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计生专干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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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计生专干定稿
中共三原县委办公室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原县村级计生干部岗位目标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发展服务中心:
《三原县村级计生干部岗位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原县委办公室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月日
三原县村级计生干部
岗位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切实改进和完善村级计生干部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大力提高村级计生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为建设和谐三原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计生干部管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职责与报酬相匹配、奖惩与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村级计生干部,包括村级计生专干和专干助理。
第二章干部设置及要求
第四条村级计生干部队伍按照“稳定提高,择优录用、合理配置”的原则,调整结构,明确岗位,落实职责。
第五条统筹考虑行政区划、历史沿革、人口因素,村委会设专干,村委会以下按自然村设专干助理,500人以下的村不设专干助理。
专干由村委会推荐,镇、发展服务中心审查批准,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村专干助理由村专干提名推荐,村党支部、村委会审核,镇、发展服务中心审查批准,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六条村专干、专干助理均应由35岁左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人口计生事业,有群众基础的女性担任。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村计生专干工作职责和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任务是:
(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对象说服、动员和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例会,向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办报告全村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每月定期召开村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布置工作任务;
(四)督促、协助群众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
(五)做好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
掌握本村人口自然变动、婚姻状况、怀孕、出生、“四术”、死亡等有关情况,做到“一口清”。
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及时审核汇总,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数据准确、报表完整、报送及时;
(六)熟悉掌握本村育龄人群的婚育状况和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本村“四术”对象及时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时做好随访服务工作;
(七)负责按时组织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每年四次“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
(八)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并定期进行随访;
(九)负责本村生育对象、奖励扶助对象的申请、调查、核实、申报、退出工作,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做到流出人口情况清,流入人口情况明,督促流动人口办理或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负责全村流动人口落实“四术”和三查工作;
(十一)管理计生“公示栏”和“举报箱”,每月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及时开启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十二)组织村级人口学校定期开展活动;
(十三)协助查处违法生育行为,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
(十四)搞好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各种计生协会组织活动,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
(十五)检查、指导专干助理开展工作;
(十六)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第八条村级专干助理工作职责和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任务是:
(一)每月对每个育龄妇女进行一次访问,了解掌握已婚育龄妇女怀孕、生育及节育情况,每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接受孕情、环情检查。
做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动员和术后随访服务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育龄妇女会。
组织学习人口理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农业科技知识,交流致富经验,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组织育龄妇女学习科技知识,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育龄群众发展生产;
(三)协助村、组将生育指标落实到人;
(四)定期向村、组汇报所辖区域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任免
第九条村计生专干和专干助理继续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村专干实行百分考任制选聘,聘用程序如下:
(一)各镇(发展服务中心)成立村计生专干选聘办公室。
由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党委、政府(发展服务中心)领导下和县人口计生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公布选聘公告。
公开村计生专干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资待遇、选聘办法等;
(三)在个人报名,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各村由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筛选3-5名候选人,报镇(发展服务中心)选聘办公室;
(四)组织答卷考试。
重点考核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村计生工作职责及管理程序、相关知识等,笔试成绩占60分;
(五)组织选聘评议小组。
评议小组成员由村主要领导和本村育龄群众代表、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主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服务站站长、县人口计生局有关人员组成;
(六)面试答辩。
按照全镇统一的答辩和要求进行面试。
评议小组根据评分标准为每一名候选人打分。
面试成绩占40分,最后根据候选人考试演讲答辩成绩,由评议小组合议出村专干人选;
(七)颁发聘书。
由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办与聘任人员签订任职责任合同,颁发聘书,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十一条村专干助理选聘由村两委会、村计生专干、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办组织实施,由村专干提名推荐,村两委会研究产生,报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办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级计生专干和专干助理,镇(发展服务中心)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本村人口计生工作连续两年落后的;
(三)人口计生台帐管理混乱,影响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五)利用职权包庇子女、亲属政策外生育的;
(六)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发生计划外出生及计划外怀孕瞒、漏报的;
(八)在省、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考核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
(九)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村级计生专干和助理的;
(十)个人提出辞职的。
第五章岗位管理
第十三条县人口计生局、各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村级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定期组织村专干、专干助理参加市、县、镇(发展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第十四条各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日常管理和实绩评定工作。
第六章岗位津贴
第十五条村级计生干部的岗位津贴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础工资为工资总额的75%,按季度发放;25%部分则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标准,按考核结果每年年底兑现当年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村计生专干按照村级人口规模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220元。
具体如下:
(1)2000人以上(含2000人)的村专干每人每月260元;
(2)1000人以上(含1000人)至2000人以下的村专干每人每月240元;
(3)1000人以下的村专干每人每月220元;
村专干助理每人每月50元。
第七章津贴落实
第十七条村级计生干部岗位津贴由中央转移支付计划生育补助资金中列支,由县人口计生局审核、财政局监督,实行“工资卡”直通车发放。
第八章实绩考核
第十八条在县人口计生局指导下,各镇(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各村专干、专干助理根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按照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并重的原则,突出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每季度对村专干、专干助理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对村级计生干部实行百分制绩效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评价两项内容。
一是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占80分,其中质量指标30分,经常性工作20分,宣传教育10分,日常管理服务20分;二是社会评价占20分。
按每个工作人员每月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划分为四个档次,即优秀(85分以上)、称职(70分-84分以下)、基本称职(60分—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需经镇(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计生办主任签字认定,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考核结果报送县人口计生局,经县人口计生局审核认定后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逾期不报考核结果、影响村专干工资发放的由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第二十一条在季度考核中,凡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质量指标严重滑坡,造成较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村级计生干部,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第九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县人口计生局定期和不定期直接对全县村级计生干部工作进行检查,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作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奖惩决定。
第二十三条村计生专干、专干助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由镇党委、政府(发展服务中心)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村计生专干和专干助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履行工作职责,消极对待业务工作,致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混乱,质量指标严重下滑的,由镇党委、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和县人口计生局给予批评教育、黄牌警告、辞退解聘、党纪政纪的各种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三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1年10月起执行。
三原县村级计生专干季度考核得分表
镇村年月日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岗位目标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备注
目标完成
主要质量指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
(5分)
2、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100%。
(5分)
3、多孩率在0.3%以内。
(5分)
4、重点对象三查率达96%以上。
(5分)
5、避孕节育及时率达85%以上。
(5分)
6、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免费项目服务率达90%以上。
(2分)
7、二孩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达100%。
(2分)
8、避孕药具发放率、有效率达98%以上。
(1分)
30分
经常性工作
1、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例会,向镇(发展服务中心)计生办报告全村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3分)
2、每月定期召开村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布置工作任务。
(2分)
3、负责按时组织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每年四次“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
(3分)
4、熟悉掌握本村育龄人群的婚育状况和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本村“四术”对象及时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时做好随访服务工作。
(3分)
5、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并定期进行随访。
(3分)
6、督促、协助群众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
(2分)
7、协助查处违法生育行为,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
(2分)
8、搞好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各种计生协会组织活动,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
(2分)
20分
宣传教育
1、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对象说服、动员和思想教育等工作。
(5分)
2、组织村级人口学校,定期开展活动。
(5分)
10分
日常管理服务
1、做好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
掌握本村人口自然变动、婚姻状况、怀孕、出生、“四术”、死亡等有关情况,做到“一口清”。
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及时审核汇总,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数据准确、报表完整、报送及时。
(5分)
2、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做到流出人口情况清,流入人口情况明,督促流动人口办理或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负责全村流动人口落实“四术”和三查工作。
(5分)
3、对本村生育对象、奖励扶助对象的申请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申报、退出,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分)
4、管理计生“公示栏”和“举报箱“,每月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及时开启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3分)
5、检查、指导助理开展工作。
(2分)
6、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分)
20分
社会评价
群众满意程度
无群信群访案件发生,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
20分
计生办主任:
包村干部:
三原县村级计生专干助理季度考核得分表
镇村年月日
考核项目
岗位目标
标准分
实际得分
备注
目标完成
每月对每个育龄妇女进行一次访问,了解掌握已婚育龄妇女怀孕、生育及节育情况,每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接受孕情、环情检查。
做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动员和术后随访服务工作。
20分
每月召开一次育龄妇女会。
组织学习人口理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农业科技知识,交流致富经验,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组织育龄妇女学习科技知识,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育龄群众发展生产。
20分
定期向村、组汇报所辖区域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20分
协助村、组将生育指标落实到人。
20分
社会评价
无群信群访案件发生,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
20分
计生办主任:
包村干部:
村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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