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108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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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108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但是,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
B、自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成立的责任
C、被告人在法庭上主张自己被刑讯逼供,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D、在违法所得没收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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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5节>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而且,《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故A项正确,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申请排
2.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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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判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
3.张某、李某因共同抢劫被抓获。
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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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人证言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
“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
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
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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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地区管辖
【答案】:
C
【解析】:
根据《高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犯罪发生地为公海,应由犯罪发生后首泊港口地法院即丙市法院管辖。
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5.学术界有许多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符合正当程序模式主张的是哪个:
A、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B、控制犯罪绝对为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
C、刑事诉讼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D、刑事诉讼应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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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答案】:
C
【解析】:
犯罪控制模式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点是:
控制犯罪绝对为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
该模式的基本价值理念是:
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一个能以有限的资源处理数量庞大的案件并提高逮捕与有罪判决率的刑事程序,才是符合犯罪控制模式的成功者。
故本题的AB两项都是犯罪控制模式的主张。
与犯罪控制模式对立的是正当程序模式,该模式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的学说,认为人类拥有某些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如果统治者侵犯了这些权利,人民将不信任政府,并撤回授予统治者的权利
6.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
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
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
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29题,单选)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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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人数。
《最高法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
“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故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A。
7.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2011年卷二25题,单选)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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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3节>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证据的理论分类,尤其是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判断与区分,是历年考试的必考部分。
A、B选项以客观外在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属于典型的实物证据;同时,设备、工具本身不可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C选项属于言词证据,但能够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
D选项中的鉴定结论(现为鉴定意见)是鉴定人的主观判断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另外,鉴定意见只针对案件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而根本不涉及案件普通事实,所以鉴定意见不可能单
8.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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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受理和审理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21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据此,选项A的错误在于,自诉案件的调解是有例外的,并未都可以调解。
选项B表述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但是,《高法解释》第277条第一款规定:
“……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2)反诉的内
9.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指定的居所应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B、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可以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C、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
D、由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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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4节>监视居住的种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故B项错误。
A、C、D项说法均正确。
10.张某被王某殴打致重伤,但是张某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却迟迟不予立案,张某于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通知书》,此时公安机关应当:
()
A、在收到通知书后5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B、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C、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D、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3节>立案监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六机关规定》第18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应当在7日内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当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11.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
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
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径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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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12节>遇有法定情形时的处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不起诉。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6条。
12.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4题,单选)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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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1款规定:
“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故A错误。
《意见》第14条规定:
“由侦查人员、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有条件的,侦查人员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故B错误。
《意见》第16条第2句规定:
13.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刑事审判的特征
【答案】:
B
【解析】:
刑事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
本题中,A.C.D三项均体现了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但是,B项未体现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14.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宣判后将王某立即释放
B、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判决生效前将王某继续羁押
D、判决生效后将王某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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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15.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
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4题,单选)
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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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回避理由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题中,诽谤罪属于依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条件是“自诉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而不是涉及某人,故A错误;
16.下列关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活动,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检察院有权直接撤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
B、检察院认为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不当的,应当在收到建议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C、对于第一审法院的未生效错误判决,同级检察院有权在抗诉期内向其上一级法院提起二审抗诉
D、对于第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各级检察院均有权向其同级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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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2章>第6节>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
17.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其妻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
侦查人员获得的下列证据材料中属于传来证据的是:
()
A、吴某供述钱某为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深夜趁张某熟睡之际,用钉锤猛击张某的头部将其打死
B、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C、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某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某报复,所以不敢声张
D、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某交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的法医鉴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以证据来源作为划分标准,凡是直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即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为传来证据。
B项属于传来证据,A、C、D项属于原始证据。
18.某市政府机关职员王某,因涉嫌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3节>取保候审的程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以及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根据有关规定,间谍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首先排除选项A、B。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但是该法第4条又同时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所以该案中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取保候审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因此正确的选项应当为C。
19.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7题,单选)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6节>羁押必要性审查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故A错误。
第14条第1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甲涉嫌盗窃罪,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检察院可以公开审查也可以不公开审查。
故B错误。
第12条第2款规定:
“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
20.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
D、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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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上下级法院的关系。
我国刑事审判中的法院独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官个人独立,是指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保持独立,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因此A、B两项是错误的,不应选择。
C选项具有迷惑性,实际上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不能排除监督,监督不同于干预,相反,法院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受到监督。
D选项正确,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
21.马某盗窃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行为,合法的是:
(2018年模拟仿真题)
A、找目击证人核实证据
B、侦查终结,找侦查机关复制起诉意见书
C、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申请检察院调查嫌疑人无罪的证据
D、将获得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公安机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综合《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的规定,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不享有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含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证据)以及核实证据的权利,ABC明显错误,不选择。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可见,D正确。
本题选D。
22.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
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证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23.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问题。
依据《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
“……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法条,可知B项正确。
24.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后,刘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刘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死缓复核的情况及处理。
《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规定,A、C选项不应选。
另外,本案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仅量刑不当。
依据上述规定,不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情形,因此B选项不应选。
综上,答案是D选项。
25.桥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
()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新证据、延期审理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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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