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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80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1950—80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1950—8O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1950—80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李飞龙
(贵州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摘要]从解放前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村社会中分家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父子分家频率增加,并成一种趋势,这涉及意愿,家庭矛盾和习俗等方面的原因.
不过,不管在什么时期,分家之后兄弟-tN的关系仍然密切,血缘关系依旧是农村
社会关系网中的核心部分.
[关键词]农村;分家析户;社会网
分家析户不仅是中国社会重要的家庭制
度,也是家庭结构变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在
农村社会中,分家的关键是对家庭财产的分
割,并使得新成立的家庭成为生产和生活的
独立单位.对分家析户的研究,学界主要集
中在建国前和改革开放以后的时间段中,而
对20世纪50—80年代的农村分家问题,则
关注较少.①本文以2O世纪5O一80年代中
国农村社会分家析户行为的历史演变为考察
对象,试图探求在土地改革,集体经济的建
立和改革开放等社会环境下分家的原因以及
分家之后以兄弟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农村社会
关系网络的构建.
一
分家析户的状态及演变
在传统社会里,由于父权的长期存在,
农村社会中只要家长在世,分家的比例还是
比较小的,在18世纪的中国家庭分家研究
中,父亲在世时分家的只占被调查总数的
1/5._1]由于家产构成的复杂性和中国古代平
均分配家产的做法,使得家长出于维护家族
整体利益的考虑,反对家族分家或者反对家
族过早的分家.②一般情况下,都是等到父
亲去世,有的还要等到母亲去世,才进行分
家.但是,维持一个大家庭需要足够的经济
实力,家庭成员中的子女也会因为家庭矛盾
而想分灶吃饭,2O世纪上半叶华北的一些
地方村民反映,已婚而未分家的兄弟间争吵
是农村社会中最为常见的家庭纠纷,这种解
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分家.[2]可以看出,在解
放前的中国农村,父亲的权威和子女的愿望
是一对矛盾,在父子的不断博弈中,分家成
为迟早的必然.
解放前后,全国各地的农村都进行了土
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由此带来了农民
分家的一个小高潮期.在土地改革中,原先
占有土地较多的地主富农家庭,将自己的土
地分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使得农村社会的
土地占有量达到了均化,原有过着大家庭生
活的地主富农家庭无力再从事继续大家庭的
生活,分家成为必然.王跃生在河北南部调
查了120个信息明确的样本,他们结婚的时
间在集体化前后,其中80个与父母分家过,
占66.7;37个未分家过,占3O.8;3
分家的样本中,他们结婚以后,都要与父母
生活一段时间再分家,其中3年以内分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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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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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18.75,属少数;5年以上分家占
的大家庭比例gP.tl-,,这次分家高潮中的家庭
比例也不高.
1958年大跃进时期,也出现了分家运
动的一个高潮期.由于集体所有制运动的冲
击,集体经济核算单位不断升格,以家庭为
单位的生产功能随即被取消;另外,由于公
共食堂的创办,家庭生活功能也被集体所取
代.家庭生活用品乃至厨房和锅碗瓢盆都已
经不再需要,这样家庭的生存基础再次被消
弱,家庭就只成为一个居住的单位,剩下的
只是家庭中关系最紧密者居住在一起来保持
最简单的家庭方式,一般是夫妻和子女.家
庭生产功能和生活功能的丧失,使得保持原
有大家庭的结构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分家变
得十分简单.但是原本以为很快能够进入共
产主义社会的中国农村很快进入了生存危
机.农民放开肚皮吃饭的日子并不长久,
1962年以后,中国农村社会渐入稳定,家
庭分家也走入正态.
严格地说,分家析户是兄弟间的事.在
集体化时期,全部土地及大型的农具归集体
所有,那么分家主要是房屋和家具.分配的
原则主要是,按户分配,如果是两个儿子,
就是两个儿子平均分配,如果是三个儿子就
三个儿子平均分配.总体上来看,分家的现
象越来越普遍,结婚到分家的时间越来越
短.匡立波调查了湖南省某村有分家行为的
85户家庭时,对不同年龄阶段群体的分家
时间进行了汇总,时间跨度6O年,结婚时
间基本上从解放前到现代社会.在调查中,
70~79岁年龄阶段的人分家的时间最晚,
在这个年龄阶段中,最长的婚后分家时间是
16年,最短的是2年,平均分家间隔时间
分家年龄就降到5年,5O岁年龄段,4O岁
年龄段,30岁年龄段的婚后分家间隔时间
12
分别为4.1年,2.6年,2年.在对20岁年
龄段的人的调查时,发现在3户有分家行为
的家庭中,有2户是一结婚就马上分了家,
有1户是婚后1年分家,该样本群结婚后分
60年代结婚的人群中,分家行为已经
非常普遍,尤其在多子的家庭中.在冀南的
69个样本中,有分家行为者为4O个,占
57.8;未分过家者为25个,占36.2;
个有分家行为者中,有35个能说明结婚后
的分家间隔.相比较5O年代结婚的人群,
他们结婚5年以后分家者居多,本年龄段子
女婚后与父母分家间隔进一步缩短,婚后3
中,兄弟之间分家成为普遍趋势,在56个
样本中,54个有分家行为,占96.43;2
年代,无分家行为一般是兄或弟未婚配而与
已婚兄或弟生活在一起oE53在苏北的李村,
李某,1964年结婚,有一弟弟先天不育,
未能成婚,所以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并有
李某的儿子为李某的弟弟养老.像这样的情
况在多子家庭中属于少数.李村全村500户
左右,2O世纪6O年代结婚的人群中只有2
户没有分家,都是因为有一兄弟未能成婚,
仅占4‰.③
在2O世纪70年代结婚的人群中,分家
已经成为农民生活中的一种常态,而且结婚
到分家的时间段越来越短,到了70年代后
期,有些年轻夫妇一结婚就分家了.在冀南
调查的72个样本中,有5O个与父母分家,
占69.4;15个未分家,占2O.8;7个
世类,(其中47个有结婚与分家的间隔)有
分家行为占90.9l,无分家行为占
缩短,1/3的新婚夫妇结婚不到1年就分
195080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家,这说明新婚夫妇结婚以后到分家的时间
越来越短;冀北的农村中,3年以下分家比
例大大增加,占76.6O,李树茁等经过实
证研究也认为年轻夫妻与父母共居时间在
2O世纪5O年代后持续缩短.在农村中绝大
多数分家行为在婚后不久或婚后生育头胎之
后,结婚5年以后分家的已经很少,在冀
北,苏北和湖北省松滋县的调查资料都显示
结婚到分家的间隔已经没有超过10年的
了.r,]分家已经成为年轻人结婚以后的必然
选择.尤其是在7O年代末期,受城市生活
的影响,他们的思想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们的分家意识已不再掩饰,既然早晚要
分,还是趁早分门立户.早点分家可以避免
儿子结婚以后与父母和兄弟住在一起产生
摩擦.
除了兄弟分家之外,还有存在另外一种
情况的家庭模式.2O世纪6,70年代,对
于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的家庭,或者是只有
一
子,其余为女儿的家庭,在绝大多数情况
下,都不存在分家现象,所以也没有析户的
情况.对于无子的家庭,一般会留一女儿招
婿,其余出嫁,出嫁的女儿一般都会从父母
那里获得一些嫁妆,诸如首饰,衣物,家具
等,这部分的嫁妆不属于分家析户的范围,
只是父母对嫁女的一份赠礼.留在家里女儿
女婿则单独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等到父母
死后自然获得死者的全部遗产,独子家庭情
况与此基本一样.这样的家庭,养儿防老的
责任全都在女婿和儿子身上,父母对女婿和
儿媳相对比较宽松,所以,这样的家庭一般
比较和睦.在这两种类型的家庭中,基本上
不分家.在苏北的李村,就有这样家庭十余
户,他们的家庭都比较和睦,一般不分家,
就连"分灶吃饭"的现象也很少.
考察20世纪50—8O年代的中国农村社
会,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
父子分家频率增
加,并成一种趋势.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
下,土地和大型农具不在分割范围内,农民
的家庭财产范围大大减少.住房是分家的财
产核心,分家的外部制约减小,从而加速了
家庭的裂变.集体经济时代,多子家庭父子
分家逐渐成为一种共同倾向,乃至演变为一
种新的习惯.
需要说明的是,在农村依然存在着个别
家庭父权比较强大的,匡立波的调查就有这
样一个案例:
邓春福(男,73岁)回忆,其父邓松
柏有2个女儿,3个儿子,大儿子邓春福于
1931年出生,1952年结婚;--JI,子邓永福
于1936年出生,1956年结婚;三儿子邓永
强于1941年出生,1961年结婚.邓松柏作
为家长不愿意家庭过早分开,在他的坚持
下,大家庭一直维持到1966年才分开,此
时大儿子已经结婚14年并且生育了两个儿
子,二儿子已经结婚1O年也生了2个女儿,
4,Jl,子结婚也有5年多并育有1子,分家时
每兄弟分得4分自留土,每人一间房,一张
床,一个橱拒,一张茶桌和一个饭桌.邓春
福共有3个儿子,分别为邓兴龙,邓兴文和
邓兴福,邓兴龙于1987年结婚,婚后3年
与父母分家;邓兴福1990年结婚,婚后2
年分家,邓兴文1997年结婚,婚后半年与
父母分家.邓永福生了5个女儿,三女邓兴
枝招婿在家未与父母分家.邓永强生有两个
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邓兴友1992年结
婚,婚后2年与父亲分家,二儿子邓兴桂
1994年结婚,婚后1年分家.l8但是这样的
情况在农村中,越来越少,已经不具有普遍
意义.
二,分家析户的原因
分家行为的变迁是和时代紧密相连的,
从2O世纪5O代开始,到8O年代,分家行
为越来越普遍,结婚到分家的时间越来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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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独立经营小家庭的意愿强烈
家庭的变动实际上是经济问题,利益问
题,是大家庭和小家庭互相争夺资源的关
系.一般来讲,合对大家庭有利,对小家庭
不利.具体的说,合对大家庭内部的家长和
未婚子女有利,对儿子儿媳不利,留在大家
庭内部,就意味着儿子儿媳要和父母共同负
担养育未婚子女一直等到他们结婚分家,甚
至还要归还自己结婚时所借用的资金.分对
小家庭有利,对父母和未婚子女不利.如果
分家,结婚时巨额的家庭支出费用,等于是
全家给已婚儿子的一笔投入,儿子结婚以后
就分家,也就是拿走了大家庭的资产.心理
人类学开创者之一,美国人类学会会长许娘
的纽带强于父子间的纽带的结合关系中容易
发生分家;相反,则易实现累世同堂.这些
都要依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即在富裕的阶
层,因为容易实现家的意识形态,父子之间
的关系得以加强;在贫困阶层相反,夫妻间
的独立性较高,较易分家.[9]
在20世纪6,70年代,农村中的各个
家庭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公社
生产队的帮助,承担了家庭养育子女的部分
功能,但是家庭面对生活的压力依然很大.
子女在幼年时,集体分配的口粮基本能够把
子女养活,但是等孩子渐次长大,他们除了
最基本的吃饭要求以外,还有别的消费需
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婚.在农村社会
中,男青年父母吸引女孩子嫁人家门的最好
装饰品就是住房,父母需要拿出多年的积
蓄,多数情况下还要举借外债,因为在公社
时代,父母的劳动所得是非常低的.如果是
多子的家庭,生活自然就更加困难.当儿子
结婚以后,很快他们的家庭就产生了第三代
人口,他们的诞生一是需要粮食,二是需要
劳动力照顾,这都会影响到家庭的收入与支
14
出.随着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
是人民公社时期,依靠集体的帮助,使得家
庭人口剧增.这样生活的压力和人口的压力
共同作用于中国的农村家庭,在这种情况
下,家庭内部的年轻夫妻分家的想法日渐强
烈,他们在分家之后,过上自己独立的小日
子,经济上得到独立,生活上更加自由,获
得的收入也不用再上交给父母.
第二,缓和家庭矛盾的需要
家庭内部的成员之间,都存在着或多或
少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的根源是利益冲
突.尤其在联合家庭中,矛盾更加复杂.所
以,分家是家庭成员之间利益冲突的结果或
为解决由利益引发的矛盾所采取的措施.
在2O世纪6,70年代,农民生活总的
情况是:
集体化的生产能够保证农民最基本
的生活需要,但是要想生活水平相对高一
点,就必须更加辛苦地增加家庭收入.以养
猪,自留地,积肥,养鸡等家庭经营方式,
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勤惰程度有关,从
而对家庭生活产生影响.在家庭生活相对困
难时期,贫困的人群比较容易斤斤计较,家
庭也容易出现矛盾,影响婆媳关系,兄弟关
系等.核心家庭内部关系最为紧密,之间的
矛盾也最小,所以核心家庭可以将成员间的
矛盾降到最低程度.
分家问题还涉及到父辈对养老问题的态
度,在广大农村中,多子的家庭很难做到绝
对的平均,长子,次子,三子等结婚比较
早,如果没有分家,他们会觉得辛苦劳动为
小儿子结婚吃亏.分家以后,一般情况下,
父母都是和最后结婚的小儿子一起生活,在
生活的过程中,如果父母健康,他们就是两
个劳动力,就会对小儿子的自留地等家庭副
业进行照顾,同时帮助小儿子照看孩子等,
这样小儿子就会在经济上得到很大的益处.
但是,当父母衰老,或者身体多病时,小儿
子则希望所有的兄弟共同平均养老,不愿意
195O一8O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多出养老的费用.父辈也都看到了这种情
况,所以他们在儿子结婚以后,就独立生
活,积累一些金钱以备身体不好时养老
之用.
第三,习俗及认同度改变的影响
习俗是一个地区相当长的时问内,民众
的集体行为方式和规则,中国的农村在习俗
的认同上有很高的相似性,习俗对分家也有
比较大的影响.当然,随着时代的变化,习
俗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2O世纪
7o年代中后期,农村的社会状况已经发生
了很大的变化.在沿海地带的农民为了增加
家庭收入,很多已经投入到外出经商,务工
的行列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更希望
能够早点分家,年轻人在结婚后的几个月就
分家过日子,同时父权对子女的约束力也日
渐下降.阎云翔撰文指出,新的家庭财产积
累方式导致了个人财产观念的变化,从而引
起分家习俗的变化.认为家庭财富的主体是
父子创造的,而不是祖遗财产.这使年青一
代具有强烈的财产权利意识,并削弱了父母
控制家产的能力和权威.[10]这些习俗的变化
影响了农民分家的时间和方式.
除了以上列举的3个方面原因外,还有
国家政策的影响,父权的强弱和家庭运营成
本问题,比如从家庭运营的成本来看,家庭
规模越大,管理成本也越大.家庭作为一个
经济组织,存在着成本收益核算,家庭成员
越多,监督投入的单位成本也会相应上升.
总的来说,分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
小型化发展的必然.
三,分家之后:
以血缘为核心的
社会网
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分家析户,是将
一
个大的家庭分成为若干个小的家庭,成为
社会中一个个独立的细胞,不过,分离的家
庭仍然在经济上,生活上保持着密切的联
系,兄弟之间的血缘关系在家庭社会关系网
中一直十分重要.
解放前,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与传统的小
农生产相适应,农村是一个以关系,礼仪为
主的国家,乡村社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网
一
直是社会的主要特征.费孝通先生曾经对
中国的社会关系结构有过形象的说法,他指
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得清楚的
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
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
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
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l_11]在这种关系结构
下,以血缘和地缘为核心的家族成为整个农
村社会权利和资源整合的主要组织结构,发
挥着重要的功能,形成了人与人之间主要的
关系网络.在血缘和地缘中,血缘的关系更
为重要,兄弟分家以后最主要的是依靠以血
缘关系为基础的网络体系.在经济上,兄弟
之间的互助是最为频繁的,解放区很多互助
组的发起就源于兄弟之间的联合;在生活
上,兄弟多的家族势力强大,在农村社会中
有话语权.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在农
村开展的一系列运动,实现了对农村社会的
整合,尤其是人民公社制度确立以后,造就
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经济控制与行政控制网
络.国家通过基层政权和分布于全国各地的
广大党员,形成了国家政权与农民之间"超
强国家一极弱社会"的关系.加之,此时的
通讯和交通条件十分落后,接触陌生人的机
会很少.使得原有的家族权威被来自国家的
行政权威所取代,以血缘为基础的守望互助
的农村关系网络已经边缘化.但是,应该说
原有的农村关系网络并没有消亡,而是通过
农村社会的婚姻与家庭,顽强地存在.一方
面,家庭子女数量的增加,使得家庭人口较
多,因而由家庭和婚姻延伸出来的社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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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十分庞大,这样的家族在农村社会中往往
势力强大,兄弟多的家庭,在农村社会中就
会有可能成为管理者.④另一方面,人情是
乡村熟人社会网络中的重要元素.无利息的
借钱关系一直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内容,而
这种无利息的借钱关系一般只出现于有着血
缘和婚缘关系的家庭之间,这也体现着血缘
关系是农村社会网络的核心.
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实施,导致了农村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一体
化的解体.随着国家权力对农村控制的松
动,各种传统权力纷纷登上历史舞台,影响
着乡村社会的关系模式,主要的表现就是以
血缘为基础来重新构建关系网络,并且伴随
着市场经济和社会流动的增加,这种农村社
会的网络关系得以扩展.小农家庭在经营时
需要合作是显而易见的,而和谁合作,则本
家族及亲属就表现出优先性的特点.这种情
况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农村十分明
显.据王思斌80年代中的一个调查,在农
村的生产合作中,家族和亲属之间的合作占
了总数的67.19/6,邻居和一般乡友之间的
合作占32.99/6,前者是后者的2倍.而在
家族和亲属的合作中,3代之内的小家族的
合作占了33.4;3代外,5服内家族问的
合作占28.9;女系亲属间的合作占
(男,51岁)家也证明了这一点,1982年承
包时5口人分得10亩多地.由于儿子结婚,
1995年分家.两处院子兄弟俩抓阄各得其
一
.耕地分成3份,CZF两口和2个儿子各
得1份;梨树共440棵,分3份,3个分家
各分100余棵.同年2儿子建立了1个梨
库,造价1O万余元,其资由3家共同承担,
3家的梨都存人梨库中,赔赚由大家
分担.[.]
从解放前到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社会中
的分家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父子分家频
16
率增加,并成一种趋势.不过,不管在什么
时期,分家之后兄弟之间的关系仍然密切,
血缘关系依旧是农村社会关系网中的核心
部分.
注释:
①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比较有着名的是阎云
翔:
《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
北方农村分家模
式的人类学分析》,《社会学研究》,1998,6期;
王跃生: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究一以冀
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2003,2期;
两者都是从个案的分析人手,分析农民家庭的分家
行为.此外在王荣武:
《当前乡村分家习俗的民俗
学思考》,《民俗研究》,1994,3期;李树茁,靳
小怡,费尔德曼:
《中国农村子女的婚姻形式和个
人因素对分家的影响研究》,《社会学研究》,2002,
4期;麻国庆:
《分家:
分中有继也有合一中国分
家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1期等文
章中也有所涉及.
②莫里斯?
弗里德曼(MauriceFreedman)对
家长在分家中地位的看法比较温和:
尽管分家析户
的过程是通过在普通家庭范围内的冲突和农耕生活
这一背景来观察的,但是它基本建立在财富权利的
基础上.每一个儿子所具有的财富权利,往往会使
基本家庭从联合家庭中分离开来.作为托管人的家
长拥有家户的财富;他掌管家产,但不能忘记家中
男人的个人权利.在家长健在的时候,年轻人无力
行使他们的独立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潜在的,而
且在有关家庭义务和特权分配方面得到表达.见莫
里斯?
弗里德曼:
《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0年,第29~30页.
③此材料是根据江苏省苏北东海县张湾乡李村
所作的口述访谈整理而成,下文关于李村的材料都
是如此,故不在重复标注.
④不过7O年代以后,由于国家政策的影响,
生育水平减低,亲属的数量减少,亲属网络缩小,
从而影响了农村社会网络的大小.见周云:
《人口
数量的变动与家族亲属关系》,见马戎等主编:
《田
野工作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1998年,第
1053~1063页.
19508O年代中国农村分家析户的历史考察
参考文献:
Eli王跃生:
《十八世纪中国婚姻家庭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288页.
[2]黄宗智:
《民事审批与民间调解:
清代的
表达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
25页.
[3]王跃生: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
究——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
2003,2期.
[4]匡立波:
《分与合之间:
农民的再三权
[5]王跃生: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
究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
2003,2期.
[6]王跃生: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
究一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
2003,2期.
[7]李树茁,靳小怡,费尔德曼:
《中国农村
婚姻形式和与父母共居时间关系研究》,《中国人口
科学》,2001,6期.
[83匡立波:
《分与合之间:
农民的再三权
[9]Hsu,Francis,I.K."TheMythofChi
neseFamilySize",AmericanJournalofSociolo—
[10]阎云翔:
《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
北
方农村分家模式的人类学分析》,《社会学研究》,
1998,6期.
[11]费孝通: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
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6页.
[12]王思斌:
《经济体制改革对农村社会关系
的影响》,《北京大学》,1987,3期.
[13]麻国庆:
《分家:
分中有继也有合中国
分家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1期.
HistoricalAnalysisontheHouseholdDivisioninRuralChinafrom1950sto1980s
LiFeilong
(InstituteofMarxism,GuizhouFinanceandEconomicsCollege,
Guiyang,Guizhou550004)
Abstract:
TheHouseholdDivisioninruralChinahadundergonegreatchangesfromtheRe—
publicofChinatothetimeofreformandopeningup,theparent—childseparationbeingmore
andmorefrequentandeventually,asatrend.Factorssuchasdesire,familyconflictsand
customswereinvolvedintheissues.However,nomatterwhattimeitwas,ther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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