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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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
(征求意见稿)
说明:
1、《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指标包含8类基本项目和创新项目,8类基本项目打分合计1000分,创新项目加分合计100分。
2、8类基本项目及分值安排为:
规划统筹(60分)、要素体系(260分)、公共服务(260分)、资源环境(100分)、优质服务(100分)、品牌营销(60分)、体制机制(80分)、政策供给与创新(80分)。
3、创新加分项目分散在8大项目指标之中,具体分值安排如下:
规划统筹(加10分)、产品供给(加15分)、公共服务(加15分)、资源环境(加10分)、优质服务(加15分)、品牌营销(加5分)、体制机制(加15分)、政策供给与创新(加15分)。
4、标注方式:
各指标项目中,需要文牍检查的项目为黑体字体,需要文牍和现场双检查的项目为斜体,仅需要现场检查的项目无标注(楷体),加分项目用下划线标注显示。
5、打分方式:
文牍检查项目采用加分方式;文牍和现场双检查的项目采用先文牍检查加分,现场检查再减分方式;现场检查项目为减分方式;加分项目为加分方式。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指标体系
序号
内容
评分标准
大项
分项
小项
注释
1
规划统筹
60
1.1
旅游规划创新
20
1.1.1
编制全域旅游规划
以全域旅游理念编制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涵盖《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则》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对全域旅游的发展具有引领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每一个项得2分,累计得6分。
6
1.1.2
全域旅游规划配套实施方案
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进度安排和部门任务分解表,并由政府印发,配套督办考核措施,项目完成度高。
每一项得2分,累计8分。
8
1.1.3
完善专项规划体系
制定旅游产品开发、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等专项规划、实施计划或行动方案。
每一类专项得2分,累计不超过6分。
6
1.2
多规融合
20
1.2.1
与经济社会规划融合
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把旅游业定位为主导产业得3分,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贯彻落实得2分,累计5分。
5
1.2.2
与其他法定规划融合
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地、生态红线、水源保护)等规划中充分满足了旅游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规划得3分,累计不超过9分。
9
1.2.3
与产业规划融合
与农业、水利、林业、海洋等行业规划深度融合,并落地实施效果良好。
每一个规划得1分,累计不超过6分,融合深度不够、落地性差的可适当扣分。
6
加分项
多规融合创新举措加分
本项鼓励地方采取各种方式,实现多规融合。
本项最高加5分。
5
1.3
旅游规划实施管理
20
1.3.1
编制发布主体
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由政府组织编制,并发布实施。
每一项得4分,累计最高得8分。
8
1.3.2
旅游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资金配套,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规划落地实施机制,实施效果良好的得5分。
5
1.3.3
旅游规划督导机制
建立规划督查督办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督察效果良好,奖惩到位。
每一项得1分,累计4分。
4
1.3.4
旅游规划评估机制
由第三方对旅游规划进行实施评估(1分),评估整改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2分),累计3分。
3
加分项
规划管理创新举措
在规划实施与管理有创新的举措,累计不超过5分。
5
2
要素体系
260
2.1
旅游餐饮
20
2.1.1
特色餐饮街区
在主城区、主要旅游乡镇(街道)有集中提供地方美食,就餐环境整洁卫生的特色餐饮街区、休闲夜市,每项得3分。
9
2.1.2
地方餐饮品牌
每获得1个国家级地方特色餐饮品牌称号,得3分;1个省级地方特色餐饮品牌称号,得1分。
8
2.1.3
快餐和小吃
在主要人流集散区域能够为游客提供便捷而丰富的快餐和小吃,得3分。
3
2.2
旅游住宿
20
2.2.1
星级宾馆
每创建1处五星级酒店,得4分;四星级酒店得3分;三星级酒店得2分。
6
2.2.2
精品酒店
每建成1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精品酒店或引进如汉庭、如家等连锁酒店品牌,得2分。
6
2.2.3
特色民宿
每形成1种地方文化特色浓郁,接待条件达到特色游客需求的住宿品牌(如帐篷酒店、森林木屋、自驾车营地、沙漠旅馆等),得2分。
8
2.3
旅游交通
20
2.3.1
旅游风景道
每建成1条30公里以上旅游风景道得8分,15-30公里得6分,15公里以下得4分。
8
2.3.2
旅游休闲步道
每建成1条5公里以上休闲步道加3分,3-5公里加1分,加满为止。
6
2.3.3
城市绿道
每建成1条3公里以上城市绿道得3分,3公里以下加1分,加满为止。
6
2.4
旅游吸引物
150
2.4.1
A级景区与度假区
40
2.4.1.1
品牌突出
景区景点每获得1个世界级或国家级品牌,如世界遗产、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称号,得20分。
每获得1个国家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称号,得5分。
20
2.4.1.2
数量充足
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等吸引物数量不少于6个,得6分。
每增加1个,加2分。
10
2.4.1.3
类型多样
每建成1个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等专项旅游吸引物,得2分。
每建成1个对应的省级专项旅游吸引物,得1分。
10
加分项
创新性强
旅游吸引物文化特色鲜明、科技感强、生态性好,根据影响和创新程度,可给予最高5分的加分。
5
2.4.2
城市与特色村镇
50
2.4.2.1
功能全面
城市每获得1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休闲示范城市、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等称号,得5分。
旅游村镇每获得1个国家级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等称号,得5分。
每获得1个对应的省级旅游称号,得2分。
20
2.4.2.2
内容丰富
每建成1处具有旅游接待服务功能的旅游村落,得2分。
每建成1处具有旅游主导功能的特色小镇,得5分。
每建成1处具有旅游功能的历史文化街区、主题旅游功能区或中央游憩区等城市游憩区,得2分。
20
2.4.2.3
格局合理
每建成1处旅游核心吸引物品牌为主导、旅游功能突出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型旅游吸引物,得2分。
10
加分项
示范意义
旅游+城镇化形成新的发展模式,根据示范意义和影响程度,可给予最高5分的加分。
5
2.4.3
产业园区
60
2.4.3.1
覆盖面广
旅游业充分发挥融合作用,形成以文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国土、气象、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为基础功能的产业融合业态,不少于4种,得20分;每增加1种,加5分。
30
2.4.3.2
示范性强
每获得1个旅游+产业业态的国家级称号,如国家级农(工)业旅游示范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得5分。
每获得1个对应的省级称号,如省级农(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得2分。
10
2.4.3.3
成长性好
2.1.3.1中,单项旅游+产业业态年度产值增长率在10%以上。
得2分。
10
2.4.3.4
参与机会多
旅游+产业创造多种社区居民旅游参与形式,每种得2分。
10
2.5
旅游购物
30
2.5.1
特色商品
具有8种及其以上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得10分;4-7种,得5分;3种及其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
10
2.5.2
土特产品
对地方特产进行深加工和包装,形成8种及其以上土特产品,得10分;4-7种,得5分;3种及其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
10
2.5.3
品牌影响
旅游商品每获得1个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
10
2.6
旅游娱乐
20
2.6.1
大型演艺
开发出或者具有类似印象、再见等系列影响的大型演艺,得12分。
12
2.6.2
小剧场演出
常规性举行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场或室外剧场演出,得3分。
6
2.6.3
娱乐活动
不定期进行娱乐性表演或民间娱乐活动,并取得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每场得1分。
2
加分项
要素创新
旅游要素供给形成新的创新,根据示范意义和影响程度,可给予最高5分的加分。
5
3
公共服务
260
3.1
旅游交通网络
34
3.1.1
外部可进入性
14
直达机场
直达机场距中心城市(镇)在60公里以内得6分,100公里以内得3分,高于1个半小时得1分。
6
铁路、公路、港口
有过境高速公路进、出口或高铁停靠站或开通有旅游专列加8分;有一般过境国道、客运火车站或客运码头加4分,其他省道加2分。
8
3.1.2
内部交通网络
20
通景公路
中心城市(镇)抵达5A级旅游区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道路须达到1级公路标准;抵达4A级旅游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2级公路标准。
每发现1条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8
乡村旅游公路
中心城市(镇)抵达乡村旅游点公路须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每发现1条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6
旅游连接线
连接核心旅游吸引物的交通达到3级公路以上标准。
每建成1条加3分,加完为止。
6
加分项
突破旅游业发展交通瓶颈加5分。
5
3.2
旅游交通配套
56
3.2.1
旅游集散中心
18
位置合理
在高铁站或高速公路主入口处的加6分;在铁路、机场或其他交通集散枢纽处的加3分。
6
加满6分为止
规模适中
规模适度与能够满足游客需求得4分;规模面积偏小得2分。
4
功能完善
具有旅游集散、旅游咨询、旅游会展以及旅游众创中心以及酒店住宿、餐饮娱乐等复合功能,实现主客共享,运营良好的加8分;仅具有旅游集散、旅游咨询等旅游功能,但运营良好加4分,加满为止。
8
3.2.2
公路服务区
22
功能规模
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成复合型服务区,每完成1个加6分;国(省)道沿线建成每1处服务站加4分,1处服务点加2分,加满为止。
16
风貌设计
复合型服务区、服务站(点)建筑风貌独具特色,每建成1处加2分。
6
3.2.3
生态停车场
游客集中场所停车场规划建设须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配套设施完善,且排队等候时间须不超过10分钟。
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10
3.2.4
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每建成1处自驾车或旅居车营地加3分,加满为止。
6
3.3
旅游交通组织
10
3.3.1
城市观光巴士
每开通1条专线得3分,非专线得1分。
3
3.3.2
旅游专线公交
中心城市(镇)、交通枢纽等游客集散地须开通直达核心旅游吸引物的旅游专线公交。
每发现1处缺失扣2分,扣完为止。
4
3.3.3
旅游客运班车
从中心城区到乡村旅游点须开通有旅游客运班车。
发现1处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
3
加分项
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加2分,汽车租赁服务加3分,加满为止。
5
3.4
旅游标识系统
70
3.4.1
全域引导标识
40
全域全景图设置
旅游集散中心位置显着处、重要旅游公路交叉口、核心旅游吸引物入口处配套设置全域全景图;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规范设置的扣2分,扣完为止。
12
旅游吸引物全景导览图
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或旅游风景道等核心旅游吸引物入口位置显着处须设置全景导览图;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规范设置的扣2分,扣完为止。
12
交通标识和介绍牌
旅游交通公路须设旅游交通标识,重要景点景物须设置介绍牌。
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规范设置的扣1分,扣完为止。
16
3.4.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游客集中场所须设置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每发现1处应设未设或不符合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14
标识内容、位置与范围参照GB10001标准
3.4.3
旅游信息咨询
16
咨询服务中心
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等主要旅游集散地位置显着处须设置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每发现1处缺失扣2分,扣完为止。
10
咨询服务点
城市商业街区、主要旅游区(点)、乡村旅游点等游客集中场所位置显着处须设置咨询服务点。
每发现1处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
6
加分项
专门为远程旅游者提供权威旅游攻略服务加5分。
5
3.5
旅游厕所
60
3.5.1
分布合理
游客集中场所步行30分钟,或旅游公路沿线车程30分钟内须设置有旅游厕所。
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18
3.5.2
管理规范
厕所设备须无损毁、无污垢、无堵塞;厕所无异味、无秽物(地面或池面)。
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22
3.5.3
比例适当
旅游厕所男女厕位比例须达到1:
2或2:
3,不达标每1个厕所扣1分,扣完为止。
8
3.5.4
文明宣传
厕所内须开展有爱护设施、文明如厕的宣传。
发现1处未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6
3.5.5
免费开放
对外服务临街单位厕所免费向游客开放,每开放1处且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加2分,加满为止。
6
3.6
旅游安全保障
30
3.6.1
制度建设
10
应急预案
有针对各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1个得1分,满分为止。
5
定期演练
创建期内每年至少进行过1次演练。
有1处记录得1分,满分为止。
5
3.6.2
风险管控
10
安全风险提示
有广播、互联网、微信、手机短信等多信息预警发布渠道。
1种渠道得1分,满分为止。
2
企业安全规范
旅游企业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
重点领域行业监管
有特种旅游设施设备、旅游节庆活动等的安全监管。
发现1处监管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5
3.6.3
旅游救援
10
救援体系
有与本地110、120、119等合作的救援体系加2分,有旅游企业专门救援队伍或与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合作,或与其他商业机构救援合作的加2分,加满为止。
4
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全面覆盖且有效理赔。
有1类险种得2分,满分为止。
发现1次理赔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6
4
资源环境
100
4.1
资源环境质量
24
4.1.1
自然生态保护
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案得8分。
每发现1处生态资源明显破坏或盲目过度开发扣2分,扣完为止。
8
4.1.2
文化资源保护
对地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得8分。
每发现1处文化资源明显破坏或掠夺式开发扣2分,扣完为止。
8
4.1.3
全域环境质量
近1年空气质量达优良级标准全年不少于300天得5分,不少于250天得3分,不少于200天得1分,少于200天不得分;主要旅游区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符合GB3838Ⅱ类标准得3分,符合GB3838Ⅲ类标准得1分。
8
4.2
城乡建设水平
16
4.2.1
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特色突出,辨识度高,富有地方文化特色,得6分;城市风貌特色一般,但没有明显不协调,得3分;城市风貌无特色、不协调的不得分。
6
4.2.2
村镇建设
旅游村镇建筑富有地方特点和乡土特色的得5分;村镇风貌特色一般,但没有明显不协调,得3分;村镇风貌无特色、不协调的不得分。
5
4.2.3
村镇保护
对传统村镇格局肌理、乡土田园风情等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得5分。
每发现1处破坏扣1分,扣完为止。
5
4.3
全域环境整治
20
4.3.1
“三边三化”
主要旅游区、旅游廊道、旅游村镇周边实现洁化绿化美化。
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8
4.3.2
“三改一整”
旅游接待户全面实现“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
发现1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6
4.3.3
污水处理
旅游景区、村镇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覆盖。
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
4.3.4
垃圾处理
旅游景区、村镇实现垃圾分类回收、转运和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覆盖。
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
加分项
环境整治和品牌荣誉
解决长期制约当地旅游环境的问题,如搬迁垃圾场、清理污水池塘、河流的彻底整治等,每进行1项可酌情加1分,最多增加2分。
综合卫生环境方面,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品牌荣誉加2分,获得省级类似品牌荣誉加1分。
4
此项重点解决环境制约因素,鼓励获得品牌荣誉。
本项最高可加4分。
4.4
社会环境
40
4.4.1
居民宣传教育
有向目的地居民开展全域旅游的相关宣传教育,强化目的地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
开展1次相关宣传教育或其他形式活动得1分,满分为止。
5
4.4.2
公益场所开放
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城市休闲公园、红色旅游景区、爱国主义基地等公益性场所免费开放。
1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5
4.4.3
对特定人群价格优惠
旅游接待场所对老人、军人、学生、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实施价格优惠。
1处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5
4.4.4
旅游扶贫富民
贫困地区近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旅游就业等脱贫占地方脱贫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得20分,不低于10%得10分,不低于5%得5分。
非贫困地区旅游富民成效显着,近2年主要旅游乡镇(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不低于15%得20分,不低于10%得10分,不低于5%得5分。
20
4.4.5
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多样
形成以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和“三变改革”、直接就业、定点采购、帮扶销售农副土特产品、输送客源、培训指导、资产收益等各类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受益脱贫致富。
有1种旅游扶贫富民方式得1分,最高得5分。
5
加分项
示范意义和品牌荣誉
旅游扶贫富民经验得到全国层面认可和推广得4分,得到省级层面认可和推广得2分。
综合社会环境方面,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等品牌荣誉加分2分,获得省级类似品牌荣誉得1分。
6
鼓励发挥旅游社会效应和优化旅游社会环境,本项最高增加6分。
5
优质服务
100
5.1
服务标准化
10
5.1.2
标准完善
制订创建区有本地城市旅游和乡村旅游服务地方标准,每制订1项加1分,加满为止。
4
5.1.1
标准执行
游客集中场所须实现标准化服务,每发现1处不规范服务扣1分,扣完为止。
6
5.2
服务标杆化
8
5.2.1
服务质量引领
成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加3分;获得有其他行业服务荣誉的每获得1个加2分,加满为止。
6
5.2.2
优质服务商目录
有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且游客能够方便获取的,加2分,没有0分。
2
5.3
服务智能化
38
5.3.1
智慧设施
游客集中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且信号畅通。
每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8
5.3.2
智慧服务
12
导游、导览、导购
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须提供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主要乡村旅游点须提供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
每发现少1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6
个性定制
有针对自助旅游者的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每1个系统加2分,加满。
6
5.3.3
运营监测中心
18
大数据中心
建立有旅游大数据中心,具有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加4分,有部分数据的酌情给分。
4
展示平台
建立有全域旅游监测指挥平台,且有专门展示中心的加4分,其他酌情打分。
4
功能完善
具有行业监管、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应急指挥执法平台、舆情监测、视频监控、旅游项目管理和营销系统等功能,每1项功能加1分,加满为止。
6
上下联通
有与省、市连接的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并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加4分,否则0分。
4
加分项
其他采用智慧化手段解决游客个性服务瓶颈问题的加10分。
10
5.4
投诉处理
10
5.4.1
线上投诉
拥有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等投诉举报手段,每发现1种不畅通扣1分,扣完为止。
3
5.4.2
线下投诉
游客集中区均设有旅游投诉点,线下投诉渠道畅通,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2
5.4.3
处理规范公正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按章处理规范公正得2分,部分制度1分,没有正式制度此项不得分。
2
5.4.4
反馈及时有效
投诉当日反馈结果,得3分;3日内反馈结果得1分;超过3日不得分。
3
5.5
市场管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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