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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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联社转发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我联社对贯彻落实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客户信息相关业务的内控制度、技术防范措施和员工培训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客户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途径合法合规.我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转发各基层网点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使基层网点业务操作人员能按要求收集、使用、披露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杜绝个人金融信息外泄和滥用。
二、建立了客户信息保护相关内控制度。
为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我行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3号等文件规定,制定了《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处罚办法》,以规1
范全县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安全合法。
三、严格执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内控制度。
我联社将《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处罚办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网点,并将其编入《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汇编》发给各部门、各网点,要求各部门、各网点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明确业务发展部为个人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个人征信系统工作的开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必须由客户出具《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并按月向人行报送《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登记表》.
四、在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工作中具备一定的技术防范能
力。
一是储蓄开户能严格遵守存款实名制,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客户身份和照片比对,防止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和洗钱情况的发生。
二是严重执行分级授权制度。
在特殊业务办理和重要信息查询方面,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制度,实现相互监督,防止个人金融信息外泄。
三是做好监控系统管理和调阅工作。
联社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调阅监控录像,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和行为时及时通报和纠正.
五、对员工开展有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教育培训。
“为客户保密”,不仅是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它始终贯穿于金融服务的每一项工作中。
我联社在收到通知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该文件和《自治区联社办公室转发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有关案情通报的通知》文件。
文件中相关涉嫌泄密的2
案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结合相关案件的学习,我行在全辖宣传落实文件精神。
20xx年5月15日,我行积极组织征信管理和操作人员到人行参加个人征信系统应用培训。
商行每年均组织全体职工参加财务、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内容均包含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内容.
六、未发生过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泄露事件或信息争议。
我行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现象,不存在对外出售客户个人信息情况。
有客户由于账户密码过于简单或办理业务时自己无意泄露密码而导致存款被盗取想象,我行通过报警,查询监控等手段查找犯罪嫌疑人,尽力协助客户找回存款或抓住罪犯。
七、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
我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及人民银行关于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其它制度,按人民银行有关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八、对现有风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处罚办法》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员工充分了解、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个人金融3
信息泄露和滥用对信用社和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使相关制度更好的得以落实,防止员工无意识的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隐患。
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从内控制度上防止风险的发生。
三是严格权限管理和监控设备管理,防止内部工作人员盗用客户个人信息的风险。
四是引导客户加强个人金融信息和账户密码的管理,防止罪犯盗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的风险。
五是严格执行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大额存取款进行反洗钱操作,防止罪犯盗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进行洗钱的风险。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4
第二篇:
关于组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情况汇报6600字
第三届区政府第五十七次
常务会议议题材料
关于区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及组建怀化
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情况汇报
区农村信用联社
(20xx年3月2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及组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怀化农商银行")工作有关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相关背景
鹤城区农村信用联社成立于19xx年3月,系撤地设市从原怀化市信用联社分设成立,19xx年10月按上级要求接管归并了原怀化地区农业银行信用合作科营业部,20xx年10月按上级要求,接管归并了怀化市人民银行组建的新兴城市信用社和怀化市体改委组建的建新城市信用社,是一个由三个正科级,一个副处级单位组建的“多民族”联社.现有干部员工509人,营业网点35个。
截止20xx年末,存贷款余额情况,区联社共有各项存款余额21860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7467万元,20xx年实现经营利润7030万元.不良贷款情况,区信用联社共有不良贷款余额37630万元,利息33715万元。
其中区级涉政不良贷款本金2059万元,利息3505万元,市级涉政不良贷款本金12236万元,利息261571
万元。
信用联社系统不良贷款本金23335万元,利息4053万元.
农村信用联社坚持为“三农”服务,自成立以来,虽不是国家政策银行,但承担了很多的国家政策银行工作,微利经营,历史包袱过重,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为降低成本纷纷退出农村,农业银行也逐步取消县以下网点,农村信用联社成为农村金融惟一的支柱,对鹤城区地方金融尤其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更好服务“三农”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联社经营现状,20xx年6月,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
2003?
15号),明确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是加快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20xx年11月起,我省大部分地区开始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从20xx年起,中国银监会陆续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确立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方向,支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提出用3-5年时间将农村信用社改造为产权关系明确、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并明确规定凡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准入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就直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20xx年2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2】5号),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和安排。
按照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有3个准入条件。
①关于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达到8%。
②关于不良贷款。
根据有关规定,不良贷款要控制在2%以下。
③关于股权比例控制的相关标准。
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2
和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二、关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20xx年9月27日,市政府市长李晖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合鹤城、中方、洪江区三家农村信用联社,筹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工作。
自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筹建怀化农商银行后,怀化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先后召开多次联席会议,下发多个文件,部署筹建工作。
主要工作要求有以下几项:
1。
关于农商银行筹建工作。
市里下发《怀化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筹建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股权结构、组织治理框架、部门及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筹建步骤及时间安排等事项.(方案附后)
2.关于筹建工作时间安排。
市里下发《筹建工作时间安排方案》,主要进度安排为:
20xx年一季度要做好拟置换的不良资产造具清册、贷款档案资料完善、清产核资等;二季度开展清产核资初审、签订发起人意向协议、撰写申报材料等;三季度完成三家联社清产核资报告、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四季度完成注册资本验资,向省银监局报送开业申报材料及在规定时间挂牌开业.
3.关于清收不良贷款工作。
市里已下发《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方案》要求:
一要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
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要明确清收任务.至20xx年6月底,(组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申报时点),鹤城区联社压缩不良贷款34346万元,余额控制在3284万元以内.三是落实扶持政策。
3
对联社清收和处置不良资产按国家政策给予财税方面的优惠,鼓励用政府优质资产置换农村信用联社因行政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偿债基金集中偿还.
三、关于我区前段工作情况
按照市里工作统一要求,前期,我区开展有关基础工作.一是成立区信用联社改革工作小组。
由党委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严格按市政府、市银监局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内部清产核资工作。
从去年9月下旬全面展开,至去年底已全面完成.三是规范老股本金。
区信用联社原有老股本金亿元,计划至20xx年3月下旬规范到位.四是引进战略投资者。
至目前,已与大康牧业、长沙有关商业银行着手联系,已有意向进行合作。
五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里有关要求,草拟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待会议通过后,即可交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行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召开全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动员大会,签订各部门清收责任状,全面开展清收工作。
二是按照怀化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搞好老股金的规范和新股金的募集。
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搞好清产核资等,在20xx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商行筹建工作.
五、有关建议及请求
1。
关于工作机构问题。
请求同意成立怀化市鹤城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清收工作方案。
请求区委、区政府下发《鹤城区农村4
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3。
关于支持农信社工作问题。
为壮大区农信社支农资金实力,支持区域经济建设,请求区政府协调区直部门存款资金开户存入区农村信用联社。
4。
关于清收工作经费问题。
由于清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多面广,亟需筹备宣传费用和工作经费等相关费用50元,请求区政府予以解决。
附件:
1。
鹤城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送审稿)
2。
鹤城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5万
附件1:
鹤城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送审稿)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0?
25号)精神和《湖南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要求,为有序推进怀化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确保不良贷款清收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清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为重点,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化解农村信用联社历史包袱,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我区农村信用联社可持续发展和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区信用联社共有不良贷款余额37630万元,利息33715万元.其中区级涉政不良贷款本金2059万元,利息3505万元,市级涉政不良贷款本金12236万元,利息26157万元。
信用联社系统不良贷款本金23335万元,利息4053万元.
二、清收范围
(一)公职人员借款:
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金融系统从业人员在农村信用联社的逾期自借和担保贷款。
(二)单位借款:
行政、事业单位(七站八所)和乡村两级组织在农村信用联社的逾期贷款.
(三)其他借款:
改制、关停、倒闭和破产企业贷款及农信社自6
身经营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工作步骤
专项清收工作从20xx年12月20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20日)。
农村信用联社对照清收范围开展全面清查,并对拖欠贷款的单位和个人自行催收.对清收达不到效果的债务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汇编成册,报区清收办。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20日—20xx年3月10日)。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三)借款清收阶段(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20日).单位和公职人员积极还款或签订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的协议,并按协议还款。
对屡催不还、催收无效的单位和个人由农村信用联社进行登记汇总,报送区清收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组织、财政和人事等部门对个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谈话催促还款,对恶意拖欠者实行强制清收。
本阶段完成清收任务90%以上。
(四)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6月21日-20xx年6月30日)。
对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开展检查和复查,对弄虚作假、完成任务不达标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对清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四、清收措施
(一)对公职人员欠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收.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分别清收。
一是对债权债务清晰的不良贷款,由欠款人和担保人7
所在单位负责,采取行政手段予以清收。
二是对于私贷公用的贷款,依照“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进行处理.私贷公用贷款经单位签字承认后,由借款人负责督促单位偿还。
三是对债务不清、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不良贷款,分清责任严肃追究信用联社等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对离退休、调出、下岗无管理单位的人员由信用联社进一步核实贷款情况,负责清收。
同时,由区信用联社负责与上级协调,从党政干部、公职人员贷款总额中核减。
对于不能按期归还欠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公职人员,按党纪政纪或经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属于区财政开支的,除继续执行财政扣发工资措施外,采取停职、停岗强制还贷;非区财政开支的,由所在单位扣发工资,除留出基本生活费外,其余工资扣发还贷。
同时,对期限内还款不到位的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实行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晋级、不评优,并将个人信用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经济处理仍无效的,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进行组织纪律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在3月底以前,最大限度地清收农村信用联社的公职人员和个人的不良贷款.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的清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支持农村信用联社清收拖欠的贷款(含原属“七站八所”的欠款),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还款。
确属行政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部门的债务,在界定还款责任后,凡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部门,逾期不还款,则由财政部门在下拨经费中予以代扣。
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到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联社做好清收工作,在20xx年4月以前归还到位。
(三)对乡村两级组织不良贷款的清收。
对乡村两级组织拖欠农8
村信用联社的贷款,要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查,落实债务,积极清收。
清理和核查要包括乡村组织直接立据借款和以个人名义立据借款。
在锁定贷款余额基础上,乡村组织有还款能力的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归还;乡村组织承贷,农户使用或直接受益的按照“谁用钱、谁受益、谁还款”原则,向贷款受益人追偿;乡村组织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落实好债务,纳入“消赤减债”计划分步偿还或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的偿债基金集中偿还,在20xx年4月底前还清贷款本息。
(四)对改制、关停、倒闭、破产企业不良贷款的清收。
有关部门要支持农村信用联社做好贷款维权工作.凡涉及农村信用联社债权的企业改制,有关部门要提前告知农村信用联社依法参与;对已经关停、倒闭、破产的企业,要坚持“全额认债、债随物走、依法落实、担保优先、确保清偿”原则,依法保全农村信用联社债权,重新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在20xx年5月底前还清贷款本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印宇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丁琼、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建国、副区长冯贵友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政府办),负责清收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清收工作领导。
(二)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合力开展工作。
各区级领导要按照“一线工作法"和领导分工的要求,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及挂点单位干部干部职工的清收调度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清收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清收农村信用联社不9
良贷款工作,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不完成追收欠款任务不能撤离;政法机关要加大对涉及农村信用联社案件的查处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开展清收工作;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清收工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重点抓好国家干部职工欠款的追收;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营造清收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强大声势;区农村信用联社要切实增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实行乡镇场区信用分社主任清收不良贷款末位淘汰制,各分社要确定清收重点,一户一策,跟踪清收,做到“主动不被动,依靠不依赖”,发扬不畏困难、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清收不良贷款。
(三)强化督查。
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旬报统计制度,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通报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和进行经验交流。
区农村信用联社认真做好不良贷款的清收成效、工作进展和余额变化等情况的统计和考核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效果。
同时,督查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清收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奖惩。
为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及个人清收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积极性,根据我区实际,区政府将对在清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清收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利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10
附件2:
鹤城区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印宇鹰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丁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建国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冯贵友区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成员:
杜杰鹤城公安分局局长
谭建菊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柱区法院院长
马源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
袁勇国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毛建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宁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中喜区司法局局长
周盛富鹤城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王永华鹤城工商分局局长
袁剑鹏区国税局局长
王晓东区地税局局长
杨素萍区金融办主任
蒋明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政府办),由马源同志兼任办公11
室主任,负责清收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办公室内设三个工作组,即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系统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和催收任务督查工作组.
1.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
组长:
杨国珍
副组长:
袁勇国、毛建华
成员:
杨素萍、熊晓丽、杨富程、雷琼、曹欣、杨锡群、向阳等有关人员
职责:
负责涉政不良贷款的具体清收工作。
2。
系统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
组长:
蒋明
副组长:
张秀佐
成员:
易伟、曾元美、刘少兰、谭萍、杨灿、龙梅
职责:
负责自身经营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3.催收任务督查工作组
组长:
马源
副组长:
曹敏之
成员:
张镂尘、谢雷
职责:
负责督促全区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上报清收工作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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