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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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湖南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前言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目的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重要的原料。
在湖南的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70%以上,根据湖南“缺煤少气无油”的能源特点和以重化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决定了煤炭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十五”以来,煤炭产量持续增长,2004年已超过5000万t,提前二年实现了原定“十五”规划目标。
今后对煤炭的需求总量将会进一步增加,煤炭作为我省基础能源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全省经济发展对本省煤炭的依存度不会改变。
但从我省资源、交通运力、经济发展趋势等各方面综合分析,“十一五”后煤炭供需将由现在的"自产为主,调入为辅,品种调剂、供需平衡"模式逐步转变为“立足本省、产调结合、供需偏紧”的模式。
为了促进我省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编制本规划。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
坚持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调控相结合,以建设我省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
4、坚持国家引导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规划期限和基准年
本规划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2010年,以2005年为基准年,2010年为目标年。
规划利用资料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2005预计数和各市州及耗煤量大的部门的规划为基础。
第二阶段展望到2020年,其中又分为2015年和2020年两个设想目标年。
三、规划编制过程及相关说明
规划编制从2005年6月正式组织有关人员开始至2005年10月l0日提交本规划文本(送审稿),历时约l30天。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关于编制《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南省的具体情况,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通知给各市(州)及主要煤炭工业企业,要求各市(州)和各煤炭工业企业结合其实际情况,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
省里则成立了规划编制小组拟定编制计划进度。
编制期间分别赴郴州、衡阳、株洲、邵阳、娄底市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办及资兴、涟邵矿业集团公司,白沙煤电集团公司、湖南煤田地质局、湖南天泰能源公司、湖南煤炭坝能源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较多的资料,同时还通过通信、电子邮件调度和指导编制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的规划为本规划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2005年l0月提出了规划初稿,11月中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煤炭工业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11月20日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汇报。
根据评审意见又进行了重大修改,完成了本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一部分煤炭工业发展状况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十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0%,到2005年达到可达6700亿元,人均GDP达10000元,标志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总体进入小康阶段;“十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达12%增幅,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2005年预计煤炭产量为5200万t,煤炭消费量将达5600万t。
经济发展有赖于能源消费量的增加,煤炭是支持湖南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能源,也是人民生活中的重要燃料来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其主导地位不会改变。
二、“十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煤炭工业坚持以安全专项整治,结构调整为主线。
煤炭供应坚持“自产为主,调入为辅,品种调剂,总量平衡”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加大煤矿安全投入,规范煤矿市场秩序,促进煤矿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产量持续增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煤炭地质勘探
1、煤炭地质勘探
“十五”期间,全省为弥补煤炭资源储量缺口,省资补、财补和价款共投入煤炭资源勘探资金千万元,完成勘探工程量4000多m,提交煤炭资源量9700万t。
根据湖南煤炭资源特点,近两年对小煤矿进行勘探权的招、拍、挂,共有48个项目,需投入资金4500万元,到2005年底预计可完成35项,钻探工程量1.9万m,提交煤炭资源储量近9500万t。
此外,各煤炭企业还完成了大量生产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地形绘制和物探等工作,为缓和湖南煤炭资源紧张局面作出了明显贡献,有力地支持了湖南煤炭工业的发展。
(二)煤炭生产和建设
1、煤炭产量
"十五"以来煤炭安全生产得到进一步加强,煤炭工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产量持续增长。
目前全省有各类生产煤矿2108处,2005年预计生产原煤5200万t。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8处,产煤500万t,国有地方煤矿129处,产煤760万t,乡镇煤矿1941处,产煤3940万t。
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近1.8倍,比2004年增长3%。
2、煤矿安全生产建设
(1)基本建设
“十五”新建国有骨干矿井16处(含“九五”结转“十五”6处)、设计能力120万t/a,可完工投产6项,设计能力45万t/a。
另有10项需结转至“十一五”完成,设计能力75万t/a。
此外,尚有123处乡镇民营煤矿在建设,设计能力348万t/a。
预计“十五”期间可增加生产能力350万t/a。
(2)矿井技术改造:
“十五”在改扩的国有骨干矿井共9处(含“九五”结转5处),改前能力94万t/a,改后171万t/a,净增能力77万t/a。
“十五”可完工投产6处,改前能力36万t/a,改后75万吨/年,净增能力39万t/a。
另有3处需结转“十一五”完成,净增能力38万t/a。
(3)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
小煤矿数量由“九五”末的4431处减至现在的1941处,产量由“九五”末的1500万t上升到3770余万t。
目前,除少数有历史遗留问题的矿井外,发证率达96%。
(三)煤炭产业组织及企业改革
2004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近17亿元,对国有重点7个煤矿实施政策性破产重组,一次性处理不良资产9.9亿元,核销债务10亿元,职工再就业率达90%,实现平稳操作,保持了矿区社会稳定。
目前国有重点企业已组建了三个集团公司,地方国有煤矿的改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通过深入改革,省属以上国有煤矿企业资产负债率现已降到58%,资产结构明显改善。
(四)煤炭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
2004年末全省在籍选煤厂共12处,核定能力425万t,实际入选量117万t,洗精煤产量76.67万t。
总入洗量占当年产量的2.2%左右。
预计2005年实际入选量略有增加(123万t/a)。
另据调查,近几年来建设了一批小型洗煤厂,使原煤入洗量大有增加,预计2005年,原煤入洗量可达800万t以上,占煤炭产量的15%左右。
全省型煤加工,主要为散布于各地的民间小厂生产藕煤,供城乡居民用,年产量约230万t左右。
株洲洗煤集团公司配煤厂,能力100万t/a,实际配煤量仅10万t。
全省煤炭企业利用低热值燃料的发电厂共有4家,装机容量5.4万kw,年发电量29160万kwh,年利用煤矸石量约30.7万t,折标煤12.4万t/a。
目前在建装机容量1.2万kw,2005年底投产,增加燃用低热值煤7万t/a。
资兴焦化厂1处,生产能力42万t/a,2005年预计产量34万t左右。
煤炼油厂1座,生产能力1.5万t/a,产量1.2万t。
2005年瓦斯抽放总量600万m3,瓦斯利用率15%左右。
主要矿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用水量5.53万m3/d,实际需要水量5.95万m3/d,总缺水量0.42万m3/d。
总用水量中,地下水1.47万m3/d,地表水2.57万m3/d,矿井水1.49万m3/d。
而前述主要矿区(井)年排水量约2.56亿m3,,除生产、生活、工业用水外,其余主要为农业灌溉和其它用。
(五)煤矿安全生产
湖南在矿山安全自然条件很差的情况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努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了大量的实事,安全生产正在逐年好转。
一是依法抓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强制煤炭安全投入。
近三年安全投入3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8亿元。
通过强制投入,安全装备已上一个新的台阶,安全生产条件有了进一步的好转;三是狠抓安全监督管理,全省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遵守《关于强化小煤矿安全生产四项硬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重特大事故逐步得到遏制;四是加强安全培训,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
在全省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
此外在当前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继续采取组织技术服务队,内部安监人员派驻制等措施,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2004年全省重特大事故由“九五”期间年均62次,降至42次,预计2005年百万吨死亡率将降至8%左右。
(六)经济运行质量提高
三年来,省属煤矿企业实际利税增长3倍,在岗职工工资人均增长1倍;地方国有煤矿企业效益普遍好转。
(七)矿区生态环境治理
1、废渣:
2004年末全省累计积存矸石量约0.58亿t,占用荒草地及林地近6800亩,据调查,煤矸石用于发电、建材、筑路、充填和其它用途等。
目前年利用量约占矸石排放量的26%。
2、废水:
据对113处国有矿的初步调查,目前年一般排放量3.23亿m3左右,基本符合排放标准的约2.53亿m3;超标排放的主要是酸性水,约7000万m3,达标排放的估计为1000万m3左右。
3、废气:
全省2108处矿井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就占40.5%,年排空可燃气体亿m3,年利用量仅有70万m3,用量极少。
4、地表变形(下沉、塌陷、裂缝)
地表变形(下沉、塌陷、裂缝)已造成损失达39亿元。
发生上述地质灾害后,多采取一次或逐年理赔措施。
据对七个矿区的调查已投入5亿元治理地表变形和地面被损建筑物的赔偿,治理率15~36%不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勘查建设和生产经营
1、地质勘查:
湖南在保有资源储量30.64亿t中,已利用17.52亿t,本规划实施后,到2010年全省仅余3.6亿t。
目前湖南煤炭产量在5000万t左右,年需动用资源储量约10000万t,预计到2020年累计消耗资源储量约在15.4亿t。
保有资源储量储备已严重不足,是制约湖南煤炭资源开发、保障供应的瓶颈。
2、基本建设和矿井技术改造资金投入长期不足,骨干矿井少,矿井规模小,长期稳定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的可靠程度低。
至2005年末,全省有各类煤矿2108处,实际生产能力在6万t/a及以上75处,小煤矿长期以来其产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三,产量波动也比较大。
"十五"规划建井13处,能力234万t/a,实际上规划项目开工的仅5处,能力仅57万t/a,规划项目外开工的5处,能力18万t/a,且均需到“十一五”才能投产。
仅“九五”结转“十五”建成投产的6处,能力45万t/a。
矿井技术改造。
“十五”仅9处,其中5处投产,改前能力36万t/a,改后75万t/a,净增39万t/a。
同期衰老报废矿井有20处,能力远大于净增能力,靠现有矿井挖潜增加产量的空间已十分有限。
3、生产经营:
受煤炭资源分布和赋存条件的制约,湖南煤炭生产矿井小而分散,生产集中度低,各大煤炭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少,即使是省属重点三个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量之和占市场份额也不足10%。
乡镇煤矿单井平均生产能力仅为2万t/a左右。
煤炭营销市场混乱,各地小煤矿均自产自销、竞争个体增多,竞争力下降。
(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缺口很大,安全生产隐患多,安全事故仍然突出。
虽经安全专项整治,强制安全投入,但仍有部分矿井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仍需30亿元以上的安全技术投入。
在劳动保护方面,多数国有煤矿劳动保护工作做的较好,乡镇煤矿一般较差,特别是对有毒、有害场所监督检查不力,合格率很低,职业病(尘肺病)发病率高。
(三)煤炭资源开发与保护
煤炭资源开发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本可以规模建井的井田浅部煤炭资源,被一些小煤矿所占有,滥采乱挖,资源破坏严重。
由于煤炭部门从事地质、储量管理人员少,一些国有煤矿过去行之有效的资源储量管理制度也不再执行。
乡镇煤矿更是见煤就挖。
(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虽然近10多年来,为了治理由于煤炭开采而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煤炭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
但是,煤炭企业一直是亏损企业,无力承担数量巨大的治理费用。
到2004年底,全省煤矸石等废渣堆积量仍有5769万t,还有近6000万m3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矿井水需要处理。
几个主要矿区地表治理仍需近20亿元资金,治理任务艰巨。
(五)煤炭加工转化和资源综合利用
湖南煤炭洗选一直因煤源不足而能力利用率极低,有的选煤厂因矿井关闭而关闭,有一定规模的选煤厂数量在减少。
原煤入洗率低。
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由于资兴矿业集团的洗煤-炼焦-煤气-煤制油产业链的形成,株洲选煤厂的水煤浆示范厂的成功,使煤炭综合利用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数量少。
煤矸石只有少量的用于发电(白沙煤电和资兴矿业集团公司)。
过去国有煤矿曾有一些煤矸石砖厂,因烧制成本高、重量大、管理不好,基本上全部停产。
在煤矿开采中,一些共、伴生矿产资源也基本没有开发利用,如煤层气等。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已颁布了许多与煤炭工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地方配套的法规政策滞后或不完善。
(七)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管理差。
据统计,2005年底全省从事煤炭生产的总人数为27.46万人,技术人员为1.01万人,占3.69%。
乡镇民营煤矿从业人数为17.8万人,技术人员为1448人,占0.8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5.2%,由于技术人员缺,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差。
第二部分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
一、煤炭供需预测
(一)、煤炭需求预测
1、煤炭消费现状
2004年全省总消费煤量已达5503万t,(其中电煤1824万t,冶金667万t,建材580万t,石化650万t)企业自用150万t,城乡用650万t,其它用982万t。
当年产煤5053万t,调出1677万t,调入2127万t,净调入450万t,(调入主要为无烟块煤,炼焦用煤)实观了产、需基本平衡。
预计2005年煤炭消费将达5650万t。
2、能源消费特点和变化趋势分析
(1)湖南的能源消费特点是以煤为主。
煤炭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量的70%以上。
除煤炭(包括少量石煤)外,支撑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可再生一次能源主要是水能、薪柴能和非再生的原油。
(2)能源消费量随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而增加。
但单位GDP耗煤量呈下降趋势,湖南在通常情况下,GDP增长1%则对煤炭的需求增长约0.3%,即年增力150万t左右。
(3)电力(煤电)、建材、冶金、石化工业用煤量最大,占全省总用煤量的68%,而火电用煤又占四大耗能行业的55%左右。
今后这四大行业用煤量仍将呈现上升趋势。
电力行业:
预计2005年底,全省发电装机1470万kw,其中火电装机674.6万kw。
其总用煤量为1900万t左右。
按照“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火电开工建设投产的装机容量为820万kw,到20l0年耗煤量达到3700万t;按远景规划,到2020年末火电总装机容量达3000万kw。
2020年电煤耗量将达6000万t。
建材工业。
耗煤多的主要为水泥生产,其次为砖瓦等墙体材料生产和玻璃、陶瓷生产用煤,但其耗量小。
目前日产5000t规模水泥厂的设计能力达4000万t,2005年预计总产量3500万t,计划、规划改扩、新建一批年产150万t以上的水泥厂,预计2008年后,全省水泥产量将会由大幅度增加,到2010年耗煤量近900万t,即使单耗有一定降低,到2015和2020年耗煤量仍将达1000万t以上。
冶金工业。
冶金用煤量大的,主要是钢铁生产用煤,用量占本行业的80%以上。
据冶金行管办资料,2000年全省钢产量304万t,全行业用煤量528万t(原煤),预计2005年耗煤700万t、此后将稳定1100万t左右。
石油化工工业:
石化工业耗煤量最大的为合成氨。
预计2005年耗煤700万t,20l0年总耗煤量将达900万t。
尽管有西气东送,一些厂将以气代煤,但据有关资料近几年西气入湘量不大,石化工业的耗煤量,不会出现大的下降势头。
石化工业用煤量中有30%左右需从外省调入。
居民生活用煤和其它行业用煤量呈下降趋势。
居民生活用煤和农林牧渔、轻工、餐饮、企业自用煤等随着电能、燃气及其其它洁净能源的日益推广应用,用煤量将有所下降。
(4)节能、新增能源与地方工业发展需要的能源基本持平。
初步估计,“十一五”期间,因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洁净能源以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川气东输,西电东送湖南(本省农村小水电的建设l60万kw)、农村沼气推广入户等措施,将使全省煤炭消耗减少约1300万t。
但同时各市州地方工业发展耗煤量会增加,初步估算,用量1200~l500万t,减耗量与地方增耗量基本持平。
3、煤炭消费预测
本规划是在主要耗煤行业已制定出规划的前提下编制的,用部门(行业)消费量分析法进行预测比较接近实际。
在对主要耗煤行业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其计划或规划,预测了“十一五”及“十二五”、“十三五”煤炭消费数量(见全省煤炭需求预测表)
从上述煤炭消费预测中可以看出,火力发电煤炭消费量增加最大,2010年比2005年将增加一倍,其次为冶金用煤约增加65%,石油化工28%,建材25%。
居民生活用煤将下降近45%。
(二)现有和在建煤矿煤炭供给预测
1、现有煤矿生产能力和产量预测:
2005年末全省在籍煤矿核定能力生产规模6307万t/a,预计产量5103万t,20l0年产量4075万t。
其中国有重点矿38处,核定能力588万t/a,2005年预计产量500万t。
2010年产量合计538万t,国有地方煤矿129处,核定能力930万t/a,预计2005年产量748万t,2010年产量794万t,乡镇煤矿生产能力约为4789万t,2005年预计产量3855万t,随着乡镇煤矿因资源枯竭或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而关闭,现有再籍矿井数量减少,2010年产量将减少到2748万t。
2、在建煤矿投产能力和产量预测:
“十五”结转“十一五”的续建矿井8处,设计能力75万t/a,全部投产,2010年产量67万t/a。
“十五”结转“十一五”的6万t/a以下的续建矿井100处,设计能力320万t/a,全部投产,2010年产量268万t/a。
“十五”结转“十一五”改扩矿井2处(土株、塘冲井),设计能力35万t/a,投产2处,2010年产量35万t。
“十五”结转“十一五”的乡镇煤矿改扩小型项目53处,净增生产能力101万t/a,全部达产,2010年产量96万t。
上述在籍和在建(改)矿井,2010年产量为4541万t。
二、煤炭资源状况
(一)煤炭资源总量及构成
l、煤炭资源量
2005年末全省保有资源储量30.64亿t,其中基础储量66.5%,资源量35.5%。
按勘探程度分,精查69.6%,详查13.1%,普查、普找17.3%。
煤炭资源储量见附表6
2、预测煤炭资源量
1994年对110个区段的垂深1500m以浅的资源量进行了预测,有资源量45.14亿t,其中可靠级23.43亿t,可能级17.95亿t,推断级3.76亿t。
600米以浅的16.96亿t,占预测量的38%。
3、石煤资源储量·
2005年末保有石煤资源储量15亿t,其中基础储量l0.79亿t,资源量4.2l亿t。
1983年预测斜深300m以浅的石煤资源量171亿t。
4、煤层气资源量
1986年全省初步估算1500m以浅的煤层气资源量约1246亿立方米。
(二)煤炭资源分布及品质
保有资源储量主要分布在娄底、郴州、衡阳、株洲、邵阳和湘潭六市,占全省9l%。
预测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娄底、郴州、衡阳、邵阳四市,计38.82亿t。
石煤大部分分布在偏僻的山区和湖区。
煤层气主要分布在湘中和郴未地区。
在保有资源储量中,无烟煤占72%,烟煤28%。
预测资源量无烟煤占总量的83%,烟煤17%。
(三)煤炭资源开采条件
我省对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差,资源相对比较分散、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瓦斯大。
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矿井占总数的49%,水大矿井460处,占22%,自然灾害严重。
(四)煤炭资源综合评价
1、煤炭资源短缺,开发强度大,后备资源储量严重不足。
2005年末保有资源储量30.64亿t。
到“十一五”末未利用的仅余3.6亿t,这些资源主要是水文地质复杂和技术经济不合理的矿区。
湖南人均煤炭资源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5%,而开发强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后备储量少,影响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2、煤炭资源分布点多面广,全省13个市(州)和80%以上的县(市、区)均有一定数量的煤炭资源,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在湘中、湘南,岳阳市无煤炭资源。
由于资源分布点多面广量小,决定湖南煤矿生产以小型为主,无法建设大型煤矿,中型煤矿也屈指可数。
3、湖南煤种多、牌号全,但是煤种构成欠理想,无烟煤所占比重为71.5%。
烟煤仅占28.5%,焦煤尤其优质主焦煤更为短缺。
湖南烟煤和无烟块煤对外省依赖程度越来越大。
4、预测资源量是增加煤炭资源储量的主要来源,是今后的主要勘探区域,必须有选择性的加快开展基础地质工作力度。
5、石煤资源大部分分布在偏僻的山区和湖区,可就地开发利用,目前仅有5处在开发利用。
6、煤层气资源主要分布于湘中、湘南几个主要矿区,目前基本无开发利用。
三、湖南煤炭工业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勘查开发任务艰巨
湖南煤炭资源已有的"亿吨"级规模的主要产煤矿区基本都进行了勘查和开发,就连预测区块的浅部也都有大小煤矿开发。
预测可靠区基本都作了规划。
"十一五"以后只有加大勘探力度,至少增加9亿t资源储量,方能满足煤炭生产的持续发展,在短期内增加9亿t资源储量,勘探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生态环境制约加剧
随着煤矿的不断开发,矿山排放废水、废渣、废气及地表移动(包下沉、塌陷、地裂缝等),给矿区生态环境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影响,月此各企业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治理。
据连邵等主要矿区的不完全统计,企业投入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费5亿元,均未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今后几年对娄底、衡阳、郴州等地主要矿区地面沉降、塌陷治理,仍需投入20余亿元(含国家支持和地方自筹)。
但煤矿开采是动态的,尽管各企业在积极进行治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依然存在,治理难度大,对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个巨大障碍。
(三)安全生产的压力加大
乡镇小煤矿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专业技术人才极其缺乏。
特别是国家安全政策、安全管理体制及"官员问责制"的压力巨大。
煤炭的需求、生产和安全的矛盾十分突出。
尽管加强了小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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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 煤炭工业 十一 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