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尊利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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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尊利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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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尊利手册
******小区
业主尊利手册
****地产有限公司
总经理致辞
尊敬的业主(住户):
恭贺您乔迁新喜!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河南****地产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您成为****小区业主(住户)表示衷心的祝贺,感谢您对****地产的信任!
同时也为我们能向您提供服务而深感荣幸!
****小区是由****地产有限公司倾情打造的高端花园小区。
在您选购****小区住宅的同时,我们已为您精心选聘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的专业物业服务机构,并根据本小区的特点和物业管理需求分析,将涉及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物业服务概况、临时管理规约等内容编辑成册,谨作为您居住之指引,敬请您和您的家人仔细阅读,言不尽意之处,请多多指正。
作为小区的建设者,我们将通过打造优质建筑,精心于您的生活环境服务,以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为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我们深知:
只有您的理解和支持,****小区才能成为我们引以为傲的美满家园,河南****地产有限公司才能创造出更大的事业拓展空间。
为此,我们将不懈努力!
顺祝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地产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三、物业服务内容
公共秩序维护
公共区域清洁服务
公共维修服务
特约有偿服务
四、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规约附件一: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规约附件二:
宠物豢养管理办法
规约附件三: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一)****物业介绍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河南****地产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秉承多年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创建了科学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行政管理制度和公共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际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操作,对整个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使服务处于良好的质量控制状况。
公司始终以“方便业主,文明服务”的企业宗旨为己任,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清静、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先后荣获南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立信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小区设立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小区内所有物业服务的落实与监督。
业主在办理报修手续、交费手续、服务投诉时均可亲至物业服务中心,或与区域管家预约上门服务。
(二)****物业企业背景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南****地产有限公司。
河南****地产成立于1988年5月,是一家具有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自1993年起,连续获得“河南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郑州市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30强”“诚信经营、先进单位”、“郑州市最受消费者信赖企业”等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先后在郑州等地开发建设了郑州中建小区、中建文苑、陇海南里小区、紫光花园、郑东新园·龙祥苑、黄河长兴苑等十几个项目,其中多个项目被评为“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名优小区”、“最具投资潜力楼盘”等称号。
南阳****·****是河南****地产有限公司在南阳开发的高端花园式社区。
(三)****物业企业文化
南阳****·****一期即将交房,新时期,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要,服务广大业主,****物业将一如既往的勤修内功、提升品质、总结经验、谋求发展、实现共赢,将****物业专业的服务和企业精神传递给南阳乡亲,在宛城再创辉煌!
****物业企业文化:
企业愿景:
专业服务执着追求保持一流
质量方针:
服务至诚文明高效科学规范持续发展
企业宗旨:
为您想的更多为您做的更好
经营理念:
诚信为本专业经营
服务目标:
引导文明时尚理念培育社区和谐氛围
打造生态生活环境构建温馨宜居家园
三、物业服务内容
㈠公共秩序维护
1、进出主出入口
小区主出入口秩序员24小时值班,设置有门禁系统,业主在进入小区时,通过刷门禁牌开启入口进入小区,请业主及时至物业服务中心登记资料,领取门禁卡。
如有陌生人员来访,秩序员将通过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咨询后放行。
2、24小时秩序员定时巡逻及闭路监控系统
(1)24小时秩序员定时巡逻
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秩序员采取流动方式对小区进行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巡视服务,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可以及时追踪和盘查,有效地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预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2)闭路监控系统
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闭路监控系统。
在小区内重要部位设置监控探头,监控中心秩序员通过监控画面掌握各主要地段的情况,一旦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可及时用对讲机通知秩序员或管理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楼宇入口门禁系统
每个单元入户门都装有门禁系统,请业主进入单元时刷卡进入,关好门再离开,以防陌生人尾随进入。
也告诫小孩不要让小孩单独开门离开。
4、车辆进出
为保持小区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和车辆安全,所有车辆不得在地上公共区域停放。
小型车辆确因装卸或接待的需要在地上停车时,请配合门岗位登记,在完毕后应立即驶离。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服务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放规则。
地下车库启用后,在能满足已购车位业主停车的情况下,富余车位优先方便业主租用。
地下车库车辆出入时:
(1)业主将车辆驶至道闸处,摄像机读取车牌号;
(2)道闸系统完成感应识别程序,道闸自动升起;
(3)开车入内,进入后道闸自动落下。
(请注意:
与前面车辆保持距离,道闸为一车一闸,避免跟的太近被道闸砸到车辆,如出现异常情况,由门岗另行处理。
未办理车辆出入手续的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时,请配合秩序员的问询与指引。
)
5、日常安全及遇突发事件求助
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及遇到突发事件时需要求助,请您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拨打服务中心电话:
0377---66727999,或与区域管家联系。
⑴防火须知
为避免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请勿在入户门以外的单元楼道和公共通道等公共地方停放非机动车、堆放垃圾或其他杂物,以免阻塞道路,给其他业主造成不便。
发生火警时,若情况许可下,尽量尝试进行下列重要步骤,以减轻灾害。
——保持镇静。
——拨打119火警电话。
——关闭电力总闸。
——用就近的灭火器尝试灭火。
——通知服务中心或小区监控室,唤醒邻居。
——关闭所有门窗及防烟门,防阻火势及烟雾蔓延。
⑵防风措施
——紧扣门窗,免被强风吹开。
——靠近窗户的花盆或物品,请及时固定或搬离,以防吹落户外。
——宜将门窗玻璃贴上胶纸,防止破碎后,碎片四散,引起危险。
——勿在玻璃门窗附近停留。
⑶防浸水须知
——切断电器用具的电源开关。
⑷防地震须知
——保持镇定。
——躲在坚固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着的物件。
——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⑸紧急救护
——拨120要求紧急医疗服务。
——通知物业服务中心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单位、地点、姓名、电话号码、目击者、事件情况等。
——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⑹陌生人士
由于职责所在,秩序员在必要时,会查询进入本小区的陌生人士,请向贵亲友解释此安全秩序维护措施,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各业主开启单元门进出时,请留意陌生人士跟随,提防陌生人尾随而入。
若有怀疑,请及通知附近秩序员或监控中心。
⑺防避罪案
——当遇到或听见任何可疑人士或声音,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或监控中心。
——切勿随便给陌生人士开启单元门和入户门。
——凡遇见自称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必须清楚查验其证件,若有怀疑及时致电该机构验证。
⑻紧急联络,资料更新
万一有危急事件发生时,而业主因外出工作或未居住于所属物业,服务中心需要迅速与业主联络,以阻止事件扩散及减轻损失。
请各业主合作,有关联络方式及资料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服务中心更新。
㈡公共区域清洁服务
1、公共区域清洁服务
服务中心设有专职清洁人员,负责小区内地面、道路、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2、非生活垃圾处理
装修施工垃圾及住户的非生活垃圾、废料清理参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运送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由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清理,或者业主自己清理出小区。
3、生活垃圾处理
⑴垃圾放置业主将垃圾袋装,放入楼下物业安排的垃圾箱内。
⑵垃圾收集有清洁员安排收集,每天收集清运。
⑶垃圾处理有清洁员将垃圾收集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绿化养护服务
小区内配以多种大型绿化树木和季节性花草,服务中心会安排专业绿化人员精心养护,使业主在不同季节感受到不同的景色。
为了保护好这些美好的景色,只有园艺师的呵护是不够的,花草树木同样也需要您的爱,相信小区的美好景色在我们大家的共同爱护下一定会成为都市中的“世外桃源”。
㈢公共维修服务
1、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物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公共设施的全年养护维修计划对小区内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所需费用包含在物业服务费内,小区内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⑴共用部位,包括该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围墙、屋面、文化体育设施等。
⑵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小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梯、设备房等。
2、室内有偿维修服务
业主在住宅使用过程中遇到室内的水电及住房设施损坏等问题,可打服务中心电话。
服务中心为业主(住户)24小时值班,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偿服务,具体费用以服务中心公布的价格为准。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内容的了解,您在居住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到物业服务中心沟通或与区域管家联系,期待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将小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居住舒心的文明小区!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落实南阳****·****小区物业的售后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小区房屋交付前,由建设单位河南****地产有限公司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违反本临时业主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二、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三、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四、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指的物业公司是建设单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选聘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南阳市物业管理行业一级物业服务标准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以共有形式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
1、由单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屋面等。
2、由单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栋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梯等。
3、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有设施设备及使用的房屋等。
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幼儿园、商铺等设施或区域,未计入公摊面积,不包含在共有部位、设施内。
二、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幼儿园、社区用房、地下室(含储藏室)、停车位、裙房商业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等部分,未计入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其所有权属于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有权对外转让、出租或采取其他方式经营,为小区内业主及周边居民提供有偿服务,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一、业主对本产权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二、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三、业主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只可做居住使用,不可做仓库、工厂集体宿舍、招待所或其他商业用途,请勿改变使用性质,业主房屋如需出租须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公司。
四、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公司,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在装修期配合物业公司的常规入户巡视。
业主应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一)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五、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公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生活垃圾需要袋装化,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时间放在各自单元外指定地方,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
为了维护楼宇内的环境卫生,请勿将液体废物倒入垃圾袋内,以免污染地面。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为保持小区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和车辆安全,所有车辆不得在地上公共区域停车,确因装卸或接待的需要在地上停车时,请配合门岗位登记放行,在完毕后应立即驶离。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服务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放规则。
地下车库启用后,在能满足已购车位业主停车的情况下,富余车位优先方便业主租用。
请勿在单元楼道内和公共通道等公共地方停放非机动车、堆放垃圾或其他杂物以免阻塞道路,给其他业主造成不便。
小区内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轻便车辆设置多处便民停放区,便民停放区实行自愿停放、有偿充电、无专人看管的原则。
为保持小区内良好的秩序环境,所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轻便车辆均应停入便民停放区,停车时应自觉落锁。
八、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九、业主应按建设单位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为保持统一外观,如需要为空调加装护栏的,应选用物业公司统一要求的材质和样式。
十、因城市建设、小区建设及物业管理等涉及公共利益之需要,而必须在楼宇周围的地面、地下及楼上埋(架)设电力、电讯、给排水管线及配电箱、窨井(盖)及其它有关装置时,业主应予同意和理解,并在今后维护修理时予以配合。
十一、为保持小区整体美观,所有户型窗户只允许安装隐形防盗网。
禁止安装雨搭雨篷。
十二、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结构、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外玻璃、棚栏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
3、影响区容区貌或本物业外观的违章搭建、私设广告牌、私设摊位、外立面晒衣架和在小区内设晒衣架等。
4、随意停放车辆、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为保持安静的居住环境,请勿产生可能影响四邻的声音,以免扰及邻居。
噪音时间控制应遵循《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噪音施工的相关规定。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6、擅自在共用部位和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在室内向外立面做外部广告宣传。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墙体。
8、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详见附件二《宠物豢养管理办法》)。
9、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0、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1、随意在外墙、窗外及楼顶屋面安装私人电视天线接收设备、太阳能热水器等。
12、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一、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业主或物业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扰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业主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公司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四、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五、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对于人为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无论是在保修期内还是在保修期外均由责任人负担。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一、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公司以下权利:
1、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要求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应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服务规章制度,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三、对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做出如下约定:
1、物业服务费。
结合****地产对本物业的配置规划,本物业的住宅物业服务费为1.36元/平米/月,其中1.1元为物业费,0.26元为小区公用公摊水电费。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和公用公摊水电费等。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公摊水电费用包括小区安防监控用电、消防用电、电梯用电、地上部分公共照明用电、二次加压供水设备用电、景观水系用电、绿化用水、保洁用水、景观水系用水及其他公共用水用电和损耗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应按照本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首次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起止日期为具备交房条件建设单位通知交房之日起计一年,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份交纳下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相关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付责任。
因业主原因造成的空置房屋,应依据建筑面积按同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全额交纳。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交纳的,物业公司可采取书面、电话等催缴措施,催缴三次后仍未交纳者,物业公司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申请禁止该房屋的转让、出租、抵押、拍卖。
业主除全额补交所欠的费用外,还将按所欠费用日千分之一的标准交纳违约金。
2、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等费用的收缴并非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由物业公司代收相关费用的情况,依据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业主应自规定的时间内,至物业公司服务处缴纳,逾期未交纳的,可能导致代收费用不能及时足额给相关单位缴纳,小区将会受到相关部门停止供应的损失。
有可能会给小区全体业主带来停止供应的损失,对此物业公司可采取停止供应等措施催收,业主除全额补交所欠的费用外,还将按所欠费用日千分之一的标准缴纳滞纳金。
3、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范围,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及方法由物业公司代收的,业主应随物业服务费的缴费周期及时间同时缴纳。
4、其它费用如地下车库的车位公共维护费、非机动车充电费用等,依照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受益人承担。
四、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前,所得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按照比例一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及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使用;一半用于业主大会的筹建、运行、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暂由物业公司代管。
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制度的相关要求,因公共利益需要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共同表决的事项,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区域内公示事项的详细情况,公示半个月内,提交的书面异议少于两个二分之一或两个三分之一时,则表示相应表决事项通过,反之则不能通过。
表决事项通过后,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公示内容,按照相关政策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共同利益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运行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违约业主或使用人采取制止、劝告、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一、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有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使用人继续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或由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
三、本临时管理规约有效期至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并制定小区管理规约生效时终止。
.
附件一: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环境的整洁、美观,依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法。
一、房屋装饰装修的办理程序
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消防安全责任书》及《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按表中要求逐项填写。
2、业主确定装修方案后,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装修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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