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docx
- 文档编号:1111691
- 上传时间:2022-10-17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7.40KB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docx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
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江春许立成
作者简介:
江春(1960- ),男,湖北鄂州人,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通讯地址为武汉大学商学院金融系,邮编:
430072。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为jiachun@
许立成(1981-),男,江苏人,武汉大学商学院金融系研究生。
联系电话:
,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作者学术小传:
江春,1960年生,男,湖北鄂州人,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目前已出版专著六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30多篇,并主持过一项世界银行科研基金,三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项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
所获得的全国性大奖主要有:
专著《经济增长中的产权问题》获第二届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1998年),专著《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获第三届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2002年),2004年入选首届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
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江春许立成
(武汉大学金融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
本文运用80个国家的数据首次系统检验了各种金融监管理论的有效性。
我们首先从理论上划分了关于金融监管的四种理论:
公共利益理论、政治理论、权衡理论和法律理论。
最后实证检验结果基本上支持政治理论、权衡理论和法律理论,但并不支持公共利益理论。
在中国全面金融开放的背景下,积极进行国有金融产权制度改革、加强银行业的竞争水平、提高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改善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以及扩大社会的开放,将对于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
金融监管;金融发展;理论框架;实证检验
一、引言
金融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King和Levine,1993;Levine,1997;Levine和Zervos,1998;Rajan和Zingales,1998),这一点在经济学文献中已基本成为共识。
但是金融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也使整个金融体系更加脆弱,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巨大的破坏性和多发性使金融监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目前,国内外许多学者对金融监管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如Barth、Caprio和Levine(以下简称BCL,2001;2002)详细的考察了各种具体金融监管措施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李涛(2003)则系统的研究了世界上商业银行监管模式及其与金融发展的关系。
但是在现有的文献中,并没有系统的检验各种金融监管理论的有效性,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种金融监管理论的检验,从而为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制订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证据,在我国全面金融开放的背景下,上述的研究无疑将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内容结构安排如下:
在第二部分详细的回顾了关于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理论文献;第三部分介绍我们使用的数据以及相关定义;第四部分利用80个国家的数据系统的检验了各种金融监管理论的有效性;第五部分讨论了中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最后给出本文的基本结论。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
文献回顾
对于金融监管理论,Beck、Demirgüç-Kunt和Levine(以下简称BDL,2003)做了一个简单的回顾,本文在此基础上首次系统的划分了关于金融监管的四种理论:
公共利益理论、政治理论、权衡理论和法律理论。
1、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Stigler,1971;Becker和Stigler,1974),它主要是建立在政府拥有的信息是充分的、是为社会整体福利服务的以及具有完全信用三个假设基础上,认为由于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以及不完全竞争等问题,私人不可能去监管那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只有通过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才能够克服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改善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从而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金融监管公共利益理论的基本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积极鼓励政府参与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实现对金融的直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增强政府金融监管的权力,发挥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可以弥补市场不完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实证的研究情况来看,Gerschenkron(1962)通过对19世纪90年代俄国发展的研究,认为政府拥有银行可以积聚储蓄,促进一国战略行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
Glaeser、Johnson和Shleifer(2001)通过对波兰与捷克20世纪90年代金融发展所做的比较研究发现,政府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政策有利于促进金融的长期发展。
2、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Olson,1965;Becker;1983;Tullock,1967;陆磊,2000)。
在现实中,人们发现政府对金融的监管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失败的,因为政府作为一个拥有自己独立利益的特殊市场主体,它并不能最大化社会的福利。
一方面,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往往会被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左右,因为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有积极性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这样,金融监管机构最后常常被捕获(capture),另一方面,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过多管制行为,也进一步增加了市场中寻租的机会,从而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这就不利于金融的长期发展。
因此,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认为,要充分发挥竞争和开放机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防止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抑制。
Rajan和Zingales(2003)的实证研究也发现,利益集团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限制了金融的竞争和发展,因此,通过扩大开放和引入竞争,能够削弱既得利益者对金融发展的抵制,从而有利于促进一国金融的良性发展。
3、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
该理论认为金融监管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同时存在,这要求人们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Shleifer和Vishny,1998;Hay和Shleifer,1998),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试图通过一定的机制设计,一方面避免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掠夺之手”(grabbinghand),而保持它“援助之手”(helpinghand)的职能,另一方面发挥市场的监督机制,避免政府的侵害。
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要增加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降低金融监管机构被政府利用和银行捕获的可能性;二是要提高私人监管的能力和积极性。
BCL(2002)的经验研究证实了上述的结论,BDL(2003)的研究则进一步发现,增加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以及提高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私人监管的积极性,还有利于降低企业外部融资的障碍。
4、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La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以下简称LLSV,1997;1998;2000;Beck和Levine;2003),该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制度是投资者权利的主要来源,而在金融监管中,金融监管的效率关键在于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有效法律保护,只有在投资者权利能够得到有效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而金融才能真正得到良性发展。
它的观点主要也是两点:
(1)在法律条文上对投资者权利进行详细的规定和保护;
(2)通过改善法律的执行质量,提高执法效率,使投资者权利能够得到实际有效的执行。
近来,大量实证研究成果也表明,一国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越充分,则该国将拥有市场价值更大、效率更高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LLSV,1997;Morck、Yeung和Yu2000;Levine,1999;Caprio,Laeven和Levine;2004),同时也有利于降低金融中介的信贷成本以及企业和家庭的融资成本(Laeven和Majnoni,2003)。
三、定义、数据及其描述
我们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世界银行的发展指标数据库、金融监管数据库、金融发展和结构数据库,样本总数为80个国家。
下面我们将定义有关变量如下:
1.政府拥有银行的程度(STATE)。
我们使用一个国家银行中政府股权达到50%以上的银行资产比例来衡量政府拥有银行的程度。
2.政府的金融监管权力(OSP)。
它主要是用来说明监管当局是否有权力采取特别的行动来阻止和纠正银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数值越高,说明政府监管权力越大。
3.银行的集中度(CON)。
用一个国家五大银行的存款比例来表示。
我们使用它来衡量一国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一般来说,银行的集中度越高,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就越强,它就越有积极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影响政府的金融监管,从而越不利于金融的发展。
4.开放度(OPEN)。
我们使用一国贸易总额占GDP的比例来衡量。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开放度越高,越有利于削弱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5.金融监管的独立性(SI)。
它用来衡量金融监管当局独立于政府和银行的程度。
数值越高,说明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越强。
6.私人监管能力(PM)。
用来衡量金融监管当局要求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的程度以及对私人监管的激励程度。
数值越高,说明私人监管能力越强。
7.债权人权利指数(CR)。
我们使用它来衡量一国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水平,数值从0到4,数值越高,说明投资者权利法律保护水平越好。
8.产权指数(PROP)。
我们使用它来衡量一国法律制度的整体效率。
数值从1到5,分值越高,说明一国法律制度效率越高。
9.金融发展水平(PCG)。
我们使用金融中介对私人部门贷款占GDP的比例来表示,数据为1998-2000年的平均水平。
表1:
各回归变量的统计描述
变量
样本数
均值
标准差
最小值
最大值
PCG
78
56.31
42.33
4.19
167.11
STATE
72
20.34
22.44
0
80
OSP
47
-0.02
1.01
-3.05
1.14
CON
71
64.68
19.81
12
100
OPEN
78
82.75
42.80
19.33
259.00
SI
46
2.39
1.04
1
4
PM
47
0.15
0.77
-1.83
1.46
CR
61
2.02
1.07
0
4
PROP
79
3.72
0.99
1
5
三、实证分析
在这一部分我们详细检验了各种金融监管理论的有效性,表2给出了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多元回归结果。
发现如下:
首先,本文实证结果并不能支持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
从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STATE和OSP的估计系数均为负数,并且STATE的估计系数在模型1中结果显著,这些与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的预期都正好相反。
它说明一个国家政府的金融监管权力越大,特别是政府直接拥有银行的比例越高,对金融的发展就越不利。
其次,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了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
在模型中我们都可以看出,CON的估计系数为负数,并且结果显著,这与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预期相一致,它说明一国银行集中度越高,利益集团对金融监管的影响就越深,从而越不利于金融的发展。
这说明,提高金融业的竞争程度有利于促进金融的发展。
同时,从模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一国的开放度越高,越有利于促进金融的发展。
再次,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了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
在模型中,SI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金融监管 金融 发展 理论 框架 实证 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