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血推荐二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规范总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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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血推荐二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规范总复习
第一部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1。
0。
3条 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
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
6个班至9个班. 小型:
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第2.1.1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2。
3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第2.2.4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3。
1.3条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3。
1.4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7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3.1.8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活动室:
1/5
第3.1.9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75dB。
第3。
2。
1条 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50平米
第3。
2.2条 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3。
2。
3条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
60m。
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3.2。
4条 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
55m,宽度为0。
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
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
16~0。
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
25~0。
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
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第3。
3.4条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
第3。
6.1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第3。
6.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
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第3。
6。
4条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3.6.5条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
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
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第3。
6。
6条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
20m。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七节建筑构造
第3.7。
1条 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
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第3。
7.2条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
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
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五、外门宜设纱门。
第3。
7.3条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
60m。
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3。
7.4条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3.7.5条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二部分: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规范内容
小学
中学
服务半径
500M
1000M
学校容积率
0。
8
0。
9
运动场地(南北布置)
2。
3平米
3。
3平米
田径运动场尺寸
直跑道每组6条计算
有困难
环形200M
直线2组60M
直线1组60M
环形250-400M
直线2组100M
直线1组100M
绿化用地
不少于0.5平米/生
不少于1平米/生
课桌椅排距
合班教室
不宜小于0。
85M
不宜小于0.80M
不宜小于0.9M
不宜小于0。
85M
最后排课桌前沿与黑板水平距离
后面至少不小于0.6的通道
第一排课桌前沿离黑板不宜小于2M
不宜大于8M
不宜大于8.5M
黑板尺寸高度不小于1米
小学宽度不小于3.6
中学宽度不小于4米
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
小学宜为800——900mm
中学宜为1-1.1m
学生阅览室座位数:
全校学生人数的1/20
全校学生人数的1/12
教学楼卫生器具
女:
20人/个大
男:
40人/个小。
1M槽
女:
25人/个大
男:
50人/个小。
1M槽
第2。
3。
6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
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第3。
1.2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2.4条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第3。
3。
7条 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
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
三、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风柜,当有两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置通风柜。
通风柜内宜设给水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四、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五、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第3。
3。
9条 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
内墙面宜采用深色。
二、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第3。
3。
11条 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三、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
第3。
4.2条 自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
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
四、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镜线。
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
第3.4.6条 美术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二、对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
三、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
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室内应设窗帘盒、银幕挂钩、挂镜线和水池。
第3.8。
2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700mm。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
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3.9.4条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座位排距:
小学不应小于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
四、走道宽度:
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500mm。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
课椅宜采用翻板椅.
第3。
11.2条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师人数的1/3.
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
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20;中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12;
第6.1。
1条 教学楼宜设置门厅.
第6。
1。
2条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楼门厅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
挡风间或双道门的深度,不宜小于2100mm。
第6。
2。
1条 教学楼走道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
内廊不应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行政用房不应小于1500mm。
第6。
2。
2条 走道高差变化处必须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明显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
第6。
2.3条 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第6。
3.1条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第6。
3。
2条 楼梯不得采用螺形或扇步踏步。
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
梯段与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
第6。
3。
3条 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第6。
3.4条 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6。
3.5条 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
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第6。
4.1条 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
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
第三部分:
文化场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
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
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3。
1.7条展览、阅览用房美术书法工作室、美术书法教室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1/4
第3.2.2条观演用房
一、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
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厅同高,并应注意音质和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第3。
2。
3条游艺用房;大游艺室65㎡,中游艺室45㎡,小游艺室25㎡
第3.2。
4条交谊用房。
舞厅应设存衣间、吸烟室及贮藏间等。
舞厅的活动面积每人按2㎡计算。
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3。
2。
5条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
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
第3。
3。
2条综合排练室根据使用要求合理地确定净高,并不应低于3。
6m。
、综合排练室的使用面积每人按6㎡计算.、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第3.3。
3条普通教室和大教室、普通教室每室人数可按40人设计,大教室以80人为宜。
教室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1。
40㎡。
第3.3。
4条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美术书法教室的设施,应接普通教室设置,并增设洗涤池。
室内四角另增设电源插座。
美术书法教室的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2。
80㎡,每室不宜超过30人。
第3。
4.2条美术书法工作室宜为北向采光,室内宜设挂镜线、遮光设施及洗涤池;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2.
第3.4.3条音乐工作室应附设1~2间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m2,并应考虑室内音质及隔声要求。
第4.0。
2条文化馆的建筑耐火等级对于高层建筑不应低于二级,对于多层建筑不应低于三级。
部 分
双 面 布 房
单 面 布 房
群众活动部分
学习辅导部分
专业工作部分
2.10
1.80
1。
50
1.80
1.50
1。
20
第4.0.5条文化馆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的门均不得设置门槛.
第4.0。
6条凡在安全疏散走道的门,一律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不得使用旋转门、推拉门和吊门。
第4。
0。
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4.0。
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
20m.设置金属护栏时,护栏内设置的支撑不得影响群众活动。
第4。
0.9条人员密集场所和门厅、楼梯间以及疏散走道上,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四部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3.2.4图书馆的室外环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外,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物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3。
2.6馆区内应根据馆的性质和所在地点做好绿化设计。
绿化率不宜小于30%。
4。
1.4图书馆的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时,宜设乘客电梯或客货两用电梯.
4。
1.5图书馆各类用房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应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外墙、外门窗和屋4.2.1图书馆的藏书空间分为基本书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和阅览室藏书四种形式,各馆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
4。
2。
2基本书库的结构形式和柱网尺寸应适合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和所选书架的排列要求。
框架结构的柱网宜采用1.20m或1.25m的整数倍模数。
4。
2.5书架宜垂直于开窗的外墙布置.
4。
2。
7书库库区可设工作人员更衣室、清洁室和专用厕所,但不得设在书库内。
4.2。
8书库、阅览室藏书区净高不得小于2。
40m。
当有梁或管线时,其底面净高不宜小于2。
30m;采用积层书架的书库结构梁(或管线)底面之净高不得小于4。
70m.
4.2。
9书库内工作人员专用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坡度不应大于45度,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书库内不宜采用螺旋扶梯。
4。
2.10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至少有一套书刊提升设备。
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宜少于两套。
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除应有提升设备外,宜另设专用货梯。
书库的提升设备在每层均应有层面显示装置。
4。
2。
12书库与阅览区的楼、地面宜采用同一标高。
无水平传输设备时,提升设备(书梯)的位置宜邻近书刊出纳台。
设备井道上传递洞口的下沿距书库楼、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0.90m。
。
4。
3。
2阅览区域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防止阳光直晒.东西向开窗时,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4。
3.5阅览区不得被过往人流穿行,独立使用的阅览空间不得设于套间内。
4。
3.6使用频繁,开放时间长的阅览室宜邻近门厅布置。
4。
3.8珍善本阅览室与珍善本书库应毗邻布置。
阅览和库房之间应设缓冲区,并设分区门。
4。
3.14珍善本书、舆图、缩微、音像资料和电子出版物阅览室的外窗均应有遮光设施。
4。
3.15少年儿童阅览室应与成人阅览区分隔,单独设出人口,并应设儿童活动场地.
4.3.16盲人读书室应设于图书馆底层交通方便的位置,并和盲文书库相连通.盲人书桌应便于使用听音设备。
4。
3。
17各阅览区老年人及残疾读者的专用阅览座席应邻近管理(出纳)台布置.
4。
4。
1目录检索包括卡片目录、书本目录和计算机终端目录三部分内容组成,
4。
4。
2目录检索空间应靠近读者出人口,并与出纳空间相毗邻.当与出纳共处同一空间时,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
4。
4。
7中心(总)出纳台应毗邻基本书库设置。
出纳台与基本书库之间的通道不应设置踏步;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采用坡度不大于1:
8的坡道。
出纳台通往库房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并不得设置门坎,门外1。
40m范围内应平坦无障碍物。
平开防火门应向出纳台方向开启。
4。
5。
5报告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300座位以上规模的报告厅应与阅览区隔离,独立设置。
4。
6.4典藏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单独设置时,应位于基本书库的人口附近;
6。
4。
1图书馆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设置。
6.4.4超过300座位的报告厅,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两个。
第五部分: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
1.0。
3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1。
0.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1.0。
5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耐久年限:
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1~100年,丙等25~50年
2耐火等级:
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
3.0。
2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
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800座及以下,不应小于8m;2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3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3。
0.3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
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
2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
50m。
3.0.7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并应设置照明.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
00m。
5。
1.5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5.2。
1观众厅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80m2/座;2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70m2/座;3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
60m2/座.
5.2。
3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0。
50m;软椅不应小于0.55m。
5.3。
1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5.3。
5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1:
10时应做防滑处理,坡度大于1:
6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0。
20m的台阶.
疏散8。
2。
1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2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
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一个出口.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
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8.2.2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双扇门,净宽不小于1.40m,向疏散方向开启;
2紧靠门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应在1.40m以外;
3严禁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铁栅门;
4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第六部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1.0.3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下面的分类
类别
示例
设计使用年限
耐火等级
一类
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
100年或50年
一级
二类
重要办公建筑
50年
不低于二级
三类
普通办公建筑
25年或50年
不低于二级
4.1.3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4。
1.4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至少设置1台。
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
4。
1.5办公建筑的体形设计不宜有过多的凹凸与错落.
4.1.6办公建筑的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2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有清洁设施,并必须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3外窗不宜过大,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4。
1.7办公建筑的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OOm,高度不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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