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整的招标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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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园区清扫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
..........................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月..日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2.资金性质
3.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招标文件的质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1.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12.投标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投标截止时间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20.评标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2.投标文件的评价
23.授标
24.废标条款
25.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
六、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7.付款方式
28.相关收费标准
第三部分投标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投标函
3.投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技术文件
8.资格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
10.服务措施、承诺等
11.投标单位情况表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招标资料表
评分细则
资格后审条件及办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的委托,对.................园区清扫保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园区清扫保洁服务
二、项目编号:
...............
三、资金性质:
财政预算内资金
四、服务内容:
清扫保洁服务
五、服务期:
五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月..日上午至2016年..月..日起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30分~15时(法定休息日除外)。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购买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八、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号: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定义
1.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1.2“投标人”系指登记领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1.3“....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方。
1.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1.5“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资金性质
2.1资金性质:
财政预算内资金。
3.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3.1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2合格投标人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用户为采购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投标格式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样本格式
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投标资料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由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澄清或修改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具有同招标文件同样的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招标文件的质疑
任何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质疑受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技术审核处提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人对各包均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8.3投标文件不能活页装订,如活页装订按废标处理。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文件构成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
(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
10.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参数中的商务要求,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
(3)投标单位情况表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证书
(6)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要资质
11.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11.1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货物(服务)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
11.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1.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
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特殊要求除外),所报价格为(进口产品含外贸代理费)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的价格。
12.2投标人要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2.4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报价中。
12.5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6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二日16时前到达代理机构保证金帐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3.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代理机构可接受的任何一种形式:
支票转账到存、电汇。
(以银行汇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公司基本账户汇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账户的汇款,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13.3任何未按第12.1和第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不接受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
1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九十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15.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5.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须按包单独密封),所规定数量的副本应另外单独密封。
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
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17.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12.5条的规定被没收。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8.2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当事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招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制。
唱标开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应请所有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0.3开标过程全程电子监控。
19.4开标时,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声明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宣读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9.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投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投标一览表”的投标将被拒绝。
19.6唱标结束后,应打印《开标一览表》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代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组织所有投标人代表统一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投标将被拒绝。
20.评标
20.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0.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平均,得出平均最高到最低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打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0.3全程电子监控评标过程。
20.4评标优惠政策
A、根据财库【2006】47号和【2007】3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中分值的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
B、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C、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D、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按价格6%扣除。
E、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初审中,算数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作出响应。
21.4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上述情形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1.6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及无效的;
(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8)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9)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或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1.7投标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评委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提交。
22.投标的评价
22.1评委将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评委将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2.3评标原则
参照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分细则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平均,得出平均最高到最低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打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2.4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价格适宜。
(3)资格审查合格。
(4)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5)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
22.5.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除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如投标人试图对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授标
23.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如果排在第一位的中标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弃标或者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代理机构将不再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由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进行递补;如果由于中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且质疑或投诉成立,代理机构将重新组织招标。
23.2当场发布评标结果。
项目经办人应当场向所有供应商发布评标结果。
23.3当场处理质疑。
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当场提出,由项目经办人组织评标委员会现场解答。
2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将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3.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6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无疑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4.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5投标单位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政府采购政策性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如无法在国内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六、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改变中标价格;不得改变评标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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