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文件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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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文件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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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文件修订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
非示范区景观工程
招标人: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
一、投标邀请函
致: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本公司现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施工、安装及保修单位,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工程内容: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
2、本项目概况: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971m2(仅高层办公部分有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
该二期共有99栋住宅、高层办公单体与1栋会所建筑组成,其中企业总部办公22栋(建筑面积),企业会馆75栋(建筑面积),高层办公高层办公2栋(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10971m2),会所建筑面积,附属建筑建筑面积。
招标单位/业主: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
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工程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书、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要求所界定范围内的全部,包括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测试、验收及养护、保修维护等工作。
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2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天。
5、投标人资质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
6、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
2014年9月2日10时。
招标文件工本费:
无
领取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
薛冰联系电话:
1、
7、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7日。
9、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拾万元整
提交形式:
转账、电汇(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10、投标递交至: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物流公司招标采购部;
联系人:
薛冰联系电话:
1
邮编:
518026传真:
1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招标人: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开户行及账号:
深圳沿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账号:
4420468
签发:
2014年月日
回执
--------------------------------------------
致: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确认/不参加贵司投资建设的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投标。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
2
承包方式
工程按招标范围采用包施工、包验收及相关申报手续的办理工作、包工、包料、包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装、成品保护、保修等的承包方式
3
投标资格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
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5
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书、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要求所界定范围内的全部,包括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测试、验收及保修维护等工作。
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2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天
7
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14年9月2日
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
薛冰联系电话:
1
8
踏勘现场
时间:
2014年9月3日
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联系人:
陆宾鸿
联系电话:
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整
提交形式:
转账、电汇(确认投标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之一)
退还: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为未中标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了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11
招标文件答疑
提疑截止时间:
2014年9月9日 10:
00
联系人:
薛冰电话:
传真:
1
12
投标文件份数
2份正本,2份副本,另提供电子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每套标书装订成一册,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格式封装。
13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
2014年9月17日10:
00点
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
薛冰联系电话:
1
14
投标材料样板(如有)
时间:
2014年9月17日上午10:
00点
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联系人:
陆宾鸿
联系电话:
15
响应性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且必须按照有关投标格式进行完整的投标,并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6
开标
开标方式:
内部开标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8层
开标时间: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标
18
招标人
招标人: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399弄
开户行及账号:
深圳沿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账号:
4420468
联系人:
薛冰联系电话:
1
传真:
1
三、投标须知
1.总则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1“招标人”指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
1.1.2“投标人”指应招标人邀请,响应招标人要求,向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1.3“工程”指招标文件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1.1.4“承包商”指其投标被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5“招标文件”指由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1.1.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1.1.7“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报和传真。
招标说明
1.2.1本工程属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业主项目能按期、优质、低耗地建成。
1.2.2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章合同文本。
1.2.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技术要求等,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计量计价规定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2.4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发标书、现场踏勘(业主将分别安排投标人进行踏勘)、投标书送达、开标、澄清、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2.5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工程概要
1.3.1本次招标工程内容: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
1.3.2本项目概况:
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971m2(仅高层办公部分有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
该二期共有99栋住宅、高层办公单体与1栋会所建筑组成,其中企业总部办公22栋(建筑面积),企业会馆75栋(建筑面积),高层办公高层办公2栋(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10971m2),会所建筑面积,附属建筑建筑面积。
1.3.3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书、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要求所界定范围内的全部,包括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的全部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软景装饰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维保等工作。
1.3.4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内采用包施工、包验收及相关申报手续的办理工作、包工、包料、包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装、成品保护、保修等的承包方式。
2)中标人在施工期间,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应均由中标人自行完成,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转包给他人施工,若有此违约行为,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1.3.5工期要求和规定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2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天。
1.3.6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竣工验收质量未达到既定标准的,则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进行罚扣。
2)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要求,按图施工;
3)关键结构、关键工序、关键面层、关键种植等
4)尽量避免抢工现象;
5)熟悉设计意图,提前调整避免后期返工或设计变更;
6)细节、细部的提前交底和及时跟踪管理;
7)施工的各类工艺、工序合理性
8)规避质量通病,避免出现其他项目存在的问题
投标资格要求
1.4.1所有向业主递交了资格预审材料并通过了资格预审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业主根据资格预审结果确定最终邀请的投标单位。
1.4.2为到达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投标资格标准”。
1.4.3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1.4.4业主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5.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在业主同意后可以独自进行现场考察活动。
1.5.2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业主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5.3在现场考察中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进行参考。
业主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5.4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保密
1.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或资料应严加保密。
1.6.2有关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1.6.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1.6.4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招标人,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招标方保留法律诉讼侵权的权利。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件和格式;
4)投标格式文件;
5)技术要求;
6)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要求;
7)图纸与说明。
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上述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除此之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发出时间较晚者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
2.2.2业主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业主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的澄清文件不再受理。
2.2.3开标后,投标人应该响应发标人提出的再次澄清要求,具体时间由发标人届时通知。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期前,业主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业主,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同时对招标文件作相应的修正。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业主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商务标书(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按规定格式填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施工及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复印件)
5)《投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格式)及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6)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2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格式),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格式);
7)投标投价书按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格式;
8)投标人近3年承包的类似工程(含在建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一览表,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单位、造价等详细资料;
9)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包括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
10)廉洁合作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5格式)
3.1.2技术标书
技术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注意:
技术标书必须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通用文稿、大而全但不够深入等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
1)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A)编制说明
B)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及特点分析
A)总述
B)现场概况
C)本次投标的施工目标
D)招标工程概况
E)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F)采取主要措施方法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A)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详细到施工员)简介
B)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C)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4)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
A)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B)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在招标单位要求的基础上编排)
C)工期保证措施
D)劳动力计划(含劳务合作方式、劳务来源、施工高峰期间劳务保证措施)
5)施工机械设备(详见补充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6)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主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7)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A)质量通病项目及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
B)保修及维护措施
8)安全文明目标及保证措施
9)施工措施
A)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B)雨季、冬季施工及台风、炎热等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含施工期间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C)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0)售后服务承诺(按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6格式及内容)
3.1.3材料样板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样板,包括:
1)按照设计定样的材料样板上的明细材料均须制作材料样板送样。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进行投标,不包含甲供材。
3.2.2本项目承包合同属总价包干性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数量、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价格差别(可调差材料除外,施工过程中因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任何费用、施工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所有间接费、其它直接费(如超高费)、综合费率、机械进退场费及场内搬迁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家论证费、商检费、专利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运输及存仓费、因材料/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以及为申请施工及满足国家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产生的费用等等),合同金额除按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投标人承担,并应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3.2.3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投标方的工程量、单价和合价都将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3.2.4分部分项(单体)工程报价表:
1)投标人根据“计价规范”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特征、工作内容、企业自身的实力、结合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市场行情对工程量清单中每项子目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自组报价。
2)投标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复核,如果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不完整或者数量不准确,对其修改或补充内容单独在补充清单中列项编制,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需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清单,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
3.2.5措施项目费用报价表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踏勘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条件、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以及质量、工期要求和工程特点、技术要求、自身的施工经验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报价计取相关费用(含税);
2)措施项目费的报价的原则:
投标人可参照“清单”,并结合自己的投标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措施费清单”中的子目进行补充。
为使措施费报价更具有针对性,能切实反映实施此投标方案必须的费用投入,投标人可重新开列明细清单进行报价,但措施费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符。
3.2.6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应巨细无遗地考虑现场、图纸等实际情况(如:
运输条件、施工场地等);投标人也应深入理解技术要求和验收要求,所有在投标时提供的文件均认为已完整无误地将考虑在总价之中。
投标人报价本合同项目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即单价或合价已包含了完成项目的所有人工费、材料、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国家、地方规定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没有列出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2.7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项目中因开放区开放、样板房装修开放、单项验收、竣工备案等时间节点安排可能带来的赶工安排,报价中已考虑并记取了相关措施费用,中标人将不能因此在中标后提出改变合同价格或对任何合同内承诺内容的修改。
3.2.8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投标人必须按总承包单位的要求装运至指定的现场堆放地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2.9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报价中已考虑和计取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2.10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总包单位负责联系协调,但本工程分包单位须负责从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在现场的水、电接口排管线至施工场地所需的费用,并且水、电使用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11投标文件的单价、合价及总价全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文件在截标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
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3.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业主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业主可以视为未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3.4.3投标保证金只限于转账、电汇,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投标书时,具体采用哪种情况视项目情况确定)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3.4.4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天。
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退回投标人的账号上(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与投标书中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
3.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有效地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条之规定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于中标人。
3.4.6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投标人以串标、围标等方式骗取中标;
3)作为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本须知第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按本须知第条提供履约保证金。
3.4.7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5.1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条的规定,编制2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
“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是打印文件,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
投标文件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3.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业主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
3.5.4每位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
3.5.5招标人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4.投标书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投标人应提交两套正本“投标文件”、两套副本“投标文件”和一套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每套“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密封信封或密封盒正面都应:
1)写明业主的名称和地址;
2)具有以下识别标志:
上海东方国际文体休闲产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水都南岸生活广场(二期)非示范区景观工程投标截止日2014年月日前不得开封。
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1.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其它详细报价及汇总表为EXCELL格式,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为word或PDF格式。
4.1.4密封信封或密封盒封口处应贴封条并盖章。
4.1.5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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