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白话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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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白话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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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白话解释
《子平真诠》书中语言,虽接近现在,但也有不少生涩地方;所以我在研读时,直接将其语义以现在白话形式记录下来,方便自己日后翻看.后来发现网上虽有不少人解释这本书,但大多是取其章节分段解释,并加了不少注解;.一气贯之的很少,读起来思路有些混乱。
所以就把这个通篇分享一下吧。
本文完全按照原文逐句翻译下来的,原文中有极个别明显错误之处,白话文中也做了修改。
原文中很生涩的地方,也有参考网上大神们的解释,以道理明确,语言通畅为好。
有问题一定要提醒我啊。
2017.7.8
1。
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万物都是由气构成的,万物有动静,此气便分阴阳。
阴阳各又分老少,于是便成四象.极动极静之态,均为老,分别叫太阳太阴;初动初静之态则为少,分别叫少阳少阴。
有了这四象,五行也就包含其中啦。
水为太阴,火为太阳,木为少阳,金为少阴.土则包含阴阳老少金木水火。
有了这五行,为什么又有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呢?
因为阴阳分化为五行,而五行各自又有阴阳;拿木来说,就有阳木、阴木之分;阳木甲是乙的气,阴木乙是甲的质。
甲代表木在天流行之气;乙代表木在地承接之气。
进一步细分的话,甲之甲,便是生气的扩散;甲之乙,则是生气的凝结。
万木枝叶之生机就是乙之甲,万木的枝枝叶叶就是乙之乙。
甲刚诞生时,其中就具备了乙木之质。
乙木刚成形,其中就具备了甲的气。
有了这甲和乙,木的阴阳也就具备了.
既然甲乙已经具备了阴阳,为什么还要有寅卯呢?
因为甲乙和寅卯是天干与地支的一对阴阳。
以甲乙分阴阳,甲为阳,乙为阴;这是木气在天流行所分的阴阳;以寅卯分阴阳,则寅木为阳,卯木为阴;这是木气在地成形所分的阴阳。
以甲乙寅卯统分阴阳,则天干甲乙为阳,地支寅卯为阴。
这是木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意象。
甲乙之气在天周流不息,寅卯之质在地承受其气,这叫阳施阴受。
所以,甲乙木犹如长官,寅卯则是其所管辖的地方。
甲木在寅与乙木在卯,便如市长在其市,县长在其县,各自在各自的地盘上和任期内当政施令。
甲乙是天干,代表在天流行之气,所以它总是变动不停,即使在寅月之内,也不是每天都是甲木当令主事的,其中丙火和戊土也有主事的时候。
卯木当令时,也不是每天都是乙木主事,甲木也有起作用的时候.寅卯是地支,代表在地成形之物,是物质的。
相对甲乙木而言是静止不动的.甲木之气虽然变动不息,但寅木作为甲木的根基在立春后一个月内还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乙木也是流动不息的,作为其根基的卯木在惊蛰后的一个月之内也是没有什么变化的。
以气而论,甲要旺于乙木,而以质来论,乙木要比甲木坚实。
这是因为甲木是气,乙木是质啊.
前面说的是甲乙寅卯木,知道了木,其余火金水,他们各自干支之间的关系和木的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土有点区别,它里面含有金木水火等杂气,所以土不专旺于一方,而是寄旺于四季之末,即春夏秋冬的最后一个月,辰戌丑未月;但土的阴阳、气质的道理,与金木水火是一样的。
要学命理,必须先明了干支之说,才可以入门.
1.论阴阳生克
春夏秋冬四季之气的运行,是相生而成的。
春木生夏火,夏火生土,土生秋金,秋金生冬水,冬水生春木;这是相生的顺序。
生生不息,永无穷尽。
然而有生必有克,只生无克,生机就会熄灭,四季也不成。
克的作用就是对生气的节制,使之收敛。
这样才能孕育下一轮生机,所以易经说,天地节而四时成。
就拿木来说,木在夏天旺到极点,进入秋天就会衰败,这衰败实际是一种节制,也叫克。
有了这种克,就能使木的生气内敛,为下一轮生机做准备,所以克也是生啊。
易经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杀为万物之所需,说的很正确啊!
比如人之养生,饮食固然不可或缺,但如果一天到晚不停的吃喝,不给肠胃片刻休息,那人还能长寿吗?
因此,生与克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以五行而言,是水木相生,金木相克。
但就五行的阴阳而言,生克之中又有一些区别;水是木的印绶,但又分正印和偏印;金是木的官,也要分正官、偏官。
印绶之中,正印偏印都是生身的,没有太大区别,可以置之勿论。
可官星的偏正就大不一样了,一个是正官,一个是七杀,正官是约身引善的吉神,七杀是攻身害命的凶神,好坏很分明。
正官要予以保护性使用,七杀要予以制约性使用;二者的特性几乎完全相反,其中的道理要仔细弄明白。
就拿甲乙庚辛四天干来说吧,甲为阳木,是木的生气;乙为阴木,是木的形质.庚为阳金,代表秋天的萧杀之气;辛为阴金,代表人间形质金属.木的生气甲,寄身于树木而流行于天地之间,一逢秋天的萧杀之气,则受到节制,故为杀。
而乙木则相反,庚金是他的官,辛金是他的杀.再以丙丁庚辛来说,丙为阳火,为天地之间流行的熔和之气;丁为阴火。
为日常所用的形质之火;秋天的萧杀之气庚金,遇到丙火这种阳和之气则被消融,而人间形质之气辛金,就不怕丙火,丙辛合化为水;故曰:
丙火虽烈,逢金软怯。
因此庚金以丙火为杀,辛金以丙火为官;人间形质之辛金,遇到人间形质之丁火,反而容易被销毁,庚金萧杀之气则不怕丁火这种形质之火。
因此,辛以丁为杀,以丙为官;庚以丙为杀,以丁为官;道理就在这里。
因此明白了木与金,金与火的生克关系,其余五行的生克关系也就清楚了。
2.论阴阳生死
干支五行之说,在前面章节里已经论述了。
天干动而不息,地支静而有常,所以每个天干在十二个月里流行,便产生了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这十二种状态,生生不息,此消彼长。
由于阴阳特性不同,阳主聚,以进为进,故顺行;阴主散,以退为进,故逆行;十干的生旺墓绝也有阴阳顺逆之分。
四个季节的气运流转是将来者进,功成者退,因此十干流行于十二月的生旺墓绝也有一定规律可循。
阳干之生地,便是阴干之死地,彼此互换,很自然的流转循环.就拿甲乙木来说,甲为木之阳,代表木的枝枝叶叶所受的天之生气,秋冬将其收藏饱足,到春天时便可以发泄木的生机,吐发木的秀气,所以它长生于亥.木到午月,正是枝叶繁茂的时候,为何说甲木死于午呢?
其实,这时万木外面虽然繁盛,可里面的生气已经发泄殆尽了,所以说甲死于午;乙木则相反,午月时乙木生机勃勃.到亥月甲木进气的时候,万木已经枝叶凋零,耗尽生气了。
这是以质而论的,所以与论气不同.以甲乙木来说明阴阳气与质的问题,其余五行也就知道了。
地支有子丑寅卯等十二位,故每一天干从长生到胎养也分十二位。
以显示十干五行之气由盛到衰,再由衰到盛的十二个环节;长生沐浴等名称只是一个比喻,借以形容事物的盛衰状态.长生犹如人之初生,呱呱坠地,充满生气;沐浴,人刚出生要洗澡,洗掉身上的污垢,也似种子发芽脱去青壳;冠带如同人到少年,可以佩戴衣冠了;临官,犹如人已成年,可以出仕为官;帝旺,人到中年,体力智力均处于最旺盛时期;衰,人开始衰老,体力减弱;病,进一步衰老,百病丛生了;死,生气耗尽,生机歇灭;墓,将生气收藏起来,犹如人死后埋入土中;绝,旧的生气完全灭绝,新的生气等待产生;胎,新的生气开始产生、凝结;养,新的生气如同胎儿般在母腹中孕养。
待孕养充足后,又再长生。
生生不息,循环不止.
代表命主的日干,即日主或日元,不必非要生在比肩、帝旺之月,即使月支休囚,但只要在年月日时支有一处得到长生、比肩或帝旺,便不算弱。
就算没有长生、比肩或帝旺,有墓库也算有根。
现在有些命师说,日干逢墓库要用冲,这是俗书的谬误.一般来说,阳干长生比较有力,阴干长生不算有力,但也不算弱.若是遇到墓库,阳干为得根,阴干为无用;因为阳为大,阴为小,所以阳能兼阴,阴不能兼阳。
这是自然的道理.
3.论十干配合性情
十干合化的意象,是根据十干阴阳配合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合六七八九十,这是先天之道。
故以太阴之水为始,以冲气之土为终,以此言其相生的先后次序;五行之气尚未成形之前,必然先有阴阳老少之气,然后通过交感融合,而产生杂气土。
到最终五行成形后,则万物又归于土,而金木水火的质也寄存其中.故曰: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将土排位于五行之先。
因此十干化合也以甲己化土开始,土再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再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再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再生火,故戊癸化火再次之。
五行就都化合出来了。
化合以土为先,因为五行相生的自然次序就是这样.这就是十干化合的意象啊。
十干配合有些什么特性呢?
既然有两干的相合,必然有向背之分。
比如甲以辛官为用神,透出丙火与辛金作合(背离甲),则辛官被丙火合克而损坏,便丧失贵气了,官星就不是官星了;甲以癸印为用神,透出戊土合癸,则印星被损坏,而印非其印了。
甲以己土财星为用神,如果己土与其他位置上的甲作合,该财星也不是日主的财星了。
即,年干为己,月干为甲,日干为甲或乙,则年干之己财先被月干合去,便没有日主什么份了。
又如年干为甲,月干为己,日主为甲或乙,则月干己财先被年干甲木合去,日主甲乙就得不到月干己财了。
甲日主以丙火食神为用神,若丙与辛合,则食神被破坏,就不是日主的食神了。
这是官印财食四个喜神被破坏变得无用的情况.
又如甲以庚金为七杀,若遇乙木与庚金作合,则杀不攻甲;甲以乙为劫财,与庚作合,则劫财不能夺甲的财了;甲逢丁伤官,遇壬合丁,丁就不能伤甲的官了;甲逢壬为偏印(枭神),丁壬合,则壬不能夺食;这样四个凶神就因合而变得无害了.
凡八字有所合就有吉凶,吉神被合则不吉,凶神被合则不凶;以六亲为例,比如甲以己财为妻,如果己被别的甲干合去,那么代表妻子的财星还能与丈夫保持亲密的关系么?
女命以官星代表丈夫,若是被别的干合去,那么丈夫还会爱他的妻子么?
这是合的性情会因为向背不同而有不一样的表现。
4.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的意义,前文已经说明。
但也有合而不合的情况。
为什么呢?
是因有间隔啊。
譬如两人彼此相好,却有人从中作梗,则两人便不能交好。
在命局里,甲与己合,在甲与己中间夹一个庚字,则甲木怎能越过克他的庚金去跟己合呢?
这是甲木受制于庚金想合而不敢合啊,这种合有如同无。
还有相合之字相隔位置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两者虽有相合之意,但因相隔太远,如人相隔天南地北不能相合。
但这与有所制不敢合的情况又有区别,这种是想合不能合,是半合,其所主祸福只有十分之二三的力量。
又有被合去而无损于格局的情况,为何呢?
比如甲木生于寅、卯月,月干与时干透出两个辛金官星,如果年干的丙合去月干的辛,这种合是合去一个留下一个,反而使官星更清纯。
又如甲木生于卯月,天干透出庚、辛金官杀,以丙合去辛官,是为合官留杀,而庚杀仍然可以与阳刃卯构成阳刃用杀格,这都是合而不伤格局的情况啊。
(这些合,日干没参与)
又有虽合以不合(化)论的情况,为何呢?
那是有日干参与的合。
当日主五个阳干遇着正财,当日主五个阴干遇着正官,这是日主参与的合,作为日主不能被合化去。
例如日主乙木以庚金官星为用神,乙庚合,是日主将官星合来,而不是庚将乙合去化为金。
那么哪种情况是合去呢?
例如,庚官在年干,乙比在月干,则月干之乙先与年干庚作合,日元之乙反不能合到庚官了,这种情况就是合去。
又如女命以官星为丈夫,丁日主遇壬官星,这是女命丈夫,丁壬合就是夫妻相合;当出现年干丁与月干壬相合,则日干丁不能与月干壬合,这就是女命的丈夫被姐妹合去之象。
(注:
这种情况下官星透出反而不如不透呢。
)
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为何呢?
例如两辛合一丙,两丁合一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嫁二夫,有了二妻或二夫彼此间就会争风吃醋;但是无论争合妒合彼此间都有相合之意,只是用情不专而已.若是两个合一个,其中有一个为隔位之合,便完全没有了争合妒合的意思了.比如高太尉命:
庚乙甲乙
午酉子亥
命里两乙争合一庚,只因有甲日阻隔,便不是争合妒合,格局为合杀留官,命主福气不减.
5.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上说,得时都当旺来论,失时全当衰来看,大多数情况下很有道理,但也有一些例外,要根据情况灵活分析;五行之气流布于四时,虽然日干都有其专旺的月支,但因月支中大多有几种藏干,其藏气不专;比如春天木当令司事,甲乙木旺相,但此时处于休囚状态下的戊、己土,又何曾完全死绝于天地之间啊,虽然在这个特别的时间里土被逼退,不能出来与木一争长短,其实春天的土又何尝不生养万物,冬天的太阳又何尝不照遍万国呢?
虽然八字以月支为重,但其余干支五行的旺衰休囚,年月日时也有损益的权力啊,因此日干即使在所生月份不旺相,但如果在年时上得到比肩帝旺之根,又怎么会衰弱呢?
所以不可执一而论.再如春天木虽旺,但命局中金太重,木日主也危险啊,天干有庚、辛金,地支有巳、酉、丑三合金局,局里没火来制金,如果再遇到土来生金,则命主必然贫夭,这就是得时也不旺的情况。
木生于秋,虽然衰弱,但若得到重根,也会转强,不能当弱看;天干甲乙木得到地支寅卯重根,遇到官星透干也能承受其制,如果再有水来生,木气就太过了。
这就是失时也不弱的情况。
所以呢,不管十干在月支是否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承受财官食神,也能抗伤官、七杀.长生、临官、帝旺,这是三种重根;墓库、余气,这是两种轻根。
在天干得一个比肩,不如在地支得到一个墓库,例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因支中藏有该天干五行的气);但乙逢戌,丁逢丑就不行,因为戌中没有藏木,丑中没有藏火.在天干得到2个比肩,不如在地支得到一个余气,如乙木逢辰,丁火逢未之类。
在天干得到3个比肩,不如在地支得到一个长生或临官、比劫,比如甲木逢亥寅卯这种情况。
阳干有长生根,但阴干没有长生根,因支中无同性质的气,比如乙木逢午(不藏木气),丁火逢酉(不藏火气)之类,但也算有根,如同得到一个余气根。
得比劫如同得到兄弟朋友的帮助,得通根则如同有家室可以居住;因此得到虚浮的天干多,不如得到地支的根多。
道理就是如此啊。
现在的人不懂命理,一见到水生在夏、火生在冬,不管地支有没有通根,便都以弱论.更有甚者,阳干逢墓库,如壬逢辰、丙火坐戌之类的,他不知道壬水通根于辰,丙火通根于戌,竟认为要刑冲来打开其墓库;这种种的谬论,都必须全部扫除。
6.论刑冲会合解法(这是讲地支之间的关系)
刑,即三刑,子卯刑;寅巳申、丑未戌三刑;亥、辰、午、酉自刑。
六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
会,三会(应是地支三合):
申子辰、亥卯未、寅午戌、巳酉丑。
六合:
子丑、寅亥、卯戌、辰酉、巳申、午未。
这些都以地支所在宫位而言,有对称、对立之意。
三个方向的支合为会,如同朋友。
两个地支作合,如同邻居之间的关系。
至于三刑是什么意思,暂且有些存疑,虽然不知为何是这样,但论命时这么用也没什么问题.
八字中地支有刑冲,大多不算是好事;但是三合和六合可以解除刑冲。
比如甲木生在酉月,逢卯冲酉,如果地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酉;如果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受卯冲;如果出现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三合,而不冲酉。
或者有巳和丑,酉与巳丑三合,而不受卯冲.这是因为合能解冲。
再比如丙生在子月,有卯刑子,但如果出现戌字,发生卯戌合,就能解子卯刑;如果出现丑字,发生子丑合,也能解子卯刑。
如果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三合,就不刑子啦。
如果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三合,而不受卯刑。
这就是刑能解冲啊。
(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
又有因解刑冲反而引起刑冲的情况,为何呢?
比如甲生子月,出现两个卯字,因为两卯不刑一子(这是为何?
),大家相安无事,这时又出现一个戌字,其中一个卯与戌合,本来戌合卯可以解子卯刑,这样一来,就剩下一个子和一个卯,于是两者就相刑了。
这就是因解刑,反而引起刑的情况.
还有虽然合,但不能解刑冲的情况,这是为何呢?
比如年支子、月支午、日支丑,子丑合可解子午冲,但若时支出现巳、酉,与丑合,则子午又相冲啦。
再比如年支子、月支卯、日支戌,本来是卯戌合解子卯刑,但若时支为寅或午,大运或当下时间中也出现寅或午,于是先形成寅午戌三合,导致子卯互刑。
(三合优先于两合)
更有以刑冲来解刑冲的情况,这是为何?
八字中刑冲不算好事。
而用神被刑冲,就会破格,更是不好,不如用另一个位置的刑冲来解除月支的刑冲;例如丙生在子月,地支有卯来刑子,另有地支酉,则卯酉冲解了子卯刑,月支官星得以保全。
再如甲生在酉月,地支有卯冲酉,但地支中又有子来刑卯,卯便无力冲酉官,虽然在月支之外的刑冲不利六亲,但月支用神得以保全,格局不破。
这就是所谓的以刑冲解刑冲;类似这样的情况,在于与应用者变化由心呢。
(到底是先刑还是先冲?
)
7.论用神
八字的用神,要专门从月支上找。
用日干配合月支,根据他们之间的生克关系,便形成了不同的格局.财、官、印、食这是四个善的用神,要保护性的使用,即顺用(发挥他们的能力);杀、伤、枭、刃这是四个不善的用神,应当限制性使用,即逆用。
当顺用就顺用,逆用就逆用,只要配合得当,都能构成贵格。
对于善的用神如何顺用?
比如用神为财,则喜欢食伤来生,财再生官制劫护财;用神为官,则喜欢局中透财来生,官再生印破伤以护官;印为用神时喜欢官杀来生,印生劫制财以护印。
食神喜欢日主身旺来生,食生财破印护食。
而对于不善的用神要逆用,当用神为杀要用食伤来制伏,忌讳有财来生杀,有枭印来破坏食伤。
用神为伤官时,要用印星来制伏,或者有财星来化泄;用神为阳刃(阳干日主的劫财),则喜欢有官杀来制伏,忌讳无官杀.月劫格喜欢有官星来制伏,局中有财星的话也喜欢透出食伤化劫.这就是用神顺逆用法的大概方法。
现在的人不知道用神要从月支上取,将四柱干支统统当做用神,看看各干支是否为日主喜忌;见到局中有官有印,就当做官印双全来看,与印绶用官格同论;见到局中有财和食神,不知道这是财格遇到食神来生,而以食生财来论;见到偏印与食神同透,不知道这是泄身吐秀,而一概以枭神夺食来论;七杀格逢食制局中又有印的情况,不知道这是印破食伤以护杀,而以为是杀印相生,与印逢杀格同论;更有七杀格逢阳刃,不知道要用阳刃共同抗杀,而认为要用七杀制刃,当成阳刃露杀来论;这都是因为不知道以月支为用神,而乱取用神所致.
但也有月支无用神的情况,那又怎么办呢?
比如木日主生于寅卯之月,日主与月支五行相同,同属性五行不可做用神,这时就要看四柱中有没有透干、会支的情况,有则取其为用神。
然而最终还都要以月支为主,在此基础上另取用神。
这种月支为比劫的格局称为月劫格,这样月支也可当做不是用神的用神了。
9。
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要从月支上取,以四柱配合成格,于是配合就有成败的问题。
怎样算成?
比如月支为官,局中有财(生官)、印(化官),局中没有其他的字来刑冲克害官星,那么就算官格成立,财生官,官格更旺;再比如,月支财星有食神来生,日主身旺带比肩,或者是局中带印,并且局中财印互不相克,这样就算财格成立;月支为印,印弱逢局中有官或杀(来生),或者日主身印两旺,有食伤泄秀,或者是局中印多又有轻根的财星来清印,于是印格便成立了。
月支为食神,局中有财星(食生财格),或者有杀无财,又透出印破食,(弃食)变成杀印相生,则也算食神格成立(第二条有点绕);月支为七杀,日主身旺,有字制或化七杀,则七杀格成立;月支伤官,局中有财星(伤官生财),或有伤官旺和有根之印(伤官赖印制),或者伤官旺,日主弱但局中透出杀印(伤官赖印制),或者局中有伤官、七杀、无财(伤官制杀),以上情况都算伤官格成立.月支阳刃(日主阳干,月支为劫财),局中有官杀和财印,没伤官,阳刃格就形成了;月支为建禄(比肩),局中有官、财、印,或者有财、食伤,或有七杀被食伤制伏,则建禄格成立(说的有点牵强).
怎样算不成格呢?
月支官星被伤官克、刑、冲,官格败;月支财星,财弱比肩旺,局中有七杀(泄财气),财格败;月支印星,印弱,财旺(财破印),或者身旺、印旺、有七杀,印无用,印格败;月支食神,局中遇偏印(枭夺食),或者食神生财,财又生杀,食神格败;月支七杀,局中有财,无字制伏七杀,七杀格败;月支伤官,伤官不是金、水性质,局中有官,或者伤官生财,财又生杀,或局中有印、身旺、伤官弱,伤官格败;月支阳刃,局中无官杀,阳刃格败;月支比肩,局中无财、无官,有杀、印,比肩格败。
成格后又败格,局中必有忌神;破败的格局又成格,局中必然有字救应;什么是带着忌神(破格的字)?
比如正官格有财来生,又出现伤官(忌神)来克官;或者局中透出官星,被别的字(忌神)合去;财旺生官,官又遇伤(忌神)遇合(忌神);皆是官格破。
印格有食神吐秀,但又出现财星(忌神)破印;局中有七杀生印,但又出现财(忌神)来破印留杀;印格坏。
食神格局中带七杀、印,又出现财(忌神)破印生杀,食神格坏。
七杀格被食神所制,又出现印(忌神)来破食神,杀无制,杀格坏。
伤官生财格,财星被别的字(忌神)合去;伤官配印格,印被(忌神)损伤;伤官生财格,局中财生杀(忌神);这都是带忌神的情况。
什么是救应?
(破坏格局的字被制,就是救应)比如正官格遇伤官破格,又出现印破伤以救官;或者官格局中出现七杀来混局,有伤官或者劫刃,合去七杀,清理格局;官星被刑冲破格,又出现三合、六合解刑冲;财格遇劫破格,又出现食神泄掉劫,劫生食神来救财,或者有官星来制伏劫财救财;财格遇到七杀泄财气,破格,有食神来破杀生财,或合杀来保住财格;印格被财破,有比劫来制财,或者财星被合,都能救印。
食神格遇到偏印被破,但局中出现七杀生印,(弃去食神)格成杀印相生格;或者有财星来破印,救格.七杀食制格,有印来夺食破格,又出现财来破印,则食神得救以制杀,格成。
伤官生财格,出现七杀泄财气,破格,有字来合杀,则格成;阳刃用官杀格,出现食伤破官杀,喜有印来破食伤留官杀,格成;月劫用官格遇伤官克官,破格,出现财星泄伤官,生官;或出现七杀与伤官合,则得救;这就叫格局有救应啊.(破坏格局的字被制,就是救应)
八字的妙用,全在成败救应,权衡轻重,灵活运用;学者需要仔细留心,若能用一理将各种变化贯通,则命学一道,也就差不多了。
10.论用神变化
月支就是用神,但因支中有藏干,具体用哪个作为用神就有所变化了。
十二支中,除了子午卯酉,其余都藏有二、三干。
就说寅吧,甲为本气,如同郡中知府,为丙长生,如同郡中同知、为戊长生,如同郡中通判,假如寅为月支,局中不透甲,而透丙,这就如同知府不在郡中,暂由同知做主,这就是用神产生变化的由来啊.(月支还是那个月支,因为透出的字不同,用神就不同了。
月支被合化为别的五行,用神也变了.)
所以,丁生于亥月,本气为正官格,但支中有卯、未合亥化为木,官格变印格了(如果遇上流年大运破坏这种三合,就又变回官格了)。
再如己生于申月,本是伤官格,申中庚不透,而透出壬,则伤官格变财格了。
像这类情况,都是用神发生变化啦。
用神变得好,格局越好;变得不好,格局可能就破了.怎么算变得好呢?
比如,辛生于寅月,本气为财格,但局中透出丙官来,化财格为官格啦;壬生于戌月,透出辛印,就化杀为印格了;癸生于寅月,不透甲透丙,又出现午和戌,合化为火财星,就化伤官格为财格了,即使局中再透出官星,也可以当做财旺生官来看,不能看做伤官(已被化)见官.乙生在寅月,透出戊财,地支出现午和戌,化比劫为食伤生财格;类似这种情况,有很多,都是越变越好。
那么怎样是用神变坏呢?
如丙生在寅月,本为印格,但甲不透干,地支出现午和戌,合寅化为火,变成比劫格。
再如丙生申月,本为财格,但局中不透庚,透壬,地支出现子辰,化申为水,变七杀格;诸如此类都是用神变差的情况.
还有用神变化后,仍然不失本格的情况。
比如辛生于寅月,透出丙火化财为官,同时局中又透出甲财,局中仍为财格,官格与其并存.乙木生于申月,透出壬印,官格变印格,同时还透出戊财,如此戊财生申官,同时戊财逼退壬印,虽然壬印通根于月支,但还要以官格来看,兼有印格;癸水生于寅月,透出丙火化伤为财,但同时也透出甲木,格局仍是伤官格,局中忌讳见到戊官。
丙火生于寅月,地支出现午和戌,但甲或壬透干,则寅木仍是印星,印格不破;丙火生于申月,透壬水化财为杀,又透出戊土化杀为财,财格不破;如此之类,都是用神变化但却没有失去本格的情况.因此,八字没有用神就无法确立格局,用神没有变化就不灵活;善于看命的人必须在这些变化的细节上弄清楚。
11.论用神纯杂
既然用神会有变化,那么变化之后,就会导致格局更清纯或更杂乱;清纯者吉,杂乱者凶。
怎么算纯呢?
就是发生的变化与用神相互得益.比如辛生于寅月,透甲财、丙官,局中财官相生,互相得益啊;再如戊生申月,透出庚(食)、壬(财),格成食生财;两相得益。
癸生于未月,透出乙(食)、己(杀),格成食神制杀,虽然相克,却也得益;这都是用神变纯的情况啊.
什么是用神变得驳杂?
变出之字与用神两不相谋。
如壬生于未月,透出乙(伤)、己(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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