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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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
篇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一致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一致如何解决?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
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就是说,依法签订的承包合同一经成立,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承包方随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办理其他批准、登记手续而生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政府是否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政登记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应主动履行的职责,是政府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进行颁发的,承包人无须提出申请,只要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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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该条规定再次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是否取得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不是物权设立的公示方法,对承包合同的成立、生效和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并无影响,应属于备案性质。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该规定不难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基于土地承包合同的依法成立而产生的,其属于国家对承包经营权的一种事后确认,而不是直接赋予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许可证书,其颁发、变更、作废是完全依附于土地承包合同的,通俗地说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随着土地承包合同的变动而变动的,不是土地承包合同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动而变动。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性如何认定其效力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采取转2
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须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从该条中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承包合同发生变动时,非出现法定情形是不具有变更必然性的,这也就会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土地承包合同内容不一致的现象,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土地承包合同的依附性、从属性的特征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无法对抗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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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的基本情况
双方约定,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周前村崖湾社的与乙方承包经营的位于周前村崖湾社的亩土地互换经营。
互换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互换日期
土地互换期限为永久互换,自月
三、关于地块差异补偿的约定
甲乙双方按照土地的面积亩对亩同等互换。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并经甲、乙双方依法办理有关互换土地变更手续后,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及享有的各项权利均随之相应互换。
(二)双方获得互换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经村委会同意后,互换后的土地有权依法进行流转。
(三)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互换土地。
五、合同履行有关事项的约定
(一)双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
(二)双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到村委会办理有关互换土地变更手续。
(三)其他约定事项:
六、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双方约定,土地互换后,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互换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以及其它享受的权利,均归土地互换后的土地承包人所有。
(二)土地互换后,依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的各种补贴归互换后现承包经营人所有。
七、合同的终止、变更或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终止、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尚未办理互换土地变更的相关手续,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互换土地的。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在进行土地互换的。
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赔偿金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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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可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到互换土地所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篇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土换字号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承包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立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于。
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
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仍分别亨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的的交付方式。
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互换土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月日
篇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伙经营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证合伙经营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合伙经营形式发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注:
土地流转承包的四至界线按甲方承包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的原始界线为准。
)
二、合伙经营期限
合伙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以农村土地使用承包年限为准。
三、合伙经营的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平等合作共同经营,双方共担风险,在经营中的收益,乙方根据每年的实际收入利润的向甲方分配利润。
如确实没有产生收益,乙方可以不向甲方分配利润。
在种植的果树未挂果前,在果树行距内套种的其它作物的收入用于未挂果前的果树养护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资的方式
采用乙方投资方式自主经营。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日前将合伙经营土地交付乙方。
(并将协议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作为发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合伙经营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3、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合伙经营的土地有生产自主经营权。
4、如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收益,甲方和乙方共担风险,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合伙经营的利润。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合伙经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评估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有关调解;
2、提请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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