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1036847
- 上传时间:2023-02-24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61KB
XX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
《XX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XX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永善县委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永发[XX]4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我县教育事业的综合实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调动乡镇办学积极性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稳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原则。
(四)坚持充分发挥教育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教育更好地为城乡发展服务的原则。
三、充分认识深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和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全民素质、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任务。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实行“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来,乡镇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责任,但是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的任务更为艰巨和复杂。
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
四、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
县人民政府将教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乡镇学校校舍建设补助和县属学校校舍建设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1.健全教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工资县财政统发制度,工资标准严格按政策执行,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2.确保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正常需要的公用经费。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的核定及实施意见》(云财教[XX]163号)的要求核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足额拨付,确保逐年有所增长。
国家实行的免杂费补助和提高公用经费标准补助,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
(二)改革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发挥效益。
按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把农村中小学的一切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校财局管”。
要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强化审计监督,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要确保教育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设立教育专款专户,封闭运行,专项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三)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长效维修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
各乡镇要根据“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排危力度,消除现有危房和新增危房。
(四)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县财政局XX年制定的《永善县“两免一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救助贫困学生。
(五)确保农村教育集资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清偿农村教育负债。
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债务。
(六)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扎实有效,必须严格执行《永善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永政办发[XX]23号)。
五、进一步调整校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一)布局调整原则。
调整中小学布局是促进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遵循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划、调整工作,切实担负起办学和管理的责任;项目学校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改造和建设。
按照“以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在原调整优化布点的基础上,把方便学生上学与扩大学校规模结合起来,并考虑金沙江溪洛渡巨型水电站和向家坝水电站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安置情况,对办学条件不具备、教学质量差的校点适当合并,在交通不方便的地区仍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因此,合理布局,科学调减小学校点尤为重要。
同时根据“两基”攻坚要求,合理增设初级中学,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原则上人口较多的乡镇建设1至2所初级中学,人口较少的乡扩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再增加单小和教学点;对规划撤并的学校,在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继续投入,XX年至今,我县已撤并小学校94所,小学校数从XX年的706所降到了现在的612所;撤并了团结、佛滩、桐堡、双凤、码口5所附中;新建了细沙、青胜、团结、码口、莲峰二中5所初级中学;将马楠、伍寨、水竹3所中心校扩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妥善处置闲置资产。
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闲置校产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置换,由当地乡镇政府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协商后,所得资金专项用于学校建设及偿还学校债务。
(三)严格转制审批程序。
严格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转制审批程序,不得以出售、拍卖等方式进行转让。
(四)合理规划,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
1.规划。
为加强对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领导和管理,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永善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组。
学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学校建设的长远规划,分类实施。
遵照“立足长远、分步实施、优化资源,实现均衡、和谐发展”的原则,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
我县从XX年开始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XX年制定了《永善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按照“一步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力推进,非规划学校不安排新建项目和添置,以危改工程推动布局调整;二是分类实施;三是综合开发、盘活资源;四是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从办学条件、师资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等方面重点扶持。
XX年至今,已完成撤并校点数94个,排除危房万平方米。
XX年,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布局调整作了新要求,我县力争在XX年12月前按新要求完成校舍普查和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
2.实施。
(1)溪洛渡水电站库区学校复建项目的实施:
库区移民安置学校建设规划涉及溪洛渡、桧溪、务基、黄华、大兴、码口、青胜、团结等乡镇;涉及职中1所,小学42所;规划建设职中1所,小学23所;规划建设内容为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师生宿舍、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24830平方米。
(2)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
全县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94649平方米,其中中学5所,危房面积11749平方米;小学295所危房面积82900平方米;规划建设内容为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师生宿舍、附属设施等;规划排除危房面积94649平方米。
(3)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含普九)的实施:
规划覆盖全县20所中学(含高中)和223所小学,其中中学缺配面积191469平方米,小学缺配面积150881平方米;规划包含基础设施建设、附属工程、征地、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建设等;建筑面积342350平方米。
3.优化和均衡化。
由于地区间的不平衡,城乡教育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都存在着较大差距,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影响了普及教育。
为改变这一状况,必须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并使教育资源逐步优化与均衡化。
(1)高中的优化与均衡化。
为使高中均衡发展,从XX年起,永善二中缩小初中招生,扩大高中招生,逐步将永善二中办为高级中学,并使之与永善一中并驾齐驱,从而突破高中教育的瓶颈制约。
(2)初中的优化与均衡化。
为达到普九目标,各乡镇必须办好初中;在县城区将原溪一中、溪二中升格为永善实验中学和永善第三中学,从而逐步实现初中的优化与均衡化。
(3)小学的优化与均衡化。
为缩小城乡差别,减少代课教师,每一年的教师补员,集中在村及其以下校点,从而实现农村小学师资力量优化与均衡化。
在县城区,将溪洛渡镇中心校更名为永善城关小学,作为县直学校管理;四角小学与五顺小学合并建设成立溪洛渡中心校;云大永善实验小学恢复为永善示范小学,从而实现城区小学教育的三足鼎立。
(4)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根据我县教师紧缺和教师资源分配不均衡的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教师到高寒边远贫困地方任教的意见》,鼓励教师安心于高寒边远贫困地方任教。
二是教育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教师交流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逐步建立教师校际交流和优秀教师定点指导制度等。
六、严格编制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农村教师编制的管理。
1.县教育部门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
全面实施聘用聘任制度,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管理等制度,配足配强农村学校教师并控制教师流动的“流向”、“流速”、“流量”,用五年时间做到全县教育事业按编制定员,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2.逐步建立教师转任交流机制。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教师交流,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与基层学校教师挂职交流的意见》,鼓励名师跨校互聘兼课,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
3.强化编制管理。
按照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一是对中学及各乡镇中心校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制定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52号)进行核编,对村级完小及以下学校按个教职工/每班进行核编;二是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和职责,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各学校严格按教育局《关于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配置的意见》执行,不能乱设岗位和职数;三是合理确定教师与教辅人员的结构比例,学校在编制范围内全员聘用教职工;四是根据上级要求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教职工编制,以保证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城镇中小学的超编教师,要调整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是加强对中心校、公路沿线学校和坝区学校的控编管理。
中心校、公路沿线学校和坝区学校按师生比逐校核编;超编的要在本乡镇内逆向流动方式轮流支教,减少代课教师。
(二)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完善去留手续;未办理调离手续之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其支付工资。
农村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
(三)认真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三制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公选聘任制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并根据优教优酬原则,建立绩效工资制。
1.实行校长公选聘任制及其任期目标管理合同制。
从XX年秋起,取消学校及校长行政级别,全面推行校长公选聘任制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校长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全县中小学校(园)长由教育局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合同管理。
2.实行全员聘任制,搞活用人机制。
采取“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办法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和合同管理。
对落聘的教职工实行转岗、培训后进行二次竞岗或分流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
3.实行绩效工资制,改革分配方式。
把教师业绩与收入挂钩,实行优教优酬,将教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绩效进行重新分配。
(四)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努力拓宽教师来源渠道。
全县在编制范围内,积极吸收优秀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非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合格率。
从乡镇机构中分流出的富余人员,凡属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本人自愿参加教师资格培训,能力测试合格者,充实到中小学任教。
要根据“进一退一”的原则,逐步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和临时聘用人员。
加大力度,逐步补充缺编教师,每年补充教师不低于200人。
(五)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巩固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重点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学理念、信息技术、学历等全方位培训,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我县师资队伍、教育水平均衡发展。
(六)教育局机关实施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聘用上岗制度,以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益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七)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
制定出台《永善县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推进普九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公平、公正调配教师。
七、大力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
制定出台《关于大力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一是在土地、税费、规费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二是认真总结近两年推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经验,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配套政策;三是逐步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四是将部分国有教育资源转移给具有办学条件的团体和个人,走国有民营的路子。
八、依法治教,加强管理,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对挤占和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不及时修缮危房,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领导和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二)坚决贯彻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教,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到位。
县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督促和检查各乡镇农村义务教育的落实情况,保障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九、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县财政局要对教育的投入、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学校布局调整、危房改造、中小学校长及教职工管理、中小学控辍保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积极做好协助与配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强化教育督导工作。
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农村教育的专项督查与通报,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乡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情况。
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以及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督导。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向县人民政府作出督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检查及评估结果。
(三)建立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县人民政府对积极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对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有显著成效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并在转移支付和各种专项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
对挤占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不及时改造危房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教育资产流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本方案未明确事项,按中央和省、市的政策要求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进一步 深化 农村义务教育 管理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