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除北中片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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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除北中片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定稿
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除北中片)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SHXM-12-20170408-7254
采购人: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七年四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除北中片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
(三)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五)不采购进口产品;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除北中片)物业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
SHXM-12-20170408-7254
3、预算编号:
12-17-z90683
4、采购内容及数量:
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中的北上片区、南片区、西扩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对浦江郊野公园区域内的保安服务、园内保洁服务、设施设备报修看护服务、游园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5大类进行委托物业管理服务。
5、预算总金额:
2236.12万元人民币。
6、投标上限价:
2229.83万元人民币
7、交付日期:
1年。
8、交付地点:
闵行区浦江郊野公园一期。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0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7-05-0314:
3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017-05-0314:
30时(北京时间)。
5、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2、开标地点:
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时所需携带其他资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
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莘东路505号
联系人:
黄立明
联系电话:
52968300-9026
传真:
52968300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
洪晓明
联系电话:
64985000-6153
传真:
64926488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投标人(或投标人)应提交本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格式见表式)。
投标人(或投标人)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54151111转1182。
投标人(或投标人)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提出申请书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采购内容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内容提要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开园区(除北中片)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货物(或服务)名称:
物业服务
2
采购文件编号
SHXM-12-20170408-7254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使用地点
闵行区浦江郊野公园
5
项目采购资金
2236.12万元(总金额)
6
投标金额上限
2229.83万元(总金额)
7
招标范围
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所有工作。
8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1年
9
合同履约地点
本项目使用地点
10
合同履约完毕交接方式
经采购人考核验收通过
11
资金来源
区财政预算
12
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或采购邀请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天
15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6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7
招标文件澄清
日期、时间、地点
疑问提出及答复的方式,均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8
投标方式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站
()电子投标
19
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
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开标时间:
2017-05-0314:
30(北京时间)
20
合同签约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
21
投标文件份数
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2
其他
23
项目类别定义:
工程□货物□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当其他文件就“项目类别”定义与财政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有冲突时,以财政部门文件为准。
24
文件名词解释
文件名词
关系
解释
招标文件
指
各种采购方式下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
指
各种采购方式下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含投标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包括称之为“应谈文件”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
指
招标人、采购方、采购人、预算单位、需方。
投标人
指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应谈人、应谈供应商、供方。
25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一、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
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
二、网上投标培训
网上投标培训详见网站通知。
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对于投标人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投标失败或者招标失败,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招标文件下载
供应商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
供应商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有关格式。
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方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
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
在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网上投标
(1)登入招投标系统:
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
(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其中带“*”号内容必须填写。
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
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
(3)正式投标:
投标人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
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
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正式投标”才是有效投标。
七、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八、开标
参加开标会议。
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网上提交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出席开标会议。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议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九、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一十、开标记录的确认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投标人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开标人提出更正,开标人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一十一、其他
项目为电子招标的,若招标文件中出现类似投标人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密封、装订、实物投递、撤回等与纸质文件形式上有关的所有要求均废止。
一十二、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54679568-16206-5号分机
2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组织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以携相关材料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54151111转1182。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
①申请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②书面查询申请书(申请书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并详细写明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
①申请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②书面查询申请书(申请书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并详细写明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申请查询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以个人名义只能查询本人),应当提交: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②书面查询申请书(申请书下载)。
必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扫描件。
没有提交的视作为无效投标,但开标时不予拒绝。
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网址:
所在页面:
上海检察网>首页>检务公开>查询须知>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上海市___区(县)人民检察院:
因我单位于_年_月_日在__省__市参加________工作,根据________(招标方等)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________(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_____,法人代表____身份证号:
_____,项目经理____身份证号:
_____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注:
须查询内容:
序号
查询内容
名称、姓名
提供资料
1
投标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3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27
廉政承诺书
兹我单位于参加项目竞标(竞谈)前作如下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闵行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招标)单位和个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与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采购(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的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接受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相关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招标)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未提供的将被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
1.组织机构证明:
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自然人身份证;
2.财务要求:
财务会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以证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履约及偿债,可以使评审委员会以此为依据作出合理的决策。
1依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公司法》第八章第165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的规定,组织机构为公司的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年最多至三年内(以最近年限倒序,不得跳空)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上述报表之附注。
为防范自我证明带来的风险,非公司类其他投标人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当年度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请出示无法提供此项资料的说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投标人(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资金和信用,同时还包括投标人的资格与名誉。
3.商业信誉:
1近三年内(包括当年度)涉及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资料,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及争议的金额、诉讼或仲裁结果。
若无,亦请提供没有相关诉讼或仲裁的陈述性文件。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详见招标文件对该项要求)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详见《投标人声明函》对该项要求)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
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固定的经营或售后服务场所地址
投标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租赁房产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能力:
1本项目要求的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布的行业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质;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主要设备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及能力。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由政府税收部门开具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
2由政府社保部门提供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投标人履行合同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9
福利企业
根据沪财库〔2009〕19号,供应商如为福利企业,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将其编入投标文件。
评标时,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计算结果相同时,福利企业将排序在先。
30
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次采购执行以下规则:
(一)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
(三)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可以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若联合体存在大中型企业,联合协议应明确陈述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投资关系。
(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资料。
(六)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七)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31
依照政府采购诚信原则,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平,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人声明函》。
未按下面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函》的,评标委员会可理解为投标人无法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视作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声明函》
公司名称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投标,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下列各项情形: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直接或间接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附属机构;
2.与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方存在隶属关系;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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