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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制度大全
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基本制度及保密制度
(汇编)
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和使命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品德、学识、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
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脱岗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
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
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
元旦:
1天;春节:
3天;清明节:
1天;劳动节:
1天;端午节:
1天;中秋节:
1天;国庆节:
3天;婚假:
3天+晚婚7天;丧假:
3天;产假:
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
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
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离开。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负责。
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
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
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奖惩
1、每月奖励:
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
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
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
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三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其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法规。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对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
4、负责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负责)是项目监理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监理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赋予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对项目监理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现场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确保监理现场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禁违章操作,遇有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监理人员应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五、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搞好安全生产的监控。
六、强化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管理,一是公司车辆的交通安全,二是现场的施工安全及监理人员的自身安全。
如发生安全事故,依据事故的责任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七、员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守则:
1、牢记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
4、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器具;
5、按操作规程和生产程序办事,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6、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组织及时排除;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8、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人员管理及培训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稳定监理队伍,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公司实力,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范围
(一)学历教育原则上以自学为主,鼓励自学成才。
在不影响监理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参加短期集中函授学习。
1、报考高一级学历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较显着。
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者优先推荐。
(2)工龄:
报考大学专科,一般须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报考大学本科及研究生,一般须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
2、报考程序凡需报考的人员,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为不影响公司监理工作,原则上每年的报考人员控制在公司监理人员总数的5%以内,尽可能避免同一驻地监理部有两人以上报考同一学校。
(二)岗位技能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公司业务培训、监理岗位资质(培训)证书培训和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讲座、短训班等。
凡在本公司工作尚未取得岗位资质(培训)证书的监理人员,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参加监理岗位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1、对象:
公司在职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人员、实习生)。
2、培训安排:
按有关部门培训通知要求,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有计划的分批择优选送。
公司特别鼓励有条件的监理人员参加部省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岗位(考试)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员参加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
第三条学习时间
1、学历教育的学习应以业余时间为主,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如需集中面授,须凭校方书面通知,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集中面授;未经批准,擅自报考院校的,不批准参加集中面授。
2、岗位培训核准期限:
按有关部门培训通知时间确定。
第四条费用报销
1、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
凭毕业证书予以报销学费50%,
报名费、书籍费及因考试不合格而补考的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2、岗位技能培训:
参加由公司安排的培训,凭结业证或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学费予以报销100%;经批准参加非公司安排的培训,凭结业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培训费予以报销
50%。
取得部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培训费全额报销。
凡须经考试的培训,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结业证或资格证,不予报销费用。
3、超过规定学习期限(包括未准时毕业或结业的),其延期部分的学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4、参加由公司安排的培训,住宿费予以报销。
5、交通费:
视实际情况予以全部或部分报销。
6、监理人员取得相应学历证、培训证、结业证、资格证后,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连同证书一并交公司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报销费用;
7、凡未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或各类培训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按请事假论处。
第五条培训时间待遇的规定
1、凡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的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培训申请表”,凭校方书面通知或有关部门培训通知,向项目监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公司工程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做好顶岗安排,否则做请事假处理。
2、经批准在工作期间参加学习或培训,工资等待遇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3、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校准的学习期限,须凭学校或培训机构证明,向驻地办补假,且最长不得超过7天。
第六条服务年限
1、由公司出资参加学历教育深造,毕业后服务年限须满三年。
2、公司出资培训的(含非公司安排的培训),培训后服务年限须满两年。
3、有公司出资申报或考试取得监理专业资格证书后的服务年限:
监理员须满一年,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满两年,总监理工程师须满三年。
4、未满服务年限而要求调离或辞聘的(除特殊情况外),应补偿公司损失。
补偿费为公司为其出资的学费、培训费、交通费和学习、培训期间实际支付的一切费用之和。
每服务满一年,补偿费按规定服务年限比例递减。
5、尚未结束学历教育而要求调离本单位工作的,应扣减其在工作时间参加集中学习时公司实际支付给予的工资等一切费用。
第七条凡属于公司出资学习或取得的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统一由公司保管。
除部监理工程师证(含部专业工程师)涉及公司申报资质,原件不予发还外,其他证书待服务年限满后发还给个人,公司收回为其支付的手续费、工本费等。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出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适应工作需要和加强出差管理,制定出差管理暂行办法:
一、出差及报销手续
1、公司员工外出执行公务,由公司领导统筹安排。
2、按照安排,出差前需借款的,应提前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结束后,应在5日内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标准
差旅费开支和标准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因公陪同客人出差,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办事,其出租车费和住宿费、招待费可据实报销。
三、有关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出差,确因需要乘坐火车卧铺、轮船的二等舱位及乘坐飞机普通舱位,必须事先经公司经理批准。
未经事先批准不予报销。
2、出差人员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以上或晚8时至凌晨7时之间连续乘车,方可购买卧铺票。
3、凡开会、学习人员由主办方统一负责伙食费的,其差旅费补助核减一半。
4、凡自带交通工具的,其差旅费补助核减一半。
5、因公外出不得报支招待费,但因工作确实需要招待的,应事先向公司经理请示。
6、出差中途绕道参观游览,其车船费及差旅费补助不予核销。
7、公司领导出差,出租车费超过差旅费补助费一半时,可据实报销。
四、在出差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规定和不顾法律约束,造成不良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由出差者本人负责。
五、出差人员执行公务,必须维护公司形象和整体利益,如有违纪,公司将追究责任。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综合管理规定
一、物资、材料的采购与保管
1、物资材料的采购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报列购置计划,由经理
审批后实施。
2、购置的物资、材料均按规定由财会人员负责建立实物帐。
3、购置的物资、材料,由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验收签字及经办人员签字,报经理审批后,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4、凡属公司物资、财产等,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转让或私分。
二、行政备品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行政备品及低值易耗品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报列计划,由经理审批后实施。
2、各办公室、项目部所配置的行政备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由使用人负责保管。
3、员工调离或辞职,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交接行政备品等手续。
4、个人领用和配备的行政备品如有丢失、损坏,应折价赔偿。
凡调离、辞职人员应先办理行政备品移交。
三、设备仪器的使用及管理
1、所有设备均按规定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及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安排维修。
2、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行事,对设备仪器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经常保持设备仪器的良好状态和清洁。
3、由于对设备管理保养不善造成事故或影响正常生产的,要追究
使用人员的直接责任。
4、设备的大修、中修由公司统一安排。
5、操作人员严禁违章作业,做到安全文明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由于违章操作,擅离职守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6、对重点设备(如电脑、汽车等)建立维修档案,由使用者负责。
7、更新购量和淘汰设备仪器及处理由公司统一研究。
8、按要求计提折旧费。
9、各类设备未经公司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四、车辆使用及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是供巡视、经营、后勤等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受到交管部门罚款、扣分的司机自行交罚款及所扣分。
3、司机要有计划地安排维护好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及车况完好和正常运行。
4、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同意,用私家车执行公务的,要如实记录,经公司审核后按通辽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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