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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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14
第五章 担保法律制度
《物权法》在第四编中规定了担保物权,2008年担保法律制度的教材内容按照《物权法》的规定重新改写,特别是抵押权的部分,有很大的变化。
学习时应重点掌握保证和抵押权,另外,抵押权和质权根据《物权法》修改的内容,要特别注意。
第一节 保 证
这一节介绍担保法律制度中人的担保——保证。
学习时应注意《担保法》对保证的规定,着重掌握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
本节的重点在第二部分,即保证的一般规定。
历年考点:
1.保证人主体资格的限制;
2.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4.一般保证的概念。
一、保证的概念特征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保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保证具有从属性
B.保证具有补充性
C.保证具有独立性
D.保证具有双务性
[答疑编号10962501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的特征。
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具有从属性、补充性和独立性的特征。
【例题·单选题】根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组织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
A.某有限责任公司
B.某医院
C.某幼儿园
D.某大学
[答疑编号109625010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的范围。
选项A正确。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选项B、C、D错误。
《担保法》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二、保证的分类
【例题·单选题】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该项权利称为( )。
A.后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疑编号10962501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
【例题·多选题】出现下列情形中(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保证人曾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形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E.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答疑编号1096250104]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下列三种情形下,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海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选项B中债务人虽然移居海外,但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一般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根据民法原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向相对人作出,不能任意作出意思表示。
因此,一般保证人要想放弃先诉抗辩权应向主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意思表示,不能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
选项E正确。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属于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以下关于保证人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保证未成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B.保证未成立,当事人应重新约定保证方式
C.保证成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保证成立,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答疑编号109625010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方式及含义。
《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
【例题·单选题】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
A.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B.设定开始之日起两年
C.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D.设定开始之日起6个月
[答疑编号109625010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未约定保证期间时法定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向银行贷款,由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在银行与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本息还清时。
该情况下,( )。
A.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
C.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D.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丧失诉讼时效之日起2年
[答疑编号109625010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四、保证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买卖汽车的合同,甲为保证自己的货款实现,要求乙提供担保。
乙对朋友丙说:
“也就是走个形式,请你帮忙,你只要替我向甲保证就可以了,剩余的事情由我来办。
”后因乙不能偿还货款,甲便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以自己受乙的欺诈为由,主张保证无效。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的请求合法,应当支持
B.丙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应承担保证责任
C.丙是受乙欺诈而作出的保证,可以请求撤销
D.甲与丙之间的保证应当无效,因丙无任何利益
[答疑编号109625010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及其免除。
债权人欺诈保证人的,保证人免责;债权人、债务人串通欺诈保证人的,保证人免责。
当债务人欺诈保证人而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保证人也免责。
但是,法律不承认保证人如果受债务人欺骗,可以免责。
因为债务人是保证合同的第三人,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欺骗,与债权人没有关系。
因此,丙不能以自己受债务人欺诈为由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的诉讼时效
【例题·单选题】下列与保证责任有关的诉讼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答疑编号109625010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六、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例题·单选题】2006年4月,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下列表述中,合法的是( )。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借款合同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企业对于甲企业和乙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同意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合同金额而致使保证合同无效
[答疑编号109625011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单选题】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
A.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影响
C.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D.保证期间随之延长
[答疑编号109625011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第二节 抵押权
本节介绍担保物权——抵押权,这一节的内容是担保物权中比较重要的内容,《物权法》中有关抵押权的规定与《担保法》、《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不尽相同,大多数的条文和《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的规定重复,但是还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一是《物权法》中几个关于抵押权的法律条文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补充了《担保法》规定的不足,废止了《担保法》的个别条文;二是《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具体规定的,《物权法》却没有规定。
许多地方还没有超出《担保法解释》的水平。
教材内容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学员们学习时应“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本节的重点是抵押权的设定、抵押财产的范围、抵押登记、抵押权的效力,其中抵押权的效力内容最多,难度最大。
抵押登记的内容,《物权法》补充了《担保法》规定的不足,有的规定与《担保法》完全不同,废止了《担保法》的规定,学习时应注意知识的更新。
历年考点:
1.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及同一财产抵押权与其他担保权并存时的处理方法;
2.抵押财产的范围;
3.抵押物登记;
4.特殊抵押的种类;
5.《物权法》规定的可以作为抵押的财产;
6.抵押权及抵押合同的效力;
7.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的成立和生效问题。
一、抵押的意义和特征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抵押权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抵押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
B.抵押权是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
C.抵押权是就第三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财产而设定的担保物权
D.抵押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答疑编号109625011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特征。
选项A正确。
抵押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即属于约定担保物权。
不同于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选项B错误。
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不同于质权和留置权,转移物的占有。
选项C正确。
抵押权是就第三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财产而设定的担保物权。
选项D正确。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抵押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抵押财产的范围与登记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规定,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有( )。
A.宅基地使用权
B.股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原材料
E.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答疑编号1096250113]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的范围。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以上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物权法》明确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作抵押。
股权属于可以质押的权利,不能抵押。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债务人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
A.某农民自留地上种植的果树
B.某学校校办工厂的货车
C.某医院的医疗器械
D.某幼儿园小卖部的设备
E.某企业正在建造的厂房
[答疑编号1096250114]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的范围。
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因此,选项C不选。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抵押物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B.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C.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D.以债务人有权处分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答疑编号109625011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登记。
选项A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属于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选项B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选项C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选项D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债务人有权处分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属于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情形,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例题·多选题】10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时甲乙签订一份房屋抵押合同,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栋房屋抵押给乙,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办理抵押登记。
但是10日后甲仍然拒绝协助乙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C.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未生效
E.抵押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
[答疑编号1096250116]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合同的生效。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属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本题中,甲乙二人已经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但是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权没有设立。
甲拒绝协助乙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的约定,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抵押权的效力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动产抵押权人受偿顺序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都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受偿顺序以完成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B.都登记的,不分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一律按同一顺序,按债权比例受偿
C.未登记的,不分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一律按同一顺序,按债权比例受偿
D.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与质权并存时,动产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E.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答疑编号1096250117]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动产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因此,选项ACE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因此,选项D正确。
【例题·单选题】甲向乙借款l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甲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
在丙居住期间,因丙吸烟不慎起火,致房屋贬值2万元。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应重新提供抵押物
B.乙有权请求甲将丙给付的2万元赔偿款提存
C.乙有权请求甲提前还款
D.乙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答疑编号109625011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
当抵押物的价值形态发生改变时,并不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抵押权可以追及到变化后的价值形态之上。
即当抵押物灭失而使抵押人获得赔偿请求权时,此赔偿请求权为原抵押物的对价,抵押权人的担保物权可就此请求权而继续存在。
当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获得赔偿请求权或赔偿金时,抵押权人的担保物权得就该赔偿请求权或赔偿金而继续存在的法律效力,在理论上称之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
四、特殊抵押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理论,特殊抵押是指在主体、客体、内容或成立方面存在某些特殊性的抵押,具体包括( )。
A.最高额抵押
B.共同抵押
C.动产抵押
D.不动产抵押
E.财团抵押
[答疑编号1096250119]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抵押的形式。
根据物权法理论,特殊抵押的形式有:
最高额抵押、共同抵押、财团抵押。
第三节 质 权
本节的内容主要是《物权法》、《担保法》对质权的规定,所涉及的法条不多,内容也非常简单。
学习时应重点掌握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设立以及权利质权准占有的移转方式,注意和抵押权的相似和不同之处。
本节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结构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按照质权的种类分为两大部分——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本节的重点难点:
质权的特征;动产质权的设立以及设立方式;权利质权的设立以及权利质权准占有的移转方式。
特别注意《担保法》中有关质权设立的规定已经被《物权法》废止,学习时要及时地更新。
历年考点:
1.质物的种类;
2.质权的效力;
3.权利质押的种类。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质人必须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
B.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C.质权人有占有、留置财产的权利
D.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动产质权的当事人之间应为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答疑编号1096250120]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210、212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出质人必须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选项B错误。
《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选项C正确。
质权是移转担保财产占有的物权。
质权除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之外,还有留置效力。
(注意看教材上有关质权特征的介绍)
选项D正确。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选项E正确。
《物权法》第210条规定,动产质权的当事人之间应以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抵押和质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抵押的客体是不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利,动产不能成为抵押物
B.动产质押的客体是动产
C.动产质押中,出质人要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
D.在抵押关系中,并不转移物的占有
[答疑编号109625012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抵押的客体是不动产和动产,不包括权利;动产质押的客体是动产。
在抵押关系中,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在质权关系中,需要转移物的占有,这也是抵押与质押的主要的区别。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C.依法可以转让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D.物权、抗辩权
E.存款单、仓单、提单
[答疑编号1096250122]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以质押的权利。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4)应收账款;(5)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例题·单选题】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仓单、提单出质的,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合同,质权自( )起生效。
A.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B.主管机关批准之日
C.质押合同成立之日
D.质押合同生效之日
[答疑编号109625012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生效时间。
《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例题·单选题】赵某开了一家装修公司,为筹措资金,赵某与钱某约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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