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培训试题.docx
- 文档编号:11104102
- 上传时间:2023-02-25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31.02KB
施工员培训试题.docx
《施工员培训试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员培训试题.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员培训试题
第1章复习思考题:
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中纵向受力钢筋性能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4、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5、砖砌体工程砌筑时的临时间断处有何砌筑要求?
答: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末端应有900弯钩。
6、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填充墙砌体与主体结构间的连接有何要求?
答:
新修订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规定:
填充墙与框架的连接,可采用脱开或不脱开方法。
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宜采用填充墙与框架脱开的方法。
当填充墙与框架采用脱开的方法时,宜符合下列要求(摘录):
1)填充墙两端与框架柱,填充墙顶面与框架梁之间留出不小于20mm的间隙;
2)填充墙两端与框架柱、梁之间宜用柔性连接,墙体宜卡入设在梁、板底及柱侧的卡口铁件内;
3)填充墙与框架柱、梁的缝隙可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条或聚氨脂发泡充填,并用硅酮胶或其它弹性密封材料封缝。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摘录):
(1)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600mm设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
(2)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或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材料或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
2.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3.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4.采用自流平、涂料铺设时,不低于5℃,也不应高于30℃。
8、简述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原材料加工和配制要求。
答: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
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
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第2章复习思考题:
1、简述《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答: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立法目的是: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立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
2、简述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答:
(1)施工项目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报审、论证、检验检测等相关手续。
(2)施工项目部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施工时,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对旁站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停止施工。
(3)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跟踪查验制度,及时组织分包单位、专业施工单位按照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4)施工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等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5)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3、试述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答:
(1)起重设备必须进行产权登记、使用登记和注销登记。
起重设备产权登记由产权单位办理,实行一机一号终身编号制度,在全省通用,直至设备报废或不再在本省使用。
使用登记和注销登记由使用单位申请办理,起重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应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证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附着等作业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进行,且所有操作人员均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大型施工机械安装和拆除前应由安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项目部应审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对安装方案应审核把关并报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安装作业时,指派专人现场监护。
(4)大型设备安装后,施工项目部应当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同时须报经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说说你对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的认识。
答:
(1)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5)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后的完善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安全技术交底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监督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5、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他们是怎样划分责任的?
答: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他们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责任和措施。
(1)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信誉进行审查。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拨付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各单位职责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
(2)设计单位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当在设计中提出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4)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必须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内容,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3章复习思考题:
3、《建筑法》对承包人的承包行为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
《建筑法》的承包禁止性规定: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答: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应当包括: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5、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哪些法定基本制度?
答: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下列法定基本制度:
(1)加强市场准入清出管理。
(2)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3)加强合同管理。
(4)加强施工许可管理。
(5)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
(6)加强总承包责任管理。
(7)加强建筑节能管理。
(8)加强工期和造价管理。
(9)加强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0)加强竣工验收管理。
(11)加强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12)加强工程质量报告工作。
(13)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14)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6、施工单位有哪些消防责任?
答: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①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②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③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的责任主体是谁?
什么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三同时”?
答: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8、简单说说绿色施工的要点。
答:
①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组织管理,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规划管理,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实施管理,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评价管理,对照《绿色施工导则》的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②环境保护技术要点,包括扬尘控制、噪音与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和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等方面。
③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包括节材措施、结构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周转材料等方面。
④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从用水效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用水安全三方面加强施工中的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⑤节能与能源利用,包括节能措施、机械设备与机具节能、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电及照明等方面。
⑥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包括临时用地指标、临时用地保护、施工总平面布置等方面。
9、试述劳动争议仲裁。
答: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能达成协商,也未能调的,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的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章复习思考题:
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对混凝土性能要求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
混凝土性能要求主要包括:
(1)拌合物性能
拌合物的稠度应以坍落度、维勃稠度和扩展度表示。
(2)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包括抗压强度、轴压强度、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和抗折强度。
(3)长期性能和耐久性
长期性能包括收缩和徐变。
耐久性包括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抗硫酸盐侵蚀性能、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抗碳化性能和早期抗裂性能。
3、试述大体积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大体积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的3d和7d水化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规定。
当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应掺加矿物掺合料,胶凝材料的3d和7d水化热分别不宜大于240kJ/kg和270kJ/kg。
水化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GB/T12959-2008执行。
粗骨料宜为连续级配,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小于3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
宜掺用矿物掺合料和缓凝型减水剂。
2、当设计采用混凝土60d或90d龄期强度时,宜采用标准尺寸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由于采用低水化热的胶凝材料有利于限制大体积混凝土由温度应力引起的裂缝,所以大体积混凝土中胶凝材料中往往掺用大量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使混凝土强度发展较慢,设计采用混凝土60d或90d龄期强度也是合理的。
当标准养护时间和标准试件未能两全时,维持标准试件比较合理。
3、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胶比不宜大于0.55,用水量不宜大于175kg/m3。
在保证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宜提高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用量;砂率宜为38%~42%。
在保证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胶凝材料中的水泥用量,提高矿物掺合料掺量。
4、在配合比试配和调整时,控制混凝土绝热温升不宜大于50℃。
5、配合比应满足施工对混凝土凝结时间的要求。
第6章复习思考题:
2、如何正确理解深基础工程?
完整意义的深基础工程可包括哪些部分?
答:
传统意义的深基础被定义为埋深超过5m的基础工程,这种单纯按照基础埋置深度,以简单数字定义深基础的方法不太科学。
而按照基础结构的主要特征和对施工技术的不同要求,深基础应理解为采用了特殊的结构形式、特殊的施工方法完成的基础工程。
完整意义的深基础工程可包括以下部分:
①深基础深部结构体:
如桩、墩、锚、沉井、沉箱等;
②深基坑工程:
围护结构(如地下连续墙)、基坑内外土体加固(本属于地基处理范畴)、撑锚体系、工程降水、土方开挖等;
③桩顶承台/筏形基础等结构体(传统上属于浅基础范畴):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④工程监测与环境保护:
属于重要组成部分,应用于桩基础施工、基坑围护结构施工、降水、土方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等各阶段。
3、何谓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灌注桩后注浆技术的主要技术指标有哪些?
答:
灌注桩后注浆是指在灌注桩成桩后一定时间,通过预设在桩身内的注浆导管及与之相连的桩端、桩侧处的注浆阀注入水泥浆。
一是通过桩底和桩侧后注浆加固桩底沉渣(虚土)和桩身泥皮;二是对桩底和桩侧一定范围的土体通过渗入(粗颗粒土)、劈裂(细粒土)和压密(非饱和松散土)注浆起到加固作用,从而增大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提高单桩承载力,减少桩基沉降。
根据地层性状、桩长、承载力增幅和桩的使用功能(抗压、抗拔)等因素,灌注桩后注浆可采用桩底注浆、桩侧注浆、桩侧桩底复式注浆等形式。
灌注桩后注浆技术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①浆液水灰比:
地下水位以下0.45~0.65,地下水位以上0.7~0.9。
②最大注浆压力:
软土层4~8MPa,风化岩10~16MPa。
③单桩注浆水泥量:
Gc=apd+asnd,式中桩端注浆量经验系数ap=1.5~1.8,桩侧注浆量经验系数as=0.5~0.7,n为桩侧注浆断面数,d为桩径(m)。
④注浆流量不宜超过75L/min。
4、简述高层/超高层混凝土结构施工着重要解决的三大技术问题。
答:
高层/超高层混凝土结构施工要着重解决模板、混凝土和钢筋三个方面的技术问题。
模板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模板材料的多样化、节约化、环保化,已经由过去的木模逐步向组拼式大钢模、钢框胶合板模、塑料(玻璃钢)模等转移;二是模板提升技术的进步,伴随高层/超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墙施工的需要,发展出液压爬升模板技术、大吨位长行程油缸整体顶升模板技术等。
混凝土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和施工性能的提高,高强高性能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等技术开始在高层/超高层建筑中应用;二是随着高层/超高层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混凝土强度的不断提高,发展出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三是大型筏形基础,转换层施工的需要使得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不断发展。
钢筋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钢筋连接技术,机械连接技术日趋成熟,涌现出锥螺纹接头、冷挤压接头、直螺纹接头等连接方式;二是高强度钢筋的推广和使用,纵向受力筋已从普遍使用的HRB335向HRB400,HRB500级钢筋迈进;三是钢筋工业化技术开始发展,如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建筑用成型钢筋制品加工与配送技术等。
5、简述液压爬升模板的工作原理、设计施工要点及主要技术指标。
答:
爬模装置通过承载体附着或支承在混凝土结构上,当新浇筑的混凝土脱模后,以液压油缸或液压升降千斤顶为动力,以导轨或支承杆为爬升轨道,将爬模装置向上爬升一层,反复循环作业的施工工艺,简称爬模。
目前,国内应用较多的是以液压油缸为动力的爬模。
液压爬模设计要点:
1)采用液压爬升模板施工的工程,必须编制爬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爬模装置设计与工作荷载计算。
2)采用油缸和架体的爬模装置由模板系统,架体与操作平台系统,液压爬升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四部分组成。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爬模技术可以实现墙体外爬,外爬内吊,内爬外吊,内爬内吊等爬升施工。
4)模板优先采用组拼式全钢大模板及成套模板配件。
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用钢框(铝框)胶合板模板,木工字梁槽钢背楞胶合板模板等;模板的高度为标准层层高,模板之间以对拉螺栓紧固。
5)模板采用水平油缸合模,脱模,也可采用吊杆滑轮合模,脱模,操作方便安全;所有模板上都应带有脱模器,确保模板顺利脱模。
液压爬模施工要点:
1)爬模组装需从已施工2层以上的结构开始。
楼板需要滞后4~5层施工。
2)液压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和加压试验,确保施工过程中所有接头和密封处无渗漏。
3)混凝土浇筑宜采用布料机均匀布料,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在混凝土养护期间,绑扎上层钢筋;当混凝土脱模后,将爬模装置向上爬升一层。
4)一项工程完成后,模板爬模装置及液压设备可继续在其他工程通用,周转使用次数多。
5)爬模可节省模板堆放场地,对于在城市中心施工场地狭窄的项目有明显的优越性。
爬模的施工现场文明,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和经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培训 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