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钢窗安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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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塑钢窗安装合同
塑钢窗制作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协议书。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资金来源:
1.4工程内容:
该项目的所有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优化、制作和安装。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塑钢门窗的设计优化、制作和安装以及发包人在过程中签发的各类变更、零星工程。
2.2承包方式:
纳入土建施工单位的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
2.3甲供材料:
。
第3条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1合同总额:
工程合同总价款(扣除甲供材):
¥元整,
(大写:
)
3.2合同价格组成
3.2.1说明:
1、塑料型材:
塑料型材采用“中财”,推拉窗、门采用88系列,平开窗、门采用60系列。
甲供材扣费为暂定价,工程结算时甲供型材按11850元/T乘以实际用量由材供部按实扣除;2、衬钢:
按照规范要求;3、五金:
门窗五金为山东“国强”,各门窗具体五金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螺丝均为不锈钢;4、玻璃:
玻璃为5+9A+5中空白玻,具体根据招标图纸要求;5、门窗用橡皮条采用窗友,材质为三元乙丙、毛条为窗友硅化毛条、玻璃胶采用浙江之江或广州白云,门窗框下轨采用九厘板木盒保护;6、门窗单价包含一切检验检测费,门窗框送现场是包装完整;7、按门窗框制作尺寸结算。
8、玻璃双面吸膜按工程部意见不在价格内。
3.2.2乙方承诺报价时已考虑一切风险因素,除甲方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综合单价。
3.2.3乙方承诺报价时已考虑到甲方不提供宿舍及仓库因素,宿舍及仓库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4条各方驻工地代表及职责
4.1甲方驻工地代表:
。
4.2监理单位及监理代表:
。
4.3乙方驻工地代表:
。
4.4甲方职责
4.4.1检查施工质量和工艺质量,对不按合同要求和程序施工的有权要求停工。
4.4.2控制工程的进度,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监督。
4.4.3负责现场协调和内外关系协调。
4.4.4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4.5负责协调乙方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如协调总承包单位提供乙方施工场地,提供用电接口等。
(用电费用由乙方装表自行负责)。
4.4.6对乙方送达的工程联系单、签证等各种报告及时签收或签署意见。
4.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5乙方职责
4.5.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范围及初步设计图纸,负责完成设计优化、细化工作并及时绘制成套施工详图及节点大样图,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所造成的后续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5.2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由甲方工程技术部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艺完成1:
1实物样板,并在不需要时予以拆除。
4.5.3完成所需的塑钢门窗的所有性能测试检验(如三性试验、现场抽检、淋水试验等)。
(具体检测符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4.5.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按合约工期完成合约范围内的塑钢门窗交钥匙工程。
如乙方未按规范及图纸要求施工一切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监理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乙方需无条件返工处理,直至满足规范要求为止。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4.5.5在整个项目竣工后,乙方必须负责该分部工程通过质监站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4.5.6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现场监理人员及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遵守总承包方工地管理制度。
4.5.7对已完工程但未竣工验收及未交接的工程,负责成品保护及清洁工作,并负责施工中损坏件的修复更换。
一切偷盗及损伤均由乙方负责。
对甲方其他成品工程不能损坏,否则全额赔偿或无偿修复。
4.5.8参加甲方、监理及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协调会议,积极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甲方举办的各种活动。
4.5.9对工程资料如实填写、收集并负责完整归档。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
4.5.10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
4.5.11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总价10%的赔偿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赔偿责任。
4.5.12乙方必须在总承包方指定期限内安排进场,确保安装人员数量,根据外墙装饰的实际施工进度逐层完成安装,配合好土建单位的整体施工进度,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却因人员不足造成进度滞后,脚手架不能及时下降,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6总承包方职责
4.6.1本工程纳入总包方的总包管理范围,由总包方负责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协调等综合管理,总包方同时享有业主方付款签字建议权、经济赔偿金权、塑钢分包单位撤换建议权。
4.6.2总承包方有义务对工程的总工期进行控制,分包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工期控制,在总包方总工期控制下合理安排塑钢门窗的工期,满足业主方、总包方、监理单位的工程工期要求。
4.6.3在合理的工程进度下,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乙方的施工条件。
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等供乙方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
4.6.4与乙方核对清楚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控制线。
第5条工期
5.1开工日期:
以甲方提出的开工日期为准。
5.2竣工日期:
以甲方提出的竣工日期为准。
5.3进度计划
5.3.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进场前7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门窗安装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报现场监理方和甲方工程技术部,并有可靠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经现场监理方和甲方批准后执行。
5.3.2乙方必须配合总承包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总承包等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乙方必须在甲方确定期限内安排进场,确保安装人员数量,根据土建的实际施工进度逐层完成安装,配合好总承包单位的整体施工进度。
如不能达到土建的进度要求,乙方将处以1000元/层的罚款。
5.4甲方有权要求工程进行分阶段交接或竣工,乙方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
此分项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
第6条质量技术标准
6.1本工程塑钢门窗制作、安装施工中应执行下列标准:
6.1.1《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6.1.2《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62-2008)
6.1.3《塑钢建筑型材》(GB5237-2008)
6.1.4《塑钢门窗》(GB/T8478-2008)
6.1.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6.1.6《建筑外门窗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7106-2008)
6.1.7《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6.1.8《建筑门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
6.1.9《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
6.1.10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改运行[2003]2116号
6.1.11铝型材、玻璃、五金、密封材料等国家技术标准
6.1.12塑钢门窗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6.1.13《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
6.1.1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6.1.15《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6.1.1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6.1.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
6.1.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6.1.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07
6.1.20《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6.1.21《塑钢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5
6.1.2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6.1.23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铝门窗工程管理工作标准》
6.1.24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铝门窗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6.1.25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施工样板作业指引》
6.2塑钢门窗设计
6.2.11~6层门窗的抗风压性、气密性和水密性不低于3级;7层及以上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不低于4级;其性能等级试验方法应符合《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的规定。
6.2.2塑钢门窗设计节点深化。
门窗专业承包商应对门窗框各类拼樘料、中梃、横档、转角拼接料等细部防水节点优化设计,并绘制加工、制作、拼接节点的详图。
6.2.3门窗型材必须和合同确定的样品同品牌、型号、规格、壁厚等,玻璃、五金配件等材质及品牌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乙方需提供铝合金门窗成套施工详图,节点大样图,抗风压计算书等资料,并报甲方工程技术部门和设计单位审核确定。
满足甲方认可的样窗所提供的型材。
6.2.4满足甲方认可的深化图纸要求及对本工程型材颜色及表面处理方式;玻璃颜色、钢化及厚度要求、印花或磨砂要求及其他要求。
6.3塑钢门窗制作
第7条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7.1门窗设计要求
7.1.1本工程的塑钢门窗施工图由中标单位设计。
门窗设计时应提供所有门窗的详图,包括牵引图、大样图、节点图(含螺丝、五金等)、断面大样及型材的型号等。
7.1.2作用于建筑外门窗上的风荷载,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按下式计算,且塑钢窗不小于1.0kN/m2,塑钢门不小于1.5kN/m2
Wk=βgzμsμzW0
式中:
W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采用。
μs――风荷载体形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7.3.3局部风压体型系数的规定采用。
当建筑物进行了风洞试验时,可根据风洞试验结果确定。
μz――风压高度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W0――基本风压(kN/m2),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重现期50年的基本风压采用。
7.1.3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撑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法对典型门窗型的主要受力增强型钢进行计算验算,选择适当的增强型钢或加强构件。
计算门窗受力时,PVC型材可以忽略不计算,仅计算增强型钢的受力。
参照《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86附录A《建筑外窗抗风压强度计算方法》进行受力计算。
7.1.4门窗受力增强型钢由风荷载作用力产生的最大挠度值应满足下式要求,并且应同时满足绝对挠度值不大于15mm。
7.1.5平开窗拼窗中工料、中梃料如采用一体化型材,抗风压不够,则型材内部设镀锌钢衬加强。
7.1.6塑钢门窗外包尺寸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洞口尺寸门窗每边缩小25mm。
7.1.7使用加强中梃室外凸包上下端口应使用防水材料进行封堵,不得直接敞口暴露室外。
7.1.8玻璃压线条朝向室内,所有型材中工、加强拼管须保证室内侧平齐。
7.2门窗性能,满足建筑设计要求
塑钢门窗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窗类
型性能
塑钢平开门窗
塑钢推拉门窗
抗风压强度性能(Pa)
按照在当地重现期50年的基本风压计算
气密性性能
不低于5级
不低于4级
水密性性能(Pa)
在当地重现期50年的基本风压计算,并≥500(5级)
在当地重现期50年的基本风压计算,并≥300(3级)
中空玻璃的传热系数
单银高透光Low-E玻璃≤1.73W/M2.K
建筑外门窗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Rw≥30dB
整窗传热系数
断热门窗≤2.7W/M2.K(LOW-E玻璃)
上表中的分级体系参照国标GB/T7106-2008,GB/T8485-2008,GB/T8485-2008。
7.3门窗框与墙体连接
7.3.1门窗上口应做滴水,下口应放坡,坡度不小于10%。
外窗台最高点应低于内窗台20mm以上。
7.3.2门窗框安装前,门窗安装单位应先检查核对每一门窗洞口尺寸,监理负责对洞口尺寸进行验收。
如门窗框和洞口之间缝隙超过允许偏差,应先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洞口处理后方可进行门窗安装。
7.3.3湿法塞缝时,按下表采用: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mm)
面层装饰材料
钢结构
清水墙
抹灰、贴面砖
石材
缝隙尺寸
5
15
25
50
7.3.4如洞口出现偏差,当小于20mm(每边)或大于40mm(每边)时,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洞口处理,大于40mm的洞口(每边)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回补,过小的洞口应进行凿除或变更门窗尺寸。
7.3.5总包单位应提供水电,接驳点不远于两层。
7.3.6总包单位应及时提供门窗安装控制线,包括每一门窗洞口的水平、垂直、平面位置控制线。
7.3.7当门窗高度大于一个层高或≥3米时,受力构件必须和结构主体通过预埋件连接,并保证强度和刚度。
7.3.8门窗框在墙体洞口就位时,应用木楔等软性垫块临时楔紧固定,并不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损坏。
7.3.9固定门窗框的连接件采用Q235B钢材,镀锌防腐处理,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在外框型材室内外双向固定。
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180mm,其余固定点间距不超过500mm。
在门窗高度大于2.5米时,应加密固定点间距至400mm。
7.3.10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连接件与框槽之间应配合紧密,不能有松动。
7.3.11组合门窗拼樘料必须直接固定在洞口墙体上。
7.3.12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门窗,加气混凝土砌块上固定门窗应采用钢钉。
7.3.13门窗或幕墙采用方通时严禁与墙体通过塞缝连接,应采用异型塑钢包方通或采用异型钢(铝)通。
7.4防雷接地安装
7.4.1有防雷要求的塑钢门窗,土建或安装单位应在门窗洞口内预留直径不小于8mm的防雷接地钢筋,门窗通过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接地钢筋焊接。
7.4.2防雷连接件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扁钢,扁钢截面积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
7.4.3扁钢与门窗框采用不小于1*M6(或2*M4.2)不锈钢自攻螺钉连接,扁钢与防雷接地钢筋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100mm(双面不小于50mm)。
焊缝去渣后刷2道防锈漆。
7.5塞缝、收口
7.5.1塞缝前应先进行隐蔽验收,检查门窗框安装的位置和垂直度、平整度,连接件间距、防雷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7.5.2门窗框安装前,应将洞口内的杂物、灰尘清理干净,混凝土或砌体洞口应浇水湿润,宜刷纯水泥浆。
7.5.3塞缝材料采用的1:
2干硬性水泥砂浆,加5%防水粉(每立方可加0.9kg杜拉纤维并搅拌分散均匀),没有防水要求的门窗可不掺防水剂。
7.5.4通常采用框槽、接缝整体塞缝的方法,但对于推拉门下框这种难以整体塞缝的情况,可采用先在框槽内灌砂浆再塞缝的方法,但框槽内先灌砂浆的外表面必须粗糙,以利于后塞缝砂浆粘结紧密。
7.5.5水泥砂浆塞缝时不能使门窗框涨突变形,操作时应避免造成门窗框位置移动或影响其垂直度、平整度。
7.5.6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至少3天),应将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取出,用相同的水泥砂浆将洞口补平。
7.5.7抽查塞缝的质量,重点检查是否有开裂、大面积空鼓的情况,若有应采取灌浆等措施进行补救。
7.5.8塞缝完成后,缝边墙体必须用砂浆压平,3-5天后再涂抹JS复合防水涂膜2.0mm厚,涂刷应分层进行。
涂抹宽度范围:
压住铝框边10mm左右,至门窗洞口的侧边处(卷边至少50mm),总宽度不小于100mm。
(最后的窗边收口由总包单位负责)。
7.5.9防水涂膜完成后,门窗框边土建收口之前,甲方、监理应进行防水层的隐蔽验收,检查防水涂膜是否漏刷,厚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5.10总包进行门窗框边抹灰收口时,必须在门窗框室外侧边留出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的密封槽。
7.5.11抹灰施工完成至少7天后才能打注框边接缝密封胶。
7.5.12在大面积接缝打胶前,应进行样板施工打胶,打胶3天后检查密封胶与水泥砂浆、塑钢型材的相容性,若不相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7.5.13门窗框边的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
7.5.14框边打注密封胶前,应将6mm槽内清理干净,打胶时应避免污染玻璃、型材和墙体,胶缝应光滑、平整、宽度均匀一致。
7.6玻璃、门窗扇安装
7.6.1在塞缝、墙体抹灰等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才能安装玻璃、门窗扇。
7.6.2玻璃安装前应清理,检查玻璃安装槽口内外表面,保持表面洁净、干燥、无灰尘油污等,并按下列各条要求:
7.6.3玻璃不得与玻璃槽直接接触,应在玻璃的四边按设计要求垫上不同厚度的承重或支承垫块,垫块可采用胶粘固定,玻璃垫块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7.6.4玻璃在安装槽内应均匀、对称,符合规范中玻璃嵌入尺寸的要求。
密封胶安装玻璃时可先在铝框内摆放胶垫以调整好玻璃的位置,再打密封胶。
密封胶应整齐、平滑畅顺、无空隙、断口和空洞,注胶宽度不小于5mm,最小厚度不小于3mm。
。
7.6.5玻璃压条采用90°接口,安装玻璃前小心拆卸,安装压条时不得划花接口位,安装后没有翘起,接口紧密,平整。
7.6.6玻璃宜在工厂安装,需要在现场安装的玻璃应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安装质量与要求,开启扇玻璃安装后应再次检查,调整五金配件及窗扇框搭接量,保证开启平顺,无功能障碍,采用密封胶安装的开启扇应锁紧48小时以上以防止玻璃移位。
7.6.7安装固定玻璃前,应检查修复窗框四角接缝打胶情况,确保接缝密封严密。
7.6.8玻璃与扇框铝型材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扇框底部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50mm的硬质氯丁橡胶垫块,间距不大于300mm。
7.6.9玻璃两边的嵌入量及空隙应满足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
7.6.10玻璃和框之间的缝隙应用弹性密封材料密封,安装玻璃时应在玻璃与扇框之间、玻璃与扣条之间安装长度不小于25mm的弹性垫块,间距不应大于300mm。
7.6.11玻璃扣条安装前,应在其与窗框接触一侧涂膜密封胶。
7.6.12玻璃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打胶,打胶前应采用异丙醇等专用打胶清洁剂来清洁基材粘结表面,确保粘结面干燥、无油污灰尘,密封胶与玻璃、框扇型材的粘结宽度不小于5mm。
胶缝应光滑、平整、宽度均匀一致。
7.7五金配件安装
7.7.1五金配件的安装位置应准确,数量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五金配件应开关灵活,无卡死紧涩,具有足够的强度,满足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要求。
7.7.2五金配件在结构上要便于更换和调整,宜采用卡槽式连接而不在铝型材的正面钻孔,采用紧固螺丝连接时宜安装塑料垫圈,并采用可靠的防松措施。
不得使用铆钉固定。
7.7.3五金系统各部件的安装所对应各个位置应准确、可靠,在框材、扇材上所需加工的各个工艺孔、槽口均应以五金系统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要求为准。
7.7.4所使用的紧固件均为不锈钢材质。
承重(承载)五金与门窗连接时,螺钉啮合长度应大于所用螺钉两个螺距的长度。
7.7.5安装五金配件必须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严禁采用镀锌紧固件、铆钉。
7.7.6安装五金配件的螺丝应抹胶后拧进,螺丝头位置宜打胶密封。
7.7.7铰链、两点锁、钩锁、滑轮应在安装时进行调节,确保开启顺利后才能固定限位螺丝。
7.7.8推拉门窗限位块、防撞块、钩锁锁座应一次性安装到位。
7.7.9窗执手、钩锁安装高度应在离地面1500-1600mm,门执手、钩锁安装高度应在离地面900-1100mm。
7.7.10钩锁安装原则:
向上推锁闭,向下推开启,锁闭状态下滑块上显示红色,开启状态下滑块上显示绿色。
7.7.11基本要求:
标准:
门5万次以上开关使用,窗2万次以上开关使用
品牌:
国强,按满足中财工艺要求的标准配置进行配置
国强配件五金配置
60系列外平开窗
序号
材料名称
国强代号
备注
1
两点锁(综合L=800mm)
11320
国强
2
滑撑(综合14寸)
G2S183014
国强
3
提升块
国强
60系列平开门
序号
材料名称
国强代号
备注
1
执手锁(L=1680mm)
10220-1
国强
2
门铰链
10560
国强
3
提升块
国强
88系列推拉窗
序号
材料名称
国强代号
备注
1
窗锁(大月牙锁)
ST121N
国强
2
双轮
ST308
国强
3
防风块(上)
国强
4
防风块(下)
国强
5
限位块
国强
6
缓冲块
国强
88系列推拉门
序号
材料名称
国强代号
备注
1
门勾锁
15000
国强
2
双轮
ST308
国强
3
防风块(上)
国强
4
防风块(下)
国强
5
限位块
国强
6
缓冲块
国强
塑钢门窗五金配置及要求一览表
(1)外平开窗
产品名称
品牌、系列、型号
备注
国强
摩擦铰链
不锈钢,重磅/22/3.0
投标人根据计算选用规格及承重量合适的铰链,铰链总长度不得小于扇宽(外平开窗)或扇高(外悬窗)的三分之一。
传动器
根据扇高选用
根据型材选用执手中心距合适的传动器(锁点距离扇角部不得大于200mm)
执手
外开标准流线执手
白色单面执手,不带锁
锁座
根据型材选用
根据传动器锁头数量配置
备注:
对开窗为真中梃对开窗。
(2)平开门
产品名称
品牌、系列、型号
备注
国强
角部铰链
三维铰链
固定钉采用双线自攻钉、外开门铰链与型材同色
中间铰链
——
传动器
根据门扇高度选用
根据型材选用执手中心距合适的传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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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塑钢窗 安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