控制目标、投入资金情况,采取的措施。
2.节能技术要点包括:
合理施工能耗指标,优先使用国家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施和器具,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节能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3.施工过程中必须体现过程控制,包括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4.项目竣工后,形成节能措施的自我评价并附证明材料。
9.3.4节地措施
有关要求: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9.4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9.4.1环境卫生管理
9.4.1-1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编制要求
一、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应包括防治噪声、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光照污染和施工不扰民等方面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
(一)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措施
1.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应当遵守有关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
3.夜间施工不得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作业;
4.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砂浆、混凝土作业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二)防治光照污染措施
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三)施工不扰民措施
1.除抢险、抢修外,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需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二、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进行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表9.4.1-2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报审表
项目名称:
编号:
致:
我方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的编制,并经项目经理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章)年月日
9.4.1-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粘贴)
表9.4.2施工现场场容场貌验收表
验收日期:
第次验收
工程名称
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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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工程施工 安全 标准化 管理 资料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