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及实施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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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及实施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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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及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及实施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律,不断加强和改善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和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
1、公司安全监督部工作内容
①负责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案,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费用计划。
②负责对危险性极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单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
③负责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年审换证工作。
④按建设部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险情、隐患等有权责令停工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⑤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原则标准和范围的制定。
⑥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2、安全技术部工作内容
①负责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监督安全责任制落实实施。
②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及检查安全交底工作。
③组织各种安全健康的宣传、教育和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④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做好记录。
⑤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员职责
(一)公司经理职责
1、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的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
3、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4、在编制年季生产、技术、财务计划时,要同时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监督各级领导开展安全工作,努力完成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二)主管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积极推行法制管理和科学管理安全工作。
2、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负责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安全工作。
4、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安全措施项目计划。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6、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7、主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己、未遂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技术副经理、总副工程师职责
1、对公司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
审批生产施工方案的同时,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组织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或单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3、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
落实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防护设施。
4、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指导安全技术检查,纠正违章冒险作业。
开展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5、搞好职业卫生治理改造工作。
6、组织编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7、参加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工作。
(四)其他副经理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安全、卫生负责。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与生产业务同时抓的原则。
3、监督分管的单位或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4、对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作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五)总会计师职责
1、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
2、做好安全措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实际提取安措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解决重大隐患项目所需费用。
3、保证劳动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食品等费用的使用和支出。
4、对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项目,进行安全承包内容和指标的审查,未办理安全合同和未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同意的承包项目不予结算。
(六)总、高经济师职责
1、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管经济同时管安全。
2、在指导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要有安全感,把安全工作好坏与经济效益挂钩,同时考核评价。
3、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承包和对外工程承包,都必须有安全措施计划。
(七)分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对本单位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全面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议事日程,健全安全机构和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解决存在问题。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抓好年、季、月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5、坚持科学管理、目标管理和安全奖惩工作。
6、搞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分公司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职责
1、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积极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业会议,提出要求,布置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按“四不放过”原则,搞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九)分公司其他领导职责
1、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坚持安全与生产业务同时抓,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预防预测工作。
3、对分管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定期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整改。
(十)分公司技术领导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2、负责编制生产施工方案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向施工操作人员交底。
3、坚持技术与安全同时抓的原则,在会审施工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中,同时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4、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在检查生产施工中,同时检查安全技术,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十一)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同时”,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头,并定期考核。
3、在生产施工中,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派专人负责。
4、每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安全自检。
对检查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组织每周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下周安全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6、对入场的新工人和二包人员,进行入场后岗位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并做好记录。
7、发生事故时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
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十二)班长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班人员安全作业。
2、认真抓好班组安全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班前快会活动。
3、指导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工具,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4、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搞好班组安全目标管理和事故预测工作。
6、认真搞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7、坚持安全奖、事故罚,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8、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抢救,即时报告,如实反映情况。
(十三)生产工人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工作,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6、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8、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十四)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经常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2、认真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3、做好分管的安全基础业务工作,按时提报月、季、年事故报表。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好指导兼职安全员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重大隐患或违章冒险作业时,有权先行停止生产并报领导处理。
有权对职工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标准及时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7、搞好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并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搞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9、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10、参加审查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工程验收试运转工作。
第五条业务部门职责
(一)材料部门职责
1、在购买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用时,要符合规定,保质保量。
2、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检查鉴定工作。
对不合格或次废品,不准下发使用。
3、负责供应劳动安全措施项目所需材料和用品。
4、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贮存和发放管理工作。
(二)设备部门职责
1、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档案。
2、负责制定各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4、负责配齐各种动力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做好新设备的检验鉴定工作。
5、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6、搞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7、负责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置的计量监测和管理工作。
8、计量监测数据要完整、准确。
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
(三)技术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把安全技术作为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
编审施工设计方案时同时编审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采用劳动防护技术设施。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安全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技术指导。
4、在技术革新改造工作中,积极做好劳动安全措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5、在研究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同时,要同时研究制定和推广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财务部门职责
1、保证劳动安全措施费用按实际提取,做到专款专用。
保证事故隐患整改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费、保健食品费和防暑降温费的使用和支出。
2、在支付工伤工资和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要经安全部门签证同意,否则不得支付。
3、做好安全生产处罚款项的暂存和支付工作。
(五)生产工程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
2、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
3、摆正安全与生产“三同时”,严格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4、搞好现场平面布置的安全管理和多单位交叉施工的协调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5、在生产施工中要进行安全生产可行性评价,把安全工作贯彻始终。
(六)劳动人事部门职责
1、把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
2、负责新工人入厂的审查和体验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体验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作业。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余缺调配和体验工作。
4、组织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检查纠正违章违纪现象。
5、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6、定期组织高温、高空和尘毒作业人员体检,不适应工作者调离岗位。
7、做好工伤等级鉴定。
8、按规定配备安全专业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
9、做好企业管理干部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七)经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八)工会职责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做好机关职工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够置和发放工作。
3、负责抓好食堂管理,防止食物、煤气中毒。
第三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六条、搞好安全生产宣传
①各级领导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不断总交流经验。
②结合生产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③适时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电影、录象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④各生产、施工场所,要设立一定数量并满足需要的安全语牌和标志牌。
第七条、搞好新工人“三级教育”
①凡新工人入厂都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面要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3到10天,经考试合格建档后,方可分配上岗作业。
②一级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合法规,单位安全生产概况,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和劳动纪律等。
③二级教育:
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卫生规定、事故案例等。
④三级教育内容: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职责,设备防护,注意事项,劳保用品使用等。
第八条搞好新岗位教育
①对工种岗位变动的工人,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利用一定时间,进行上前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对作业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新岗位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的操作规程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事项的。
第九条搞好特种人员安全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
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搞好全员安全教育
①级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以推动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安全工作。
②单位每年要有组织的对项目经理、施工员、班长、技术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③安技干部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
④各单位每年要分别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主要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和事故案例等
⑤全员教育形式:
主要十集中讲课或做报告、事故现场会、印发简报、出题考试、节假日和季节性教育等。
第十一条搞好二包工程人员教育
①二包工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教育,并做好考试建档工作。
②外埠来沈施工队长,要经过市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施工。
③二包工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按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搞好企业领导教育
①企业单位领导(包括法人代表、主管生产和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劳动部门,钻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办证率要达到100%,以此提高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
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安全部门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1、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即,公司月抽检,分工司月联检,项目部每周自检,班组自检。
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实际,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各级专职安全热源要坚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实施巡回检查监督检查。
2、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进行1至2次群众性的提建议,查隐患、搞整改工作。
3、班组是生产实施基层单位,班长和兼职安全员要坚持每日巡检,发现隐患和违章,药剂市整改处理:
并做好记录。
4、检查形式:
单位发动群众检查:
领导、工会、安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联合检查。
几种形式的检查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5检查内容:
主要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安全防护设施等。
单位要根据每个时期的生产、施工实际,来确定检查内容和达到目的。
6、检查要求:
各级主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搞好安全检查,防止走过场。
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加号司处理和上报,做到有隐患登记、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时间、有整改负责人。
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要做到边查边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五章因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要认真贯彻执行(19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1995)市政府18号令《沈阳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方法》,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1、伤亡事故的报告
①单位职工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当事人及他人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或安技部门报告,单位领导要迅速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并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单位领导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高。
③事故单位要对伤亡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迟到、虚报和隐瞒不报。
④发生中伤以上的伤亡事故,单位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需要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象、或绘制平面图。
同时,组织人员维护好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事故现场要征得伤亡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清理。
2、伤亡事故的调查
①发生轻伤、重伤事故,单位领导要组织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工会等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发生一次重伤三人或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合同劳动、公安工会等组成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本单位无权自行调查处理。
③事故单位要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情况,提供资料,协助工作。
④凡事故的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蓄意破坏事故。
3、伤亡事故的处理
①发生伤亡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现场会,吸取教训。
指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并接受劳动部门的跟踪监察。
同时做好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工作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②单位要依据轻伤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做好因工负伤者的建档工作,填报“工伤事故登记表”索取证实材料和工伤医疗诊断,在单位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复后结案归档。
③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依据事故的责任大小,将分别追究领导人、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安全监督部门批复后实施。
④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⑤对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的有功人员,单位应予以必要的奖励。
⑥要认真做好工伤人员的医疗、复查、鉴定、复工等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1998)9号令“女职工保护规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女职工劳动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行劳动部门检查,卫生部们和工会、妇联监督、企业单位管理实施的原则,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企业单位在主管领导负责下,建立有安技、医务、工会、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委员会和基层兼职管理员,建立女职工登记册,定期体检,掌握“五期”动态。
根据单位女职工情况,指定保护措施办法,积极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落实。
3、女职工禁忌工作范围:
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脚手架绑拆和高空作业;
4、女职工产期保护:
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明的,增加44天产假。
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给2次的哺乳时间,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5、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企业单位对女职工进入更年期,应给予体谅和关怀,经医疗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医疗无效,不适宜现工作,应暂安排适当工作,并定期做好体检。
6、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7、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要认真贯彻落实沈劳发(1987)27号“沈阳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1、特种作业时指操作者对本人和他们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般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按市技术监督部门的统筹安排进行。
经市劳动技术监督部门委托单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培训前,应向市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培训计划。
②培训内容:
国家(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市技术监督部门编印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讲义”。
③特种作业人员授课和专、兼职教员,由市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审核同意后,发给“特种作业教员证”,方可担任教学工作。
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由市技术监督部门和培训单位共同组织、命题、监考和评卷。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达到合格后,单位填报“特种作业培训表”和“身体检查表”,由市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编号和发证。
⑤新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发给实习证或学习证,以师带徒,经半年以上的实习期满后,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办理正式操作证。
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便接受监督检查。
4、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①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复审,一般两年进行一次。
②复审内容: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身体检查;事故责任的考核。
③复审由考核发证部门和委托培训单位组织进行。
复审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在复审一次,仍不合格者应收缴操作证。
凡未经复审,视为无证,不得继续操作。
④评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经单位审查,报发证部门批准,可免审,但不能连续免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因工作变动时,经单位安技部门同意,停止特种作业应收回操作证。
移地工作时,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由单位安技部门负责,做好登记建档审核变动等管理工作。
第八章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劳动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和法规。
积极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
1、企业要在主要领导负责下,安技部门要抓好日常劳动职业卫生,工会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职业卫生管理、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2、劳动职业卫生检测,实行企业自检、主管部门组织检测、劳动部门专业检测机构抽检抽测相结合的原则。
无检测能力的企业请劳动部门专业机构检测。
3、企业劳动职业卫生分级检测人员,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检测人员证,方可从事检测工作,并每两年复审一次。
4、劳动卫生检测仪器,须经劳动部门专业检测机构认可,未经认可的不得分级检测,检测仪器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5、企业单位要分别按照国家颁发的生产性粉尘、有毒作业、高温、劳动强度、噪音等分级标准进行测试、考核和登记建档工作。
同时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治理整改,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对Ⅲ、Ⅳ级粉尘危害和重度、极度的毒物危害,应列为重点项目,必须制定计划措施,限期治理改进,不允许久拖不治。
6、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劳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在试生产时要进行职业卫生分级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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