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级安全教育电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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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级安全教育电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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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级安全教育电工
电工安全教育
一、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实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头置于断开位置。
六、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被测的线路或设备。
测定电容性或电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
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七、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八、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九、现场高压配电设备。
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现场使用的电焊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十一、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十二、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应切断电源。
十三、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十四、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应有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十五、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十六、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十七、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沓线爬梯登高。
十八、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十九、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二十、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十一、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二十二、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二十三、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二十四、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十五、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十六、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二十七、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二十八、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
二十九、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着人;正在燃烧有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三十、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电工安全教育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三、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四、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五、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六、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
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七、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
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
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八、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九、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十、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和带电部分,初、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
十一、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必须或损坏。
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
十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并备有消防用品。
十三、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十四、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十五、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十六、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
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
严禁在已喷涂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
十七、焊接预热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件发出的辐射热。
十八、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十九、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二十、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二十一、雨天不得露天电焊。
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二十二、长期停电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接线部份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二十三、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脸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二十四、在负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升温,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二十五、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二十六、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二十七、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二十八、进行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十九、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
氧气瓶及应与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三十、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宜同车运输。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
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或乙炔瓶。
三十一、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
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为红色。
三十二、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三十三、点燃焊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阀氧气阀。
三十四、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三十五、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1-81《乙炔胶管》的规定。
三十六、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
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熄炬火,可弯抓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
三十七、未经压力试验的胶管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三十八、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三十九、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
立放的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四十、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
割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四十一、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
四十二、作业结束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四十三、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四十四、对有压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气割前必须经技术人员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严禁擅自进行气割作业。
电工安全教育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支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
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支动工具。
三、在狭窄场所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
受潮的砂轮片,不得自行烘干使用。
砂轮与接盘软垫应安装稳妥、螺帽不得过紧。
六、作业前必须检查:
1、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2、保护接零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
3、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
七、启动后空动转并检查工具运转应灵活无阻。
八、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有机玻璃罩,操作时,加力要平衡,不得用力过猛。
九、严禁超负荷使用,随时注意声音、升温,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进行作业。
十、作业中不得有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理更换后再行作业。
十一、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
十二、使用电钻注意事项:
1、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
2、钻孔时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必须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
4、使用直径在25毫米以上的冲击电钻,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
在地面以上操作应遥稳固的平台。
十三、使用角向磨光机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80米/分,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度的倾斜位置。
作切割时砂轮不得倾斜。
十四、电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十五、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保护良好,电源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十六、每台电焊机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和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就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闸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进出线两侧防护罩完好。
十七、焊钳与把线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十八、焊机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3M,保险丝的熔断电流应不该机额定电流的1.5倍,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并配专用触电保护器。
十九、电焊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四要”、“十不烧”和“一清”的现定。
二十、施焊现场地周围及下方,要先清除可燃、易燃物品(包括可燃杂物、废料),并在焊点下方设接火斗,设置警戒,不准行人通过或停留,指定专人带灭火器进行监护。
二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二十二、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桶)或管道,必须事先清洗干净,并将孔口盖打开。
二十三、在潮湿地点施焊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干燥木板上。
在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二十四、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专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二十五、地下室,基坑内或低坑柱接头焊接,必须通风良好,防止出汗和烟尘中毒。
二十六、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外脚手架钢管和井字架接触,更不准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二十七、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二十八、作业中,必须戴防护眼镜,防护罩,穿劳保鞋,长袖衣裤,戴皮手套。
更换焊条时也应戴手套。
二十九、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登高。
三十、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有隔光板。
三十一、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极时,必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三十二、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良好,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
三十三、雷、雨、大雾、大雪或五级大风以上,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三十四、焊机的变压器不得超负荷,温升不得超过60℃,机壳上不准盖放可燃易燃物品。
三十五、暂停作业,应将焊钳挂起,不得放在楼地面或潮湿场所。
三十六、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施焊。
三十七、严格执行十大烧焊(动火)的规定:
A、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施焊动火;
B、动火周围的可燃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为动火;
D、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E、凡装盛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桶、罐)、管道,未经清洗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或气体不动火;
F、凡装盛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桶、罐、槽)和管道不动火;
G、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或安全距离不足不动火;
H、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I、无特种作业证或证件失效的电焊、气割人员不动火;
J、动火未经审批和无防火监护人员不烧焊动火。
三十八、工作后,应切断电焊电源,收好电缆线焊钳,检查作业地点及下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教育
1、机修、保养工作,必须在停车后进行,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拨出熔丝,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检修,禁止合闸”。
2、使用钻床钻物件时,必须用夹钳或螺丝卡固定,严禁直接用手拿着钻,严禁戴手套,要扣好袖口。
3、使用锉刀、钢凿、刮刀、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钢凿、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有油污要及时消除。
4、冲床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离合器刹车装置是否灵活和安全可靠。
工作台应清理干净,以防工作震动时,震落到脚踏开关,造成冲床突然起动而发生人身事故。
5、冲小件的工件时,不得用手,应用专用工具。
6、冲床如使用脚踏开关的控制,直接握住工件送料,必须谨慎小心,装卸工件时,脚应离开脚踏开关。
严禁外人在脚踏开关周围停留。
7、一部剪床禁止两人同时剪切两种工作材料,大型的剪板机,启动前应先盘车,开动后,应空车运转一会儿,然后才可进行剪切。
8、切勿将手和工具伸入剪切板内,然后才可进行剪切。
9、车床切削下来的带状、螺旋状切屑,应用手触摸,要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
10、车床操作时,顶针要顶紧,工件旋转中,不得用手触摸,要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
11、所有工件,材料要分项分类堆放,铁屑、下脚料应及时清除,每日做好随手清洁工作。
12、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拉乱拖,移动式电动工具要有二级漏电保护。
1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架空电线,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
认真贯彻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14、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
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7、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的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18、停电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
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19、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20、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严格按规范执行。
21、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
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22、架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2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4、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2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2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7、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2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保护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29、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0、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2、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33、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34、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35、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闸刀开关不得采用铜线作熔断保险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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