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容卫生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docx
- 文档编号:11082759
- 上传时间:2023-02-24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2.37KB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容卫生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docx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容卫生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容卫生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容卫生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主要内容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开本信息。
我局已尽力确保信息资料准确,但对于本信息在任何特定情况下使用时的准确性或恰当性,并没有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陈述、申述、保证或担保。
一、项目名称:
中穗广场(暂定名)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源深路1号地块,基地东至源深路、南至浦东大道、西至现状住宅、北至昌邑路
三、建设单位:
上海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四、评价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五、受理日期:
2010年9月26日
六、信息发布日期:
2010年9月27日
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公开文本)(链接)
中穗广场(暂定名)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可公开版本)
建设单位:
上海穗华置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穗广场(暂定名)项目。
(2)建设性质:
新建住宅、商业办公用房。
(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源深路1号地块,基地东至源深路、南至浦东大道、西至现状住宅、北至昌邑路。
(4)建设内容:
总用地面积为34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283平方米;分为住宅和商业办公两部分,其中住宅用地面积为2321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0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731平方米,建筑内容为3幢24~26F的高层住宅楼、地下会所、地下停车库及其他配套公建等,绿化率35%;商业办公部分用地面积为95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381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65平方米,建筑内容为1幢24F的办公楼及地下停车库等,绿化率20%。
(5)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
2工程分析
(1)废水
本项目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库冲洗水,由住宅、会所、办公及配套等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547t/d,平均水质为CODCr<300mg/L,NH3-N<40mg/L,SS<350mg/L;游泳池排水为23t/d,平均水质为CODCr<50mg/L,SS<100mg/L;地下车库冲洗水量为45t/d,平均水质为石油类<100mg/L,SS<500mg/L。
游泳池排水经消毒处理、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合并,集中经格栅井预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接入昌邑路、源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包括地下车库尾气、游泳池锅炉废气、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等。
本项目住宅地下二层、商业办公楼地下一、二层和基地中央下沉式广场的地下共同组成一个大的地下机动车库,共设602个停车位,预计NOx排放速率约0.078kg/h,车库排气口未定,应设7个2.5米高度排气筒;游泳池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排放的污染物较少;会所及商业办公楼均不开设餐饮,无油烟废气;生活垃圾在放置过程中因腐烂产生的恶臭气体在做到日产日清的条件下,产生的恶臭气体量很少。
(3)噪声
通风系统:
由风机产生,噪声值约85-90dB(A)。
变电间:
由变压器产生,噪声值约60-65dB(A)。
水泵房:
由水泵产生,噪声值约75-80dB(A)。
锅炉房:
由锅炉风机产生,噪声值约75-80dB(A)。
空调系统:
由商业办公楼热泵机组产生,噪声值约80-85dB(A)。
由空调外机产生,噪声值约65-70dB(A)。
会所:
由人员活动产生,噪声值约65-70dB(A)。
电梯房:
由电梯产生,噪声值约65dB(A)。
车辆:
由进出小区和车库的车辆产生,噪声值约65-75dB(A)。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房垃圾、卫生垃圾、各种废纸及纸制品、废塑料等,其产生量按照上海市城市人均垃圾量1kg/人•天计算,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吨/天;加上会所、办公和公建配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0吨/天,估计总产生量约为2吨/天。
建筑垃圾:
居民入住时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平均每户产生量约2~5t,只在装修时产生,具有临时性的特点。
(5)电磁辐射污染
变电间设在地下车库内,其中住宅区配2台1000KVA、2台800KVA变压器,商办楼配2台1600KVA干式变压器,地下室配2台1000KVA干式变压器、2台2000KVA干式变压器。
变压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SO2、NO2和PM10浓度占标率分别为2.2~11%、6.3~40.8%、41~60%,无超标点,SO2、NO2小时浓度和PM10日均值全部符合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从现场监测结果看,地块内环境噪声昼间达2类标准,夜间超标0.3~0.6dB(A)。
(3)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上海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黄浦江杨浦大桥断面水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
从公布结果看,黄浦江杨浦大桥断面水质7-8月超Ⅳ类标准,其他月份均达Ⅳ类标准,且冬季部分月份水质可达Ⅲ类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大气环境
周围道路废气:
根据计算结果,基地南侧浦东大道的交通废气(NOx)在风速较小时出现超标,超标倍数约0.13~1.2倍;基地周围的浦东大道、源深路和昌邑路的交通废气(NOx)占标率为7.5~69%,无超标点,不会对本项目的住宅均产生影响。
地下车库废气:
按照计算结果,当排放高度为2.5米时,本项目最少应设置7个排气口,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锅炉废气:
游泳池热水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为清洁能源,不作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的规定,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应低于8米。
垃圾房臭气:
生活垃圾在放置过程中因腐烂而产生的恶臭气体量很少,在做到日产日清的条件下,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过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2)声环境
A、项目内部水泵、风机、空调外机/机组、变压器等为主要噪声源。
①水泵:
拟设在地下二层专用设备房内,水泵房正上方为小区绿化及内部道路,满足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关于水泵房不得设在住宅建筑内的规定。
水泵工作噪声级不超过85dB(A),水泵的安装位置应与住宅楼的水平距离达到5米以上,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水泵噪声不会对住宅产生不良影响。
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水泵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再经过距离衰减,不会对周边住宅造成影响。
②风机:
风机噪声级最高不超过90dB(A),风机房拟设在地下车库内,应对风机房进行隔声处理,对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对风机排风口进行消声处理,风机房与住宅的距离应达到10米以上,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风机噪声不会对住宅产生不良影响。
③热泵机组/空调外机:
本项目商业办公采用中央空调,热泵机组拟设在办公楼顶,应在机组外围加装隔声屏,隔声量应达到25dB(A)以上,避免对周围住宅造成影响;住宅每户采用独立的小型中央空调系统,会所采用VRV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时应满足上海市空调安装的相关规定。
④电梯:
高层电梯在安装时电梯井应避开卧室和起居室,同时电梯必须选择噪声和振动较小的电梯。
⑤变压器:
本项目变电房均设地下车库内,变压器的噪声值约为60~65dB(A),不会产生影响。
⑥车辆噪声:
车辆进出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车库出入口与住宅距离大于8米时不会产生超标影响。
⑦住宅区会所内不得开设KTV、迪斯科舞厅等产生高噪声的场所,不得安装低频音响设备。
B、基地周围交通噪声:
周围公路交通噪声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浦东大道路边1米处昼夜间噪声值分别约73.9dB(A)、71.9dB(A),住宅楼距道路红线约85米,昼夜间噪声值能达到2类标准,夜间超标3.9dB(A)。
源深路路边1米处昼夜间噪声值分别约67.1dB(A)、62.6dB(A);住宅楼距道路红线最近距离15米,昼间噪声达4a类标准,夜间超标0.2dB(A)。
昌邑路路边1米处昼夜间噪声值分别约71.8dB(A)、66.6dB(A);住宅楼距道路红线最近距离15米,昼间噪声达4a类标准,夜间超标3.2dB(A)。
隧道出口:
由于隧道洞口的喇叭效应使城市隧道在建成后对洞口附近的噪声影响比原来地面交通的本底噪声有一定增强,评价单位实地监测了浦东南路(潍坊路交叉口)隧道口(隧道单向2车道+地面交双向6车道)的噪声值,机动车道边0.2米处昼间Leq约为75dB(A);类比可知,本项目隧道出口处交通噪声主要对本项目办公楼造成一定影响,经商业办公楼阻挡后对本项目住宅楼的影响较小。
隧道风塔:
隧道风塔设在浦东大道、东方路路口,与本项目边界的最近距离约600米,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黄浦江船舶噪声影响:
基地北侧约300米外的黄浦江为通航河道,该段江面宽约550米,沿岸设有装卸码头。
根据2010年6月25日对本项目地块的实测数据,地块内噪声级昼间为51.4~52.1dB(A),夜间为50.3~50.6dB(A),昼间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夜间略有超标,主要受地块周围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黄浦江船舶噪声对本项目地块的影响较小。
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周围的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地块影响较大,地块内部的声环境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夜间略有超标。
浦东大道、源深路和昌邑路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住宅楼和商办楼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使住宅楼室内声环境能够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昼间50dB(A),夜间40dB(A)的标准,地块内所有住宅楼均应安装通风隔声窗或双层玻璃窗,隔声量应达到20dB(A)以上,同时在住宅楼销售时,应当执行当时规定的周围环境状况的告知制度,将真实情况告诉购房者。
(3)水体环境
本项目雨、污水分流。
地下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合并,所有污废水经格栅井预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接入源深路、昌邑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拟在地块中央建造约2000m2景观水池和喷泉,为防止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水质变差,在水景设计时,应设计配套的过滤设施、增氧设施和循环用水泵及管路,用于以后日常的水质保养,且在项目建成后应当加强景观水的修复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及办公生活垃圾,无毒性,可委托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5)电磁辐射
本项目变电房设在-2F地下车库东侧,其西侧为车位和风机房,北、东侧为外墙,南侧为水泵房和车位,变电房正上方为小区绿化,经严格的屏蔽处理后,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公众产生影响。
5生态适宜性评价
本本项目住宅区的总体生态适宜性评价得分为77分,相当于花园住宅,项目的生态适宜性满足花园住宅的要求。
6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方式采用网上公示和现场书面问卷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书面问卷调查对象为调查对象主要选择附近居民。
本次工作共发行调查表105份,最后有效表格100份。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78%的被调查明确支持本项目建设,没有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因此本评价报告采纳了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规划相容性分析
根据《黄浦江沿岸W7、E10单元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住宅和商业用地,选址符合详细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区域周围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住宅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周围无明显污染源,项目建设与周围建筑一致,本项目建设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
8污染控制对策措施
污染控制对策措施见下表。
建设项目污染控制对策措施一览表
环境要素
对策措施
效果
环
境
空
气
1、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增加乔木和密集的灌木,增加对大气污染物的吸收;
3、保持区域的清洁,减少扬尘污染;
4、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室内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5、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应≥6次/小时,基地地下车库排气口至少设置7个,高度2.5米,与住宅楼距离控制在10米以上;
6、垃圾房与住宅楼最近距离大于10米;
7、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经常清洗垃圾桶和垃圾房地面,避免垃圾发酵产生臭气;
8、会所燃气热水锅炉排放的烟气须经8米以上排气筒排放。
9、会所非独立建筑,不符合《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得开设餐饮业。
达到二级标准
水
环
境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所有污废水必须进入污水管道,禁止与雨水管道混接;工作阳台应预留污水管道,将洗衣污水接入污水系统,不得接入雨水管道;
2、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游泳池排水经消毒处理;污水经格栅井集中预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接入昌邑路、源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住宅小区内不得设立汽车洗车点;
4、垃圾桶及垃圾房地面冲洗水必须接入小区污水系统;
5、地块内部设有景观水池,建设单位应在水景设计时,设计配套的过滤设施、增氧设施和循环用水泵及管路,用于以后日常的水质保养,且在项目建成后应当加强景观水的修复和维护,确保水景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
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声
环
境
1、通过密集绿化缓解交通噪声的影响;
2、风机、水泵、热泵机组、空调外机、电梯等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建筑隔声、吸声及减振、消声等措施;水泵不得设在住宅楼下;
3、地下车库排气口必须安装消声器,经过消声器后噪声值不得大于50dB(A);
4、地块内住宅楼和办公楼均应安装通风隔声窗或双层玻璃窗,隔声量应达到25dB(A)以上,确保室内噪声昼间低于50dB(A),夜间低于40dB(A)。
同时在住宅楼销售时,应当执行周围环境状况的告知制度,将真实情况告诉购房者,并列入购房合同的条款中;
5、热泵机组外围应加装隔声屏,空调外机应当选择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的部位,严格按照《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安装在指定位置;
6、高层电梯井应避开卧室和起居室,同时选择低噪声和低振动设备;
7、地下车库出入口与住宅的距离均应达到8米以上;
8、住宅区会所及商业办公楼不得作为歌舞厅、卡拉OK等娱乐场所,不得安装低频音响设备。
到达2类质量
标准
固体
废物
1、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不污染周围
环境
电磁辐射
1、变电房设在-2F地下车库内,其四周为车位、外墙、排风机房等,对应上方为绿化,建设单位应选择低辐射的变压器。
不会对周围住宅造成影响
施
工
期
1、建议在施工现场挖一简易池子,将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抽吸外运;
2、施工期间应设置临时化粪池,由环卫粪车抽取送到污水处理厂;
3、施工现场应设置隔离围墙,建筑材料应堆放在围墙内,注意施工现场的清扫和洒水抑尘;
4、车辆进出工地的进出口应设在远离敏感区的位置,运输车辆应采用完善的消声措施,严格禁止深夜作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金属材料装卸时要轻放,减少金属碰撞噪声;
5、弃土和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6、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夜间施工申报规定;
7、特别注意后期施工对前期入住居民的影响,健全施工期管理制度。
减少影响和纠纷
物业管理
1、加强入住装修时的卫生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2、保持良好的绿化环境,及时修整和养护;
3、禁止向小区景观水内排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使景观水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
保持环境质量
9环评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总体规划要求,与《黄浦江沿岸W7、E10单元详细规划》相容,不影响当地的景观生态,有利于区域发展。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量少,通过采取措施可以控制污染,能够达到环保要求。
通过调查、计算与分析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落实上述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环保可行。
您可以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对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意见。
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筹)
地址:
塘桥新路87号 邮编:
200127
联系人:
杨银祥 联系电话:
60893786
张黎联系电话:
60893790
截至日期:
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浦东新区 环境保护 卫生 管理局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