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体迁移施工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1093560
- 上传时间:2023-02-2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3.25KB
房屋整体迁移施工合同.docx
《房屋整体迁移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整体迁移施工合同.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房屋整体迁移施工合同
****************迁移工程
施工合同
总包人:
********************
分包人:
*****************************
总包人(全称):
******************
分包人(全称):
******************
.....................................................................
抄送:
**************(建设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设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平移距离约77米,逆时针旋转约100度。
(建筑面积约500㎡)
资金来源:
自筹100%
承包形式:
专业分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杜宅由原址迁移至规划位置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平移方案及平移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室内外砼地坪拆除;桩基;新基础制作;平移轨道基础制作;加固与托换系统;行走体系和动力系统的安拆;建筑物整体平移(新旧址高差在平移过程中调整);建筑物的旋转;到位后的就位连接;平移过程监测;过渡段及基础延伸部的拆除;土方回填、夯实;土方外运等建筑物整体平移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分包人完成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建设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以实际开工日期向后推算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或标准,确保相关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建设方各项房屋安全及使用功能。
五、图纸
签订合同后7日内由分包人向总包人提供完整的平移施工方案4套;15日内提供完整的平移深化施工图8套。
分包人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负完全责任,使之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的同时满足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审图的需要,如施工图不能满足建设方或审图要求,分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至通过为止,如分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不能通过建设方或审图要求,总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价及结算价的调整
6.1本工程合同价:
¥195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一次性包干,除本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均不得调整。
6.2合同价中包含了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开办费、检测费、措施费、水电费、保险、利润、风险、规费、税金等各项应费用。
6.3分包人提交的报价单内所载的报价已包含总包人要求列入合同价的全部费用,如分包人未作专项报价,则该费用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内或该费用视为优惠,如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与报价单不一致,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增加或调整该费用。
6.4本合同价款已经包含平移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以及施工图报批,审核等相关费用。
6.5本合同价款已经包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分包人在承包项目全过程中所需办理的资料、证件、证明等文件的协调、办理费用。
6.6分包人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6.7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期间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费用不因市场涨跌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变动;
2)合同签订后定额、费率、规费等有关政策变动,不予调整;
3)分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其增加费用不予调整;
4)附件《报价单》分包人已全部精确核算,不得以任何要求提出更改,如有增加费用分包人应全部承担,不得提出异议。
6.7.结算价款的调整:
1)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的调整
本工程施工图由分包人负责设计,分包人对设计图纸负完全责任,分包人已全面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现状,认为已完全具备按图施工条件,如施工过程中仍需要设计更改(除建设方要求的变更除外),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由分包人承担,由此节约的工程造价归总包人所有。
设计变更如涉及工程造价增减,须另出工程签证单,签证单须按建设方联系单的管理制度签证,签证单须有监理单位及建设方的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并加盖建设方工程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分包人自行办理签证流程,各项签证如在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签字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请建设方加盖工程章的,视为无效。
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善或属分包人为方便施工引起的变更不作调整。
2)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因建设方或总包方原因而产生的变更经总包人、建设方及监理签证并盖章确认后予以调整。
经总包人、建设方和监理签证并盖章的设计变更和联系单的单价的确定:
合同附件《报价单》中有相同子目的,则按报价单的综合单价、取费费率及优惠幅度计算;报价单中无相同子目的,由分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总包人确认并签证后执行,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8结算审核
1).结算报送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送审资料清单、竣工结算报告、结算汇总表(含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报价书、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
2).工程结算书附件:
(1)建设方有关部门会签的“工程结算审批表”;
(2)经建设方工程部人员确认的竣工图;
(3)已办妥与总包人之间的所有需办理的工程竣工事项;
(4)已办妥与总包人的资料移交,提供相应的总包人证明材料。
(5)经建设方签证并盖章的签证单;
(6)本工程开、竣工报告。
分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总包人不予受理结算审核。
3).分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备案后及时上报工程结算,总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如因结算资料不齐、不符合要求、表述不清或分包人无理要求等导致结算时间滞后的,总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工程师
7.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
建设方委托的职权:
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督。
需要取得建设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影响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签证以及开工令、停工令。
7.1.2建设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现场负责人
职权:
行使合同约定的建设方权利(所有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等必须经建设方派驻的工程师签证才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建设方义务。
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均需另外获得建设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7.1.3分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合同签订前分包人明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经建设方书面同意的除外),视为分包人违约,总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总包人、建设方的一切损失。
要求分包人项目经理必须长驻工地,如分包人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每月在工地出勤天数不满25个有效工作日,每个有效工作日不满6小时的(经总包人书面同意的除外),总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有上岗证。
7.2总包人工作
7.2.1负责整体项目的统筹安排,审查分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安排等,指导分包人按总包人与建设方约定的总包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施工。
7.2.2为分包人在施工期间水、电使用方面提供方便和支持,水电费由分包人支付给总包人。
7.2.3总包人应按总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人进行总包管理,与分包人签订总包管理协议,按总包合同中配合内容对分包人施工提供方便和支持。
7.2.4负责承担总包人工作责任,并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承担连带责任。
7.2.5协助建设方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7.4分包人工作
分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4.1分包人在签定合同后15日内完成整体平移工程施工图纸的报批和审查工作。
7.4.2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0日前分别向总包人、建设方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
7.4.3分包人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果分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分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4.4工程所需的分包人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由分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考虑在报价内。
7.4.5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7.4.6迁移工程验收移交前成品保护由分包人负责,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由总包人负责。
7.4.7负责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文物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木。
7.4.8分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保持工地和周围环境整洁,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平整清洁。
7.4.9分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人、建设方、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分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施工现场第三方人身安全。
7.4.10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按规定向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实验)资料;材料进场时,必须经建设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7.4.11工程竣工后40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6套(包括竣工图及其他资料)、竣工结算文件3套、竣工图6套,并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
7.4.12无论总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分包人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7.4.13双方约定交由分包人做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款的支付
8.1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8.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开工后分包人人员、设备全部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10%;新基础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0%;平移准备工程全部完成,具备平移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20%;平移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分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且经审计结算后1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贰年保修期满后扣除相应费用后无息退还。
8.3分包人每次申报工程款需在当月20日之前提交符合建设方规定格式的工程款申报表,并出具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申报表晚于20日则当期进度款申报顺延至下月,分包人不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总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九、履约保证金
1.分包人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建设方提交拾玖万伍仟元整(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保证金按下表比例:
工期履约保证金
6万元
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
6万元
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
3万元
主要机械设备到场履约保证金
2.5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2万元
如有违约行为,总包人将根据违约的性质及约定的比例,在工程款中扣罚,如造成的损失超过该履约保证金,分包人还应继续赔偿所有损失。
3.保证金在迁移工程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资料移交齐全后50日内,如无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无息返还保证金。
4.分包人违约,除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归总包人所有外,还应赔偿总包人、建设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工程质量及其管理
1.分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行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检验,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迁移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新规范、标准出台,尚应满足新的规范、标准。
3.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如需作一定的抽检,分包人应予以支持配合其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4、分包人应确保迁移完成后新址坐标、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原建筑无局部沉降、开裂、破损、倒塌、倾斜等状况,如完工后出现上诉质量问题,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建设方、总包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5.本工程新基础连接就位前,分包人需通知建设方及监理复验新址坐标、室内标高,经监理和建设方书面确认无误后方可连接就位,如未经建设方允许擅自连接就位,即便符合设计要求,也不免除分包人对此造成的全部质量责任。
4.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总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停工或返工,其责任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并不予顺延工期。
5.如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总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分包人无条件退还总包人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建设方、总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工期管理
1.分包人须按建设方提出的工期要求进行进度控制,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对项目总体进度的安排工作,平行施工,不得影响总包人项目工程关键线路的进度,否则每影响一天罚款5000元;自开工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任务予以竣工,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并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费用,本工期已经考虑了停水、停电、雨天、节假日等一切因素(非人为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除外)。
2.分包人根据项目进度和总包人、建设方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总包人、建设方对分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分包人应在此后3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后每月20日向总包人、建设方和监理公司提供下一月进度计划。
3.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以经建设方签证的联系单为准,工期可作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4.本迁移工程竣工时间以甲方签证为准,如因项目整体需要经双方协商后可提前验收交付,但分包人仍需完成后续工作直到满足建设方要求后方视为竣工。
十二、安全文明
1.分包人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有关规定文明施工,保持现场及周围环境道路清洁畅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分包人负责处理,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若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总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3.安全协议条款另详见双方签订的分包安全协议书
十三、保修
1.本工程交付后如在保修期内出现沉降、开裂、破损、倒塌、倾斜等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整改、修复,如因分包人无法修复而造成建设方、总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并赔偿经济费用。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整改完毕、资料完整移交给总包人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间,对属于分包人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补,由此给总包人、建设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一周内派人保修。
如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总包人有权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总包人可另收取10%管理费。
5.保修完成后,由建设方组织验收;
6.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分包人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7.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维修后,保修期限相应顺延,相应保修金退还时间亦顺延;
十四、其他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分包人不得影响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使用,应严格遵照总包的现场布置要求堆放施工材料、设备等;未经总包同意不得擅自占用;
2.分包人应遵从总包人关于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资料等方面的要求;服从总包人的统一管理,配合总包处理好与公安、城建、城管、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关系。
3.分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设备、人身安全事故均应自行负责,与总包人、建设方无关;
4.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开展不得影响施工场地内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工作,确需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时,应征得总包人及其他施工单位同意;
5.因分包人原因造成主管部门给总包人的各项罚款,在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
6.成品、半成产品的防护方案经建设方、监理、总包人评审合格后实施,分包人应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应配合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防范其他分包单位作业对本工程成品的伤害,竣工交付前本工程任何伤害都应由分包人无偿更换或修复至建设方满意为止。
7.分包人应按时支付材料款和民工工资,否则总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分包人付清后再予支付,并罚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的50%。
8.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论遇到何种困难(经总包人同意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同时总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五、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且分包人向总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抄送建设方一份。
附件:
1、分包工程人员配备表
2、报价单
总包人:
********************分包人:
***************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 整体 迁移 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