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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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
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档案是该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今后工程的使用、养护、改建、扩建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办法》,同时参考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工程项目的提出、调研、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立项、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勘察设计、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最终工程质量评定、竣工到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科研试验、计算、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施工、设计、监理、科研、试验、建设等单位(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领导人分管此项工作,并应指定一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兼管此项工作,负责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应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准确程度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审查结论。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档案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遵照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设计、施工、监理编制、整理项目档案,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档案(交竣工文件)的编制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施工项目承包人应把编制工程档案纳入工程管理职责范围,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真实,符合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要求。
第六条建设项目档案的编制与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监理单位除了应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的同时,完成自身的档案文件的收集,还应及时督促、检查承包人的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并把档案编制工作纳入监理职责范围,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七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业主单位各项目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项目部负责人应把督促各施工单位的档案编制工作纳入项目部管理职责范围,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八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自觉接受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应建立档案工作的“四列入”和“三参加”制度,“四列入”即将项目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列入工程计划管理工作;列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列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列入经济责任制。
“三参加”即建设项目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要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基建项目总验收、参加项目科研鉴定。
第十条建设项目属市级工程的,工程档案应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市交通委申请验收,并提供有关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情况的文字材料,以及竣工档案分类目录等材料,再由市交通委向市档案局申报,经市档案局审查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组织档案验收;属省级工程的,工程档案必须由市交通委向省交通厅、省档案局申报;属国家级工程的,应由省交通厅再向交通部档案馆申报,经交通部档案馆审查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组织档案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业主单位应按《福建省档案登记暂行办法》向市交通委报送《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办理表》,属省级工程的由市交通委向省交通厅报送,属国家级工程的由省交通厅再向交通部档案馆报送。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保证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第十二条业主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设立档案管理专门条款,明确档案整理依据,以及移交内容、载体形式、移交套数和时间等要求。
第十三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确定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并设立档案室,成立工程档案编制组,配备与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管理专兼职人员,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和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均应设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库房并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和保护设备,对重点和珍贵档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其费用应按国家规定列入工程概算。
档案库房的管理应达到《福建省档案安全管理规范(暂行)》(闽档[2001]20号)的要求。
第十五条各参建单位确定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参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应科学、准确,编号合理,分类方案和编号方法依据《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档案组卷应合理,归档的案卷要符合《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业主单位项目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发文应确定一个工程驻地项目部发文代字,有利平时内业资料的管理,更利于今后档案组卷的规范化。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监理单位应做好竣工图的审核工作。
竣工图的编制应符合《建设项目档案竣工图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做好档案系统整理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套原件档案资料,并报送“科技档案分类目录”。
项目建设单位在接收施工、监理等单位移交的档案后,应负责项目所有档案资料的汇总、案卷排列和检索工具的编排工作,编制项目档案科技档案分类总目录,提供档案专项验收用,验收后分别提交参建单位进行档案的整改及复制工作。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档案的编制流程图
第二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及职能部门档案编制的总编制流程图
第四章档案的汇总及移交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具体的要求是:
移交的档案必须完整、准确,而且经过系统整理,符合规范要求。
移交档案时应连同《科档目录》、目录软盘或光盘一并移交。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的档案及建设本单位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汇总、编目。
汇总整理的要求:
把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和各单位移交的档案按预先编好的分类方法进行理顺。
把各施工、监理单位移交的档案按单位工程理顺。
根据分类编号方案,给已理顺分类排列顺序的档案进行逐卷清点,核对档号,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档案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单位、上级档案行政管理单位、接养等单位移交相关的档案。
第二十六条交工验收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交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五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七条对于档案工作做得好的参建单位和有关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对于交工档案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暂不颁发《工程交工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档案验收通过。
严重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的实体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设置和类目标识。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检索和排架管理。
2.术语
2.1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建设项目档案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到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2.2类目
类目是档案分类的基本单位,是构成档案分类表的主要成份。
2.3类号
类号是类目的标识符号,用以表示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和排列顺序。
3.分类原则
建设项目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建设项目档案为对象,依据项目建设过程和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
4.标识符号
4.1建设项目档案分类号码采用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
4.2不同层次类号之间用间隔符号“·”分开,类号与案卷号之间用“—”隔开。
4.3建设项目档案基本类目设为7个类目。
在建设项目档案分类号前,统一采用建设项目名称的缩略汉语拼音字母,例:
厦门集美大道建设项目档案用“JD”表示。
5.类目设置
5.1本规则设有二个层次类目:
第一层次类目按项目建设过程和文件内容特点设置,见《分类主表》;第二层次类目按单位工程设置,其类号由建设单位统一编制。
6.各类档案的分类、编号
6.1工程凭证类的分类、编号
6.1.1工程凭证类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工程在提出、立项、审批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6.1.2编号形式:
以工程凭证类为1个属类,按文件材料形成的阶段、性质、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红线图
JD·1—×××
案卷流水号
工程凭证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6.2工程设计类的分类、编号
6.2.1工程设计类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6.2.2编号形式:
以工程设计类为1个属类,按项目、阶段、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分别整理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材料
JD·2—×××
案卷流水号
工程设计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6.3工程施工类的分类、编号
6.3.1工程施工类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6.3.2编号形式:
以工程施工类为1个属类,按单位工程再分下属类目,按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进行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第一个单位工程原材料试验报告单
JD·3·1—×××
案卷流水号
第一个单位工程代号(由业主提供)
工程施工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6.4工程监理类的分类、编号
6.4.1工程监理类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监理工作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6.4.2编号形式:
以工程监理类为1个属类,按合同段再分下属类目,按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进行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A驻地办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大纲
JD·4·1—×××
案卷流水号
第一个驻地办代号(由业主提供)
工程监理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6.5工程竣工类的分类、编号
6.5.1工程竣工类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阶段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6.5.2编号形式:
以工程竣工类为1个属类,按单位工程再分下属类目,按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进行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竣工图
JD·5·1—×××
案卷流水号
第一个单位工程(由业主提供)
工程竣工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6.6工程管理类的分类、编号
6.6.1工程管理类档案是指在建设过程中有关建设管理、涉外及工程会议等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6.6.2编号形式:
以工程管理类为1个属类,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的大事记
JD·6—×××
案卷流水号
工程管理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6.7工程科研类的分类、编号
6.7.1工程科研类档案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科研活动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
6.7.2编号形式:
以工程科研类为1个属类,按专业进行组卷,顺延编制案卷流水号。
例: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第一个科研项目的实验数据材料
JD·7·1—×××
案卷流水号
第一个科研项目
工程科研类材料
集美大道建设项目代号
7.各类档案案卷的排列
各类档案案卷实体在编制档号后,按照分类表中所赋予的分类号和档案案卷顺序号依次排列。
附件2.
建设项目档案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确定了建设项目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划分、划分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保管期限的划分。
2.术语
2.1文件材料归档
文件材料归档是指把办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经过整理组卷后移交给档案部门保存的过程。
2.2文件材料保管期限
文件材料保管期限是指对文件材料划定的留存年限时间界限。
3.归档范围
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到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建设项目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见《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和立卷形成的档案案卷质量必须符合《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4.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一套完整的原件,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归档,签字、印章等手续应完备。
4.4文件材料归档时,交接双方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
5.保管期限
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二种,永久为五十年以上,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含五十年)。
对建设项目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
对建设项目在较长时间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
6.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的划分
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按照《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附件3.
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案卷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的管理。
2.术语
2.1文件材料
是指记录和反映建设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总称。
2.2案卷
是指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应由案卷封面和卷脊、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
2.3卷内目录
是指登录案卷内文件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它对于管理和使用案卷具有重要作用,它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2.4卷内备考表
是指说明案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其内容应标明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不同载体形式文件的数量,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
2.5档号
是指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实体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档案的编号,包括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施工类的案卷流水号是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的类目下所有案卷进行顺延编号。
竣工图的案卷流水号是以整个建设项目为单位编写案卷流水号。
其他类目是以每个类别下所有案卷进行顺延编号。
2.6分类编号方案
是建设项目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的指导性文件,它以文字或图表的形式规定档案的分类方法、分类结构、类目名称及相应的代字代号含义。
3.文件材料的整理
3.1分类编号方案的编制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适用本建设项目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3.2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3.2.1档案的分类、编号办法参照《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执行。
3.2.2档案编号的代字、代号含义要准确,要同档案的分类方法、分类结构层次和排架顺序相一致。
3.2.3在每一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的档案编号。
3.3组卷的职责
3.3.1工程凭证类、工程设计类、工程竣工类(不含竣工图表)、工程管理类、工程科研类文件材料由业主单位负责组卷。
3.3.2工程施工类文件材料及工程竣工图表、工程声像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组卷。
3.3.3工程监理类文件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组卷。
3.3.4以上文件材料由相应单位按有关规定整理、组卷后向业主单位移交汇总。
3.4组卷的要求
3.4.1文件材料按照《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和《建设项目档案分类大纲》分类组卷。
3.4.2组卷必须遵循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便于档案利用和保管。
3.4.3卷内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达到真实、全面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设备及其管理活动的真实情况。
3.4.4竣工文件中形成的纸质材料应使用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形成的文字和表格部分,纸张统一为A4(297×210)号纸或A3(297×420)号纸,统一按A4(297×210)号纸的规格折叠,页边与文字间隙为:
装订边不小于30mm,翻口边20mm,天头边25mm,地角边20mm。
3.4.5卷内文件材料数量要适当,文字材料厚度一般控制在1~2cm(相当于A4幅面纸100~170张),图纸材料厚度一般控制在1~3cm。
3.4.6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字迹要清晰、端正、图面要整洁。
不能用热敏纸、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不耐久的字迹材料书写;凡为易褪色材料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如原材料出厂证明等),应附一份复印件,同时将原件裱糊在复印件的背面(空白面)。
3.4.7归档文字材料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对纸张规格大小差别较大的文件应适当补贴或折叠,如一张A4纸粘贴多张合格证的,其页码应打多个。
3.5组卷的方法
3.5.1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可研究、立项、征地拆迁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文件、承包合同、合同谈判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根据文件材料形成的阶段、性质、内容分类整理组卷。
3.5.2工程设计文件材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等按项目、阶段、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3.5.3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施工文件材料应按单位工程整理组卷。
其中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日志及中间验收等分别按合同段集中组卷。
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监理工作记录按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3.5.4工程监理工作形成的监理文件材料包括监理通知、开(停、复)工令、备忘录、有关会议纪要、施工质量检验分析、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及来往函等按阶段、问题分类整理组卷。
3.6案卷保管期限的划分
3.6.1各参建单位案卷保管期限的划分参照《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3.6.2原则上不同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应分别组卷,如果同一案卷中出现有不同期限的文件材料情况,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确定。
3.7案卷和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
3.7.1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顺序排列。
3.7.2案卷内管理性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顺序排列。
3.7.3项目技术文件材料按管理、依据、施工记录、检测实验、评定、证明顺序排列。
3.7.4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顺序排列。
3.7.5竣工图按里程、专业、图号顺序排列。
3.7.6卷内文件材料排列应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3.7.7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要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施工记录汇总材料在前,原始材料在后;试验台帐在前,试验报告、记录在后;单位工程评定表在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表在后。
4.案卷的编目
4.1卷内目录的编制(见图表1)
4.1.2序号:
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材料件数的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
4.1.3文件编号:
应填写文件材料的发文文号或图样的图号、设备代号、项目代号等。
其中,发文字号的年份应以“[2005]”表示。
4.1.4责任者:
应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可采取通用的标准简称。
原材料出厂证明责任者应写厂家。
一份文件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并用“;”连接,其余用“等”代替。
即落款单位(盖章的单位)。
即:
×××;×××等。
开工申请批复单、变更申请批复单、质量评定表、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中间交工证书这五种文件上的盖章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盖章(驻地章),责任者应为两家单位,例: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路桥监理公司。
4.1.5文件材料题名:
应填写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
文件材料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确切反映文件内容的,应根据文件内容另拟题名,并外加“[]”。
文件材料题名应将工程部位纳入题名内。
4.1.6日期:
填写文件材料形成日期的年、月、日。
其中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月份、日期分别以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两位的在前面加个“0”。
如2005年9月8日格式写为“20050908”。
若是同类同里程桩的文件材料,如水泥试验报告单,有两个以上形成日期,应填写起止日期,如2005年10月6日至2005年12月15日格式写为“”。
开工申请批复单、变更申请批复单、质量评定表、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中间交工证书这五种文件的日期以最后一个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为主。
没有形成时间或形成时间不清的文件,应根据其内容、形式、载体特征等考证出形成时间着录,并加“[]”号;或着录文件上的其他时间(收文时间、审核时间、印发时间等),并在备考表中说明。
如考证无结果,且无其他时间,则以三个“口”代之,着录为“口口口”。
4.1.7页次:
应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终件注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
案卷内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单面书写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其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科技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下角、背面在其左下角编写页号。
图样页号编写在标题栏右上方。
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
页号统一用页码机打。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页号编写方式从“1”开始依次逐页标注。
4.1.8备注(需要时填写)
4.2卷内备考表的编制(见图表2)
4.2.1立卷人:
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
4.2.2立卷日期:
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4.2.3检查人:
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即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签名。
4.2.4检查日期:
应填写审核的日期。
4.2.5立卷人的日期应比检查人日期早,立卷人、检查人及日期均使用碳素笔签字,不可用电脑打印。
4.3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
4.3.1案卷题名:
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材料内容,一般不超过50字为宜。
在结构上主要由项目名称、内容特征、文件材料名称三部分组成。
如属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
项目名称应与批准的原立项、设计相符。
案卷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案卷的基本内容。
例:
厦门东通道(翔安隧道)工程A1标左线隧道开工报告
4.3.2编制单位:
应填写负责文件材料组卷的单位名称。
4.3.3编制日期:
应填写案卷形成日期。
其中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月份、日期分别以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两位的在前面加个“0”。
如2005年10月8日格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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