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06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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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0616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四、
五、
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
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
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
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
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
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
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管理:
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部位感染率。
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疼痛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度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分才能离开麻醉恢复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7.术后72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8.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9.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
如麻醉工作量。
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10.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对麻醉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3.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无菌操作制度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5、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过久。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
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快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无菌物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其中用物是否适量。
7、无菌盐水及碘酒、酒精或戊二醛等盛放容器、溶液罐每周消毒二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应采用小包装,一经打开,只能用24小时,过期重新灭菌。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对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液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监测结果以备检查。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处置。
2、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3、医疗废物严格分类收集,采用防渗漏的包装物、容器,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医疗废物的运送,按指定时间和线路密封送到指定的暂时存放处,再由专人、专用运送工具体动到指定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登记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5、医疗废物暂存放处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6、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定期消毒和清洁;运送工具用后在指定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7、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就地消毒处理后再运送。
8、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再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不得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10、对不按本指制度执行者,视情节追究相关科室或个人责任。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帽、进入特殊区域应换专用鞋,在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2、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诊疗、处置工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侵泡。
3、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等区域应由严格的消毒制度及保洁、消毒隔离措施。
4、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
无菌物品应有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7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5、病人用过的医疗用具要初步侵泡消毒后再与供应室交换,一次性物品要分类进行毁型和无害化处理。
6、病人的被服定期更换,平时随脏随换,脏被服应放于污物袋内,不得堆放地面。
7、病人用过的便器,面盆应侵泡消毒。
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应于打扫其他场所的用具严格分开,并有标记。
8、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应带盖,并经常清洁消毒。
特殊区域的各种污物应指定路线送出。
9、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严格遵守隔离制度,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病人用物及排泄物应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床单应按相应的终末处理。
10、凡是芽孢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应严密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焚烧,出院后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1、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及常用消毒剂的作用、浓度、配制和使用方法。
12、各护理单元接受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消毒隔离工作的质量控制。
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是: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中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是: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手术室
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药房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和质量。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放射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各临床及相关医技科室
各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交接班制度
各病室、急诊科观察室、急诊科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每晨由负责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护士长召集全病室医护人员开晨会,由夜班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医师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
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
每次晨会不得超过半小时。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交班具体要求
护士应有书面交班本,详细记录危、重、新及手术前后病人情况和注意事项。
护士交班本上还应详细记载病人流动情况。
交班前应全部完成本班工作,并尽可能为下班做好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须说明原因,交接班后继续完成。
护士交班时应共同巡视病人,进行床头交班。
同时按规定项目及数字交清剧毒、麻醉药品、医疗器械及病人特殊检查、标本收集等。
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床头交接班。
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者负责,不得推诿。
白班护士交班前应准备充足抢救物品及敷料、器械、被服等。
其它医、护、技部门的交接班按各部门制度细则执行。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医院办公室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院长、副院长交给的全院日常行政管理和秘书工作。
二、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政策和方针,遵守法律法规。
三、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接待热情、态度和蔼、办事不推诿,并经常深人科室,主动为医疗服务。
四、坚持会议制度,做好院长办公会、院周会、职工大会及临时紧急会议等的准备工作及记录工作。
五、负责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的执行,安排好行政查房工作,并做好查房记录。
六、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种电话、传真、急件的传达、送阅。
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及时转报院领导。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利用和归档工作。
八、认真做好医院上报文件和下发文件的起草、核对、打印、复印和传阅工作。
同时严格执行文件打印审批制度。
九、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好办公室工作日志,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十、做好医院年初工作计划、中期工作检查,年终检查评比和全院工作总结。
十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并及时总结汇报。
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未办事宜。
院级领导轮流带班,负责处理总值班难以处理的问题及上级部门的紧急指示,值班时间内保持通信畅通。
二、值班时间:
每天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了解临床收治病人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不能解决,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助妥善解决。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及带班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周会交班时简要通报值班情况。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办公室同意可安排人调换值班,但不得私自找人代班。
九、每班交班前,打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
一般员工试用期一至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五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行政班实行上六休一,出勤时间上午:
8:
30—12:
00、13:
30—17:
30,其他临床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排班,每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时间若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
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
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
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
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
元旦:
1天;春节:
3天;清明节:
1天;劳动节:
1天;端午节:
1天;中秋节:
1天;国庆节:
3天;婚假:
3天+晚婚7天;丧假:
3天;产假:
98天+晚育30天+难产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
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
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七、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
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
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
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
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2、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
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
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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