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科室人员百分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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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科室人员百分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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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科室人员百分考核细则
科室人员百分考核细则
科室人员百分考核细则
一、遵纪守法方面:
1、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5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超过2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3、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睡觉、洗澡、做私活,发现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
5、上班穿拖鞋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号牌,每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6、违反请销假制度擅自休息的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0分;
7、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调班或请人替班的,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8、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发生无原则纠纷或助长歪风邪气的,酌情扣3—10分;
9、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酌情扣3—10分,推迟到新岗位报到2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10、凡涉足黄、赌、毒者,除按综治规定处罚外,每发现一次扣20分;
11、有其他违纪事件的,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二、规范服务方面:
1、执行法规、政策有差错,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酌情扣2—
10分;
2、违反“八不”规定之一,每发现一次扣5分;
3、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酌情扣2—10分;
4、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只强调客观原因,主观不努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3—10分;
5、工作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根据实际情况扣2—10分;
6、发现收、寄养人员之间吵架闹矛盾不及时劝阻的,每次扣3分;
7、出现违规事件相互包庇、隐满的,扣2—5分;
8、台帐资料不健全或书写不规范,酌情扣2—5分;
9、其他岗位职责不落实,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三、安全卫生方面:
1、因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或管理不严造成物品、劳动工具、设备、设施损坏或遗失的,除赔偿外,酌情扣5—50分不等,后果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2、未经批准私自将公物外借的,除及时追回外,发现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3、出现违规事件相互包庇或推诿的,扣3—8分;
4、因玩笑过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当事人5—20分;
5、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被盗、失火或服务对象走失、跌伤、烫伤等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6、包干区内卫生工作未搞好或车辆乱停放,酌情扣2—5分。
四、加分条例: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生效的,酌情加5—10分。
2、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苗头性问题,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酌情加5—15分。
3、文章参加市外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每篇加20分;参加市内交流或在市内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0分。
4、拾金不昧被核实的,酌情加2—10分。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由院部另行确定加分数值。
食堂人员百分考核细则
一、遵纪守法方面:
1、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5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超过2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3、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睡觉、洗澡、做私活,发现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
5、上班穿拖鞋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号牌,每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6、违反请销假制度擅自休息的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0分;
7、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调班或请人替班的,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8、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发生无原则纠纷或助长歪风邪气的,酌情扣3—10分;
9、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酌情扣3—10分,推迟到新岗位报到2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10、凡涉足黄、赌、毒者,除按综治规定处罚外,每发现一次扣20分;
11、有其他违纪事件的,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二、规范服务方面:
1、发现违反“五四”制的行为,每次扣3分;
2、因把关不严,购进过期、变质食品,或超量进货造成浪费,或进价高于市场价,责任人酌情扣3—10分;
3、因食堂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每发生一起,责任人酌情各扣10—50分,程度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4、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粗暴,无端拒绝服务对象合理要求的,酌情扣2—10分;
5、违反“八不”规定之一,每发现一次扣5分;
6、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酌情扣2—10分;
7、无停电等特殊原因,擅自推迟或提前开饭时间的,发现一次责任人各扣3分,以此类推;
8、未遵医嘱保质保量供给特殊对象营养餐的,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
9、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伙食帐目不分或帐目不清,责任人酌情扣2—10分;
10、服务对象对饭菜质量普遍反应不满的,发生一次扣责任人3分,以此类推;
11、台帐资料不健全或书写不规范,酌情扣2—5分;
12、其他岗位职责不落实,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另行处罚。
三、安全卫生方面:
1、因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或管理不严造成物品、劳动工具、设备、设施损坏或遗失的,除赔偿外,酌情扣5—50分不等,后果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2、未经批准私自将公物外借的,除及时追回外,发现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3、出现违规事件相互包庇或推诿的,扣3—8分;
4、因玩笑过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当事人5—20分;
5、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被盗、失火或服务对象走失、跌伤、烫伤等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6、包干区内卫生工作未搞好或车辆乱停放,酌情扣2—5分。
四、加分条例: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生效的,酌情加5—10分。
2、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苗头性问题,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酌情加5—15分。
3、文章参加市外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每篇加20分;参加市内交流或在市内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0分。
4、拾金不昧被核实的,酌情加2—10分。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由院部另行确定加分数值。
诊所人员百分考核细则
一、遵纪守法方面:
1、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5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超过2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3、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睡觉、洗澡、做私活,发现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
5、上班穿拖鞋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号牌,每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6、违反请销假制度擅自休息的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0分;
7、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调班或请人替班的,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8、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发生无原则纠纷或助长歪风邪气的,酌情扣3—10分;
9、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酌情扣3—10分,推迟到新岗位报到2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10、凡涉足黄、赌、毒者,除按综治规定处罚外,每发现一次扣20分;
11、有其他违纪事件的,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二、规范服务方面:
1、无特殊情况不按日程表开展工作,酌情扣2—5分。
2、病历书写不规范,发现一份责任者扣5分;以此类推;
3、医疗服务不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5—50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另行追究责任并处罚;
4、未经批准,擅自从各种渠道进药,根据情节轻重扣5—50分。
5、药品采购无计划或管理不善,造成浪费、或帐物不符等现象,责任人酌情扣5—10分。
6、违反“八不”规定之一,每发现一次扣5分;
7、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酌情扣2—10分;
8、工作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根据实际情况扣2—10分;
9、其他岗位职责不落实,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三、安全卫生方面:
1、因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或管理不严造成物品、劳动工具、设备、设施损坏或遗失的,除赔偿外,酌情扣5—50分不等,后果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2、未经批准私自将公物外借的,除及时追回外,发现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3、出现违规事件相互包庇或推诿的,扣3—8分;
4、因玩笑过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当事人5—20分;
5、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被盗、失火或服务对象走失、跌伤、烫伤等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6、包干区内卫生工作未搞好或车辆乱停放,酌情扣2—5分。
四、加分条例: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生效的,酌情加5—10分。
2、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苗头性问题,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酌情加5—15分。
3、文章参加市外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每篇加20分;参加市内交流或在市内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0分。
4、拾金不昧被核实的,酌情加2—10分。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由院部另行确定加分数值。
护理员百分考核细则
一、遵纪守法方面:
1、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5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超过2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3、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睡觉、洗澡、做私活,发现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
5、上班穿拖鞋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号牌,每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6、违反请销假制度擅自休息的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0分;
7、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调班或请人替班的,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8、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发生无原则纠纷或助长歪风邪气的,酌情扣3—10分;
9、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酌情扣3—10分,推迟到新岗位报到2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10、凡涉足黄、赌、毒者,除按综治规定处罚外,每发现一次扣20分;
11、有其他违纪事件的,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二、规范服务方面:
1、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粗暴,欠耐心,服务不到位,或者以绰号代名相呼的,酌情扣2—10分;
2、参与议论服务对象家务事,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3、与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发生口角,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4、执行日、周、月护理操作规程不严格,一日必做有一项不达标,责任人各扣2分;一周必做一项不达标,责任人各扣3分;一月必做一项不达标,责任人各扣4分;
5、不按三级护理规范要求定期巡视房间,发现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
6、发现病情不及时汇报,每次扣3分(含烫伤、跌伤等);
7、违反“八不”规定之一,每发现一次扣5分;
8、发现服务对象之间争吵、闹矛盾不及时劝阻的,每次扣3分;在旁煽风点火,激化矛盾的,每次扣5分。
9、出现违规事件相互包庇、隐满的,酌情扣2—5分;
10、台帐资料不健全或书写不规范,酌情扣2—5分;
11、其他岗位职责不落实,酌情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三、安全卫生方面:
1、因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或管理不严造成物品、劳动工具、设备、设施损坏或遗失的,除赔偿外,酌情扣5—50分不等,后果特别严重的还要另行处罚;
2、未经批准私自将公物外借的,除及时追回外,发现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
3、出现违规事件相互包庇或推诿的,扣3—8分;
4、因玩笑过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当事人5—20分;
5、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被盗、失火或服务对象走失、跌伤、烫伤等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并另行处罚;
6、包干区内卫生工作未搞好或车辆乱停放,酌情扣2—5分。
四、加分条例: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生效的,酌情加5—10分。
2、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苗头性问题,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酌情加5—15分。
3、文章参加市外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每篇加20分;参加市内交流或在市内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0分。
4、拾金不昧被核实的,酌情加2—10分。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由院部另行确定加分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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