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体系台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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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体系台帐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
(工地安全管理台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工地安全管理台帐)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编制
编制说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即工地安全管理台帐)是在已沿用近十年的原工地安全管理20本资料(台帐)的基础上,总结、概括了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期经验,并依据安全保证体系标准要求制定的。
一年多来,本管理资料在修定过程中,征求和听取了本市及外省市部分建筑企业等有关单位意见又参照国内外较先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资料,经过上下多次讨论,反复修改,特别是结合了建设部新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逐项逐条地地排列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点,设计出相应的检查验收表式,使本资料内容更趋完善。
本管理资料适用范围:
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1996年第31号令)第二条规定,凡在本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自2000年元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均应使用本管理资料。
在建立本资料的基础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上有深化或细化管理要求的(包括特殊类的其他工程),可增加各自相关的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满足安全要求程度并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因此,各施工现场要认真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这文章中附录6“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填制说明”要求填写。
工地安全管理资料的记录正确与及时,体现了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它是施工现场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痕迹。
因此,工地安全管理资料是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也是平时安全监督活动中的具体对象。
启用新的工地安全管理资料将成为推进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的有力措施和手段,也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施工现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使现场安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有序化打下基础。
本管理资料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诸多同行和专家的指导、帮助。
在此对他们深表感谢。
本资料由陈士良、刘军、张国琮主审、姜敏主编,徐福康、蔡崇民、戚耀奇、刘震、余康华、叶伯铭等同志参与编写。
1999年12月
目录
安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安3.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
安4.分包管理
安5.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安6.检查、检验记录
安7.事故隐患控制
安8.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1
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目录及订立说明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根据工程项目部实际状况,自行进行设计)
3.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按工程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进行分配)
4.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自行制定)
工程概况安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区、县
所属街道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总承包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设计单位
负责人
资质等级
电话
建筑面积或工作量(万元)
层次
地上
结构
地下
工程总造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受监理登记日期
受监安监站
电话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安1-3
编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项目经济师
职能部门
综合办
经营部门
施工部门
技术部门
安全部门
材设部门
劳资部门
宣教部门
保卫部门
3.1
管理职责
3.2
安全体系
3.3
采购
3.4
分包方控制
3.5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3.6
检查、检验
3.7
事故隐患控制
3.8
纠正与预防措施
3.9
教育与培训
3.10
安全记录
3.11
内部审核
注:
★一主管领导●一主管部门(个人)▲一相关部门(个人)
1.本安全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仅供参考,项目部按照施工现场实际管理状况,将安全体系要素进行分配,落实到部门或个人。
2.十一个安全要素一定要全部落实到部门或专职、兼职管理人员手中,保证要素得到控制。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安2
工程项目部
文件目录及记录说明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程序文件(为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所涉及到各职能部门或个人的活动要求内容:
安全保证计划、其他安全文件含专业性较强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等)。
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由上级部门制订)。
3.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
4.支持性文件(国家、行业及企业内的安全方面需执行的文件,如安全技术管理手册、行业管理文件汇编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注:
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安全策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如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大型机械的装、拆施工方案;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要求、计划;危险部位和施工过程,特别是施工风险程度较大项目应进行技术论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特殊工艺及新工艺、设备、设施、材料的使用,应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措施要求和操作规定;施工现场防火中的重点部位划分及防火要求、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动火审批、防火检查、义务消防队员的活动等,都必须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还应有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上述各类技术措施及规定要求,在安全保证计划中,应从组织到人员资源加以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安2-5
受审核方
审核部门或岗位
编号
审核要素
主管部门
相部要素
审核要点及方法:
审核员/日期
审核组长/日期
审核记录:
审核区域负责人
陪同人
审核日期
注:
本表如不够记录,可记录在反面或另行附页。
采购
(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 安3
工程项目部
采购目录及记录说明
1.合格供应商名录(上级部门颁发的文件,企业可以自定表式)。
2.安全用品验收记录,质保书、合格证或其他证明材料附在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附件页上(安3-2-1)3.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注:
1.在采购安全用品时,应选择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合格的安全用品生产企业。
当行业管理部门所认定的安全用品生产企业不能满足工程项目所采购的安全用品时,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新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进行评价,属合格供应商的,方可进行采购(并附有评价资料)。
2.分包单位,包括包清工单位自行采购或带进施工现场凡属控制的安全用品,都必须向发包单位提供安全用品的证明材料(质保书、合格证等)。
3.采购控制安全用品名称:
安全帽、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线、钢管(φ48×3.5m)、扣件、起重钢丝绳、活动房等(除上述安全用品外,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另定需控制的各类安全用品)。
合格供应商名录见表
安3-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企业性质
起始日期
产品种类
联系人
电话
注:
供应商——供货商店或生产厂家。
发布单位:
安全用品验收记录
单位名称工程名称见表
安3-2
用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收料日期
数量验收
质量验收
准用证编号及发放部门
年
月
日
送料数
实收数
发票或入库单
质保书号
检验状况
检验单
签名
负责人:
填表人:
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附件
用品名称:
见表安3-2-1
粘
贴
处
注:
采购资料附件——购物发票复印件、合格证或质保书、检测资料等证明材料
(每页只能用于一种安全用品的粘贴)
不合格通知书
工程名称见表
安3-3
不合格品名称
范围/数量
型号、规格
单位工程(部门)
部位/存放地点
不合格品性质
供应单位
进货日期
不合格品情况描述:
要求和建议:
检验试验单位(部门)/人
检验试验日期
签发通知书部门/人
签发通知日期
接受通知单位(部门)/人
接受通知日期
备注:
注:
1.本通知一式三份,签发部门/人和接受部门/人各一份,一份交需进行不合格处理的部门负责人。
2.部门(单位)接通知后立即按程序规定、要求和建议内容,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理。
3.不合格品性质指假冒、伪劣、质量不符要求……等。
分包管理 安4
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记录说明
1.合格分包方名录(上级部门颁发的文件,企业可以自定表式)。
2.本工程分包方名录(附上每支分包队伍的安全协议书及有关附件)。
注:
自行使用的分包队伍,应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后,择优录用,并附有评定资料。
合格分包方名录见表
安4-1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分包项目
负责人
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发布单位:
注:
合格分包方名录应以当年公布为准。
本工程分包方名录
工程名称见表
安4-2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资质等级
承包性质
负责人
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发布单位:
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安5
工程项目部
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
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2.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参照安保系教材附录4所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样张”)。
3.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5.动火许可证(分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许可证)。
6.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7.脚手架拆除(包括拆除主要构件)申请表。
注:
①安全总交底由双方工程项目及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
总交底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补充交底内容。
②对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可参考行业安全管理提供的标准范本(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业指导书)。
③动火审批的要求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安5-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
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施工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的进行整改,施工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则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施工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
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十、各施工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施工单位需用总包提出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
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施工单位详细交底,施工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
交底方:
单位名称交底人职务
接受交底方:
施工单位名称被交底人职务
其他人员年月日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见表
安5-4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设施移交单位
设施接受单位
移交部位或设施
移交单位意见:
接受单位验收意见:
移交单位安全员
接受单位安全员
移交单位负责人
接受单位负责人
移交日期
接受日期
总包单位意见:
负责人:
日期:
注:
1.凡施工中甲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乙甲位在施工使用时,或由乙单位委托甲单位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记录。
2.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防护标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接收单位在验收合格接受后,施工中必须保持安全设施或设备的完好
一级动火许可证见表安5-5-1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动火须知
动火部位
1.禁火区域内: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
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动火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焊工姓名
监护人姓名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期:
批准人姓名:
日期:
二级动火许可证见表安5-5-1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动火须知
动火部位
5.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6.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7.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8.本表一式三联:
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动火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焊工姓名
监护人姓名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期:
批准人姓名:
日期:
三级动火许可证见表安5-5-3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动火须知
动火部位
9.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10.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11.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2.本表一式三联:
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动火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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